张彧:日本有邻馆藏古写本《春秋经传集解》新考
《中国文化研究》
2022年冬之卷
文献考辨
日本有邻馆藏古写本《春秋经传集解》新考
文 | 张彧
提要:
日本有邻馆藏古写本《春秋经传集解》卷二残卷,辗转藏于中日两国,其递藏源流充分展示了中日“书籍之路”上书籍流转的复杂性与多样性。笔者通过形制、避讳、用字、书法等角度综合考证,判定该残卷为初唐写本。该卷较阮元校刊本更接近《左传》及杜注原貌,可以订正阮本之处颇多,具有很高的校勘价值。与后世刊本相比,该卷杜注句尾多语气词“也”字,是研究中古汉语语法的宝贵资料,该卷保存的俗体字也是研究中古汉字构型的参考资料。作为写本文献研究的重要资料,该卷应当受到更多学者的关注。
关键词:
有邻馆 唐写本 《春秋经传集解》 写本文献
日本是与中国一衣带水的邻邦,深受中国文化熏陶。尤其是隋唐时期,遣隋使、遣唐使往聘,络绎不绝,他们的主要任务就是购求书籍,因此大量书籍随之东传,从而形成了一条贯通中日两国的“书籍之路”。本文所要讨论的日本有邻馆藏古写本《春秋经传集解》残卷,正是沿着这条书籍之路传入日本。该残卷具有独特的学术价值,但近来学者对关注并不多,并无专文讨论,已有相关研究还不够全面、深入,比如严绍璗先生《日本藏汉籍国宝钩沉》一文,仅作简要解题。2020年,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影印《日本藏汉籍古抄本丛刊》,将该残卷收入第一辑,陆斯仪《影印唐抄本〈春秋经传集解〉卷二弁言》(下简称《弁言》)对该残卷的研究也不够深入。以往的学界对该卷的抄写年代还有争议。有鉴于此,笔者拟从著录流传、载体形制、抄写年代、校勘价值这四个方面对其作全面的讨论。
一、载体形制
对该卷的载体行制,陆斯仪《弁言》并无说明。该卷为《春秋经传集解》卷二残本,卷轴装,黄麻纸,存7幅,共146行,行有界栏,全长390cm,纵27.9cm。《经》《传》单行大字,每行14至16字不等。从存世的19件《春秋经传集解》敦煌写本来看,一般是每行15—19字不等,它与敦煌写本每行容字形制基本吻合。《集解》双行小字,每行19至22字不等。“经”“传”二字皆高出一格书写,这种高出一格的古策书形式,亦与敦煌写本相同。其内容大致上可分为三段,第一段有36行,起《桓公二年》传“官之失德”讫“下无觊觎”,末一行左截残泐;第二段有88行,起《桓公三年》经讫《桓公六年》经“九月丁卯子”;第三段有22行,起《桓公十六年》传“雍纠杀之”讫“秋七月公至自伐郑”。其字迹楷书,极为工整。残卷卷背抄有《双林善慧录大士小录并心王论》,为日本遍照院某僧于白河天皇承历二年(1078)七月七日所抄佛经,每行18至19字不等。
二、著录流传
对该卷的著录流传,陆斯仪《弁言》转述严绍璗《日本藏汉籍国宝钩沉(三)》所述,未能继续深入探究。下面,笔者结合相关书目的著录,该卷的序跋、纸背文字等相关内容来讨论这一问题。《日本国见在书目》著录有“春秋左氏传集解卅卷,晋杜预注”,这是《左氏传》在日本书目中的最早著录。该卷是否是《日本国见在书目》所著录,我们不得而知。《日本国见在书目》删去重见书合混入的日本人所撰图书,实际上著录书数量有1554部、16308卷,这是唐代赍往东瀛卷子本的大致数量,数量之多,囊括四部。由于该目成书于日本宇多天皇宽平三年(891),故至少在此之前,该卷或许已经写成并传入日本。
