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3山东省地下开采硬质粘土矿山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实施指南

2017-09-26 安全应急

山东省地下开采硬质粘土矿山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实施指南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地下开采硬质粘土矿山企业(以下简称矿山企业)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建设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工作程序和内容、文件管理、分级管控效果和持续改进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指导山东省内矿山企业风险分级管控体系的建设。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标准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

GB/T 13861 生产过程危险和有害因素分类与代码

GB/T 2800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要求

GB/T 28002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实施指南

GB 16423 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

GB 6722  爆破安全规程

GB 14161 矿山安全标志

AQ/T9006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

DB37/T2762 山东省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安全生产技术与管理规范

DB37/ 2882-2016  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体系通则

DB37/ ****-2017  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体系细则

3.术语和定义

DB37/T 2882-2016、DB37/T ****-2017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硬质粘土地下矿山 hard clay underground mines

以平硐、斜井、竖井等作为出人口,深入地表以下,采出供建筑业、工业或加工业用的硬质耐火粘土的采矿场及其附属设施。

4基本要求

4.1成立组织机构

矿山企业应建立由主要负责人牵头的风险分级管控组织机构,应建立能够保障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全过程有效运行的管理制度。

4.1.1 主要负责人职责

矿山企业主要负责人应对风险分级管控体系的有效性承担最终责任。

其主要职能应包括:

(1)确保获得建立、实施、保持和持续改进风险分级管控体系所需要的资源。如人力资源和专门技能、方法、监测工具或仪器、信息系统、技术与财务资源。

(2)确定各系统、各部门、各岗位职责与责任,授予权限以促进有效的风险管理。

(3)确保体系变更时,维持体系完整性。

(4)确保团队或小组其他人员履行其职责。

(5)确保全员参与风险分级管控体系。

4.1.2 分管安全负责人(安全总监)职责

矿山企业分管安全负责人(安全总监)应对矿山企业风险分级管控体系的风险辨识、风险评价及风险管控过程的有效性承担主要责任,负责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措施确定工作的监督管理。

4.1.3 其他分管负责人职责

矿山企业其它分管负责人应接受分管安全负责人(安全总监)在安全生产方面的领导,并对分管范围的风险分级管控体系的风险辨识、风险评价及风险管控过程的有效性承担监督、管理责任。

4.1.4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负责人职责

矿山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负责人应接受分管安全负责人(安全总监)的领导,主要负责起草体系建设工作方案和有关体系文件,协调和调度各专业工作组分工开展情况;负责本指南的组织实施、指导和监督检查;负责组织对全公司风险结果评审;负责对二级以上(含二级)风险及其控制措施的汇总、协调、监督评估;负责将体系建设工作纳入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确保实现“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全天候”的风险管控。

4.1.5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职责

矿山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接受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负责人的领导,具体负责监督、检查矿山企业的风险分级管控体系的风险辨识、风险评价及风险管控工作。

4.1.6相关职能部门、职能层级的职责

矿山企业相关职能部门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控制措施的确定、协调指导和监督检查;负责职责范围内的风险监督管理。

各生产单位负责本单位的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控制措施的确定、组织、协调,并及时更新。负责将体系建设工作纳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确保实现“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全天候”的风险管控。

4.2 实施全员培训

矿山企业应分层次、分阶段组织培训学习,掌握标准、程序、方法。矿山企业应在年度培训计划中列出风险分级管控培训计划,组织员工对危险源辨识方法、风险评价方法、分析过程及分析结果进行培训,并保留培训记录。培训记录包括:计划、教材(文本、课件和/或影像资料)、授课人、课时安排、考核等资料。

4.3 编写体系文件

矿山企业应建立风险分级管控制度,制定实施方案,编制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体系文件。

5工作程序和内容

5.1 风险点确定

5.1.1风险点划分原则

5.1.1.1设施、部位、场所、区域

矿山企业风险点划分,可按照各系统内的设备设施、场所、区域、部位等划分风险点,如提升系统可分为提升机及控制系统、井架井筒、安全设施、装卸载系统等。

5.1.1.2 操作及作业活动

对操作及作业活动等风险点的划分,应当涵盖生产经营全过程所有常规和非常规状态的作业活动,包括采掘系统、提示系统、运输系统、爆破系统、通风系统、供电系统、供水系统、排水系统、压风系统、应急救援系统和辅助系统等系统的操作及作业活动。

5.1.2 风险点排查

5.1.2.1风险点排查的内容

包括矿山企业所有作业场所、设备设施及作业活动等。

矿山企业风险点划分可按照生产工艺流程各大系统进行风险点划分,如提升运输系统可包括提升机主机、液压制动、润滑、电控、操作、信号、保护装置、罐笼、井架、井筒、配电等风险点。

5.1.2.2风险点排查的方法

矿山企业应组织采矿、通风、机电、地测等专门力量,发动全员参与、全方位、全过程对生产工艺、设备设施、作业环境、人员行为和管理体系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风险进行排查,建立风险点排查台账。

