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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杭州公租房申请指南来了,让你安居滨江!


所谓“安居才能乐业”

小编今天就给大家送上

一份租房大礼包

杭州公租房

最新申请指南

让你安居滨江

2019年公租房申请攻略
01

2018年9月以来,公租房申请从以往定期日常受理优化为货币补贴常态化受理。除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外,日常工作日均可办理申请业务。

02

申请家庭可自主选择实物配租或货币补贴,受理时实行货币补贴日常受理、实物配租预登记相结合的模式。对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全部实行货币补贴保障,待有实物房源时再开展预登记摇号选房。

03


申请人可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http://www.zjzwfw.gov.cn/)在线申请,只需在网上申请通过后,携带打印好的申请表和其他申请材料前往户籍所在区(单位注册地)窗口办理即可。


01


>>公租房适用人群


①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②新就业大学毕业生、创业人员

02


>>公租房申请条件


公共租赁住房的保障对象包括杭州市区(不含萧山区、余杭区、富阳区、临安区,下同)范围内符合条件的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大学毕业生及创业人员:

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公共租赁住房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申请人具有市区常住户籍5年(含)以上;

2.申请家庭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56276元;

3.申请家庭在市区、萧山区及余杭区无房。

新就业大学毕业生、创业人员申请公共租赁住房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申请人具有市区常住户籍,或持有市区、萧山区及余杭区公安机关签发的有效期内的《浙江省居住证》;

2.申请人具有中级(含)以上职称,或高级职业资格证书且持证满2年,或本科及以上学历且毕业未满7年(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的不受毕业年限限制);

3.申请人在市区用人单位工作,并签订1年(含)以上劳动合同,且连续缴纳住房公积金或社会保险金6个月(含)以上,或持有市区营业执照和1年(含)以上完税证明;

4.申请家庭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56276元;

5.申请家庭在市区、萧山区及余杭区无房;

6.申请人(配偶)直系亲属在本市区、萧山区及余杭区无住房资助能力,具体标准如下:申请人(配偶)直系亲属在市区、萧山区及余杭区拥有2套以下住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小于50.55平方米的,认定为直系亲属在本市区、萧山区及余杭区无住房资助能力。


申请人具有副高级(含)以上职称或硕士及以上学历的,其申报的经济收入不作为审核条件。

03



>>公租房个人申请流程图




业务受理点:滨江区泰安路200号区文化中心一楼行政服务大厅K4、K5窗口

咨询电话:05571-86535240


小编就大家常问的高频问题进行汇总解答

助你一臂之力


一、关于保障形式Q申请家庭取得公共租赁住房货币补贴保障资格后,能否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保障?A

本次受理模式仅为公共租赁住房货币补贴保障,今后我市将根据公共租赁住房房源情况适时推出实物配租预登记受理通告,享受货币补贴保障的家庭可按届时受理通告的规定申请参加实物配租预登记。

Q

已获得了实物配租保障资格但还没摇号选房,不想等房源了,我能否放弃实物配租保障资格,改选货币补贴?

A

已取得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保障资格未选房的家庭,可申请调整保障形式,将实物配租保障调整为货币补贴保障,并自申请调整当月起领取货币补贴,在规定保障期限内不影响日后实物配租预登记的申请。


这部分家庭如果没有选择调整保障形式,仍选择实物配租保障的,自未纳入选房范围之日起开始轮候,轮候期为一年。轮候期满按照届时的准入条件进行资格重审,符合条件的继续轮候,并可自资格重审符合条件当月起申请领取货币补贴。轮候期内选房的,入住当月起货币补贴取消。经资格重审不符合条件的,保障资格终止。

Q

我已经选房了,但还没办理入住。可以换成货币补贴吗?

A

可以。可在签订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前办理退房手续,放弃实物配租,将实物配租保障调整为货币补贴保障,并自申请调整当月起领取货币补贴。需注意,这部分家庭自放弃实物配租保障资格之日起2年内不得申请实物配租。

Q

已获得实物配租保障资格单未摇号选房,如果改选货币补贴,等以后有房源再登记选房,是否要重新排队?

A

改选后,原有的实物配租保障资格作废,对后面预登记选房不产生影响。

Q

想改货币补贴,是否要重新提交资料?由本人去办理还是单位经     办人办理?

A

已取得实物配租保障资格但未选房的家庭,在申请实物配租调整为货币补贴后,自申请当月即可领取货币补贴。无需重新提交材料。


申请保障形式调整,需由本人办理。

Q

公租房实物配租轮候家庭资格重审通过后,可否领取货币补贴?

A

轮候期满按照届时的准入条件进行资格重审,符合条件的继续轮候,并可自资格重审符合条件当月起申请领取货币补贴。轮候期内选房的,入住当月起货币补贴取消。经资格重审不符合条件的,保障资格终止。


轮候期间领取货币补贴的时间一并纳入保障期限计算。

Q

申请家庭已递交廉租住房、高层次人才住房、蓝领公寓申请材料、已正式受理的或已取得资格的,能否申请公租房保障?

A

不可以。即使申请家庭中只有一人现已作为廉租住房、高层次人才住房或蓝领公寓申请人,且在审核阶段的或已取得资格的,均不可参加公共租赁住房申请。

Q

申请家庭能否同时申请市、区两级和用人单位自建的公共租赁住房保障?

A

不可以。自提交申请到确认保障资格期间,不得申请其他保障性住房。


二、关于准入条件Q

“5年”的户籍年限如何计算?

A

“5年”的户籍年限可以累加计算(包括在杭部队服役期间的集体户籍,不包括学生户籍),但申请时必须具有本市市区常住户籍。

Q

申请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是指什么?

A

申请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是指申请家庭全部成员(含所有共同申请人的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的收入扣除个人所得税、个人交纳的社会保障及住房公积金支出后余下的可用来自由支配的总收入除以申请家庭人数。

Q

部分月份无法提供失业证明或相关收入证明的,如何认定申请家     庭人均可支配收入?

A

对部分月份无法提供失业证明或相关收入证明的,原则上参照上年度杭州市区最低工资标准认定;对能提供属地劳动保障部门签发的有效期内的《就业创业证》、《杭州市失业证》及《杭州市就业援助证》等证明的可按其实际取得收入计算。

Q

社会保障支出主要是指哪些?

A

社会保障支出是指家庭成员参加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社会保障项目中由个人交纳的保障支出,不包括职工所在单位交纳的那部分社会保障金。

图文来源 | 综合整理自杭州市民之家

盯房

编辑 | 童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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