该卷背所抄佛经落款为“承历二年七月七日午时书了,遍照院僧课诵”,则卷背佛经为日本遍照院僧人手抄,是僧人课诵之物。日本名为遍照院的寺院很多,但该“遍照院”最有可能为日本和歌山县高野山塔头遍照光院,理由如下:第一,该抄本“以嵯峨栖霞寺藏宋刻本传录”,棲霞寺(后来改名“清凉寺”)位于京都五台山,两者在地理位置上最为接近;第二,在1078年名为“遍照院”的寺院只有高野山遍照光院。承历二年为1078年,故该卷至迟于1078年之前已经传入日本,并藏于日本遍照光院。因空海大师曾在该寺院修行,或许该卷或许就是由空海自长安携带回日本。
《经籍访古志》著录有《春秋经传集解》写抄本四种,或为唐抄本,或为日本学者传抄本,其中有崇兰馆藏旧钞卷子零本,“现存《桓公第二》《庄公第三》两卷”,森立之谓其为“李唐遗本”,笔者所讨论的该卷二残本,或许就是崇兰馆藏卷子本同卷而分失者。崇兰馆是日本京都黑门原誓愿寺南福井氏的藏书斋号,笔者推测,其藏书以医家类古籍为主,故不甚重视其他类古籍,故该卷由崇兰馆主人福井恒斋(1830—1900)流入日本藏书家柏木政矩(1841—1898)。
再后来,该卷又被杨守敬携带回国。杨守敬(1839—1915),字惺吾,晚年邻苏老人,湖北宜都人。他于1880年至1884年充任驻日钦使随员,得以实现东瀛访书的愿望。日本时值明治维新,朝野上下提倡新学,颇欲废汉学,对汉籍并不重视。杨守敬潜心于古籍收藏,素有心得,见公私藏书流散,且多有中土佚失者,遂决意收书。他不惜重价,与日本藏书家岛田重礼、向山黄村、柏木政矩等人交好,或购或换或借抄,竭力搜求。杨守敬初至日本时,就已经在柏木处见到,对其赞不绝口,在该卷跋语中说:
余初至日本见之,惊为绝帙。以中土卷子佛经尚有留遗,至经书为六朝之笔则自宋、元未闻,何论今日!
他屡次求购,柏木坚决不肯答应。然而,对于杨氏所藏碑帖、古铜印、古钱,柏木也非常感兴趣,杨氏屡次提议交换,柏木仍然不答应。1884年,杨守敬任职期满,即将归国,临行时以情说之,称日本已经有古写本《春秋》两卷,而中土不曾有六朝写本经书,如果让他携之西归,使东西对峙皆有千年以上经籍写本,当归功于柏木。柏木终于心动,杨氏遂以宋画《汉甘泉宫图》、旧拓《武梁祠画像》及古印、古钱数十事易得之。杨氏得到此残卷,欢喜无量,大概过了二十余年,他回忆称:“东瀛一行,著录数万卷,此本尤为惊人秘笈,视《定武》有过之,是天之锡我已厚,故归来自安若素,不复他就。”杨氏访得孤本秘笈颇多,而独将该卷视为珍宝,可见对其重视程度之高。然而,《日本访书志》却未著录该书,或许也是由于杨氏秘藏不轻易示人之缘故。然而,杨氏也想将该卷刻板刷印,以广流传。由于搜求良工而未得,故于宣统元年(1910)“亲携之沪上石印”。该石印本流传亦不广,今检国内图书馆,仅中国国家图书馆、复旦大学图书馆有收藏,以《北齐人书〈左氏传〉》为题名,大概是由于石印的缘故,其字迹漫漶。该残卷出版后,杨守敬因其质量不好,故又重新刻板印行,他在致罗振玉手札中说:
吾之北齐人书《左传》,去年在上海石印之,不□佳,今已择良工木刻之,他日亦可附《国学丛刻》也。
该信的日期是宣统三年六月二十五日,也就是1911年7月20日。可见杨守敬又在1911年又刻板印刷该残卷。但是,笔者在各公私藏目录中未能检索到该印本,可能是其流传不广所致。
