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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岁女生拒买水果捞,被骂小三”?太原警方再通报→

北京晚报 2023-09-22


8月7日,山西太原,15岁女生称拒买47元水果捞被骂是小三引发关注。


近日,太原警方通报了网传“水果捞纠纷”案件的调查处理结果,受到网友和舆论的高度关注。8月12日,警方现对网络关切进行进一步回应。




据新黄河客户端此前报道,15岁的常同学告诉新黄河记者,8月7日晚,她和一名同龄同伴逛街来到太原市柳巷夜市,打算购买一份水果捞。据常同学自述,当时两人选购了一小块西瓜、一小块哈密瓜以及三颗葡萄。店家工作人员切开所选水果装入塑料包装盒,询问是否加入酸奶或椰奶。两人选了椰奶,店家加入一勺后称重,随后直接告诉她们共计47元,在常同学的追问下,店家告诉她重量共计两斤半。



“我觉得也就一斤多,那么一点东西怎么够两斤半呢?”常同学说,当时她觉得水果捞重量有问题,而且价格太贵,便拒绝购买,想要离开时,被几名店家工作人员拦下。被大声呵斥吓到的常同学,随后联系到父亲。


常同学的父亲到场后,希望可以通过称重得知这份水果捞的实际重量。根据常同学提供的照片,店家电子秤显示:重量(千克)1.240,单价(元/千克)38,金额(元)47.12。当常同学父亲质疑重量问题,提出拿到其他商家的秤上称一下时,遭到水果捞店家工作人员拒绝和阻拦,随后双方发生争执。



“几位阿姨骂得非常难听。冲我爸爸喊这是你的‘小三’吧,还说我以后结了婚也要被退货……”常同学说。据常同学发布的多条视频显示,三名女子将她和父亲围住,不停辱骂,并不时推搡父女俩。


8月10日,太原市公安局迎泽分局发布警情通报称,2023年8月7日20时许,该局接到群众报警称:在柳巷铜锣湾小吃街,一消费者与“水果捞”经营户发生纠纷。接警后,民警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处置。


经查,消费者常某宇因售价等问题与“水果捞”经营者刘变某及其亲属刘旭某、刘月某等3人发生争执。常某宇父亲常某明到达现场后,矛盾升级,相互辱骂,双方行为已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


公安机关依法对刘月某处以拘留5日的行政处罚,对刘旭某、刘变某分别处以罚款500元和300元的行政处罚;对常某明处以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



来源:新黄河客户端、@平安迎泽

监制:刘昊
编辑:陆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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