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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年等不来结果:出租汽车产业联盟呼吁继续对滴滴展开反垄断调查


■ 撰文/孙涛● 主编/张喜斌

近日,一份加盖“中国出租汽车产业联盟”印章名为“出租汽车产业联盟致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关于继续对滴滴出行和优步中国合并案开展反垄断调查的建议函”的文件,不断在网络上流传。


中国出租汽车产业联盟在文件中称:2016年8月,占有中国网约车市场最大订单份额的滴滴出行与优步中国宣布合并,引发了社会各界对网约车行业竞争状况的广泛关注。


该合并案已过去四年,商务部曾多次约谈滴滴出行,并就滴滴优步合并案展开反垄断调查,但是至今尚无公开结果。


2018年11月,针对滴滴优步合并案,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表示正在依据《反垄断法》进行调查,目前也未公开调查结论。


中国出租汽车产业联盟要求继续对滴滴进行反垄断调查(图片来源于网络)


联盟秘书长葛磊在两年前曾表示:就算没有最终结果,也希望能看到阶段性的进展。


中国出租汽车产业联盟近期再次提出,市场监管总局近期对阿里巴巴、阅文集团、丰巢等三家违反《反垄断法》涉案企业,分别做出50万元人民币的顶格行政处罚;滴滴优步合并案在互联网平台反垄断方面仍具有典型意义。


公开信息显示,由全国五十余家出租汽车骨干企业和部分地区行业协会于2017年共同组建起来的中国出租汽车产业联盟,成立后曾多次以发公开信、发函的方式向多个监管部门反映网约车行业和互联网出行平台存在的问题。


联盟表示,成立目的就是致力于共同推动出租汽车行业的合作与发展。


━ ━ ━ ━ ━四年一直等结果

以下为中国出租汽车产业联盟在今年12月17日致于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同时抄送交通运输部运输服务司的信函: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日前我们从媒体获悉,市场监管总局根据《反垄断法》规定,对阿里巴巴投资有限公司收购银泰商业股权、阅文集团收购新丽传媒股权、深圳市丰巢网络技术有限公司收购中邮智递股权等三起未依法申报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案进行了调查,并对三家公司分别做出50万元人民币的行政罚款决定。

 

以上三起遭到处罚的收购案发生时间自2014至2020年,交易涉及百货零售、影视制作发行、快递末端投递服务等行业。对于市场监管总局严格执行反垄断法律法规、保障市场主体公平参与市场竞争的举措,我们表示密切关注和坚决支持,同时强烈呼吁市场监管总局继续对滴滴出行和优步中国合并案的反垄断调查。

 

中国出租汽车产业联盟表示,继续对滴滴优步合并案未完成的反垄断调查,仍具有典型意义(图片来源于网络)


以下是滴滴出行与优步中国合并及相关反垄断调查的经过。

 

2016年8月1日,滴滴出行宣布与Uber(优步)全球达成战略协议,滴滴出行将收购优步中国,两者合并后在中国占有的市场份额将超过90%。

 

2016年8月2日,时任商务部发言人沈丹阳在商务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巨头合并前必须要通过反垄断审查,而商务部尚未收到滴滴和优步中国相关交易的经营者集中申报。

 

2016年8月17日,沈丹阳在商务部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再次对滴滴出行与优步中国合并做出表态,称依据《国务院关于经营者集中申报标准的规定》,我国经营者集中申报采取营业额标准,经营者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计算营业额后依法申报,同时表示商务部仍未收到滴滴优步的申报。

 

2016年9月2日,沈丹阳在例行发布会上第三次对此事做出表态,称商务部正在根据《反垄断法》、《国务院关于经营者集中申报标准的规定》、《经营者集中申报办法》和《未依法申报经营者集中调查处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对本案依法进行调查,接下来将继续依法推进本案调查工作,保护相关市场公平竞争,维护消费者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2017年7月24日,中国出租汽车产业联盟致函商务部,咨询滴滴出行和优步中国合并案的反垄断调查进展,并希望商务部对滴滴出行在经营过程中存在的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垄断行为依法进行监管,保护相关市场公平竞争,维护消费者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2017年7月27日,时任商务部发言人高峰在例行发布会上称,商务部反垄断局已经多次约谈滴滴出行,也正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滴滴出行和优步中国合并案依法进行调查。

 

2018年3月,随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成立,组织实施反垄断执法工作职能从商务部转移至市场监管总局。

 

自那以来,公众尚未看到关于此案的调查进展以及最终结果。

 

中国出租汽车产业联盟认为:滴滴出行和优步中国合并案虽然已过去四年,但是在互联网平台反垄断方面仍具有典型意义。滴滴不仅在经营者集中时未依法向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进行申报,而且从合并至今四年多的情况来看,滴滴出行涉嫌触及《反垄断法》中所规定的垄断行为,主要表现在:

