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坏小子威尔逊

人民作家V作者 人民作家 2021-0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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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陆道夫在线



 

威廉·威尔逊


(原作)美国|爱伦坡

(翻译)广东|陆道夫




我最好还是称呼自己为威廉·威尔逊。如果在这张白纸面前写上我的真名实姓,那的确不太合适。因为这个姓名把我的族人害得够羞遭厌,不招人待见。那些喧嚣的流言风语不是早已把族人的臭名声播散到了世界各地了吗?

哦,最自甘堕落的浪子啊!难道你对人间的一切都充耳不闻?对尘世间的所谓荣誉、鲜花和愿景抱持麻木不仁?难道在你的希望和天堂之间永远不会悬挂着密布的阴云? 

 我在最近这几年遭遇了难以描述的不幸,犯下了不可饶恕的罪行,如果容许的话,我今天就不想在此饶舌了。

近年来,有一段时期,我突然之间变得放荡而自甘堕落,个中的原因,正是我现在想要交代的。

一般说来,人们往往都是一步一步走向堕落的,但对我来说,所有的德行宛如披风一样,刹那间就从我身上掉落下来。我仿佛迈着巨人的步伐,从微不足道的邪恶之境穿越到比希律加巴勒**罪行还要罪大恶极的深渊里。到底出于何种偶然——出于什么样的一种变故,我竟然会犯下如此这般的邪行?这里不妨容我慢慢道来。

尽管死神慢慢向我逼近;但死亡的阴影反倒让我的灵魂得以安宁。我穿过朦胧的死亡幽谷,渴望能够获得世人的同情——我差点儿说成了渴望获得世人怜悯。

其实,我只想让他们相信,我本人或多或少地受制于环境的摆弄,有点儿人在江湖,身不由己的感觉。

我衷心期盼他们能从我即将讲述的情节中,替我在罪恶的沙漠里找出那么一小块命运绿洲。我祈求他们能够承认——他们不得不承认的事实——尽管从前他们有过不小的诱惑,但至少人们并没有经历过我这样的诱惑,当然喽,他们并没有像我这么堕落过。

但是,难道人们真的没经历过在我这样的痛苦吗?难道我不是生活在梦里吗?难道世间的恐怖、神秘和疯狂不会把我吓得魂不附体吗?

**希律加巴勒,约生于公元205年,是叙利亚以米沙太阳神庙祭司,218年被选为罗马皇帝,荒淫无耻,恶名远扬,于222年被侍卫杀死。——译者注。

 我们的族人向来以丰富想象力和暴躁脾气而著称:当我还在牙牙学语时,我就表现出了完全继承家族的这一秉性。随着年复一年地长大成人,我的这种秉性愈发明显而难改。

出于各种原因,朋友们都被我的这种秉性弄得焦虑不堪,我自己也深受其害,名声受损。我于是变得一意孤行,喜怒无常,沉溺于胡思乱想。

我的父母天性优柔寡断,与我一样,具有先天的体弱多病,所以,他们对我日益暴露出来的坏脾气和恶行毫无办法。他们虽然也曾费过心思,为我操心,但终究因为力不从心,方法失当而被弄得一败涂地,我因此也就成了大获全胜的一方。此后,我说的话就成了家里的不二法则。

在大多数孩子还是蹒跚学步的年龄,我就开始随心所欲,率性任为了,除了自己的名字没法改,一切的一切,我都可以当家作主。

 一幢结构不规则的伊丽莎白式大房子,是我对学校生活的最早记忆。房子是建在英格兰一个雾蒙蒙的小村庄里,那儿有很多盘根错节的参天古树,所有的住房都是年代久远的老房子。说句真话,那个古老的小镇仿佛能够给人带来美梦般的心灵抚慰

刹那间,我的想象中仿佛感受到了绿树浓荫大道上那份沁人心脾的凉意,闻到了灌木丛林里散发出的阵阵芳香,听到了低沉而空灵的教堂钟声,我怀着一种说不清的喜悦,再一次颤抖了。

教堂的钟声每隔一小时就会幽然敲响,打破了阴森寂静的暗淡空气,在空中回荡,被岁月侵蚀的哥特式教堂尖塔就掩映在这一片寂静的暮色中。 

  慢慢回味追忆一番往昔校园以及与学校相关的往事,这或许会给我带来莫大的喜悦,这种喜悦超过了眼下我所体验到的各种感觉。我现在特别悲催——真的很悲惨---唉!这是一种实打实地悲催——希望读者朋友可以原谅我在这里东拉西扯地写一些琐事,借以减少自己内心暂时的痛苦吧。

虽然这些事情琐细而微不足道,甚至有些可笑,但在我看来,一旦它们跟特定的时间和地点扯到一起,反倒会凸显出其料想之外的重要性。

我也很清楚,恰恰就是在当时和当地,命运之神首次给我敲响了模模糊糊的忠告,此后的岁月里,这种忠告一直如影随形地跟着我。

好吧,下面不妨让我来回忆一下吧。 

 我在前面已经说过了,那幢房子年代久远,房型极不规则。院子很大,围着一圈高高坚固的砖墙,墙头上涂抹着一层泥灰,上面插着碎玻璃。

这道监狱似的高墙壁垒就成了我们活动的有限场地;高墙外面的世界只能是每周看两天:一次是星期六下午,在两个老师的带领下,我们可以集体到附近的田野散散步;另外两次是在星期天,早晚各一次,我们规规矩矩地列队到村里唯一的教堂做礼拜。

教堂的牧师就是我们的校长。每当我从教堂后排靠背长凳上遥望他迈着庄严的步子,缓缓走上讲坛,我的心中总是有一种难以言表的惊讶和困惑。

牧师的表情庄重而慈祥;道袍熠熠闪光,飘来飘去——只有牧师的道袍才会飘成这个样子;牧师的假发上扑满了粉,发质坚硬,假发浓密。

我在想:这难道就是我认识的那个人么?昨天那会儿,他还是一位板着面孔、身穿烟味脏衣、手握权威教鞭,一本正经地在学校执行律令的校长。啊,此时的他看起来真是判若两人,格格不入。

事情荒谬到不可理喻的程度!