地下粘土矿山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风险点。

采掘系统:包括凿岩作业、采场木支护、采场搬运、掘进出渣、锚网支护、喷砼支护等风险点。

提升系统:包括提升机主机、液压制动、润滑、电控、操作、信号、保护装置、罐笼、井架、井筒、配电、停电检修、电焊作业、机房作业、环境因素、斜井提升、竖井装卸载系统等风险点。

运输系统:包括中段运输、大巷运输、井口地面运输、平巷人车、斜井人车、斜井猴车等风险点。

爆破系统:包括爆破作业、炸药库等风险点。

通风系统:包括主扇、局扇及防尘、风门、风路、操作等风险点。

供电系统:包括供电线路、变电站、停电检修、应急处置等风险点。

供水系统:包括供水源、供水管路等风险点。

排水系统:包括泵体、电机、管路、保护装置、操作、泵房配电、水仓、检修等风险点。

压风系统:包括空压机操作、用电作业等风险点。

应急救援:包括人员定位、监控检测、通讯、压风自救、供水施救、紧急避险等风险点。

辅助系统:包括一般仓库、氧气乙炔库等风险点。

5.2 危险源辨识

5.2.1辨识方法

5.2.1.1

对作业活动危险源辨识宜采用工作危害分析法(JHA),即对每个作业步骤或作业内容进行辨识,识别出作业活动清单并辨识有关的危险源。

5.2.1.2

对设备设施危险源辨识应采用安全检查表法(SCL法),识别出设备设施清单并辨识有关的危险源。

5.2.1.3

有能力的矿山企业进行危险源辨识时可不限于以上推荐的方法。

5.2.2 辨识范围

危险源的辨识范围应覆盖矿山企业所有的作业活动和设备设施;辨识过程应充分考虑四种不安全因素:人的因素、物的因素、环境因素、管理因素。

——常规和非常规作业活动;

——事故及潜在的紧急情况;

——所有进入作业场所的人员活动;

——矿岩、材料等的运输过程;

——作业场所的设施、设备、车辆、安全防护用品;

——人为因素,包括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采矿工艺、设备、管理、人员等变更;

——地质、气候及环境影响等。

5.2.3 危险源辨识

矿山企业应组建危险源辨识工作组,在对危险源的辨识方法进行培训的基础上,按照确定的辨识范围有组织地有序开展危险源辨识。

危险源辨识步骤:发动全员参加、讲述方法、辨识、填写危险源信息、汇总、审查补充完善。如爆破系统的炸药库风险点应包含但不局限于以下危险源:库房通风不符合要求;库房周围有易燃物;未使用防爆设施;爆破器材超量存放;爆破器材附近有烟火;爆破器材混运、混放;运送爆破器材在人多处放置;在炸药存放处吸烟;未配备消防器材;未实行双人双锁;未实行24小时执勤;进入库房未释放静电;工作人员工作服不是防静电材料;登记不规范等危险源。

具体辨识参见附录。

5.3 风险评价

5.3.1 风险评价方法

对识别出的每项危险源,均应进行风险评价。对于生产活动中的危险源,粘土矿山常用作业条件危险性分析法(LEC法)评价其风险程度。

矿山企业也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采用以下风险评价方法:

——风险程度分析法(MES);

——危险指数方法(RR);

——风险矩阵分析法(LS)。

5.3.2 风险评价准则

作业条件危险性评价法是一种评价操作人员在具有潜在危险性环境中作业时危险性的半定量的评价方法。L(likelihood,事故发生的可能性)、E(exposure,人员暴露于危险环境中的频繁程度)和C(consequence,一旦发生事故可能造成的后果)。给三种因素的不同等级分别确定不同的分值,再以三个分值的乘积D(danger,危险性)来评价作业条件危险性的大小,即:D=L×E×C。D值越大,说明该作业活动危险性大、风险大。

评价准则不能照抄照搬,各矿山企业应根据本企业对风险的承受能力进行制定。

5.3.3 风险评价与分级

矿山企业按照评价方法进行风险评价后,将各级别风险划分为1-4级,对应为重大风险、较大风险、一般风险和低风险,分别用“红橙黄蓝”四种颜色表示。

5.3.4 确定重大风险

以下情形之一,判定为重大风险:

——以前发生过死亡、重伤、职业病、重大财产损失的事故,或轻伤、一般财产损失三

次及以上的事故,且现在发生事故的条件依然存在的;

——对于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中强制性条款的;

——涉及重大危险源的;

——工程地质复杂、有严重地压活动的区域;

——水文地质条件复杂,水害隐患严重的区域;

——井下炸药库的建设、通风、贮存量、消防设施等不符合设计要求;

——矿山提升、排水、通风、安全出口、通信等系统不完善的;

——采掘作业、爆破作业、探放水作业、提升人员等作业现场9人以上的;

