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8坝区辅助道路改建工程保证施工安全的措施
坝区辅助道路改建工程保证施工安全的措施
1工程项目的安全管理
⑴工程项目施工的安全管理:加强现场管理,搞好工程的保卫、防盗,搞好永久工程和临时工程安全,防止发生安全事故,在每一个工程项目中,制订安全生产的组织措施,并制订严密的安全生产规程,留有足够的安全生产费用,购置安全生产的设备和器件,保证施工生产现场的紧急事故处理的开支。
⑵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和预防措施,为施工人员办理保险,并制订以下预防措施,以保证员工的安全健康。
①对于施工现场高边坡及危险地段设醒目的安全标志,对开挖地段又处于交通要道处,派专人看守,或有明显的标志,防止过往行人或车辆不注意发生事故。
②对于基础工程或土方开挖施工,要注意预防塌方发生,及时采取防护措施。
③结构工程施工中,高空或河上作业,应绑好安全网,戴好安全帽,系好安全带,防止落人落物,对架板等设计,注意起吊的安全与平稳。
④对材料和设备储存的库房或堆放点,施工人员生活区,特别注意防火安全,设备足够数量的消灭器具、消防水管和消防栓等,以备急需。
⑤项目经理亲自抓安全生产和安全教育,定期如开安全生产会议,检查安全生产规章执行落实情况,建立安全生产奖罚制度促使人人重视安全,安全生产有奖,使安全生产教育落到实处,得到好的成绩。
2主要施工项目安全技术措施
⑴现场布置
①设置安全标志,在本工程现场周围配备、架立安全标志牌。
②施工现场的布置应符合防火、防爆、防雷电等安全规定和文明施工的要求,施工现场的生产、生活办公用房、仓库、材料堆放场、停车场、生产车间等应按批准的总平面布置图进行布置。
③现场道路应平整、坚实、保持畅通;现场道路一侧或两侧遇有河沟、排水沟、深坑等情况时,应有防止行人、车辆等坠落的安全设施;危险地点应悬挂按照GB2893-82《安全色》和GB2894-82《安全标志》规定的标牌。夜间有人经过的坑洞应设红示警,现场道路应符合《工厂企业厂内运输安全规程》GB4378-84的规定,施工现场设置大幅安全宣传标语。
④现场的生产、生活区均要设足够的消防水源和消防设施网点,消防器材应有专人管理,不得乱拿乱动,要组成一个由3~5人的义务消防队,所有施工人员要熟悉并掌握消防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
⑤设置医疗机构并配置足够的医疗设施(包括房间、器械、药物、急救车辆等)为工地人员(包括监理人员)提供必要的医疗和急救服务。
⑥各类房屋、库棚、料场等的消防安全距离应符合国家或公安部门的规定,室内不得堆放易燃品;严禁在木工加工场、料库、油库等处吸烟;现场的易燃杂物,应随时消除,严禁在有火种的场所或其近旁堆放。
⑦氧气瓶不得粘染油脂,乙炔发生器必须有防止回火的安全装置,氧气瓶与乙炔发生器要隔离存放。
⑨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严格按照《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88的规定执行:
1)临时用电工程的安装、维修和拆除,均由经过培训并取得上岗证的电工完成,非电工不准进行电工作业。
2)配电箱要能防火、防雨,箱内不得存放杂物并应设门加锁,专人管理。
3)移动的电气设备的供电线,应使用橡套电缆,穿过行车道时,应穿管材埋地敷设,破损电缆不得使用。
4)检修电气设备时应停电作业,电源箱或开关握柄应挂"有人操作,严禁合闸"的警示牌或设专人看管。必须带电作业时应经有关部门批准。
5)现场架设的电力线路,不得使用裸导线,临时敷设的电线路,不准挂在钢筋模板的脚手架上,必须安设绝缘支承物。
6)未经领导同意,严禁个人乱拉、乱接照明或其他用电器。
7)施工前,对周围的建筑物要确定其位置,并采取防护措施,施工中如发现触及地下构造物、地面建筑物或有危险品、文物时,立即停止施工,待处理完毕后施工。
⑵施工机械的安全控制措施
①各种机械操作人员和车辆驾驶员,必须持有操作合作证,不准操作人与操作证不相符的机械;严禁将机械设备交给无操作证的人员操作,对机械操作人员建立档案,专人管理。
②操作人员必须按照本机说明书规定,严格按照工作前的检查制度和工作中注意观察及工作后的检查保养制度,做到:
1)工作前检查:
A.工作场地周围有无妨碍工作的障碍物;
B.油、水、电及其他保证机械设备正常运行的条件是否完备;
C.安全操作机构是否灵活可靠;
D.指示仪表、指示灯显示是否正常可靠;
E.油温、水温是否达到正常使用温度。
2)工作中观察:
A.工作机构有无过热、松动或其它故障;
B.按例保规定进行例保作业;
C.认真填写机械运转记录。
③驾驶室或操作室应保持整洁,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严禁酒后操作机械,严禁机械带病运转或超负荷运转。
④机械设备在施工现场停放时,应选择安全的停放地点,夜间应有专人看管。
⑤用手柄起动的机械应注意手柄倒转伤人,向机械加油时要严禁烟火。
⑥严禁对运转中的机械设备进行维修、保养调整等作业。
⑦指挥施工机械作业人员,必须上在可到人了 坝区辅助道路改建工程保证施工安全的措施 | 网站首页 | 资讯 | 法规 | 公文 | 建筑学堂 | 地产学堂 | 物管学堂 | 房地产资料 | 建筑资料 | 物业管理资料 | 管理资料 | 您现在的位置: 房地产E网 >> 建筑学堂 >> 建筑安全 >> 正文 坝区辅助道路改建工程保证施工安全的措施更新:2017/3/9 阅读:5 栏目:建筑安全坝区辅助道路改建工程保证施工安全的措施提要:各种机械操作人员和车辆驾驶员,必须持有操作合作证,不准操作人与操作证不相符的机械;严禁将机械设备交给无操作证的人员操作 维修 望的安全地点,并应明确规定指挥联络信号。
⑧使用钢丝绳的机械,在运转中严禁用手套或其他物件接触钢丝绳子,用钢丝绳子拖、拉机械或重物时,人员应远离钢丝绳。
⑨起重作业应严格按照《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86)和《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1980-5-20)规定的要求执行。
⑩定期组织机电设备、车辆安全大检查,对检查中查出的安全问题,按照"三不放过"的原则进行调查处理,制定防范措施,防止机械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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