杨守敬卒后,其书散去,由其亲属卖给公私藏家,该残卷由合肥李国松所获。李国松(1878—1949),字健父,号木公、槃斋,安徽合肥人,李鸿章子。他博雅好古,喜藏书,名其室曰“集虚草堂”“肥遁庐”“望云草堂”等。暮年家道中落,鬻书度日。1929年春,日本学者内藤湖南听说该书在李国松处,于是托日本人太田贞从中斡旋,太田贞于秋冬之交购得,将其带回日本,插架于京都有邻馆。内藤湖南在跋语中称该残卷“为星吾行所夺”,并感叹:“此无上宝,简自探古,一失几乎五十载,而复还于东瀛。”亦可见日本学者早已将该残卷视为本国之固有,其重视程度不亚于杨守敬。京都邻居馆,它是日本国内著名的私立博物馆,取自《论语·里仁》“德不孤,必有邻”,其藏品主要来源自藤井善助、藤井彦四郎两代人的积累。内藤湖南的跋语并没有明确说明该残卷归入有邻馆,只是说太田贞购得后“归诸平安某氏”,
该卷于1953年被指定为“日本国宝”,至今被有邻馆收藏。
三、抄写年代
关于其抄写年代,杨守敬卷末题记认为是“北齐人书”,其另一则跋语则称“六朝人书《左传》卷子残本”,其判断理由是:“其注末多‘之’‘也’等字,亦是六朝旧习,见《经典释文》,不具论。”然而,这些并不是判定其抄写时间的决定性证据,唐写卷子本句末也有“之”“也”等虚词。内藤湖南则否定了北齐说,他认为:“石黑男爵藏北齐天统写《十地论》,与此书笔意殊不类,星吾于鉴识,未免粗浅,以唐写本谬为北齐人书耳。”判定该卷为唐写本,然而未说明依据。日本昭和五年(1930)京都有邻馆珂罗版复制本题作“唐钞本《左传》残卷”,盖承袭内藤湖南之说。严绍璗先生亦否定北齐说,以为“杨氏断此卷为六朝写本,然以此卷内与其它唐写相较,则可知其为唐人写本。亦只是判断,未作详细论证。
我们认为,该残卷为初唐抄本,理由如下:
第一,该残卷于“民”等唐讳皆不避。罗振玉先生根据“缺笔”以为该残卷是隋写本,其《雪堂校刊群书叙录》云:“往在武汉,于亡友杨星吾舍人许见所藏古写本《春秋集解·桓公》残卷,然观桓公十八(按:当作“十六”)年《传》‘冬城向’《注》引诗‘定之方中’及‘此未正中也’,二‘中’字作‘’,缺末笔之下半,避隋讳,乃隋写本,非出北齐,舍人未之知也。”王重民先生引其说。然而,陈垣先生《史讳举例》以为隋代文献中尚未有避讳缺笔之例,真正的避讳缺笔,当起于唐高宗之世。又特别举雪堂判定该卷为隋抄本之例,以为“须先考定唐以前有无缺笔之例为主,似不能以六朝别体,或一时讹误之字,为避讳之证也”。王其祎、周晓薇通过普查大量隋代碑版墓志为主的石刻文字,确未发现一例作缺笔避讳者,其主要的避讳方法是改字,如“中”改“成”,“中”改“内”,“中正”改“平正”等,从而印证了陈垣先生的观点。笔者也赞同陈垣先生的观点,所谓二“中”字缺笔,或为虫蠹,因为其他“中”“仲”等字皆无缺笔。因此,纵观该残卷,不存在缺笔讳字,亦无用改字代换的避讳字。若是隋代写本,“中”字或替换成他字。因此,该卷或是高宗之前的初唐写本。
第二,从《日本国见在书目》著录可知,《春秋经传集解》写本传入日本的时间迟至公元891年,故至少在晚唐之前,该卷或已经抄成并传入日本。
第三,该卷使用了大量我国中古时期的写本俗字,如
这些俗体字形常见于魏晋隋唐时期的石刻文献、敦煌文献,与宋代以后的版刻用字差异明显。
第四,从书法特征来看,其结体严谨,行笔刚劲,丰厚挺拔,转笔处提按有度,与欧阳询一派的风格近似,应当是初唐的书法。
综上所述,笔者认为该残卷是初唐写本。
四、校勘价值
