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夺命的客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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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出生,开始上车,启动人生。
生命的客车载着你,一路奔向远方。
父母、夫妻、子女、兄弟、姐妹、同学、同事、朋友,是生命客车的同行者。
生命的客车,拉载着每一个人。
但谁是长途?谁是短途?无人知晓……
途中,我们每一个人都会碰到这样的场景。
你会带着深深的爱,甚至无奈的遗憾、不舍、悲伤……
目睹着亲朋好友,离别生命的客车。
这永远,只能是一个个不同的命……
担当,说易行难
2005年1月6日,福厦高速公路,一辆满载47名乘客的大巴,奔驰在高速公路上。
地球上的每一人,做梦都希望,好运永远相伴自己一生。
客车,发生了特大车祸。
在人生的旅途中,这“万一”的概率,最倒霉的事,被47个鲜活的生命摊上了。
28人瞬间丧命,19人受伤。
由于,此车乘客的”意外“保险,是我们公司承保的,我在第一时间赶到了现场。
真是,一个名符其实的超大“血案”。
人,在生命客车途中“下车”,可能会有很多种方式,但以这种霹雳的瞬间,意外地“被”下车。
对自己、对亲人,都是最残忍的。
当我看到一幅幅血肉模糊、身首分离的画面,只有感叹,生命是如此的脆弱。
谁家,一瞬间就是灭顶之灾啊!
这真是,一个“万一”,顷刻就可以颠覆和砸碎一个幸福的家庭。
在事故现场。我们马上掌握到,全车47名乘客,只有 35人买了保险。
有12个人,没有买保险。
8万元,这在十五年前,对中国普通老百姓,可是一笔很大的钱了。
8万元,能派很多用场!
没错,是只收到了70元的保费。
12位没有买保险的乘客,就没有资格获得赔偿。
这是一个十分简单的常识。
我们没法鉴别,到底是谁,买了保险?!
当时,乘意险是“非实名”制。
乘客在购买车票时,只要花两元钱,售票处便撕给乘客,一张“二指宽”的乘意险小票。
他们之中,有人买了保险。同时,还有人没有买保险。
天堂和人间,两重天。不联网,也没有邮差。
去了天堂的乘客,根本没法向亲属交代后事。
到了天堂后,他们也没法返回人间,拿着“二指宽”的保险小票,来向保险公司进行赔偿。
去天堂的遇难者,无法与人间联系。而在人间的我们,也根本没法鉴别这28位遇难者中:
是谁,花了“二元”钱,买了保险。
谁是,真正拥有八万元赔偿的权益。
面对这个死结,怎么办?
严格执行规定,不见那“二指宽”的小票,就不给赔偿。
那就是打着“合规”的旗帜,干着不担当、不作为、不犯错的“正确”事。
这样庸人的“正确”事,我是不会干的。
死者为大,死者安息。
对遇难者的家人,那就是在已悲痛万分的心上,再撒上辣椒面、咸盐,来回蹭搓。
我们为了赔偿,再让他们倒两次霉,谁忍心啊?
怜悯心,是善良的起点和通行证。
凭着良心,凭着本能,我拒绝了这个建议。
给谁赔,不给谁赔,已经没有了正确的答案。
选择,是一个永恒的难题和困惑。
哪怕,我去替那12位没有买保险的乘客,每人补上这一根烟的钱(二元)。
政府的压力,陡然增大。
国家规定,凡死亡10人以上的,属于特大事故。
对特大事故,各级政府都是极为重视的,生怕处理不当,演变成社会稳定问题。
福建省省长黄小晶、副省长李川,也赶到了事故现场。
当得知乘意险,是由我们公司承保的。
李川副省长开门见山、直接了当的说,稳定,压倒一切。
希望我们保险公司,尽最大的力量,帮政府之难,解群众之困。
并如实告知:赔款,是要上报总公司层层审批的。更不要说,这上百万的巨额赔款。
同时,审批的流程和时间,也是根本来不及的。
况且,此案遇难者拿不出保单凭证,按照国家的规定,是根本不会赔的。
我没有勇气,正视副省长灼热、期盼的目光。
各种方案,各种结局的利弊,在我的脑海里,已经翻来覆去演示了无数遍。
没有一个方案,是十全十美的。
但,此时的保险赔款。
对,就是钱!就是人民币!
在急火燎天的突发事件面前,它已经成了政府眼里,十分重要的“灭火器”。
政府多么希望,我们的赔款,能变成处理社会危机的关键筹码!
