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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十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实施意见》
环卫科技网讯,7月15日,山东省住建厅、中共山东省委宣传部、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十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提出,要进一步加强全省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建立全过程分类体系,推进垃圾分类模范试点建设,同时,通过完善政策法规体系、加大资金保障力度、提升科技支撑能力等举措形成垃圾分类长效保障机制,确保全省垃圾分类工作目标的实现。
山东省垃圾分类工作的总体目标为:到2021年底,济南、青岛、泰安等重点城市进一步完善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实现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持续提升;其他设区城市全面推进成活垃圾分类;各试点县(市、区)积极探索创新,形成一批成熟的经验模式。
到2022年底,各设区城市至少有一个区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其他县(区、市)至少有1个街道(镇)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模范片区。
到2025年底,基本建立配套完善的生活垃圾分类法律法规制度体系;各设区城市因地制宜基本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系统,居民普遍形成生活垃圾分类习惯,全省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5%以上;全省50%以上的县(市、区)基本建成城乡生活垃圾分类模范县,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封面图片来源于大兴文明网,侵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