关于该卷的校勘价值,陆斯仪《弁言》做了一些校勘工作,以该卷为底本,利用了宫内厅本、南宋兴国军学本作为参校本,惜其出校文字绝大多数为该卷的讹误之处,且对句末语气词均未出校,因此《弁言》几乎未能揭示该卷的校勘价值。阮元主持校刻《十三经注疏》,号称“重刻宋本”,直到近代,学界才认识到阮元翻刻“十行本”实际上是元刻十行主疏本,并非真正的宋刻十行注疏本。虽然如此,阮本用了唐石经等十三种版本参校,我们今天流传的《春秋经传集解》,仍然以清代阮元校刻的《十三经注疏》本最为流行、常见。由于阮元校刻时未能见到该卷,故笔者仍以阮本为底本,以该卷作为主要校本(简称“有邻馆本”),通过校勘来揭示该卷在文字上的价值。日本宫内厅书陵部藏镰仓时代日本学者传抄本《春秋经传集解》,该本是卷轴装,由金泽文库旧藏,其行款、载体、文字均保持古制,是日本学者传抄本中的最古本,因此笔者亦将其作为参考校本(简称“宫内厅本”)。下面,笔者作校读如下:
1、【集解】故《传》曰:“成王定鼎于郏鄏。”
校:“鄏”,有邻馆本下有“也”字。
2、【集解】盖伯夷之属。
校:“属”,有邻馆本下有“也”字,宫内厅本同。
3、【集解】僖伯谏隐观鱼,其子哀伯谏桓纳鼎,积善之家必有余庆,故曰其有后于鲁。
校:“鲁”,有邻馆本下有“也”字,宫内厅本同。
4、【集解】蔡、郑姬姓,近楚。故惧而会谋。
校:“谋”,有邻馆本下有“也”字,宫内厅本同。
5、【集解】会必有主,二人独会,则莫肯为主,两让,会事不成,故但书地。
校:“地”,有邻馆本下有“也”字,宫内厅本同。
6、【集解】成会事。
校:“事”,有邻馆本下有“也”字,宫内厅本同。
7、【集解】条,晋地。大子,文侯也。意取于战相仇怨。
校:“地”,有邻馆本下有“也”字,宫内厅本同。“怨”,有邻馆本作“忿”,宫内厅本同。
按:《汉书》“晋穆侯以条之役生太子,名之曰仇”,颜师古注云:“条,晋地也。盖以敌来侵己,当战时而生,故取仇忿之义以名子。”颜师古注当转述《左传》,其所见旧本作“忿”。怨、忿均有怨恨、仇恨义,如《战国策·秦策五》“伯主约而不忿”,高诱注云:“忿,怨也。”盖本作“忿”,“怨”字或形近而讹。
8、【集解】西河界休县南有地,名千亩,意取能成其众。
校:“众”,有邻馆本下有“也”字,宫内厅本同。
9、【集解】师服晋大夫。
校:“夫”,有邻馆本下有“也”字,宫内厅本同。
10、【集解】自古有此言。
校:“言”,有邻馆本下有“也”字。
11、【集解】师服知桓叔之党必盛于晋以倾宗国,故因名以讽谏。
校:“谏”,有邻馆本下有“之也”二字,宫内厅本下有“也”字。
12、惠之二十四年,晋始乱,故封桓叔于曲沃。
校:“二十”,有邻馆本作“廿”,下并同,不出校,宫内厅本同。
按:阮元《校勘记》引惠栋云:“石经凡《经》《传》中‘二十’字作‘廿’,‘三十’字作‘卅’,此古文《春秋左氏传》本文也。”汉石经残石“二十”皆作“廿”,与该卷合。唐玄宗初年曾有改“廿”“卅”“卌”合文为“二十”“三十”“四十”的诏令,“可能在此基础上,到了北宋,随着字用新标准的确立与雕版印刷术的应用,使得这种新的用字习惯得到了全面推广与实现”。故当作“廿”为是。
13、【集解】靖侯,桓叔之高祖父,言得贵宠公孙为傅相。
校:“父”“相”,有邻馆本下并有“也”字,宫内厅本同。
14、【集解】卿大夫称家臣。
校:“臣”,有邻馆本作“也”,宫内厅本无此字。
15、【传】大夫有贰宗。
【集解】適子为小宗,次子为贰宗,以相辅贰。
校:“次子”,有邻馆本作“次者”,宫内厅本同。阮校云:“纂图本、闽本、监本、毛本作‘次子’,宋本、淳熙本、岳本、足利本作‘次者’。
按:孔颖达疏引沈文何曰:“適子为小宗,谓是大夫之身为小宗,次者为贰宗,谓大夫庶弟。”“適子”指的是大夫本身,相对于诸侯来说是小宗,但大夫相对于其他庶弟来说是大宗,其他庶弟是贰宗,来辅助自己。阮本“子”误,或涉上“子”而讹,当据有邻馆本改。
