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3月12日一辆晋M号车牌汽车在清河附近开上过街天桥一事,今天下午记者从北京海淀警方获悉,38岁男子张某林因扰乱公共场所秩序被警方依法行政拘留。
针对网民反映一辆晋M号车牌汽车在清河附近开上过街天桥一事,海淀警方迅速开展工作。经核实,3月12日下午,张某林(男,38岁)为图方便走近道,驾驶汽车开上清河毛纺路北五环由北向南过街天桥,影响行人正常通行,扰乱该区域正常交通秩序。
目前,张某林因扰乱公共场所秩序被海淀警方依法予以行政拘留,对其交通违法行为已由海淀交通支队依法作出处罚。
北京日报客户端记者:林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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