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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本土确诊+3,涉3区!一人轨迹涉簋街餐馆酒店,详情——

北京晚报 2022-07-06


3月19日,在北京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第294场新闻发布会上,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全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专家组成员庞星火介绍,3月17日16时至19日16时,本市新增本土新冠肺炎病毒感染者3例,均为确诊病例;东城区、朝阳区和丰台区各1例。

感染者61:现住丰台区花乡街道京投银泰万科西华府三期1号楼。3月16日从外省返京,当日作为外省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进行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已转至定点医院,综合流行病史、临床表现、实验室检测和影像学检查等结果,3月17日诊断为确诊病例,临床分型为轻型。

感染者62:现住东城区东直门内北小街3号院,为东直门南小街117号闫小溪过桥米线东直门店员工。3月17日该感染者参加属地街道组织的风险点位重点人群核酸检测,3月18日报告结果为阳性,已转至定点医院,综合流行病史、临床表现、实验室检测和影像学检查等结果,当日诊断为确诊病例,临床分型为轻型。

主要活动轨迹:


3月12日,16时30分至23时在榆乐轩烤鸭店工作,后步行回到后永康胡同2号院宿舍。


3月13日,9时30分从宿舍步行至榆乐轩烤鸭店上班,14时回宿舍休息。15时30分步行至烤鸭店上班,20时步行返回宿舍。


3月14日,白天行动轨迹同3月13日,晚上到达簋街仔仔小龙虾店(九店)用餐。


3月15日,至潮漫酒店东直门簋街店住宿,白天未外出,晚20时步行至簋街大肠卤煮店用餐,21时10分步行回到酒店。


3月16日,7时30分从居住酒店步行到闫小溪过桥米线东直门店上班,19时30分步行至酒店取出行李,后步行到东直门北小街3号院平房居住。


3月17日8时,步行至闫小溪过桥米线东直门店上班,20时40分步行回到东直门北小街3号院平房居住。


3月18日上午8时,步行到闫小溪过桥米线东直门店上班。


请与以上活动轨迹有时空交集的人员,立即主动向居住地所在社区(村)、工作单位、居住酒店报告。


东城区北新桥街道办事处联系电话:64043994。

东城区疾控中心联系电话:67021006。


感染者63:现住朝阳区南磨房乡石门新居35号院4号楼。3月15日作为感染者44、45的密切接触者进行集中隔离,期间两次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3月18日报告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已转至定点医院,综合流行病史、临床表现、实验室检测和影像学检查等结果,3月19日诊断为确诊病例,临床分型为普通型。

目前对上述病例均已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和密切接触者追踪,对涉及风险点位进行排查,对各类风险人员进行分类管控;新增感染者的溯源工作正有序展开。

庞星火介绍,今天通报的感染者62,经反复询问,其3月12日至14日曾作为试用员工在榆乐轩烤鸭店工作,并与该店3名确诊病例同住。榆乐轩烤鸭店店主未全面报告曾到店工作的所有人员,而对于临时人员也未按规定要求在店里扫码,榆乐轩烤鸭店发生疫情,并已向社会公布病例轨迹后,该感染者也未主动报告,极大增加了疫情传播风险。

目前正处于疫情防控关键时期,要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坚持科学精准、动态清零,坚决履行属地、部门、单位和个人四方责任,各单位、各部门、各行业严格落实人员流动管理,加强流动人员的测温验码、健康监测、核酸检测等防控措施。与发布病例轨迹有交集的人员要立即主动向社区、单位、宾馆等报告,并配合落实各项管控措施。市民朋友要进一步提高防控意识,自觉遵守疫情防控措施,进入公共场所时,要坚持全员健康宝扫码登记,配合做好戴口罩、验码测温、一米线等防控措施。继续坚持非必要不出京,减少不必要的聚餐聚会,尽量不去人群密集、空气不流通的场所,保持不握手、勤洗手、常通风等良好卫生习惯,切实履行个人防疫责任。

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

须实名购买


会上,市药监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屈浩鹏介绍,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冠病毒抗原检测应用方案(试行)》印发后,市药监局第一时间响应,组织专题研究,严格标准把关,主动靠前服务,全力做好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质量安全保障和产品供应工作。


3月18日,第一批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在北京市场售出,市民可在线上平台和线下药店实名登记购买。截至目前,本市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生产经营和供应保障平稳有序。


屈浩鹏介绍,3月11日至17日,国家药监局应急审批通过北京共5家企业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产品。市药监局开辟绿色通道,提供伴随式服务,全力助推试剂注册和量产。提前介入,专人对接,一企一策,为企业提供技术指导和申报服务,同时立即组织注册产品质量管理体系核查,争分夺秒助力企业达到相应生产条件,取得生产资质,使产品一旦获批即可快速投产。


市药监局组织专业力量,强化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注册人及其受托生产企业的监管,监督指导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要求企业按照产品注册的技术要求组织生产,确保质量管理体系持续有效运行,对发现的潜在风险隐患第一时间报告并妥善处置。


线上线下一致,强化经营环节监管。国家药监局明确,属于三类医疗器械的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产品,特殊时期施行特殊政策,准许在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并具备相应储存条件的零售药店和医疗器械经营企业销售。市药监局要求各区市场监管局要强化经营企业监管,无论线上、线下,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经营企业应当从具备合法资质的企业购进,做好进货查验和销售记录等,保证产品运输和储存条件符合要求,并严格执行实名登记。要求网络销售平台应当在网站主页面显著位置展示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在产品页面展示医疗器械注册证等信息。


市药监局和各区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强监督检查和动态监测,通过网络监测、投诉举报、舆情监测、检查抽检等渠道,严查违法违规线索,严厉打击未经许可生产经营、生产经营未经注册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等违法违规行为,生产环节违法行为一律移送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总队立案查处,涉嫌犯罪的一律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市药监局提醒市民,一定要按照《北京市新冠病毒抗原检测实施方案(试行)》规定的适用人群、适用场景和处置要求开展自测。如需自测,应当从合法渠道购买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配合实名登记,严格按照产品说明书规范操作。

北京晚报(ID:wxbjwb)记者 孙乐琪 刘苏雅【转载请注明来源北京晚报微信公众号】


监制:刘昊

编辑:陆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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