阴沉厚实的围墙一角敞开一扇笨重的大门。门上钉满大头状铁螺钉,门顶上杂乱无章地竖立着尖铁钉。一眼望去,让人不寒而栗,不由自主地会往后退。除了前面提到的三次定期出入,大门总是铁将军把门。

因此,每当巨大的门铰链嘎吱作响时,许许多多的奇妙之事就闪现在眼前了——这是一个值得仔细观看和反复玩味的奥秘天地。

大院子的形状极不规则,墙壁中有很多处都凹了进去。学校操场是由最大的三四个壁凹块连连而成的。

操场地面平坦,铺的是质量上好的硬沙砾。我很清楚地记得,操场上既没有树,也没有凳子,更没有任何可坐之物。当然啦,这些东西全部放在屋后。

房前有个小花坛,种植一些黄杨之类的小灌木,但实际上,我们只有碰到千载难逢的机会,才会经过这片圣地——比如,第一次进校,最后一次离校;或者是在父母或朋友来接我们高兴回家过圣诞或夏至节的时候。 

不过,要说起那幢老房子呐,那可就离奇有趣多了,真可谓古色生香!对我来说,它的确就是一座迷宫。迂回曲折的走廊貌似永无尽头,各种莫名其妙的分隔房间常常弄得我晕头转向。

不管是在什么时候,我都分不清到底是在楼上还是在楼下。从任何一间房间去往另一个间房,碰到或上或下的三、四级个楼梯台阶,那是再正常不过的了。

厢房也多得数不过来,简直多到难以想象---一间套一间,一门连一门。于是,这幢房子在我们心中的最精确概念,几乎等同于数学概念中的“无穷大”。

虽然我在这所学校寄读了五年,但我根本弄不清楚与我住同楼的其他8-20名学生的那间小寝室究竟位于这栋楼的哪个偏僻角落.

用作教室的那个房间是整栋楼最大的一间----我当年不由自主地觉得---它是世上最大的一间房。房间狭长,屋顶不高,令人倍感压抑。窗子是哥特式的尖型,天花板是橡木做成的。

教室不远处,有一个阴森可怕的角落,围出了一个约有八、九英尺平方的一间小密室——那是我们校长兼牧师鲍兰斯博爱博士“准时祈祷”的私人密室

这间小屋结构牢固,房门结实。即便密室主人外出时,我们宁愿活活被处死,也没有人愿意打开那道门。在教室的另外两个角落里,还有两个相似包厢,虽说比不上校长的私人密室那般令人肃然,但却能让人心生敬畏。

一间是古典文学教师室,一间是英语兼数学教师室。教室的另外两个角落里横七竖八地散放着一些课桌和凳子。桌上堆满了黑漆漆、脏乎乎的破烂书本,桌子表面全被刻满了缩写字母,连名带姓的一大串,还有稀奇古怪的花样图案和刀刻记号。

实际上,早在很早很早以前,这些桌子就已经不成样子了。教室的一侧放着一只装满水的大桶,而另一侧放置了一个巨型大钟。 

我在这个古老学院里总共度过了自己生命中的第三个五年,并没有觉得压抑沉闷,也没有明显的厌恶感。毕竟童年时代的头脑幻想丰富,用不着考虑身外世事,借以消磨时光,自娱自乐。

学校生活沉闷单调,那是人所共知的,但校园生活的单调乏味居然让我从较为成熟的青年时代的奢华生活到成年后的罪恶生活中有所反省,觉得这些都比不上校园生活令人激动。

当然,我必须这么认为,在我最初的心智发育时,我一定有很多与众不同之处,甚至还有超越常规之处。

通常情况下,一个人在其成年后很少能够如此清晰记得幼年时的生活。一切的一切,都成了往事如烟——成了扑朔迷离的朦胧记忆,仿佛依稀可见——一旦想起,却又是淡淡的喜悦和酸酸的痛楚。但对我来说,却是不一样的感觉。

童年的一切在我脑海中至今依然清晰如昨,就像非洲古国伽太基徽章上镌刻的题铭一样鲜明、深刻而持久。这大概是因为我在童年时就已经像成人那样去充分感受到当时的人是事非了。

 但是,事实上,如果按照世人眼中的事实来看——儿时的记忆能有多少啊!无非就是梦醒起床,熄灯睡觉;默读加背诵;定期做礼拜,再加上下午散散步;操场的追逐打闹,调皮捣蛋;——因为早就忘记了,所以如今在时光的魔法催促下,许多动人有趣的人和事就一一得以复现,当年那些说不清道不明的友情敌意也都一次又一次地唤起了激情四溢和惊心动魄的精神振奋!

啊,童年啊,难得的黄金时代! (Oh, le bon temps, que ce siecle de fer!")

实话实说,我这个人,天生有热诚、有激情、有点小专横,很快就在同学中成了小名人。于是,渐渐地——当然是越来越巩固,那些年龄比我大不了几岁的同学就都对我言听计从了,只有一个人是例外。

这个同学虽然跟我非亲非故,但他却与我同名同姓---其实这倒也不足为奇。因为,我虽然出身贵族,但我的名字和很多人的名字一样非常普通。根据时效权利,随着岁月的流逝,这类名字早就被平民百姓广泛使用。

所以,我在这里姑且自称是“威廉.威尔逊”,其实这是一个跟我的真名有些相仿的虚构名字。

我们这帮人”——同学们这样称呼我们——当中,只有那个跟我同名同姓的人,才敢在课堂的学习上与我竞争PK,才敢在操场上的运动嬉闹方面跟我一斗高低,才敢拒绝盲目信任我的主张,才敢抗拒服从我的意志——说句真话,无论我在哪一方面的独断专行和发号施令,他都敢于横加干涉。

如果说人世间真有某种至高绝对专制权的话,那肯定是指一大帮孩子当中的聪明孩子王对其智力平平,唯唯诺诺小伙伴的一种专制。

威尔逊对我不谦“逊”,这让我很是不爽和难堪。尽管在大庭广众之下,我通常都会虚张声势,我不吃他那一套自负自傲的样子。但私底下我却越是那么怕他。而且我不得不承认,他居然能如此轻而易举地和我不分高下,这证明他的确比我优秀能干。

当然,如果我想不被他给打败,那就必须开展持久战。其实,他比我优秀也好,与我旗鼓相当也罢,只有我一个人承认这一点,莫名其妙的是,同学们居然都没有觉察到这一点,甚至连半点疑心都没有。

