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的说话方式
我们有时侧重从我们的感受和评价说到一件事情,有时侧重从事情本身是什么样子说。比较一下这两个句子,即可大致看出这种区别:“这只手镯真漂亮,可是太贵了。这只手镯是翡翠的,4000元。”漂亮不漂亮,往往因人而异;贵还是不贵,要看说话人的钱包有多大。这只手镯是不是翡翠的,可以用科学方法加以鉴定,它标价4000元,对张三李四都是4000元,无论他们是贫是富。有些话,差不多只是在评价:她太可爱了,可爱得难以形容;该犯一贯思想反动,反党反社会主义,影响极其恶劣。有些话,差不多只是谈自己的感受:昨天晚上的事儿太可怕了,我现在想起来还觉得浑身发抖。有些话,只是在表达意愿或态度:你一定给我守住!是,保证完成任务!我写首诗,“秋天真美,啊,我好爱秋天”,你有把握没人把我当诗人,这种写法,技术含量太低,而且失之笼统。评价、感叹多了,我们难免着急,他说了半天,没有多少事实内容——“你别老是太贵了太贵了,你就说是多少钱吧!”不过,评价不一定都用这种幼稚的方式。的确,有些语词明目张胆进行评价,如无耻、恐怖分子、娼妓、大师;有些语词则有点儿微妙或相当微妙地进行评价,如残废、战士、宣传、讲道理。有些小词儿善于在不经意间包含评价:杯子里只剩半杯水了,杯子里还有半杯水呢;连他都会这个,他连这个都会。有些结构也含着评价:曾国藩是“屡战屡败”还是“屡败屡战”?语词的评价意味还可能随环境变化。单单叙事,也可能做了评判:《左传》里有一段写来了彗星,接着星宿在黄昏出现,是火灾之兆。裨灶要求子产禳灾,子产不从,后来果然发生火灾。于是裨灶再次要求子产祈禳,子产仍然拒绝。故事结尾只说了一句“亦不复火”,不著一字评判,却也裁夺了孰是孰非。我们平常说话,既不是单纯评价,也不是干巴巴陈述事实,我们说一件事情,同时把我们的态度和评价连同事实一道说出来。“这孩子挺用功的”,“他头上的癞疮疤越发亮起来”,“他偷了我的钱”,这些话是描述还是品评呢?单说形容词吧,慷慨的、节俭的、吝啬的、骄傲的,干净、肮脏、敏捷、明亮,以及成百上千的类似语词,它们既在描述,也在评价。我不是说,它们包含一半事实一半评价,而是说事实和评价混在一起。“水汪汪的大眼睛”或“似烟非烟的眼神”并不是眼睛尺寸、亮度等等再加上评价。在我们的自然态度和自然话语中,事和情直接连在一起,并非先有一事,然后我们寻找它的意义,赋予它意义。事情连着我们的处境、感受、欲望、目标向我们呈现,我们有所感地了解一事、知道一事、言说一事。不妨说,一件事情不只是个事实,它还有情,我们说“事情”,古人甚至更爱说“情事”。并非先有一个实实在在的事实世界,人们主观任意地在事实上涂抹“感情色彩”。杜威话说,“从经验上讲,事物是痛苦的、悲惨的、美丽的、幽默的、安定的、烦扰的、舒适的、恼人的、贫乏的、粗鲁的、抚慰的、壮丽的、可怕的。它们本身直接就是这样。”单纯的评价不提供什么信息,这倒不意味着,评价越少提供的信息越多。“这孩子期末考试的成绩差”和“这孩子期末考试得了70分”哪个给出更多信息?“成绩差”这话不够精确,不过,它把成绩所连的情境一起说出来了。由于不够精确,听者可能问:你就说他得了多少分吧!但你说他得了70分,听者也可能反过来问:你说在班里是成绩好的还是差的吧!“这只手镯太贵”没告诉我们它到底卖多少钱,反过来,“这只手镯4000元”没告诉我们它算贵还算便宜。你到一个新地方,想知道那里的情况,你愿听到介绍者只列出事实,还是愿他连带自己的印象、评价来介绍?后一种方式往往使你能够适当地了解“客观情况”。有时候,印象和看法甚至比事实更重要。我不记得手镯的价钱,只记得它很贵;我忘了张三说了些什么,但还记得那些话让我做出了那个重要决定;我记得张三是个不诚实的人,但已经忘了我从哪些事例得到这个印象。日复一日的印象汇集而成的看法,可以强到合理地与强硬的事实对峙。1996年,台湾空军作战司令部营区厕所发现遭奸杀的五岁谢姓女童尸体,调查发现现场的一张卫生纸上面沾有女童血迹及营区士兵江国庆的精液。主要根据这一重要证据,江国庆被判死刑并执行。其父江支安从不认可这一判决,十几年奔走伸冤。14年后,复查证据确认真凶为许荣洲(现在认定的情节是,江国庆到厕所自慰,精液喷到垃圾桶里的卫生纸上,而女童血迹也喷到这张卫生纸上。“这一几乎不可能的巧合,让江国庆冤死。”)这不是绝无仅有的例子,20年的养育有可能让父母对儿女了解得真真切切,说破大天,儿子绝不可能做出奸杀这样的事情,这不一定只是感情用事。麻烦在于,我们的看法多半来自无数弥散细弱的线索,无论挑选出哪些作为理据,都显得不够有力。于是,在需要提供证据的时候,我们多半并不是从自己的经验中析取事实,而是去搜集、寻找、发现那些更鲜明地支持结论的事实。如果必要,我们还去设计实验,专门生产事实。法庭是个多讲事实少讲感受的地方,法官要求证人只陈述事实,不做评判,不做推测。