16、【集解】其或废法违常,失不班历,故不书“王”。
校:“王”,有邻馆本下有“也”字,宫内厅本同。
17、【集解】嬴,齐邑。今泰山嬴县。
校:“县”,有邻馆本下有“之也”二字,宫内厅本下有“也”字。
按:杨守敬跋语云:“其注末每多‘之’‘也’等字,亦是六朝旧习。”杨氏所谓“之”“也”是分开说的,实际上还有“之也”合并的,比如该句“县”下多“之也”二字。此“之”当为“是”字草体之讹字,古写本中将“是也”的“是”字草写,近似草体“之”字,后人误以为是“之”字,遂抄成草体“之”字,后人又辗转抄成楷体“之”字。比如P.2562唐写本《春秋经传集解》,其句中作为代词或助词等意义的“之”均作楷书,而句末“是也”中“是”字均作草书。
18、【集解】蒲,卫地,在陈留长垣县西南。
校:“地”“南”,有邻馆本下并有“也”字,宫内厅本同。
19、【集解】历家之说,谓日光以望时遥夺月光,故月食。
校:“食”,有邻馆本作“蚀”,下并同,兹不出校。
按:《后汉书》“光武帝建武二年正月甲子朔,日有蚀之”,李贤引杜注作“蚀”,则李贤所见本作“蚀”。“食”“蚀”为古今字,先秦古籍中,“日蚀”“月蚀”的“蚀”一般作“食”,汉代及以后,古书多用后起字作“蚀”,如《汉书》《论衡》等书,故杜注或本用“蚀”字。
20、【集解】然圣人不言月食日,而以自食为文,阙于所不见。
校:“见”,有邻馆本下有“也”字,宫内厅本同。
21、【集解】讙,鲁地。
校:“地”,有邻馆本下有“也”字。
22、【集解】未至于鲁,故不称夫人。
校:“人”,有邻馆本下有“也”字,宫内厅本同。
23、【集解】不言翚以至者,齐侯送之公,受之于讙。
校:“讙”,有邻馆本下有“也”字,宫内厅本同。
24、【集解】五谷皆熟,书“有年”。
校:“年”,有邻馆本下有“也”字。
25、【集解】右,戎车之右。
校:“右”,有邻馆本下有“也”字,宫内厅本同。
26、【集解】汾隰,汾水边。
校:“边”,有邻馆本下有“也”字,宫内厅本同。
27、【集解】骖騑,马。
校:“马”,有邻馆本下有“也”字,宫内厅本同。
28、【集解】父子各殉所奉之主,故并见获而死。
校:“死”,有邻馆本下有“也”字,宫内厅本同。
29、“齐侯送姜氏”,非礼也。
校:“氏”,有邻馆本下有“于讙”二字,宫内厅本同。
按:《春秋》经文谓“齐侯送姜氏于讙”,杜注云:“讙,鲁地,济北蛇丘县西有下讙亭。”《经典释文》云:“‘齐侯送姜氏’,本或作‘送姜氏于讙’。”则陆德明所见或本下有“于讙”二字,但以无“于讙”二字者为正。《水经注》云:“蛇水又西南径夏晖城南,《经》书‘公会齐侯于下讙’是也,今俗谓之夏晖城。盖《春秋左传·桓公三年》,公子翚如齐,齐侯送姜氏于下讙。”守敬跋语云:“郦氏盖因杜预以‘下讙’释‘讙’地,故增‘下’字以证,世谓之‘夏晖’音同耳,非《传》文有‘下’字也。”其《水经注疏》亦认为郦氏于《经》《传》并增“下”字,是为“夏晖”作证,以为郦氏所据本有“于讙”二字,“下”字为郦氏所增。均以有“于讙”二字为正。《左传》解《春秋》经文,多引完整全文,或改写之,且古时《经》《传》单本别行,若无“于讙”二字,则人不知齐侯送姜氏于何地。阮本 “于讙”二字误脱,当据有邻馆本改。
30、【集解】为明年秦侵芮张本。
校:“本”,有邻馆本下有“也”字,宫内厅本同。
31、【集解】魏国,河东河北县。
校:“县”,有邻馆本下有“也”字,宫内厅本同。
32、【集解】冬猎曰狩,行三驱之礼。
