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加入第三国际决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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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加入第三国际决议案
(八)关于殖民地与被压迫民族的问题,凡在资产阶级私有这些殖民地或压迫其他民族的国内的党,应该具一种特列〔别〕显明的方针。凡愿意属第三国际的党必须严厉告发“他的凶恶帝国主义者在殖民地的威压”;对于殖民地的解放运动不但口头赞助,而且要在实际上赞助他,要求驱逐帝国主义者于殖民地之外,使本国劳动者对于殖民地的劳动人民与被压迫民族发生真实的友爱感情,而只在宗主国军队之中,维持一种继续的运动,反抗其对于殖民地人民的一切压迫。
(九)凡愿意属于国际共产党的党,在工团、合作社、及其他一切工人群众的组织里面,必须从事一种坚忍的系统的宣传运动,应以坚忍的工作在其中组织一些共产党的核心,使一切工团都共产主义化。他的责任又应时时刻刻揭破爱国社会党的叛逆和中央派的犹疑。一切共产党核心,应当完全受党的节制。
(十)凡属于国际共产党的党,都应努力坚忍的攻击亚姆斯德登的黄色国际工团,他们都应坚忍的在工团内部传宣〔宣传〕与亚姆斯德登黄的〔色〕国际必须分裂的思想,并应以一切势力拥护加入于国际共产党的红色国际工团。
(十一)凡愿意属于国际共产党的党,应审他的议院团体的构造,排除一切可疑的分子,使议院团体,不在口头上而在实际上,服从党的中央委员会,务令一切共产党议员将其一切活动,隶属于革命的宣传和运动之真正的利益之下。
(十二)凡属于国际共产党的党,必须建筑于德莫克乃西的中央集权的原则之上。在现在内乱激烈的时候,共产党惟靠极集中的组织,铁的纪律(即采用军队的纪律)和全体战士一致给中级〔央〕机关以广大的权力,过余的信任,使得执行一种不可抗辩的威权,才能成就他的职务。
(十三)凡在共产主义可以合法争斗的国内,共产党必须定期的洗刷自己的组织,淘汰一些模棱的和小资产阶级分子。
(十四)凡愿意加入国际共产党的党,必须以全力拥护苏维埃共和国与反革命作战。他们必须不懈的鼓吹劳动者拒绝为苏维埃共和国〈的敌人〉运送军火军需,并须在派去攻击苏维埃共和国的军队中,努力从事合法的或违法的宣传。
(十五)一切至今还保守在社会民主党旧政纲上面的党,必须立刻根据国际共产党的精神,参酌他们国内的特别情形,建立一个共产党的新政纲,照例,凡属于第三国际各党的政纲,必须经过国际共产党大会或他的执行委员会批准,如某党政网〔纲〕不及执行委员会批准时,该党有请愿于国际共产党大会之权。
(十六)国际共产党大会一切决议及他的执行委员会一切决议,有强迫加入国际共产党之各党一律遵行的权力。当兹内乱激烈的时代,国际共产党与他的执行委员会,自应计算各国争斗的不同情形才通过各种普遍的决议并且审定其可能才至强迫执行。
(十七)按照以上一切设定,凡加入国际共产党的党,应一律改变他们的名称,凡愿意加入国际共产党的党必须命名为某国共产党--第三国际共产党支部,名称问题不准〔仅〕是形式问题而且是个重大的政治问题。国际共产党业已不客气的向资产阶级旧世界和一切黄色的旧社会民主党宣战,所以最要紧的,是要把共产党与旧社会民主党及冒了工人阶级旗帜的官僚社会党之不同,在全体劳动者眼前,弄得极明白。
(十八)各国共产党的中央机关报,必须刊布国际共产党执行委员会一切重要的正式文件。
(十九)凡已经加入及表示愿意加入国际共产党的党必须于尽快的短期间内,--至迟不得过国际共产党第二次大会后的四个月--召集非常大会说明这些条件,各党的中央委员会应把国际共产党第二次大会的一切决议宣传一切地方组织完全了解。
(二十)凡现在愿意加入第三国际而还未根本变更其旧方略的党,必须由在第二次大会前己公然宣言加入第三国际的同志,预先在党的中央委员会及一切重要中心机关中,获得党员三分之二的多数。例外的事须经国际共产党执行委员会核准,才得行使国际执行委员会对于第七条所载的中央派的代表,保留行使例外之权。
(二十一)凡排斥国际共产党一切条件和原则的党员,必须开除出党,非常大会的代表同样处理之。
根据一九二二年七月印行的《中国共产党第二次全国大会决议案》刊印
注 释
〔1〕本文系译文,原附印于《中国共产党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决议案》中的《中国共产党加入第三国际决议案》之后,译文有许多混乱费解甚至错误之外。请读者参阅一九五八年八月出版的《列宁全集》中文版第三十一卷第一八一-八七页,不一一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