说句真话,他和我的较量,他同我的竞争,尤其是他肆无忌惮地公然跟我作对,这些看起来很尖锐,但都是在私底下进行的。他看起来既没有与我作对的野心,又缺乏激情四射的性格。

我暗忖在想,他之所以要和我作对较劲,或许是因为他纯粹的临时起意,就是想让我受挫,阻我专横,令我惊讶,乃至于让我自我克制。

有时候,我也又惊又恼地留意到,他如此这般地伤害我、羞辱我、反驳我,其实当中居然夹杂着一种难以名状的柔情成分。

这当然会让我深恶痛绝,我心里不禁会产生某种愕然、自卑与愤怒的感觉。我只能这么去想问题:他的这种异常之举,应该是出于他本人的极端自负,他只不过想摆出一副保护者或庇护人的庸俗样子而已。

或许,正是因为威尔逊行为举止中带有些许亲热劲,加上我和他又是同名同姓,碰巧是在同一天入的学,所以,我们俩是兄弟的说法就在高年级同学中传开了。高年级学生对低年级学生的事情经常都是敷衍而过。

其实,威尔逊和我一毛钱关系都没有,对此,我在前面早就说过了,而且我应该是早就已经说明了的。假如我们是兄弟俩,那保准是孪生兄弟。

因为,在我离开鲍兰斯博尔学校之后,我无意中听说,同名同姓的那个人生于1813年1月19日——这可真是一个惊人的机缘巧合,因为那一天,正好也是我的生日。 

貌似有点奇怪的是,尽管威尔逊总喜欢和我较劲对着干,虽然他那种令人难以忍受的反驳精神时常让我感到焦虑,但我并没有对他心生恨意。当然,我们俩几乎是每天都要争吵一番,但当着众人的面,他却总是给我三分脸面,事后他又总要想办法让我感觉到,真正的赢家应该是他。

不过,正是由于我和他的自尊心都很强,我们俩总是一方面保持着“点头之交”的状态,另一方面又有很多性情相投之处。这一点让我意识到:可能是我和他所处的各自位置导致了我们很难成为好朋友。

事实上,很难解释或讲清楚我对他的真情实感。因为这种感情很复杂,很混杂——带有几分说不上来的怨气,倒也算不上是仇恨;尊重之中有敬意;畏惧之中有好奇,好奇之时心不安。

对了,就伦理道德而言,完全不必要把和威尔逊说成是难舍难分的好伙伴。 

毫无疑问,我和他的关系的确很微妙。因此,我对他的攻击——经常攻击,或明或暗---总是表现为一种亦真亦假式的嬉笑怒骂,而不是那种你死我活般的互怼敌视。

不过,我的这种小把戏并不总能奏效,甚至有时连我煞费苦心地周密谋划,最终也没能逃脱失手的命运。

因为那个与我同名同姓的人,他的性格沉稳宁静,当他在欣赏自己那套冷嘲热讽本领时,他的那份严谨,真可谓不留下任何阿基里斯脚踵”*** heel of Achilles),让人无懈可击,绝对不会给对手有反唇相讥的机会。

说句真话,我在他身上只发现了一个弱点可以被利用,他身上有个先天性的生理缺陷——我的对手在发音器官上有毛病,这使得他在任何时候都只能轻声细语地说话,嗓音永远提高不上去。而他的任何冤家对头,如果不被他逼到山穷水尽的地步,没有人会像我一样利用一切大好机会对他进行伤害。 

阿基里斯的脚踵:源自《荷马史诗》“Iliad”中的希腊神话故事。阿基里斯是希腊联军里最英勇善战的骁将。他瓜瓜坠地以后,母亲想使儿子健壮永生,把他放在火里锻炼,又捏着他的脚踵倒浸在冥河圣水里浸泡。因此,阿基里斯浑身象钢筋铁骨,刀枪不入,只有脚踵部位被母亲的手捏住,没有沾到冥河圣水,成为他的唯一要害。在特洛伊战争中,阿基里斯所向披靡,杀死了特洛伊主将赫克托耳,但是,特洛伊的任何武器都无法伤害到阿基里斯的身躯。后来,太阳神阿波罗把阿基里斯的弱点告诉了特洛伊王子帕里斯,阿基里斯终于被帕里斯诱到城门口,用暗箭射中他的脚踵,负伤而死。之后,这个故事就演变成了一个人的致命弱点---译者注。

威尔逊对我的报复手段可谓五花八门。其中有一招令我手足无措。他很聪明,我真弄不明白,一开始他是怎样发现这一把戏来惹恼我?这一点到现在,我也没有弄不明白。

不过,对他来说,一招见效,频繁使用,令我烦扰。我对自己这个平庸的姓氏一向都不看好,还有这个俗不可耐的名字——如果它没有沦落到凡人皆用的地步,那也就也罢了。我一听到这个姓名,就好像是耳朵里灌进了毒液似的。

不幸的是,我第一天入学报到时,另一个同姓同名的威廉.威尔逊居然也来校报到了。这让我不禁对他产生无比愤怒,他为什么也叫威廉.威尔逊?于是,我对这个名字就更加厌恶了,因为一个陌生人居然也叫这个名字,这样一来,威廉.威尔逊这个名字被人喊叫的频率就会增加一倍。

糟糕的是,这个陌生人常常会在我眼前晃来晃去,这种非常讨厌的巧合则让我在学校的日常活动不可避免地被混为一谈。

于是,当这个同姓同名的冤家跟我在精神或肉体上被证实有相似之处时,我就会心绪不安,怒火中烧,越烧越旺。

一开始,我并没有发现他和我同年同月同日生这一惊人事实,但我其实已经发觉我们俩的个子一样高,在身材和相貌上的相似度也出奇的高。

当我听到高年级同学在疯传我和他是亲戚的谣言,我几乎恼羞成怒了。总的来看,只要有人提及我们俩在性情、相貌或身份上非常相似,我都会为之烦心,大为光火(虽然我总是小心谨慎地去掩饰这种不安),但我知道,没什么比能比这件事更能让我心烦意乱的了。

