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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 | 宁德法院全国首创省级流域湖河区域水环境“生态司法+保险”修复机制 首险落地古田翠屏湖

宁德中院 2021-05-01


3月25日,在第二十九届“世界水日”、第三十四届“中国水周”主题宣传活动开展之际,在宁德中院指导推动下,由古田法院分别与人保财险古田支公司签署《“生态司法+保险”修复机制合作框架协议》,与古田生态环境局、古田县河长办、人保财险古田支公司签署《古田县域生态环境司法、行政与保险协同保护合作协议》,与古田生态环境局、人保财险古田支公司签署《闽江流域古田段翠屏湖区域生态环境污染保险协议》。


这是宁德法院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推进党史学习教育、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一项重要举措。



《保险协议》

全国首创省级流域湖河区域水环境

“生态司法+保险”修复机制保护样本


《合作协议》

全省首例“司法+行政+保险”

县域生态环境保护合作机制


那么,签订《保险协议》后

将对环境保护起到

怎样的作用?

根据《保险协议》,在保险期内,如翠屏湖区域内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对因开展应急救援与善后处置工作产生的费用,由人保财险公司先予赔偿,以确保对污染源快速启动无害化处置,避免污染事故损害扩大;合同约定年度累计赔偿限额1800万元,有效期限三年。

同时,保险公司将利用科技体检手段加强风险巡查、监测、预警,对污染风险进行减量管理,并设立防灾防损基金,助力相关部门治理污染源头,提升生态修复水平,开展“美丽河湖”建设。

△翠屏湖照片(图片来源于网络)


跟着宁小法来看看

这些协议签订的背后故事?

背景介绍

近年来,宁德中院持续推进“生态司法+保险”修复机制,主动对标全国普遍存在的“生态司法保护修复资金难题”和福建省“进一步做大做强‘生态司法+’文章”要求,全面贯彻落实预防性保护、替代性修复、恢复性司法理念,于2019年,在市县两级设立10个驻河长制办公室法官工作室和6个流域生态司法保护工作联络点,派驻法官,加强流域点面交叉服务保障,在全省率先建立覆盖全市24条主要河流水系和流域的生态司法保护体系和协同工作框架。


签约仪式后,宁德中院联合市河长办、生态环境局、人保财险公司等多家单位召开深化府院联动构建生态共建共治共享格局专题座谈会。与会各方对宁德中院“生态司法+保险”修复机制予以充分肯定,并表示将积极参与推进“生态司法+”联动协作,围绕生态司法修复的保险费率、赔偿限额、评估鉴定、定损理赔、修复服务以及日常联络制度、数据互联机制、融媒体宣传机制等方面工作积极建言献策。


下一步,宁德法院将以此次活动为契机,完善生态环境行政司法共治共建共享机制,全力推动“生态司法+保险”修复机制在全市有效开展,持续打造具有闽东特色生态司法保护“宁德样本”,助力打造生态宜居的幸福之城。


THE  END

来源:中院生态庭

编辑:宁小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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