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关于做好2023年春季学期中小学、幼儿园开学工作的通知

贺州教育 2023-11-11


各县(区)教科局,市直各学校、幼儿园(含民办):

     2023年春季学期即将开学,为做好开学各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3年春季学期起止时间

     2023年春季学期,全市普通高中三年级于2月1日开学;全市普通高中一、二年级和初中三年级于2月6日开学;全市幼儿园、小学和初中一、二年级回校注册时间为2月11―12日,2月13日正式上课;中等职业学校参照义务教育学校开学。本学期结束时间为2023年7月7日,共22周,7月8日正式放假。请各县(区)教科局、各学校(幼儿园)严格遵照执行,合理安排好本学期各项工作。

     二、从严从实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

     (一)严格落实开学要求。一要落实不得提前开学要求。各县(区)教科局、各学校(幼儿园)不得擅自安排提前开学,不得组织学生提前到校补课或自习,坚决杜绝以学生留校自习等名义变相组织集体补课。二要做好学生防疫健康指导。各县(区)、各学校(幼儿园)要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加强对上级发布有关疫情防控政策的宣传教育,引导师生牢固树立健康第一的观念,当好自身健康第一责任人。三要严禁组织集体活动。正式开学前,各县(区)、各学校(幼儿园)不得组织开展集体教学活动,不得组织师生参加聚集性活动。四要加强中职学校学生实习管理。各中职学校要对本校学生假期实习加强统筹管理和风险防控,要加强与实习学生的沟通联络、常规管理和预防教育,掌握学生实习动态。

     (二)严格落实开学后日常防控措施。严格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的总体方案》、教育部《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防控工作方案》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春季学期开学前学校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做好校园日常疫情防控工作,确保春季学期开学平稳、安全、有序。一是加强师生健康摸排。春季学期开学前,要以适当方式对师生基础疾病、心理健康、疫苗接种、新冠病毒感染等情况进行全面摸排,建立本单位健康台账,制定有针对性的学校疫情防控工作方案。二是加强春季开学谋划。要按照“应开尽开、有序返校、安全开学”的原则,在开学前7天制定2023年春季开学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应急处置预案,完善应急处置机制。做好师生员工开学前7天每日居家健康监测,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等症状时,要及时检测抗原或核酸,不带病到校工作或学习,如实报告学校并延缓返校。师生返校后按规定做好晨、午检工作以及因病缺勤缺课追踪登记制度,连续7天开展健康监测,减少人员聚集。师生人数较多的学校,可根据实际适当错峰开学,分批次组织师生有序安全返校。三是加强药品物资储备。要加强卫生室(保健室)建设,储备感冒、发烧、腹泻等必要的对症治疗药物,要根据需要储备足量的抗原检测试剂、医用外科口罩、N95口罩、消毒用品、测温设备等防疫物资,确保在春季开学前储备到位。要设置师生健康观察室,为有发热等症状师生提供临时留观,进一步提升疫情防控能力。四要加强师生日常健康教育和健康管理。通过校园网、微信公众号等线上资源以及公告栏、校园广播等线下资源,多种形式开展健康教育和传染病防控知识宣讲培训,引导师生树牢并自觉践行“健康第一”理念,当好自身健康第一责任人。日常生活中坚持戴口罩、勤洗手等良好卫生习惯,加强身体锻炼,保持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提升师生员工防病意识、自我防护能力和健康素养。学校在保护好隐私的前提下摸清学生疫苗接种、感染病毒、患有基础疾病和身体健康有特殊需要的师生底数,建档立卡,跟进服务,并建立兜底帮扶机制,会同社区开展师生重点人群健康调查,开展健康管理。五要加强师生思想引导和心理疏导。要密切关注师生思想动态,加强价值引导,激发学生青春责任与担当。深入阐释抗疫政策和三年来取得的重大成果,大力弘扬伟大抗疫精神,唱响主旋律,树立正能量,增强学生战胜疫情的信心和勇气。针对不同表现形式的突出心理问题,为学生提供针对性强、常态化、多形式的心理健康指导和援助,做好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疏导,及时化解学生恐慌、焦虑等负面情绪。强化心理重症和危机识别与干预,及时防范化解重大风险。