但是,说句实话,我压根儿就没理由认为高年级同学对我俩的议论了。很显然,同学们甚至已从各方面观察到了这一点,他们认为我们俩是亲戚关系,而且还是就威尔逊本人来说的。

正如我在前面说过的那样,他看到了我们俩在诸多方面有惊人的相似之处,令人烦恼。在这种情况下,恐怕只能归因于他非同寻常的洞察力了。

他模仿我的言行举止可谓惟妙惟肖,而且把他自己的角色扮演得天衣无缝。我的穿衣打扮和步态举止,全被他毫不费劲地如法炮制了;虽然他的嗓子天生有缺陷,可他还是竭力模仿我的声音。

当然,我的大嗓门是他忘尘莫及的,但我的语调却被他模仿得一模一样。他竟然用自己那种独特的低细语来模仿我语调的回音。 

看到他扮演了这么多惟妙惟肖的模仿,我简直不敢冒然描述了,这令我烦恼不安。因为他的模仿绝不是讽刺漫画风格。唯一令我稍感安慰的是,显然只有我一个人注意到了他的这些模仿。但我不得不忍受的是见到那个同姓同名者狡黠奇怪的嘲讽笑容。

这位老兄似乎很满足他自己在我心中所达到的预期效果,他似乎沾沾自喜于他对我造成的刺痛感。他如此这般聪明的模仿我,肯定能博得众人喝彩,但他却偏偏不在乎这一点。

事实上,在随后几个月的惴惴不安中,全校学生竟然没有一人觉察出他的花招,谁也没有发现他的成功模仿,谁也没有跟风嘲笑我。

这一点对我来说真是百思不解。或许因为他是亦步亦趋、循序渐进对我模仿的,所以同学们才不容易看得出来。

或许可以这样说,我之所以没成为别人的笑柄,很可能是他注重模仿我的精气神,而不屑于模仿我的外形(在一幅油画上,愚笨的人多半只能看到这一点),他通过把我特有的沉思状和烦恼感模仿出来而展现我的全部精神。 

他总是喜欢对我摆出一副庇护者的可恶嘴脸,不仅是多管闲事,而且还对我的意愿横加干涉,对此,我已经不止一次地说过了。这家伙甚至还经常含沙射影地对我进行所谓的“劝告”,这种劝喻令我反感,因为他不是直截了当地提建议,而是话中有话地递暗示。

我虽然表面上接受了他的“好意奉劝”,但心里总是觉得很别扭。随着我年龄的增长,我对他的反感与日俱增。

不过,事隔多年后的今天,我还是真心待见他一次吧:

我承认:我的哪位大冤家年少无知,经验不足,我不记得他的诸多“劝告”中哪一次是错的,哪一次是蠢的;

我也承认,如果一定要说他的聪明才智和世故人情并不比我高明多少的话,那么,至少他的道德感,要比我强很多;

我还得承认,如果我当初并不反感或抵制他提出的有意义的轻声细语式的“劝告”,那么今天看来,我或许应该算是一个更善良、更快乐、更幸福的人,可当时,我对他的“劝告”真的是恨之入骨、嗤之以鼻。 

逐渐逐渐地,我开始对他那令人讨厌的监督失去了耐心。他的傲慢实在令人不堪忍受,我对他的愤恨一天比一天明显。

之前我说过了,在和他同班同学的头几年里,我对他的感情说不定有望发展成友谊;但我寄宿学校的最后几个月,虽说他平日里对我横加干涉的程度明显有所减轻,但我心中对他的敌意反而没有因此而减少。

有一回,我在猜想,他肯定是看出了这一点,打那以后他就尽力躲避我,或者假装避我不见。

  如果我没记错的话,大约就在那时,我终于跟他杠上了,大吵了一次。那一次的争吵,他居然一反常态,不设戒性,公开跟我叫板,坦率直露的言行表现在他的语气音调、神情外表中,我完全不明白其中有什么猫腻儿,一开始我对他感到惊愕,接下来我兴趣盎然,我的脑海里一瞬间依稀浮现出我婴儿时的幻象——往事如烟,纷乱而至,记忆朦胧。

我无以表达那种让我倍感压抑的情愫。还是换个说法说吧,我好不容易才摆脱了心中的纠结,我早就认识了这个站在我面前的人,不过,这只是发生在非常久远的过去。而我的这种幻觉来得快,去得也快。我在这里提及此事,无非是想告诉读者,就是在那一天,我跟我的那个同名同姓的同班同学最后谈了一次话。

前面说过,那幢老房子有很多房间,其中包括好多个彼此连通的大房间,全校绝大多数的学生都住在这里。

当然,房屋里也有不少曲里拐弯的小角落和小壁凹,还有其他一些零星散落的建筑空间。

一栋大楼被设计得如此笨拙难看也是在所难免。虽然只是类似储藏室一样的小空间,只能容下一个人,但是,精明的鲍兰斯博尔博士却把它改造成了宿舍。威尔逊就住在这样的小宿舍里。

约摸是在我第五年的学校生活快要结束时,有一天晚上,也就是我前面提到的那次吵架后不久,趁同学们都酣然入梦的那会儿,我悄悄翻身下床,手提油灯,溜过一扇狭窄的走廊,蹑手蹑脚地溜到了我的那位大冤家的小寝室。

事实上,我早就心怀叵测设计了一个恶作剧,正好拿这家伙寻开心,好让他知道我并不怂,但却一直没找到机会下手。

眼下,我的恶作剧计划就要开始实施了,我一定要让这小哥们感觉到我对他有多么大的怨仇。来到他的小寝室门前,我把油灯罩上灯罩后留在门外,屏住气,悄悄溜进房间。我往前探了一步,听到他均匀的呼吸声。这时,我确信他早已安然入睡,于是,我便转身屋外去拿油灯,再次悄悄来到他的床边。床四周严密地挂着蚊帐。

准备“战斗”!

我小心翼翼地掀开帐子,当我看到明亮的光线照在那位熟睡者身上时,我的目光随即也落在了他的脸上。我定睛一望,顿时觉得四肢麻木,浑身冰凉,貌似当头被泼了一盆冷水。

我心跳加剧,两腿打颤,我心中充满了一种莫名其妙、不堪忍受的恐惧感。我大气直喘,悄无声息地把油灯稍微放低了一点,低到几乎要挨近他的脸。

啊,难道,难道--这就是——这就是威廉.威尔逊的真容相貌吗?

我的确是看到了,他就是这副模样。但转而一想,这哥们的长相不该是这样不堪吧,于是,我便像发疟疾似地颤抖起来。到底他的这副长相有什么东西竟把我吓得如此魂飞魄散呢?

