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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0-01 安全应急

制浆造纸企业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级

管控体系建设指南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制浆造纸企业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级管控的职责要求、工作程序和内容、文件管理和持续改进等内容。本标准适用山东省内制浆造纸企业生产活动过程中职业危害的分级与管控,其他制浆造纸企业作为参考。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2626呼吸防护用品自吸过滤式防颗粒物呼吸器

GB/T 11651个体防护装备选用规范

GB/T 50087 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

GBZ1 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

GBZ 158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

GBZ 188 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

GBZ/T 194工作场所防止职业中毒卫生工程防护措施规范

GBZ/T 224 职业卫生名词术语

GBZ/T253 造纸业职业病危害预防控制指南

QB 1533 制浆造纸企业职业安全卫生设计规定

QB 3699 造纸工业企业安全技术规程

AQ/T 4244 造纸企业防尘防毒技术规范

DB37/1922 山东省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

DBXXX 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建设细则

3 术语和定义

GBZ/T 224和DBXXX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制浆造纸企业Pulp and paper enterprise

制浆造纸企业是指从事以纸浆或其他原料(如棉花、竹等)悬浮在流体中的纤维,经过造纸机或其他设备成型,或手工操作而成的纸及纸板的制造活动的企业。

注:不包括塑料包装纸、锡纸等特殊用纸的制造企业。

3.2 职业病危害风险点Occupational disease hazard site

产生或存在职业病危害的工作地点和设备。

3.3 风险分级管控清单Risk classification control list

各类安职业病危害风险及其管控措施信息的集合。

4 职责要求

4.1 应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对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风险实施分级管控,预防职业病的发生。

4.2 应加强职业病危害源头治理,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建设项目必须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及验收评价。

4.3 存在职业病危害的工作场所应采用有效地职业病防护设施,有可能发生急性职业损伤的有害工作场所应设置应急救援设施,防护设施和应急救援设施的设计应符合GB/T 50087、GBZ 1、GBZ/T 194、QB 1533的规定要求。

4.4 必须为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提供符合防护要求的个人防护用品,个人防护用品应按GB 2626、GB 11651和DB37/1922的要求选用和配备。

4.5 应按照GBZ188的要求对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实施职业健康监护。

4.6 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每三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4.7 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加强对本单位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管理,不断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

4.7.1 应设置或者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组织,明确职业卫生负责人。配备专职或兼职的职业卫生管理人员,明确其职责。

4.7.2 应建立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并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等。

4.7.3 应及时并如实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并以劳动合同、公告、培训等方式对劳动者进行职业病危害告知。

4.7.4 应建立职业卫生培训制度,对企业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和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进行职业卫生知识培训,培训内容和要求应符合安监总局“关于加强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培训工作的通知”等规定。

4.7.5 对可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工作场所、设备、原料及产品必须在其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应按照GBZ 158的要求设置。

4.7.6 应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及其管理制度。档案内容和管理办法按照安监总局《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的有关规定执行。

5 工作程序和内容

5.1 职业危害识别与分析

5.1.1 生产工艺

5.1.1.1制浆工艺:原料(木材、竹、麦草等原生植物纤维和废纸)运输到厂,经过分切、筛选后,通过机械法、化学法、或化学机械相结合的方法使植物纤维原料离解成本色纸浆,本色纸浆经洗涤、筛选、漂白成漂白纸浆。

5.1.1.2碱回收工艺:蒸煮后的浆料纸浆经洗涤提取黑液(红液),黑液(红液)经蒸发器蒸发浓缩,浓黑液在碱炉内燃烧,产生蒸汽送汽机发电;产生的熔融物送至苛化工段,苛化工段提取的白液回用于蒸煮工段,从苛化产生的碳酸钙经过石灰窑煅烧产生石灰,再回用。

5.1.1.3 造纸工艺:浆料经碎浆或稀释后磨浆、配浆、中浓筛选、冲浆、除渣、脱气、筛选去流浆箱,然后经脱水、干燥、施胶(涂布)、压光、卷取,后经复卷、分切打包入库。

5.1.1.4水处理工艺:制浆废水、纸机白水混合进入系统,经过过滤、沉淀等预处理后,进入生化系统(厌氧+好氧),最后经过芬顿和湿地处理达标排放;污泥经过半干化、颗粒化处理后传输至生物质电厂焚烧发电。

各典型制浆、造纸、碱回收、水处理工艺流程图见附录A。

5.1.2 职业病危害因素识别

5.1.2.1 备料系统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为:

——木粉尘主要存在于堆垛、剥皮、削片、筛选、再碎、木屑收集等作业;非木粉尘等主要存在打包、打捆、堆垛、拆垛、切料、筛选除尘、除髓等作业。

——木材原料卸车、锯断、剥皮、削片、筛选、再碎,非木材料原料切料、甘蔗除髓等过程产生的噪声;

——备料木材原料的锯断、剥皮、削片、碎屑收集以及非木材原料的打包、打捆、堆垛、拆垛、切料、筛选、甘蔗除髓等工种接触霉菌孢子等生物有害因素。

——废纸分拣等工种接触病原微生物,破布分拣接触带病菌的布屑粉尘。

5.1.2.2浆线系统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为:

——高浓磨浆机、压榨疏解机、压力筛、浆泵、高压电机、风机、制氧站、空压机等设备运行中产生的噪声、振动;

——废纸脱墨的碎浆机、压力筛、浆泵、高压电机、盘磨等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

——蒸煮器、分气包、洗浆机等设备运行的高温及热辐射;

——制浆使用的氯、二氧化氯、过氧化氢、次氯酸钠、臭氧、盐酸、氢氧化钠、硫酸、二氧化硫、连二亚硫酸盐、含硼氢化钠、硝酸、醋酸、草酸、甲酸、过乙酸、杀菌剂等化学药剂产生的化学毒物。

——液位计使用放射源产生辐射。

5.1.2.3 碱回收系统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为:

——蒸发器、碱炉、焚烧炉、汽轮机、泵、风机、电机、磨煤机、真空泵粉碎机等设备及锅炉排汽产生的噪声、振动;

——碱炉、蒸发器、石灰窑、溶解槽、硝化器、管道等高温及热辐射;

——粉碎机、石灰窑、磨煤机产生的粉尘。

——二氧化硫、硫化氢、二氧化碳、一氧化碳、三氧化硫、氢氧化钠、氢氧化钙、碳酸钠、硫化钠、亚硫酸钠、硫酸钠、硅酸钠、甲酸、醋酸、甲硫醇、甲醇、丙酮、酚等化学物质涉及的化学毒物。

——液位计使用放射源产生辐射。

5.1.2.4 配浆系统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为:

——运输车辆、链板输送机、碎浆机、浆泵、磨浆机、压力筛、电机、风机等设备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噪声、振动;

——车间内的高温及热辐射;

——增白剂、颜料、杀菌剂、氢氧化钠等化学物质涉及的化学毒物。

——商品浆打浆、滑石粉制备、硫酸铝苛化等过程产生的粉尘;

——坑、槽、池、罐、沟产生的硫化氢、氨气等有毒有害气体。

5.1.2.5 造纸系统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为:

——浆泵、除渣器、网压、压光机、施胶机、烘缸、涂布机、卷取机、空压机、真空泵、风机等设备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噪声、振动;

——烘缸、分汽包、蒸汽管道、汽水分离器、加热风机、干燥箱、热油站等设备产生的高温及热辐射;

——造纸辅助工序使用淀粉、二氧化钛、滑石粉、碳酸钙、高岭土、石膏、矾土、白垩、云母、重晶石、缎白产生的粉尘;纸机运行产生的纸粉尘。

——造纸辅助工序使用的硫酸、氢氧化钠、氢氧化钙、次氯酸钙、二氧化氯、氨、氯化铵、过氧化氢等各种施胶剂、填料、染色剂、增强剂、助留剂、助滤剂、消泡剂、杀菌剂、阻锈剂等化学药剂所产生的化学毒物。

——BM机等使用放射源产生辐射。

——坑、槽、池、罐、沟产生的硫化氢、氨气等有毒有害气;使用天然气等气体造成的职业性中毒。

5.1.2.6 成品包装系统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为:

——复卷机、分切机、令包机、包装机、真空泵、空压机、链板输送机、碎浆机、风机等设备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噪声、振动;

——车间内的高温及热辐射;

——复卷机、分切机、碎浆机运行产生的纸粉尘。

——使用天然气等气体造成的职业性中毒。

5.1.2.7 水处理系统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为:

——风机、空压机、压滤机、沼气发电内燃机组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噪声、振动;

——压滤机房内的高温;沼气发电机房内的高温;