     三、扎实做好开学各项工作

     (一)提前做好开学准备工作。各县(区)教科局、各学校(幼儿园)要本着“按时、安全、有序、规范”的原则,组织教职工提前回校,扎实做好开学各项准备工作,组织开展政治学习、业务培训,细化各学科课程标准要求,提前备好两周以上的课。

     (二)加强安全卫生管理。各学校要在开学之际,通过校园广播、宣传橱窗、召开主题班会、印发安全教育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加强上下学交通安全、食品安全、防火、防电、防踩踏、防传染病、防艾滋病、防毒品等安全教育和宣传工作,增强师生安全防范意识。要加强法制和纪律教育,让学生知晓基本的法律边界和行为底线,养成遵纪守法的良好行为习惯,遏制校园暴力和校园欺凌的发生。

     做好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重点排查整改容易引起群死群伤事故的教室、功能室、宿舍、食堂、围墙、饮用水源、道路通道、各种电器线路、体育器材等设施和各楼层消防设施、消防通道、接送师生上下学的车辆等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坚决防止校园安全责任事故发生。

     加强学校食品卫生和饮用水安全的管理,严格食品采购进货渠道,严格索证、索票、登记制度,严格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食品留样制度、餐具消毒制度等;校内设有小卖部的学校,要抓好食品安全检查,严禁“三无”食品、过期食品进校园;有自备水源二次供水的学校,开学前要做好水质化验等工作,检测合格后方可向学生供水。

     (三)严格规范办学行为。各县(区)教科局、各学校(幼儿园)要做到“两严格两规范”:一是严格落实国家课程计划。做到开齐课程、开足课时,组织开展好大课间活动,保证学生每天锻炼一小时;二是严格控制班额。凡年级平均班额已达55人的,学生只出不进。各学校接收转学学生须经主管教育部门审批同意,不得擅自接收转学学生;三是规范教科书和教辅材料征订工作。各县(区)和各学校要严格按照自治区教育厅、市教育局公布的教学用书和教辅材料目录征订,严禁征订或推荐目录以外的教学用书和教辅材料;四是规范学校收费行为。按照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和教育厅的有关文件规定,严格收费管理,坚持收费政策、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张榜公示制度,坚决制止乱收费和违规代收费。同时,各县(区)教科局要积极与财政部门沟通、协调,务必在开学前将本学期营养餐补助资金和公用经费等,足额、按时核拨到各学校。

     四、认真做好精准控辍保学工作

     各县(区)、各义务教育学校务必做好“八个要”:

      一要针对本地、本校学生辍学原因,按照“一县一策”“一校一策”制定控辍保学工作方案,将控辍保学工作作为开学工作重点,要落实“控辍保学”工作“双线四包”机制,大力宣传《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

     二要开展大劝返,督促失学辍学儿童返校复学。各校要组织开展好“控辍保学月”活动和控辍保学专项行动,从2月13日起,建立本学期未回校学生花名册和劝学工作台帐,加大学生劝返工作力度。对未按时返校的学生,组织教育、公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民政、司法、市场监管、扶贫、团委、妇联、残联等相关部门和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委干部、第一书记、驻村干部、中小学校长和教师等组成工作组,进村入户开展大劝返活动,重点督促失学辍学儿童返校复学,确保建档立卡脱贫户适龄儿童少年除重度残疾、严重心理或精神疾病等因身体原因不具备学习条件外不失学辍学。在大劝返活动中,对无正当理由不送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或造成失学辍学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相关部门要给予批评教育,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司法部门要依法发放司法文书,敦促其保证辍学学生尽早复学;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要建立“控辍保学”动态监测机制。加强对农村、边远、民族等重点地区,初中等重点学段,以及流动留守儿童、家庭经济困难儿童、残疾儿童等重点群体的监控,切实做好残疾儿童就学、留守儿童关爱教育等工作。