我目不转睛地凝视着他——我的脑海宛如团乱麻,快闪出各种各样的怪念头。他在清醒活泼的时候,可不是这副熊样啊---绝不是这副长相。

原来我和他居然是同名同姓!同样长相!同一天进入同一所学校!接下来的日子里,他非常无聊地坚持模仿我的步态、声音、习惯和举止!他一直是在模仿我,难道他的这种可笑无聊的模仿,真的会让我此刻从他的身上看到我自己的模样?

刹那间,我不禁毛骨悚然,全身战栗,于是,我掐灭了油灯,悄悄走出他的小寝室,马上离开了那所古老的学校,从此以后,再也没去。

闲散在家,百无聊赖,不知不觉间,几个月的时光就这么被我给打发了。之后我考上了伊顿公学。短短的那段旧日子过去了,有关鲍兰斯博尔那所学校的记忆早已云清风淡了,至少它让我回忆起来会发生心情上的实质转变。真相也好——悲剧亦罢——一切的一切都烟消云散了。

接下来,我终于有时间来反思自我意识了。而且,每当回忆此事时,我都不禁要感叹为什么世人那么容易轻信他人,暗笑我自己为什么竟然秉承了如此丰富的想象力。

之前,我很少会对自己加以质疑,不过,这种质疑也很难消除我在伊顿公学所过的那种生活。一到伊顿公学,我立刻马不停蹄地投身于轻率放荡的生活旋流中,仿佛被漩涡卷走了往昔琐事,所有的一切都被荡涤一空,所有或具体、或重要的印象很快就被淹没了,脑海中只剩下了对往昔生活的淡淡记忆了。 

然而,此时的我并不打算对我那段悲催的放荡生活有所描述——当年的我自作聪明地躲避了校方的监督而罔顾法规,以至于三年的放荡形骸让我空耗青春,终无所获,最终害得我染上了难以根除的坏习惯。不仅如此,三年下来,我的身材蹭蹭蹿高,高到有点离谱。过完一周的放浪形骇生活,我又召集了一帮骄奢淫逸的学生哥来我的房间偷办了一个酒宴

我们是在深夜时分碰的头,为的是要尽兴玩个通宵。夜宴上,酒水充足,我们滥饮无度。当然少不了别的刺激或其他更危险的一些诱惑。我们这帮人自嗨狂欢,骄奢放纵,直到东方露出鱼肚白。

我满脸涨红,醉眼醺醺,一边玩着纸牌,一边骂着脏话,大声嚷着“再干一杯”。突然间,我听到房门被人狠狠地推开一半,只见一个仆人火急火燎地在门外喊叫。他告诉我说,有人在门厅正等着要与我谈话呐,看样子,那人肯定很着急

当时的我酒劲正酣,一听到有人来找岔,我不仅没有感到吃惊,反而觉得小意外,挺高兴。于是,我马上跟着仆人踉踉跄跄地晃出了房间。没走几步路,就到了一栋宿舍楼的门厅。矮小的门厅里一片漆黑。只见那扇椭圆型的窗户透出一些微弱的曙光照进来。

没等我一脚踏上门槛,一个年轻人就出现了。他的个头和我大致相仿,穿了一件白色开司米羊绒晨衣,款式新颖,和我当时穿的那件一模一样。借着朦胧的曙光,我只能看到这些,他的长相面貌就看不清楚了。我刚一进门,他就马上大步跨到我跟前,一把攥住了我的胳膊,急吼吼地在我耳边低声吐出五个字:威廉.威尔逊!

一听到有人喊我的名字,我一下子就酒醒了。

当时,我看这个陌生人的样子,看到他迎着曙光,手指颤抖,竖在我眼前,我内心里感到非常惊讶,但让我为之震撼的倒是他那古里古怪低沉嘶嘶的声里,仿佛在向我传达一种严肃的警告.特别是当我一听他低声细语在我耳旁吐出那五个简单熟悉字母音节时,他的那种音质、语调、特征,就像一道强大电流一样摄人心魂,许许多多的往昔记忆齐唰唰涌上心头。没等我从惊讶中回过神来,他就已经离我而走了

虽说这件事并没有在我混乱的脑海中留下什么鲜明印迹,但它毕竟也很强烈而短暂。说句实话,一开始,一连好几个星期,我一直在认真反思反身,或者说我被裹挟到了一种病态的猜测中。

我并不想假装自己不认识那个陌生人,事实上,正是这个人,他总是不厌其烦地干预我的私事,喜欢拐弯抹角地给我提”忠告”。

至于这个威尔逊究竟是谁?---他是干什么的?---他是哪里人?---他究竟想要干什么?所有这一切,我一概不知。

我只间接打听到,他家里突然发生变故,所以,在我从鲍兰斯博尔学校出逃的那个下午,他正好也离开了。不久之后,我也就不再去想这件事了,我一心想着要去牛津大学开始新生活。

后来,我果然就到了牛津。我的父母虚荣至极,非常铺张高调地给我准备了全套生活必需品和充足的一年费用。这样一来,我就能够随心所欲地过着奢华安逸的日子了——这种花天酒地的生活,足以让我傲视大不列颠那帮趾高气扬的土豪子弟了,可以和他们斗斗富,比挥霍

父母给我挥霍的这笔钱,让我有些飘飘然,因为我手头拥有了寻欢作乐的本钱。我那骄奢淫逸的天性一下子就变本加厉了。我日日生箫夜夜歌,醉生梦死寻欢乐,毫无节制和礼仪。

我不用细数我的荒唐的形浪放荡和骄奢淫逸,我只需说一件就够了。在所有的浪荡公子哥中,我应该要比犹太王希律王还要寡廉鲜耻。如果把我身上那么多新奇的放荡行为一一罗列,那么,我估计,在当时欧洲最荒淫的大学那串长长的罪行单上,我所贡献的罪行条目一定不会短。

然而,几乎不可思议的是,我正好就是在这所大学里就读,我完完全全从绅士阶层堕落成了下流赌棍。我千方百计地去熟悉职业赌棍们恶心的骗术把戏,一旦精通这些卑鄙伎俩之后,我就可以经常在那些单纯愚笨的同学那里大显身手,以此来加厚我本来就鼓鼓的腰包。