 

1.市场支配地位持续巩固。

 

根据中国IT研究中心发布的《2016年中国专车市场研究报告》显示,滴滴出行和优步中国合并后,滴滴出行的月均活跃用户迎来大幅提升,2016年第三季度滴滴出行月均活跃用户数达3854.5万人,环比增长率达16.4%。覆盖率达96.7%,订单量占94.6%的市场份额,显示其市场支配地位得到进一步强化。而四年后,网约车领域继续呈现“一家独大”的格局,2020年5月,滴滴平台的月活跃人数为5439万人,是第二名首汽约车的22倍多,仍占据绝对的市场支配地位。

 

2.涉嫌存在经营者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实施行业垄断的行为。

 

2018年9月27日,交通部新闻发言人吴春耕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指出检查组发现滴滴出行等平台公司存在的九大问题中包括“涉嫌行业垄断”。

 

滴滴出行涉嫌行业垄断的行为主要表现在通过从事非法营运进行不公平竞争、抢占市场份额。最近一两年,随着国家和各地主管部门加强对非法网约车的打击力度,大部分网约车平台在合规化进程方面取得了一定进展,但是,滴滴出行违反网约车管理相关法规,在多个城市继续向没有资质的车辆和人员派发订单。


如2019年7月至9月,上海交通执法部门就对滴滴的违规派单行为连续开出100张行政处罚书,罚款金额达到1000万元,但是滴滴不仅屡罚不改,而且还采用“外省注册、本市接单”等手段来逃避监管,并拖延缴纳罚金。

 

2020年5月11日,西安市执法部门通过监管平台发现,滴滴平台1天内在西安上线四百多辆不合规网约车,累计派单五千多单,于是在20天内第三次约谈滴滴,并做出行政处罚。

 

此外,滴滴于2020年3月推出花小猪平台,通过向违规车辆和人员派单,采用补贴和低价方式,在三四线城市中抢占巡游车和正规网约车市场,严重违背公平竞争原则,扰乱行业秩序,企图形成新的垄断。花小猪平台上线半年来,已受到天津、南京、青岛、合肥等多地交通监管部门约谈,并被叫停在当地的运营。

 

2020年11月,滴滴在海南推出“扫码上车”功能,违规在车身上喷绘网约车标志标识,并进行轮排候客、揽客,试图将网约车“巡游化”,对巡游出租车行业形成不公平竞争。

 

此外,滴滴还涉嫌利用不透明的算法和派单规则将优质业务导向获利更高的网约车,通过拼车等低价策略吸引乘客,造成行业竞争失序、挤压巡游出租车市场等状况。

 

市场监管总局对个别互联网平台企业收购案的反垄断调查和处罚,让我们看到在党中央全面依法治国理念引领下,政府主管部门对于互联网领域反垄断的决心和力度,也再次证明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无论平台巨头背后的境内外资本有多强大,都不能在中国市场为所欲为。

 

我们期待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依法继续滴滴出行和优步中国合并案的反垄断调查,并查处平台存在的其他垄断行为,消除互联网出行领域存在的竞争风险和隐患,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保护出租汽车行业正规企业和从业者的合法权益。


中国出租汽车产业联盟公众号刊文后的部分网友评论(图片来源于网络)


━ ━ ━ ━ ━联盟要做好三件事

大白财经观察检索发现,这并不是中国出租汽车产业联盟对网约车展开的第一场进攻。


《出租汽车产业联盟致函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呼吁继续对滴滴优步合并案的反垄断调查》还以公开信的方式,在12月17日文件出台当天的13时12分,刊发在微信公众号“出租汽车产业”上。


该公众号的账号主体是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1月17日注册,取名“出租汽车产业联盟”;2018年8月10日认证“出租汽车产业”。


该公众号自我介绍到:由全国骨干出租汽车企业合作,持续发布与出租汽车行业相关的政策解读、行业呼声、理论评述、市场信息等,为全国几百万出租汽车从业者提供资讯和服务。


大白财经观察联系中国出租汽车产业联盟,表达想进一步了解详情,截止发稿,尚未得到对方回复。


滴滴答复大白财经观察,表示对此不予置评。


公开资料显示:2017年1月11日,大众交通、北京北汽出租、天津市出租、重庆市出租等全国五十余家出租汽车骨干企业和部分地区行业协会齐聚上海,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宣布成立中国出租汽车产业联盟。


联盟当时表示,未来将致力打通出租汽车行业上下游产业,除了出租汽车企业,还将吸纳与行业相关的汽车制造厂商、金融服务企业等一起加入联盟,充分实现资源共享、信息共享和成果共享。