校:“狩”,有邻馆本下有“也”字。
33、【集解】田狩从夏时,郎非国内之狩地,故书地。
校:后一“地”字,有邻馆本下有“也”字,宫内厅本同。
34、【集解】宰,官;渠,氏;伯纠,名也。
校:“官”,有邻馆本下有“也”字。
35、【集解】今不书秋冬首月,史阙文。他皆放此。
校:“此”,有邻馆本下有“也”字。
36、【经】四年,春,正月,公狩于郎。
【集解】冬猎曰狩,行三驱之礼,得田狩之时。……田狩从夏时,郎非国内之狩地,故书地。
【传】四年,春,正月,公狩于郎。书时,礼也。
【集解】郎非狩地,故书时合礼。
校:《集解》“书”字,有邻馆本作“唯”,宫内厅本同。
按:《经》四年春《正义》云:“举地名者,皆言其非地。故知此郎,非国内之狩地,故书地也。”《春秋》于天子、诸侯狩猎者,得时得地皆不书,所书必有讥刺,《传》四年春《正义》云:“言郎非狩地,唯时合礼。”则孔颖达所据本亦作“唯”字。“唯”意为仅、只有,桓公于郎地狩猎,其地不合礼,于夏时冬猎,其时合礼,故“唯时合礼”。阮本作“故”,盖涉上文“故书地”而讹,当据有邻馆本改。
37、【集解】秦以芮小,轻之,故为芮所败。
校:“败”,有邻馆本下有“也”字,宫内厅本同。
38、【集解】已丑,此年正月六日。
校:“日”,邻馆本下有“也”字,宫内厅本同。
39、【集解】慎疑审事,故从、赴两书。
校:“书”,有邻馆本下有“也”字,宫内厅本同。
40、【集解】仍叔,天子之大夫。
校:“夫”,有邻馆本下有“也”字,宫内厅本同。
41、【集解】称仍叔之子,本于父字,幼弱之辞也。
校:后一“之”字,有邻馆本无,宫内厅本同。
42、【集解】王师败不书,不以告。
校:“告”,有邻馆本下有“也”字,宫内厅本同。
43、【集解】蚣蝑之属为灾,故书。
校:“书”,有邻馆本下有“也”字。
44、【集解】虢公林父,王卿士。
校:“士”,有邻馆本下有“也”字,宫内厅本同。
45、郑子元请为左拒,以当蔡人卫人。
【集解】子元,郑公子。拒,方陈。
校:两“拒”字,有邻馆本作“矩”,下并同,不出校,宫内厅本同。《集解》后一“子”、“陈”,有邻馆本下并有“也”字,宫内厅本同。
46、【集解】五人为伍,此盖鱼丽陈法。
校:“法”,有邻馆本下有“也”字,宫内厅本同。
47、【集解】“劳王”“问左右”,言郑志在苟免王讨之非也。
校:“非”,宫内厅本作“罪”,宫内厅本同。
按:阮校引足利本后人记云:“非,异本作罪。”春秋初年,郑国日渐强大,公元前707年秋,周天子率领陈、蔡、卫、虢讨伐郑国,结果郑大夫祝聃射中周天子肩膀,周军大败。是乃大罪,于是郑庄公派祭足犒劳王军,问周天子是否安然,以“苟免王讨之罪”。僖公四年《传》“五侯九伯,女实征之,以夹辅周室”,杜注云:“五等诸侯、九州之伯皆得征讨其罪。”故“讨其罪”“讨之罪”为杜氏常用之辞,作“罪”于义为长。
48、【集解】仍叔之子来聘,童子将命,无速反之心,久留在鲁,故经书夏聘,传释之于末秋。
校:“秋”,有邻馆本下有“也”字,宫内厅本同。
49、【集解】故重言秋,异于凡事。
校:“事”,有邻馆本下有“也”字,宫内厅本同。
50、【集解】龙见,建巳之月。
校:“月”,有邻馆本下有“也”字,宫内厅本同。
51、【集解】万物始盛,待雨而大,故祭天,远为百谷祈膏雨。
校:“雨”,有邻馆本下有“也”字,宫内厅本同。
52、【集解】建酉之月,阴气始杀,嘉谷始熟,故荐尝于宗庙。
校:“庙”,有邻馆本下有“也”字,宫内厅本同。
53、【集解】淳于,州国所都,城阳淳于县也。