原本一个车祸,引发的血案。
被中国特色的社情,直接纳入到政府危机处理的一盘大棋中。
我又想,我是从外省调来的干部。一个乘客也不认识,连萍水相逢都谈不上,我怕什么呢?
特别是坐长途车的人,可以说都是最㡳层的老百姓。这是最应该帮助的弱势群体。
八万元,对遇难者已经换不来生命了,但对他们的亲人也可以起到不小的帮助。
说实话,组织表态再温暖,安慰的语言再多,不如实实在在,给每一位遇难者拿出八万元!
特别是对最需要帮助的弱势群体,不要造成任何遗憾、亏欠!
在情与理、现实与规定的面前。在稳定压倒一切的旗帜下。
我心灵的天平,最终倒向了“多赔”、不遗漏任何一位遇难者的“全赔”!
“枪口”,抬高了一寸!枪下,绝不出现一个冤魂!
快刀,斩死结,先斩后奏!
一切,让我们自己,来扛吧!
我逞着能、硬着脖子,以满口英雄好汉的语气,斩钉截铁地说:
“赔!所有遇难者都赔!”
李川副省长愣了一下,马上问道,那12个没买保险的乘客,你们也赔?
我说,是的。47名乘客凡是遇难、受伤的,全部都赔。
李川副省长两个大步跨过来,紧紧握着我的手说:
好样的!政府和老百姓要感谢你们!你们是一家负责任的公司!
此时,我的每一个细胞能感到,这是副省长发自内心的真诚表白。
即帮了百姓,又救了政府,危机化解了。
这死结,就解开了。
人,不仅要有一颗善良的心,还要有一个敢于扛起善良的肩膀。
赔款,我们做到明处,杜绝任何“被”截流的环节。
赔款,现场直接发放到遇难者家属手中。
你马上就会联想,这笔用生命换来的赔款。
可能,可以帮助他们在小镇买一套住房;或许可以供孩子读完大学;甚至,是用这笔钱,去办遇难者的丧事和后事。
我们已经尽了最大的努力了,对得起你们在天之灵,对得起你们的亲人,不留任何遗憾了!
一份保单二元钱,我们一共,才收了70元的保费。
但,为了一份心灵的契约,一颗良心的承诺。
这就是,有温度的保险。
天,已经黑了。
在理赔现场,大家仍都忙碌着。
老祖宗讲过再土的话,都会显灵为金句:你怕什么,就会来什么!
分公司负责理赔的主管,悄悄的告诉我,总公司还是要求,按照规定上报理赔案子的相关手续和凭证。
废话,这还用说吗?
这套流程我太清楚了,在“正确”规定的指导下,开会、讨论、研究,踢皮球。
在相关手续和凭证严重缺失,不符合“正确”规定的情况下,谁敢给你批准赔款!
否则,我还会如此头疼,绞尽脑汁,被迫先斩后奏!
钱,也给老百姓赔了!
社会危机,也化解了!
这水,是连盆子,一起泼出去的啊!
但真的听到总公司,还是要公事公办时,心里忐忑不安了起来。
整晚上,根本睡不着。
思绪,在矛盾中,你来我往,相互绞杀。
一会儿,觉得做得对;一会儿,觉得惹了大麻烦。
挥之不去的丝丝恐惧,一直缠绕、压迫在心头。
因为,作为省公司一把手。我明知国家、行业、公司的相关规定。
不经过批准和同意,擅自决定赔款,而且是数额很大的几百万。
那你一个屁,也放不出来!
因为,这确实是,明知故犯,挑战规则,突破底线。
整晚,我都在想,这会是党纪处分?还是行政处分?
好不容易,熬到了天亮。
我决定,还是直接找我们最大的官,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王国良。
一个是父母。一个是领导。
我的命,真的很好。
碰上了一个好领导。
一个对部下的“先斩后奏”,给予了极大包容、充分理解的好领导。
我这个省公司一把手,就解脱了,心也亮了,胆也不颤了。
你只要讲“义”了,那别人一定会讲“情”!
事后,福建省委卢展工书记,专门批示,表扬了我们公司。
这可是福建省的一把手!一号首长啊!
同时,福建省政府建议,将全省乘意险业务,交由我们公司承保。
承保期三年,每年保费上千万。
不管这叫“蝴蝶效益”,还是“马太效应”。
反正都印实了,老百姓的口头禅:善有善报!
当他人遇到麻烦。你做了应该做的“人”事、“善”事。
践行了民谣:当官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卖红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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