     四要加强校园内在建项目的安全管理。对校园内在建项目,要严格使用标准的安全围挡将校园使用区和建设区完全分隔,建设区(建设工地)必须全封闭施工,任何施工作业活动均不得进入使用区,并做好安全指示标志、标语及安全保卫值班,严禁学生进入施工现场。

     五要大力提高农村学校教育质量。要开齐开足开好国家课程,推进教育教学改革,打造高效课堂;大力加强实验教学,提高学生动手能力和解决问题能力;要加强体育、美育和家庭教育,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六要广泛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丰富学校文化生活,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增强学校吸引力。

     七要建立健全学习困难学生帮扶制度,帮助他们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提高学习成绩,避免因厌学而辍学。

     八要强化政策落实,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各县(区)教科局和各学校要密切关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情况,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过渡期学生资助管理工作,全面落实各项学生资助政策,做到应助尽助、精准资助,确保不让一个学生因贫失学辍学。

     五、认真落实教育重点工作

     (一)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落实《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不断提高教育质量。要全面发展素质教育,重视和加强教学管理,深化课堂教学改革,完善招生考试制度,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提升校长办学治校能力,健全质量评价监测体系,大力促进教育公平,加强学校标准建设,进一步强化校园安全管理。

     (二)巩固拓展义务教育“双减”工作成果。要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不断提升校内课后服务水平,科学合理布置各学科家庭作业,切实减轻中小学生及家长负担。各县(区)各校结合本地方实际,充分利用当地红色教育基地、国学基地、民族文化等教育资源,积极开发校本课程,开设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校内课后服务,坚持“五育”并举,全面提升校内课后服务质量。进一步严查学科类培训隐形变异,坚决打击一些机构和个人以“一对一”“高端家政”“众筹私教”“研学旅行”等名义违规开展培训;坚决打击已压减的学科类培训机构“假注销、真运营”的情形。持续加大对教师开展有偿补课问题整治力度,严肃教师队伍纪律,净化教师队伍风气,塑造良好教师形象。

     (三)继续全面推进义务教育学区制管理改革和深入推进普通高中新课程、新教材、新高考改革。促进学区内教学资源共享共建,实现学区内统一进行资源配置、师资调配、教学管理、教学研究、学校招生、质量评价的“六统一”。依托高等院校及借助国家中小学智慧教育等网络平台,全面开展“三新”改革系列培训,同时采取“请进来、走出去”和全市集中研修等方式,围绕“三新”改革,聚焦课程建设、选课走班、生涯指导、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等新一轮课程改革过程中的核心问题,扎实开展新课程新教材实施示范校学科示范基地建设,促进贺州市普通高中新课程改革提质增效。进一步消除“大班额”“大校额”问题,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普通高中教育优质特色发展。

     (四)狠抓中小学校常规管理。各义务教育学校要认真对照《贺州市义务教育学校常规管理星级认定办法(试行)》,从行政管理、教职工管理、学生管理、教育教学管理、安全卫生管理、校园管理、财务及资产管理等七项常规管理内容中查找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到位,并完善相关管理制度,从而提高学校规范化、精细化管理水平,促进学校内涵发展、特色发展,不断提升学校管理水平。

     (五)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各县(区)教科局务必要按照“义务教育是国家事权、依法由国家举办”总要求,紧紧围绕“严格控制增量、逐步消化存量”的总目标,规范民办教育发展。民办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要根据办学条件,包括生均占地面积、生均建筑面积、生师比等政策要求,严格按照55人以内的班额标准制定招收插班生计划。



    



贺州市教育局  

2023年1月30日

继续滑动看下一个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