——厌氧池、AB段等坑、罐、池、槽产生的硫化氢、一氧化碳等有害气体。

——水处理系统使用的废酸、硫酸亚铁、氢氧化钠、过氧化氢、次氯酸钠、臭氧、浓硫酸、盐酸等化学药剂所产生的化学毒物。

——污泥颗粒化过程产生的粉尘。 

5.1.2.8辅助人员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为:

——设备维修工作业过程中接触的高温、噪声、木粉尘、电焊烟尘、其他粉尘、氢氧化钠、一氧化碳、一氧化氮、锰及其化合物、二氧化硫、二氧化氮、过氧化氢;

——电器仪表工作业过程中接触的高温、噪声、木粉尘、其他粉尘、电离辐射、氢氧化钠、过氧化氢、辐射。

5.2   职业病危害风险点确定

5.2.1 风险点确定原则

将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岗位及其工作范围内存在职业病危害的设施、部位、场所或区域总和确定为职业病危害风险点。

示例1:。

5.2.2 风险点划分原则

5.2.1.1将生产过程划分为制浆、碱回收、造纸、水处理四个系统。

5.2.1.2 按照单元确定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岗位(工种)及其工作内容、接害环节、接害种类、接害方式和时间、可能发生的职业病或职业健康损伤。

5.2.1.3 分析接害岗位工人的工作内容和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具体环节(工作地点和设备),确定职业病危害风险点。制浆造纸企业职业病危害风险点见附录B。

5.3 职业病危害风险评价

5.3.1  评价方法

5.3.1.1 通过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度、强度的检测,结合危害因素的危害特性和作业工人的体力劳动强度,按照DBXXX计算G值并进行作业岗位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

5.3.1.2对作业岗位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指数(G)、接触人数、采取的防护措施和职业病或健康损伤的发生结果赋值,按照DBXXX计算T值并进行作业岗位进行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级。

5.3.2 风险评价与与分级

企业根据评价方法计算,判断风险等级。风险等级判定应遵循从严从高的原则,将各评价等级划分为重大风险、较大风险、一般风险、低风险四个级别,分别用“红、橙、黄、蓝”色标注。

——Ⅳ级\蓝色\低风险:岗位管控。

——Ⅲ级\黄色\一般风险:班组、岗位管控,需要控制整改。

——Ⅱ级\橙色\较大风险:部室(车间级)、班组、岗位管控,应制定建议改进措施进行控制管理。

——Ⅰ级\红色\重大风险: 公司(厂)级、部室(车间级)、班组、岗位管控,应立即整改,是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停产整改,需要停产整改的,只有当风险降至可接受后,才能开始或继续工作。

5.3.3  重大风险确定

将风险值(T)大于32的作业岗位和可能接触粉尘、噪声、高温、毒物的作业岗位及其工作范围内存在或产生上述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工作地点或设备设施确定为重大风险。职业病危害风险控制措施。

5.4 职业病危害风险管控措施

5.4.1  风险控制措施类别

职业病危害风险控制措施分为工程技术措施、管理措施、培训教育措施和个体防护措施、。

5.4.2 风险控制措施

根据职业病危害风险形成的工程特征和作业工人的接害方式和水平,针对风险点采取相应的现场管控措施。制浆造纸企业职业病危害风险现场管控措施参见附录C;

5.4.3 重大风险管控措施

应分析重大风险的原因,针对性地设置应急救援设施、配备应急用品、建立应急救援体系,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制浆造纸企业应急救援措施举例见附录E。

5.5 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级管控

5.5.1 风险分级管控要求

5.5.1.1风险分级管控遵循风险越高管控层级越高的原则,上一级负责管控的风险,下一级必同时负责管控,并逐级落实具体措施,对于操作难度大、技术含量高、风险等级高、可能导致严重后果的作业活动应重点进行管控。

5.5.1.2制浆造纸企业应根据风险分级的基本原则和企业组织机构设置情况,合理确定各级风险管控层级,一般分为公司(厂)级、部室(车间)级、班组和岗位级,也可以结合本单位机构设置情况,对风险管控层级进行增加或合并。

5.5.2 分析风险形成原因和风险级别,编制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级管控清单。制浆造纸企业风险分级管控清单举例见附录G。

5.5.3 用人单位根据职业病危害风险清单内容,进行职业病危害与安全风险告知。

6 文件管理和持续改进

6.1 用人单位应完整保存体现风险管控过程的记录资料,并分类建档管理。至少应包括风险管控制度、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报告书、风险分级报告、风险点及其管控清单。

6.2 用人单位应结合年度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每年至少对风险分级管控体系进行一次系统性评审或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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