这就是事实,铁证如山。

毫无疑问,我之所以一次又一次地犯下弥天大错,是因为自己把男子汉精神和高尚情操都给丢了(如果说这不是唯一原因,那也是主要的原因)。事实上,在我那帮自甘堕落的小伙伴中,有谁不愿意替我辩护呢?他们宁愿腹黑自己,也不会说我这个威尔逊品质有问题。

在他们眼里,威廉.威尔逊是快乐的、率直的、慷慨的。威尔逊--那个整个牛津大学最高贵、最磊落的自费生---他的放荡行为(他的粉丝们如是说)充其量不过是年轻人突发奇想的一种放纵---他的错误只在于他奇思妙想---他的无知恶行也只不过是其无意而为的一种轻率放浪。

所幸的是,我就这样顺风顺水地在赌场上混了两年,后来得知,大学里来了一个名叫葛伦迪伦的贵族,他是一个暴发户---据说,他跟希律士.阿蒂克一样富有,财富也一样来得容易。但没用多久,我却发现,这老兄智商平平缺心眼。于是,我自然而然就把他当作了自己大展绝技的好伙伴。

我不久经常鼓动他玩牌,还故意使出赌徒的惯用伎俩,设下圈套,让他先赢走一大笔钱尝尝甜头,以便日后更有效地引他掉进陷阱。

当我开始实施成熟计划时,我(抱着与他一决雌雄的企图)约他到同是自费生的普利斯顿的宿舍碰头。普利斯顿和我的关系很好,不过,坦率地讲,他完全没有觉察到我的阴谋诡计。

为了让这次赌局显得更逼真,我还假惺惺地特意召集了另外八、九个同学当托儿。我在心里早就设计好了,告诉他们说,玩牌赌博这件事要表现得是纯属偶然为之,并没有出乎我的预料,那个傻瓜马上就自己提出要玩牌。

不妨在此简略说一说这件缺德事吧:一定要用到卑劣的手段,绝不可遗漏。在赌博过程中,赌局设计者所用的手段伎俩总是万变不离其宗,但是,令人奇怪的是,为什么偏偏就有人稀里糊涂地中了招,上了当呢?

夜深人困,我们依旧没有散场。我的阴谋诡计终于大功告成了,葛伦迪伦成了我唯一的对手。我们玩的是我最擅长的二人对赌的埃卡特纸牌!其他人被我们的豪赌气势所感染,纷纷扔掉自己手里的牌,站在我们身边当看客。

这位贵族暴发户早上半夜就被我下了套,他被劝喝了一杯又一杯的酒。而在眼下,无论是他洗牌、发牌,还是出牌、打牌,他都显得异常紧张。

我在想,他虽然喝了不少酒,但也不至于落到如此紧张地步吧。不消一会儿工夫,他就输给了我一大笔钱。我不动声色地等啊等,不出所料,他猛喝一大口葡萄酒后,提出要把赌注再加多一倍,其实我俩一开始的一掷千金,赌注就已经够大了!

我装出一副漫不经心的样子,假意推脱不干。我一拒再拒,结果把他给惹毛了,便对我破口大骂。这样一来,我才假惺惺地假装出于赌气才答应他加大赌金。毫无悬念的是,这老兄完全落入我的圈套中。

在随后的不到一个钟头,他的赌资就高翻了四倍。这时,他那原本就喝得涨红的脸上早就没有了一丝红润。他面色惨白,吓得我瞠目结舌。

为什么我说感到很惊讶呢。

因为,我仔细调查过了,据说葛伦迪伦富可敌国,财源滚滚,他输掉的这笔钱,在别人看来当然是天文数字,但我在想,他不至于这么愁容苦脸吧,更不该有这么大的反应呀。那么,他脸色惨白的最合理解释就是:不是钱的问题,问题在于,他已经不胜酒力了。

我打算坚决不赌了——这倒并不是说我有多么纯洁的动机,我只想在同伙面前保持自己的人格——这时,我突然注意到了周围人的表情,听到了葛伦迪伦长叹一声的叹息。

我明白了:我这次已经把他毁到了万人怜悯的地步,害得他到了连恶魔都不忍心伤害他的地步。

说实话,我当时应该如何面对,到现在都说不准。我的那位受害者可怜兮兮样子着实让在场所有人都面露窘状,局促不安。房间里瞬间就变得鸦雀无声,一片死寂。这帮小伙伴当中有几个不太浪荡的人纷纷向我投来轻蔑和责备的目光,不禁令我感到火烧脸烫心发慌

我现在甚至甘愿承认,当时有那么一瞬间,我焦虑之心几近坍塌,但当随之而来的意外事件反倒让如释重负,暂时松了一口气。房间宽大厚重的双扇门“咣当”一声被撞开了,开门的冲击力猛疾带风,房间里的每一枝蜡烛宛如中了巫术似的全都熄灭了。

在烛光尚未熄灭前的瞬间,我们刚好看到有个陌生人闯了进来。那人的个头与我不相上下,身上紧裹着一件风衣。由于房间当时漆黑一片,我们只能感觉到他就站在我们中间。还没等我们从他那么粗蛮闯门的动作中回过神来,这位闯门人便开口说话了。

各位先生,他用一种特有的低沉音调,轻声细语地清晰说道,这让我毛骨悚然,毕生难忘。

“各位先生,对于我自己刚才的行为,我并没有什么可以道歉的。我这么做,是为了尽自己的职责。今天晚上,这位兄弟玩纸牌赢了葛伦迪伦爵爷一大笔钱,不用我说,你们肯定不了解他的本性。因此,我给大家推荐一种快捷有效的办法,以便让你们认清真相。你们要是有空的话,不妨去检查一下这位兄弟左袖口的衬里布,在他那件绣花晨衣的几个大口袋里,或许能搜出几个小包包。”

在他开口说话的时候,房间里非常安静,就连一根针掉到地上都能听见。说完之后,这家伙马上就离开了,来去无踪影。

我当时的心情--能在此--有必要描述吗?---必须承认,我当时难道是被这该死的家伙给吓尿了吗?不可否认的是,当时的我的确来不及做出应急反应。

大伙儿七手八脚地当场揪住了我。烛火霎时间重新闪亮。对我的搜身开始了。

他们从我袖口的衬里翻出了我玩埃卡特纸牌时必用的花牌。他们又在我晨衣的口袋里翻出了另外几副纸牌,跟我们在牌局上赌博所用的纸牌一模一样,只不过,我的这几副牌,按照术语是被称作鼓肚子的那种圆牌,大牌的上下两端微微凸起,小牌的左右两边微微鼓起。