校:“都”,有邻馆本下有“也”字,宫内厅本同。
54、【集解】成,鲁地,在泰山钜平县东南。
校:“南”,有邻馆本下有“也”字,宫内厅本同。
55、蔡人杀陈佗。
【集解】佗立踰年不称爵者,篡立,未会诸侯也。传例在庄二十二年。
校:“篡立”,有邻馆本作“篡位”,宫内厅本同。
按:“立”“位”古通用,“立”读为“位”。
56、【集解】周氏,郑大夫。
校:“夫”,有邻馆本下有“也”字,宫内厅本同。
57、【集解】愍其见杀,故载其尸共出国。
校:上“杀”字,有邻馆本作“尸”字,宫内厅本同。国,有邻馆本下有“也”字,宫内厅本同。
58、【集解】檀伯,郑守栎大夫。
校:“夫”,有邻馆本下有“也”字,宫内厅本同。
59、【集解】春既谋之,今书会者,鲁讳议纳不正。蔡常在卫上,今序陈下,盖后至。
校:“正”“至”,有邻馆本下并有“也”字,宫内厅本同。“序”,有邻馆本作“叙”,宫内厅本同。
按:“序”“叙”音同可通假,义为“依次记叙、述说”。然在此意义上,杜注常作“叙”,如“不复更叙”“宋虽非卿,师重,故叙卫上”等等。或当作“叙”为是。
60、【集解】《诗》云:“定之方中,作于楚宫。”此未正中也。
校:“于”,有邻馆本作“为”,宫内厅本同。
按:古“于”“为”同音可通用,说详王引之《经传释词》卷一。“于”“为”同音通用现象在中古写抄本中大量存在,该处或本作“为”,作“于”有可能是杜注传抄过程中抄者所写的通假字。《诗三家义集疏》云:“三家‘于’作‘为’。”如果三家诗真的作“为”,则杜预有可能用到三家诗。三家诗中,《齐诗》魏代已亡,《鲁诗》亡于西晋永嘉之乱,《韩诗》亡于北宋,杜预是魏晋时人,彼时三家诗未亡佚,故很有可能看到三家诗。因此,该处或本作“为”,后人抄成了“于”,还有一种可能是后人据《毛诗》改成了“于”。
61、故传之释经,皆通言一时,不月别。
校:“别”,有邻馆本下有“也”字,宫内厅本同。
62、【集解】前年冬谋纳厉公不克,故复更谋。
校:“谋”,有邻馆本下有“也”字,宫内厅本同。
五、结语
日本有邻馆藏《春秋经传集解》卷二残卷为唐写本,通过考察其流传过程可以发现,中日“书籍之路”上书籍往来过程是复杂而又曲折的,而人物往来又是促进其流转的重要因素,该卷的流传过程是一个很好的体现。该卷与敦煌所藏唐写本在载体形制、行文词语、用字习惯等方面多有相合之处,文字上多与宫内厅本以及《水经注》、《经典释文》、《汉书》颜师古注、《后汉书》李贤注等六朝、唐代古旧注所引用《春秋》经传文字相同,早于阮氏所用底本数百年,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辗转抄写之讹误,可以作为校勘阮本的重要参考依据。该卷一个明显的特点,就是虚词运用上与今本有明显的不同,“也”字在杜注的使用往往超过了今本十几倍甚至几十倍。由于写抄本并非成于一时、成于一地,且出自众手,故“也”字的大量使用应当不是抄写者的手误或个人习惯。至于“也”字等虚词在后世刊本中为何大量消失,或为宋人校勘时删去,尚待更加深入的研究。总之,该卷不仅具有重要的校勘价值,也是研究古书形制、书籍史,中古汉语俗字、虚词的重要参考资料,应当受到更多学者的关注。至于本文疏漏之处,还请方家指教。
作者简介:
张彧(1992— ),男,山东新泰人,文学博士,山东大学文学院博士后,主要研究方向为经学文献学与《史记》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