同样,烹调手册、病历、考古报告也不必写得充满感情。做科学报告,进行学术讨论,浸透着自己的感受来叙述事情不一定是个优点,我们倒需要把自己的感受从事情中分离出来,尤其要避免使用感情色彩评价色彩浓重的语词。他们抓捕的是人权斗士抑或扰乱社会秩序的煽动家?“人权斗士”和“煽动家”这类用语不是典型的事实说话方式。事实说话方式努力把评价与事实分离开来,从而得以把不同的描述转变为不同立场都能接受的陈述,以期不同立场之间能够有效地展开讨论。西哲亚里士多德这样界说哲学-科学:“从事物对我们是怎样的到事物本身是怎样的”,理学家邵雍说“以物观物,性也……性公而明”。一般说来,事实说话方式是相对而言的。柳宗元的游记里有事实,但大体属于“美文”,与之相比,徐霞客的游记更偏于事实的说话方式。法庭是个讲究事实的地方,但法官各有各的风格。
丹宁勋爵在《家庭故事》里说到,有的法官态度冷漠地引述干巴巴的事实,而丹宁法官自己则宁愿采用莎士比亚式的有情节的、“让人一目了然”的方式来复述案情,解释判决。我们读到“该犯置客观事实于不顾,大肆歪曲、污蔑、诋毁中华人民共和国,煽动境内外民众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对立、对抗”,难免觉得太过空泛,只有判断,没有事实。该犯置哪些客观事实于不顾?他用了哪些恶毒话语“大肆污蔑”?哪些民众被煽动了?何时?这些被煽动的民众在什么地方用什么方式来对抗中华人民共和国?但反过来,光列举事实,也会让人摸不着头脑——该人从某年某月到某年某月,到某县、某县共二十四个县,调查了某某某等四百十二人,做了详细笔记,记录并推算了所调查地区大饥荒时期的死亡数字。这时,我们又想知道,这些干巴巴的事实说明了什么?说明该人反动透顶、影响极其恶劣,还是说明该人对历史富有责任感,工作认真勤恳?“以事实为据”并非只罗列事实,事实还得说出些什么。“贵”和“便宜”携带自己的指向,“太贵”和“真便宜”更突出了这种指向——“这只手镯太贵了”几乎就是在说:不买;“这只手镯4000元”则对买还是不买沉默不语。我们倒也说:让事实说话。事实是怎么开口说话的?事实里面有什么精灵吗?没有。事实在情境中说话。生活中每一件事情都与其他事情交织在一起,一件事情的指向和意义多半很明显,我们很难把事情的意义分离出来,单独谈论事情的意义。张三考取了北大,这件事的意义是什么?李四中了头奖,这件事的意义是什么?生活有什么意义?在有录音设备之前,里屋传出说话声音,说明里屋有人,现在也许说明里屋的电视机开着。从前,确认了他不在现场即可得出他不是凶手的结论,今天有了遥控技术,这个结论就不成立。只有在适当的语境里,事实才能说出些什么。孤零零的事实哑然无语。在形形色色的专业领域中,搜集事实、确定事实却渐渐跟对事实的解释分离开来。在法庭上,证人提供事实,不加判断,反过来,陪审团不得自己去搜集事实,他们只管根据法庭认可的事实做出评判。一位研究者埋头确定曹雪芹的生卒年月,无论红学研究怎样使用和解释这个事实。实验物理学和理论物理学成为大致可以分开的工作。一方面,事实仿佛不再蕴含道理,另一方面,理论本身成为一个独立的系统,仿佛无论事实是什么样子理论本身都成立。一门高度专业化发展的学科,不仅理论复杂深奥,它所陈述的事实我们外行不知道是些什么事实。生物学家发现甲基转移酶亚单元具有把目标核糖定位到活性点内的功能,我不仅不知道这个事实有什么意义,我甚至不知道它是个什么事实。有时候,我们抱怨日常叙事不够客观,有时候,我们反过来抱怨事实话语太客观了,干巴巴冷冰冰的。的确,事实话语是干巴巴冷冰冰的。从一种植物中提炼出某种药剂,那种植物原是有滋有味的,这种药却什么好滋味都没了,只剩下赤裸裸的苦味。我们本来生活在一个意义和价值的世界里面,但有时就像需要药物一样需要干巴巴的事实。
我们生活在信息爆炸、事实掩埋的时代,有官方制造的“宣传”,有媒体促成的“舆论”,还有各种小道“谣言”,人们的价值与意义,往往不是由事实,而是取决于自己的信息管道。以致于关键事件常常被噪音事件淹没,重要节点被细枝末节混淆,深层病因被表面病症迷惑,核心推理被琐碎逻辑牵绊。这种心智模式不仅无法认识复杂世界,还会导致错误归因。为此,先知书店诚荐“陈嘉映作品集”(四卷、含签名版)。跟随陈嘉映老师一起在哲学中拨开对事实的遮蔽与掩埋,站在人类认知本质的高度,改变看世界的方式。可以说,在当今中国哲学界,陈嘉映从来不是最流行的那几个,但始终是最重要、“最接近哲学家称呼的人”。陈嘉映并非书斋中的学者,因此,他的作品是为我们在常识和理论之间搭建起知识的桥梁,被学者简宁评价为“像读小说一样轻松”。为了更好的阅读体验,先知书店特别争取到陈老师的亲笔签名作品,数量有限,识别下图二维码,即可一键收藏。来源 | 本文选自《说理》陈嘉映著,华夏出版社出版。图片来自网络。版权为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