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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小区外能设置户外电子广告牌吗?正征求意见——
记者注意到,修订后的规范进一步完善了户外广告电子显示装置依规划设置的方式,细化了设置要求,并明确了不宜设置的区域和6种不得设置的情形。
户外电子广告牌宜设在商业街区内
设置户外广告电子显示装置应当符合《北京市户外广告设施设置专项规划》和所在街区户外广告设施设置规划。街区户外广告设施设置规划未规定可以设置户外广告电子显示装置的,不得设置。
规范提出,户外广告电子显示装置宜设置在商业街区内。不宜采取落地式方式设置户外广告电子显示装置。在多层建筑或者高层建筑裙房上设置附着式户外广告电子显示装置,下沿距地高度宜大于6米,上沿距地高度不宜超过24米。
设置户外广告电子显示装置,应当与城市区域功能和风貌相适应,与街区历史文化和人文特色相融合,与周围市容环境和城市景观相协调。
六种情形下不得设置
规范还明确了不宜规划设置户外广告电子显示装置的区域,具体包括:
长安街延长线(东起远通桥东端西至国贸桥西端,西起八角桥西端东至新兴桥东端)沿线道路红线两侧临街建筑之间及建筑可视界面; 传统中轴线特定风貌管控区域范围内(商圈或商业街区除外); 二环路沿线道路红线两侧临街建筑之间及建筑可视界面; 城市副中心行政办公区(东起通济路西至东六环西侧路,南起北运河北至运潮减河,区域内1万平方米以上商业设施、文化中心、体育中心除外); 国家以及本市党政机关、外国使领馆区域; 文物保护单位、历史建筑、革命旧址的保护范围内。
遮挡路灯、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
妨碍安全视距,或者对行人、驾驶员产生眩光;
影响道路通行;
在高速公路沿线道路红线两侧50米范围内设置(不含服务区和收费站出入口);
播放声音,或者投影居住建筑以及未经产权人同意的其他建筑;
在居民小区、学校、幼儿园、医院、养老院50米范围内,正向面对居民小区、学校、幼儿园、医院、养老院设置。
设置方案需向社会公开
设施所有人还需做好户外广告电子显示装置的日常安全检查和维护维修,确保安全、牢固。设施残损、显示异常的,需及时维护、更换,并在修复前停止使用。
北京晚报(ID:wxbjwb)记者 王天淇【转载请注明来源北京晚报微信公众号】
监制:刘昊
编辑:李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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