两家由传统出租汽车企业自主运营的网约车平台——上海的大众出行和北京的首汽约车也加入联盟。


交通部深化出租汽车改革首席专家徐康明表示,传统龙头企业形成产业联盟,通过创新服务品种、提高服务品质和提升管理水平力促行业改革和转型升级十分迫切。


中国出租汽车产业联盟理事长、大众交通集团董事长杨国平表示,联盟成立后,将重点做好三件事,“企业间将形成合力,争取政府和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联盟将加强质量管理,为乘客提供安全优质的出行服务,为驾驶员提供就业机会;利用互联网等最新技术提高运营管理效能,让出租汽车成为智能出行终端。”


大白财经观察注意到,中国出租汽车产业联盟在组建后,针对网约车市场多次发声,对共享经济等定义也表达有自己的理解。


2017年7月24日,中国出租汽车产业联盟首次致函国家商务部,就2016年8月滴滴和优步中国合并案的反垄断调查,咨询进展情况。


联盟秘书长葛磊在接受经济观察网的采访时表示:就算没有最终结果,也希望能看到阶段性的进展。


当年商务部尚未对此事作出回应。滴滴公司对此表示不做评论。


━ ━ ━ ━ ━共享经济下的竞争与融合

大白财经观察检索发现,中国出租汽车产业联盟成立以来,曾多次以发公开信、发函的方式向多个监管部门反映网约车行业和互联网出行平台存在的问题。


2018年4月26日,中国出租汽车产业联盟致函国务院及相关部委,就整治非法网约车运营乱象、切实推进《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建议。


联盟在建议函中列举了《指导意见》及《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实施一年半以来,网约车市场持续存在的非法运营乱象,指出滴滴等平台长期藐视法律,妨害了十九大以来对于依法治国精神的推进,造成极大的负面影响和社会危害。


联盟就此提出4点建议,包括深化行业改革,严格依法监管网约车运营;成立专项巡视组,及时公布巡视结果;加快立法进程,制定网约车监管的上位法;创造公开公平公正的竞争环境,切实推进出租汽车行业深化改革等。

 

中国出租汽车产业联盟针对滴滴等网约车平台违规行为不断举报(图片来源于网络)


建议函强调,网约车不是法外之地,任何资本或技术都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出租汽车行业的深化改革和稳定发展必须建立在依法治理出行市场乱象的基础上。


2017年2月10日,中国出租汽车产业联盟在成立一月后,发表致交通运输部的公开信,呼吁网约车新政依法落实、监管到位。


同年7月26日,该联盟致函国家发改委,表示目前巡游出租车定价偏低,建议调整巡游出租车的定价机制。


一月后的8月31日,该联盟致函中央网信办,表示滴滴利用市场垄断地位操纵网约车价格,存在泄漏用户信息和滥用涉及国家信息安全的城市交通数据风险,并建议加强网约车市场监管。

 

在2018年3月份中国出租汽车产业联盟举办的2018年年度会议上,联盟负责人表示,只要网约车平台遵守依法经营的底线,秉持公平竞争的理念,共同为出行市场健康发展努力,出租汽车企业愿意以开放的心态开展合作,包括探索建立全国出租汽车网约平台的可行性,但是一切的前提是合法守规,驾驶员和乘客的合法权益不应受到损害。


同年5月14日,“郑州空姐遭遇网约车司机杀害案”后,该联盟公开表示,已联系上海一家知名律师事务所,愿意为遇害空姐父母提供法律援助,协助其向滴滴平台提出民事诉讼,追究平台的法律责任。

 

联盟秘书长葛磊此前受访时强调:人们对于共享经济这个概念存在误区。共享经济来源于国外,英文为“Sharing Economy”,其实是分享经济。其原有意思是,对社会的闲置资源进行一种暂时的、临时性的使用权的转移,以获取收益。


该概念被企业平台借用之后,出现了歧义。他认为,Airbnb、优步的初衷还是符合分享经济的原意的,但是到了国内,尤其是滴滴这样的平台之后,演变成为大型的经营活动,与分享经济已经不沾边了。动辄几千单的运营,与所谓共享经济是背道而驰的。


葛磊当时对经济观察网表示,按照网约车管理规定,平台必须要数据与政府监管平台对接,这样政府才会知道车辆是不是合规。但是他们以安全性和保密为借口,没有提供给政府相关数据。“滴滴现在是在规避监管”。


经济观察网就这两点问题询问了滴滴公司的观点,但是未得到回复。


滴滴公司对经济观察网解释称:“对于出租车行业,我们并没有对抗或者想颠覆它们,反而一直在寻求融合发展。”


程序编辑丨朱向锋

《商业2.0》2020年11月下旬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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