如果按照这种套路去设赌局,上当受骗的赌徒肯定会习惯成自然地竖着切牌,结果是自己发给对手的往往都是一张大牌;而赌棍肯定都是横着切牌,绝不会把一张计分的大牌发给受害者。 

我的骗局被揭穿后,大伙儿果真是义愤填膺,这倒对我没有多大影响。他们那种无语状态或对我的冷嘲热讽,反倒让我更难受。

威尔逊先生,房东普利斯顿开口说话了。与此同时,他一边弯腰去捡脚下那件稀有毛皮的华丽风衣,一边对我说:“威尔逊先生,这是你的东西。”(那天天很冷,我离开自己的房间时,特地在晨衣外面披了一件风衣,到了牌场,我才脱下)依我看啊,咱们还得搜查一下这件风衣吧,(他说话时,脸上挂着一抹冷笑,朝着风衣的褶皱打望)实际上,我们已经有了足够的证据来戳穿你那套把戏。说真的,证据够多的啦。我希望你能明白,你必须离开牛津——无论如何,你都必须马上离开我的房间。”

听了房东的话,当时的我感到自惭形愧,恨不得一下钻到地底下。但是,如果我当时的注意力不是被一件不可思议的事情给吸引住了,那么,听到他这番毒舌恶语,我肯定要大动肝火。

我当时穿的风衣的确是用稀有名贵皮子缝制而成的,至于皮子到底有多稀有,有多珍贵,我倒没有多大把握。风衣款式也是我本人精心设计出来的。我这人一向酷爱打扮,华而不实,对于衣饰上的小挑剔,几乎到了荒唐可笑的程度

所以,当普利斯顿先生从双扇门附近的地板上拾起一件风衣,递到我手上时,我简直惊讶爆棚了,我发现自己的风衣突然间已经搭在了我手臂上了(当然是无意间搭在我手臂上的)。而普利斯顿先生递给我的那件风衣应该是我手臂上的这件山寨版,就连最细微的地方也都一模一样。

我记起来了,那位闯门进来揭我老底的陌生人身上也裹了一件风衣。而我们这伙人当中,除了我,谁都没穿风衣。

当时,我尽量保持一丝冷静,便把普利斯顿递给我的那件风衣悄悄地放在自己的那一件上面,然后,我怀着一种不屑一顾的神情,毅然决然地地离开了那个房间。

第二天一大早,趁天还没亮,我就离开了牛津,匆匆踏上奔赴欧洲大陆的旅途。我离开牛津时的心情是:恐惧,羞愧,苦闷,难以言表。

逃离牛津,也是白搭。厄运之神似乎对我情有独钟,总是如影随形地跟着我。千真万确地证明了:厄运这样神不可测地捉弄我,仅仅只是一个开头而已。我在巴黎尚未站稳脚跟就有新发现,那个威尔逊又来干涉我的闲事了。

年复一年,我心里的那根弦总是绷得紧紧滴。



威尔逊那个混蛋呀!——在罗马,我的凌云壮志被他多加干涉,他爱管闲事,不分场合,如同幽灵!在维也纳---在柏林---在莫斯科,概莫能外!

说句实话,无论我在哪里,我都会对他怨声载道,打心眼里都有一把辛酸的理由要去诅咒他?他终于明白了,我为什么要惊恐不安地逃避他那种不可理喻的严管苛求了,我像是在逃避瘟疫一样地对他避之不及。

但事实上,纵使我是逃到天涯海角,终归也难逃他的掌心。

我一次又一次地在暗忖,我一次又一次地自问不答:他是谁?——他来自何方?——他到底想要干什么?但是,我总是想不出好答案。

如今,我小心翼翼地仔细打量了他对我进行无理由监督的形式、方法和主要特征,但从中也很难看出个子丑寅卯来。

至于他最近为什么总是跟我作对,几乎每一次,他都试图阻碍我的计划、扰乱我的行动,令我的计划实施后造成不可避免的灾难——其实,这对于那种专横的权力者们来说,我的这个辩护理由显得非常苍白!

而对于那些独断专行的天赋权力者们来说,就算是碰到了蛮横决绝无礼或执拗决绝的横加干涉,这个理由也只是一种可怜的小补偿而已!

我不由自主地注意到,长期以来,那个总是折磨我的人(虽然他一直小心谨慎地坚持穿上和我一样的衣服)每当想要干涉我的意愿时,他都会应付自如,竭力不让我看清他的那副面孔。

不管他这个威尔逊是个什么样的人,他这样做都显得很矫情,很愚蠢。难道他真的会以为我不知道他是谁?

在伊顿公学时给我提出“忠告”的,在牛津大学毁我名誉的,在罗马阻扰我大展宏图的,在巴黎妨碍我复仇的,在那不勒斯阻挠我风流寻欢的,在埃及假借批评贪婪而妨碍我满足欲望的,所有这些,难道这个恶魔和凶神不是我小学时代的男同学威廉.威尔逊吗?

难道我认不出他就是那个与我同名同姓的家伙---我的伙伴、我的冤家——那个我在鲍兰斯博尔学校里既可恨又可怕的死对头?

这不可能吗!

还是让我赶紧把这出戏的压轴戏唱完好啦。

迄今为止,我仍然没能逃脱威尔逊的掌心。我一贯认为,威尔逊具有高贵的人格和超群的智慧,令我敬畏不已。他无处不在和无所不能的本事,也让我叹为观止。

他的那种融天性和矫性于一体的特质,着实令我恐惧。正是这些才使得我深深意识到我是多么的软弱无能。

我由此也明白了:尽管自己不愿痛苦盲目地屈服于他的专断意志。然而,最近一段时期,我滥饮无度,借酒精之力,有些发狂,使得我越来越不堪忍受他对我的干涉与摆布。

我开始抱怨——犹豫——反抗。

这促使我相信自己一天比一天更坚定,而折磨我的那个人却一天比一天更动摇,难道这只是我的一种幻觉?