——经风险评价确定为本企业最高级别的风险的。

5.3.5风险点级别确定

按照风险点各危险源评价出的最高风险级别作为该风险点的级别。

5.4 风险管控措施

5.4.1控制措施的选择原则

在制定控制措施时,按如下顺序选择控制措施:⑴工程技术措施;⑵管理措施;⑶培训教育措施;⑷个体防护措施;(5)应急处置措施等。

5.4.2控制措施实施

5.4.2.1

对确定为重大风险的,在制定风险控制措施时,应尽可能地采取较高级的风险控制方法,并多级控制。需通过工程技术措施才能控制的风险,制定控制该类风险的目标并为实现目标制定方案。

对重大风险以外的风险,矿山企业应在符合成本-安全有效性原则的情况下,重点对人为失误的控制、固有危险的控制而制定控制措施。

5.4.2.2

从工程控制、管理措施、培训教育、个体防护、应急处置等方面评估现有控制措施的有效性。现有控制措施不足以控制此项风险时,应提出建议或改进的控制措施。

5.4.2.3

设备设施类危险源的控制措施应包括:报警、联锁、安全阀、限位、过卷等工艺设备本身带有的控制措施和消防、检查、检验等常规的管理措施。

作业活动类危险源的控制措施应包括:制度完备性、管理流程合理性、作业环境可控性、作业对象完好状态及作业人员素质等方面。

不同级别的风险要结合实际采取一种或多种措施进行控制,直至风险可以接受。

5.5 风险分级管控

5.5.1风险分级管控的要求

风险分级管控应遵循风险越高管控层级越高的原则,对于操作难度大、技术含量高、风险等级高、可能导致严重后果的作业活动应重点进行管控。上一级负责管控的风险,下一级必须同时负责管控,并逐级落实具体措施。风险管控层级可进行增加或合并,矿山企业应根据风险分级管控的基本原则,结合本单位机构设置情况,合理确定各级风险的管控层级。一般分为公司级、车间(部门)级、班组级及岗位级等四级进行管控。矿山企业红色、橙色风险由公司级管控、黄色风险由车间(部门)管控、蓝色风险由班组岗位人员管控。

5.5.2 编制风险分级管控清单

矿山企业应在每一轮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价后,编制包括全部风险点各类风险信息的风险分级管控清单(参见附录C.1、C.2),绘制矿山“红橙黄蓝”四色安全风险空间分布图,并按规定及时更新。

5.5.3 风险告知

矿山企业应建立安全风险公告制度,在醒目位置和重点区域分别设置安全风险公告栏,制作岗位安全风险告知卡,标明主要安全风险、可能引发事故隐患类别、事故后果、管控措施、应急措施及报告方式等内容。对存在重大安全风险的工作场所和岗位,要设置明显警示标志,并强化危险源监测和预警。

6文件管理

矿山企业应完整保存体现风险分级管控过程的记录资料,并分类建档管理。至少应包括风险管控制度、风险点台账、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表,以及风险分级管控清单等内容的文件化成果;涉及重大、较大风险时,其辨识、评价过程记录,风险控制措施及其实施和改进记录等,应单独建档管理。

7分级管控的效果

通过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建设,矿山企业应至少达到以下效果:

——每一轮风险辨识和评价后,应使原有管控措施得到改进,或者通过增加新的管控措施提高安全可靠性;

——重大风险场所、部位的警示标识得到保持和改善;

——涉及重大风险部位的作业、属于重大风险的作业建立了专人监护制度;

——员工对所从事岗位的风险有更充分的认识,安全技能和应急处置能力进一步提高;

——保证风险控制措施持续有效的制度得到改进和完善,风险管控能力得到加强;

——根据改进的风险控制措施,完善隐患排查项目清单,使隐患排查工作更有针对性。

8 持续改进

8.1 评审

矿山企业每年年底与安全标准化自评结合,对体系建设情况进行自评,对风险管控工作进行检查,提出进一步改进、完善风险管控工作机制的措施,并对评审结果进行公示或公布。

8.2更新

8.2.1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的更新频次

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及风险控制措施策划是一个动态的过程,矿山企业应当根据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开采区域等适时开展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价。

不论矿山企业在规模、人员数量、产能、采区、工艺(工序)的变化大小,矿山企业每年应至少进行一次系统性更新。

8.2.2风险信息的更新

矿山企业应主动根据以下情况变化对风险管控的影响,及时针对变化范围开展风险分析,及时更新完善风险信息。

——法规、标准等增减、修订变化所引起风险程度的改变;

——发生事故后,有对事故、事件或其他信息的新认识,对相关危险源的再评价;

——组织机构发生重大调整;

——采矿工艺发生较大改变时;

——风险程度变化后,需要对风险控制措施的调整。

8.3沟通

矿山企业应建立不同职能和层级间的内部沟通和用于与相关方的外部风险管控沟通机制,及时有效传递风险信息,树立内外部风险管控信心,提高风险管控效果和效率。重大风险信息更新后应公示或公布并及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培训。

 


文件来源网络,感谢原作者

若有侵权,请即联系,收到立刻删除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