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士招生 | 河北师范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河北师范大学
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河北师范大学是河北省人民政府与教育部共建的省属重点大学,河北省 “双一流” 建设一层次高校。学校现有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1个,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1种;每年开展1次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
一、招生计划
教育部尚未下达我校2021年招生计划,因此,招生专业目录(附件1)中所列招生计划仅供参考。招生计划中含有硕博连读生及专项计划的专业已在备注中说明,请考生注意查看。
文学院招生目录
(其他专业请点击文末“阅读原文”了解)
二、博士研究生的分类
(一)按学习方式:研究生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目前,我校2021年的招生计划全部为全日制博士研究生。
(二)按就业方式:研究生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的博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博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选择定向就业的考生报名前须征得定向就业单位的同意,并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应加盖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公章),读博期间人事档案、工资关系留存定向就业单位。
三、报名条件
(一)一般条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 已获得硕士学位人员或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4. 身体健康,符合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二)硕博连读生报考条件
1. 符合 “(一)一般条件” 中的第1、第2和第4条。
2. 其他条件按照《河北师范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招生培养工作暂行规定(修订)》(校研[2018]8号)执行。
(三)同等学力考生报考条件
同等学力考生是指获得学士学位六年或六年以上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报考条件如下:
1. 符合 “(一)一般条件” 中的第1、第2和第4条。
2. 招生专业目录中未明确注明不接收同等学力考生报名的专业或方向均可招收同等学力人员。同等学力人员报名还须具备以下条件:
(四)“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 报考条件
“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 为定向培养招生计划,报考人员包括辅导员、党政干部和共青团干部、心理咨询教师等(不含高校思政课教师)。我校招收该专项计划的专业为马克思主义理论一级学科下“思想政治教育”专业,招生名额不得挪作他用。报考条件如下:
1. 符合“(一)一般条件” 中的全部条件;
2. 报考人员须为高校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骨干且在该岗位工作,高校思政课教师不在此范畴。报考人员需经所在学校思政(或党务)工作部门、人事部门推荐,所在地省级党委教育工作部门审核通过。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该专项计划招收专职辅导员的比例需占招生名额的70%以上。
3. 截至报名之日应从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或党务工作满3年,且具有硕士学位,有2名具有相关学科的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相当职称)的专家推荐,本科、硕士所学专业不受限制。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6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五)“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后备人才培养专项支持计划” 报考条件
“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后备人才培养专项支持计划”为国家非定向培养的全日制专项招生计划,是“国家急需学科高层次人才培养支持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我校招生专业为马克思主义理论一级学科下各二级学科专业。报考条件:
1. 符合 “(一)一般条件” 中的全部条件;
2. 本专项计划只招收非定向攻读博士生,且考生录取后必须将档案和工资关系一并转入我校。
(六)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报考条件
1. 符合 “(一)一般条件” 中的全部条件;
2. 报考教育领导与管理,学校课程与教学领域的考生,报考时应是已获得硕士学位且具有5年以上(含5年)教育及相关领域全职工作经历、取得相当成就且具有较强研究能力的中小学教师和各级各类学校的管理人员;
3. 报考汉语国际教育领域的考生,报考时应是已获得硕士学位且具有3年(含)以上教育及相关领域全职工作经历,具有相当成就的各级各类学校教师或从事汉语国际教育的教师;具有海外孔子学院(课堂)或类似政府机构的全职汉语国际教育教学工作经历者优先;赴海外中小学从事汉语教学的经历须由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出具证明。
四、报名
1. 网上报名时间由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确定,大约为2020年12月份。请考生届时登录我校研究生院官网查看报名方法。
2. 考生(含硕博连读生)在网上报名后同时向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供以下纸质材料和扫描后的电子版(有关报考材料模板届时从研究生院官网下载):
五、考试时间
考试时间初步定于2021年4月,届时请登录研究生院官网查看具体时间安排。
六、学制和毕业条件
我校博士研究生学制4年,学习年限为4-6年。博士研究生毕业条件见《河北师范大学博士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管理办法》(校学位字[2017]5号)。
七、学费及住宿费
学费根据国家(财教[2013]19号)文件精神及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物价局的有关规定和标准收取。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10000元/年,住宿费标准为1200元/年。相关奖助政策请查阅研究生院官网。
八、注意事项
1. 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需加试(笔试)政治理论课及报考专业的硕士研究生主干课程两门,见附件3。
2. 考生报名前请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资格审查在复试前进行,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放弃考试者均不退报名费,特此说明。
3. 我校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有 “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 和 “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后备人才培养专项支持计划”,专项计划含在该学科的总招生计划内,专项计划数和该学科总计划数以教育部和河北省教育厅下达计划为准,录取时优先保障完成专项计划,剩余计划(该学科总计划数与专项计划数的差值)作为普通计划执行。报考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考生的报考类别(定向、非定向)信息属于录取的关键信息,该学科专业考生的报考类别(定向、非定向)信息在报名后一律不准更改。
4. 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及相关的通知、通告均在研究生院官网发布,请考生及时查阅有关信息。
5. 招生简章及专业目录内容由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如有违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政策的条款,以上级主管部门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请咨询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单位代码:10094
单位名称:河北师范大学
地址:石家庄市南二环东路20号
邮政编码:050024
联系部门: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电话:0311-80786777
信息来源:
河北师范大学研究生院官网
河北师范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
招生目录及其他信息
请点击文末“阅读原文”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