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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公布!每学年至少研学一次,不得在未列入研学实践教育营地目录单的基地中安排集体住宿
近日,温州市教育局发布《中小学研学实践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温州市将把研学实践纳入教育教学计划,中小学生每学年至少要参加1次,不得在未列入研学实践教育营地目录单的基地中安排集体住宿。
具体内容跟着小研一起来看~
《实施方案》提出,研学实践活动面向全市中小学生,一般情况下,中小学校每学年组织安排每生1至2次研学实践活动。
其中,学校集体组织外出一般安排在小学三到六年级和初、高中一二年级,尽量避开旅游高峰期。
学校组织安排集体研学实践,要依托各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营)地、劳动实践基地、综合实践教育基地等场所和研学线路进行,不得在未列入研学实践教育营地目录单的基地中安排集体住宿。
原则上小学不出温,初中以温州市域为主、不出省,高中以省内国内为主开展研学实践。
“研学实践将纳入教育教学计划,与中小学生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劳动教育、社会实践、职业体验、军训等相结合,与德育、美育、劳育、综合实践活动等课程融合。”
市教育局有关人员介绍,学生到实践基地参与完成活动,可作为学生综合实践评价内容,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
从2022年秋季开始,包括实践学校在内的研学实践活动报名已逐步实现与“少年瓯越行”实践平台数据对接。
《实施方案》鼓励学校拓展校外教育空间,建立相对稳定的社会类基地和资源目录清单,整合利用已有劳动实践基地、研学实践基(营)地、综合实践基地等场所和资源,建立构建至少1个“学校+实践基地”教育共同体。
学校组织开展研学实践可采取自行开展或委托开展的方式,可吸收一定数量的家长志愿者参加,协助学校做好沟通和管理。
到2025年,温州市还将打造一批本土特色研学线路,鼓励实践基地与学校联合开发课程,针对不同学校和不同年龄段学生采取针对性地教育。
每个实践基地要打造至少1门特色课程,及时更新平台活动课程信息,供学校和学生、家长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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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于温州市教育局。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版权,请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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