即便如此,我现在也渐渐开始明白了,心中要喷涌热情的希望,以至于最后才能在自我内心深处下定决心,孤注一掷地坚决摆脱别人的奴役和操控。

那是18XX年的罗马狂欢节期间,我参加的是那不勒斯公爵德.布罗利奥宫殿的化装舞会。那天我比平时更加无节制地开怀畅饮。房间里拥挤不堪,窒息的空气让我怒火中烧。

虽然我非常艰难地穿过了闹哄哄的人群,但我的火气一点儿都没消退,因为我正在寻找糟老头子德.布罗利奥的那位娇妻,她年轻漂亮,青春活泼、水性杨花(我还是不说自己那卑鄙的动机吧)。

她早就私下告诉过我说她会在舞会上穿什么衣服。现在,我看到她了,所以,我必须心急火燎地朝她挤过去。---就在那会儿,我突然感到一只手轻轻搭在我的肩头,那个该死的,永远也忘不了的,低沉的绵绵细语又一次在我的耳边响起。 

我怒不可遏,忍无可忍,一个急转身冲向那个妨碍我的人,重重地揪住了他的上衣领子。果然不出我所料,他和我打扮得一模一样:身披一件西班牙式蓝色天鹅绒风衣,腰挂猩红色的腰带,腰带上佩着一把长剑,脸上蒙着黑色丝绸面具。 

你这个混蛋!我大声一吼,声嘶力竭。仿佛我吐出的每一个字都像是火上浇油似的.混蛋!无赖!骗子!该死的大坏蛋!你不该——你真的不该对我死打烂缠!跟我走,不然的话,我就一剑刺死你!---我拽着他就走,他倒也不反抗,我俩穿过人群,离开舞场,来到了隔壁的小会客厅。 

一进屋,我就猛地把他推出门外。他跌跌撞撞退到了墙边。我又大骂了他一句,把门关上了。我转身命令他拔出剑来。他稍稍迟疑了片刻,然后,轻轻地叹了一口气,默默地拔出了剑,随时准备防守

说句实话,我俩的决斗犹如过眼云烟,瞬间结束。因为,各种刺激令我近乎疯狂,只觉得自己的握之手坚实有力。

不到数秒钟,我使出洪荒之力,把他逼到墙根,任我摆布。我非常凶狠残暴地向他胸口刺去,一剑又一剑,刺透他的心窝。

那会儿,有人试图扭开门插销。我急忙上前,堵在门上,不让任何人闯进房间。然后,迅速转身,冲向那个奄奄一息的死对头。当时呈现在我眼前的景象,令我心中充满惊讶和恐惧,估计任何一种人类语言都难以描述此情此景吧?

正当我准备掉头转身时,就在那一瞬间,房间小客厅的正面或者说是远处的布景突然发生了明显的变化:---房间正中央居然立了一面大镜子---我一开始慌乱时好像有镜子---但原先的房间真的没有。

起初我还以为是自己看花了眼,但当我怀着极其恐惧的心理朝这面大镜子走过去时,我看到了自己的影子,面如死灰,浑身溅满鲜血,正步履蹒跚地朝我迎面走来。

这只是我的影子而已,我刚才说过了,但其实不是我的,而是我的死对头——威尔逊!

他死到临头了,还要痛苦地站在我面前晃荡。他的面具和风衣被扔在地板上,至今还在那儿摊着呐。他衣服上的一针一线,都像是我的——他那张面孔上呈现出来的奇特鲜明的特征,没有一丢丢像是我的,按照绝对同一性的标准,他与我完全不同!

那的确就是威尔逊,但这一次,他说话的声调不再是悄声细语了。他一开口,我当时还真以为是自己在说话:

“算你狠!你赢了,我输了。不过,从今以后,你也就名存实亡了——你对人世间、对天堂、对希望来说,统统不存在了。我活着,你才存在;我死了,好好看看这影子吧,这才是真正的你自己。你瞧瞧,你把你自己扼杀得多么彻底干净。” 


【译者点评】

《威廉.威尔逊》以第一人称的视角,讲述了坏小子威廉.威尔逊的多行不义必自毙的故事。小说构思奇特,情节诡异。威尔逊每一次做坏事的时候,就有一个和他同名同姓,同相同貌,甚至是在同一天出生的另一个威尔逊前来干预阻止。多次作恶之后,威尔逊的劣迹终于得以暴露。他只好四处逃窜,远走他乡。然而,即使他到了欧洲,去了牛津、巴黎、罗马、那不勒斯、莫斯科等,他依旧恶习难改,继续胡作非为。直到有一次,他巧设赌局,哄骗巨款的花招被威尔逊揭穿了,为此,他恼羞成怒,气急败坏。最后在罗马的一次圣诞节化装舞会上,他穷凶极恶,非常残忍地杀死了另外一个威廉.威尔逊。但,他却惊奇而又恐惧地发现,他在杀死监督者威尔逊的同时,也把他自己给杀掉了。表面上看来,小说的故事主线脉络清晰,即:善与恶在威尔逊心中的较量,是与非在威尔逊身上的投射。但是,认真阅读之后,读者应该能够发现,爱伦坡通过阴冷诡异的气氛增设,实际上表达了他对于人性和人类命运的深度思考,对“原我,本我,超我”三重人格的剖析。            小说的结束语振聋发聩,是理解作者思想的关键所在。爱伦坡运用象征主义笔法,将小说主人公演变成两个类似于生物克隆体之间的你争我斗和相互较量。主人公的“原我、本我、超我”被作者从人格结构中给剥离开来,凸显了“本我”与“超我”之间的矛盾。“本我”一心一意想要打破“超我”的藩篱,但“超我”却不停地对其加以约束管制。二者之间冲突的结果必然是:“超我”在与“本我”的相互对抗中被打败了,而威尔逊作为一个完整人格的存在,其本体也就名存实亡了。


栏目主编:陈劲松

栏目编辑:李建丽


译/陆道夫

文学博士,英语语言文学教授、汉语语言文学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广州大学美国文化中心(ACC)执行主任,深圳大学荷兰研究中心兼职研究员。曾留学于加拿大多伦多大学,研修当代西方文艺思潮,英美当代小说。近年来致力于翻译哲学史、艺术史、文化史、中华典籍等。主要译著有《利维坦》《西方迷信传说辞典》《亚文化:风格的意义》《人际交往的艺术》《造假者的声望》等,翻译字数近200万字,人称“译百万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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