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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车辆费用报销制度

安全应急 2022-06-10

车辆费用报销制度


1 、目的与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运输车辆费用报销的内容及要求。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各种车辆费用报销的管理。

2、 职责

(1)用车人或驾驶员负责对所报销票据的保存、上交。

(2销售部长负责对车辆费用的核实。

车辆管理员负责对车辆费用的核对、登记。

财务负责人对所有费用报销票据的审核。

总经理负责对费用报销票据的批准。

3、 作业要求

(1) 日常费用报销的内容、要求

(2) 过路、桥费

a 凭费用票据经驾驶员签字,整理并粘贴到费用报销单上,经调度审核后到车管员处核对、登记,经过总经理审批后到财务报销。

(3) 燃油费用

公司所有车辆正常加油凭IC卡到加油站加油。若因特殊情况在非中石化加油站加油发生现金交易的,则其费用报销按以下规定执行:

加油前驾驶员和车辆管理人员进行联系,经同意后方可加油,车辆回厂后有驾驶人员写出书面情况说明,押运员证明后按费用报销程序办理。

(4)住宿费用

按事先审批的原则,具体见公司有关规定

(5)车辆验审费

按实际发生费用按过路、过桥费报销流程报销。

(6)检修费用

a. 驾驶员持指定修理厂的检修费用票据经车辆管理员审核,综合部长审批、总经理主管批准后到财务部报销。

b. 车辆行驶途中,经驾驶员自行修复的检修费用,在修理前要经过车辆管理员批准(未经过批准自行修理的不予报销),票据的报销按过路、过桥费的报销流程处理。

c. 车辆行驶途中,遇补(换)胎费用按公司对轮胎的修补规定处理,确实需要在外补胎的费用少于15 元/只可自行处理(超过15元/只必须电话报车辆管理员同意后,押运人员证明,按过路过桥费用的报销程序处理。

(7) 异常费用报销内容、要求

(8) 所发生的异常费用的类别:在外发生的事故、单次修理材料费用超过壹仟元、超载、机件不符技术标准、车辆行驶途中出现故障而产生的拖车费用、随车未配通行证、未安装安全带、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上高速、超速、禁行路段行驶、车辆在外发生故障及遇国家各级管理部门的其它类罚款等。

(9) 异常费用发生的反馈途径、时间:出现上述事件后,当事人必须在现场第一时间上报车辆管理员,进行调查。核实后,再依据调查结果, 依照报销标准而进行报销。

(10)报销标准要求及相应的责任承担者:

事故处理费用报销由当事人填写“行驶事故处理报告”后逐级批准。具体报销额度遵照以下各项:

a. 有证驾驶但系本身操作不当发生事故(全部责任)按以下条款处理:

全部损失1000 元以下:由责任人负担[200 元+(保险公司赔付后差额×30%)];

全部损失1000 以上至5000 元以下:由责任人负担[300 元+(保险公司赔付后差额×30%)];

全部损失5000 以上至10000 元以下:由责任人负担[400 元+(保险公司赔付后差额×30%)];

全部损失10000 以上:由责任人负担[500 元+(保险公司赔付后差额×30%)]。

c. 有证驾驶但系本身操作不当发生事故(负事故主要责任)按以下条款处理:

全部损失1000 元以下:由责任人负担[100 元+(保险公司赔付后差额×20%)];

全部损失1000 以上至5000 元以下:由责任人负担[200 元+(保险公司赔付后差额×20%)];

全部损失5000 以上至10000 元以下:由责任人负担[300 元+(保险公司赔付后差额×20%)];

全部损失10000 以上:由责任人负担[400 元+(保险公司赔付后差额×20%)]。

d. 有证驾驶但系本身操作不当发生事故(负事故同等责任)按以下条款处理:

全部损失1000 元以下:由责任人负担[100 元+(保险公司赔付后差额×10%)];

全部损失1000 以上至5000 元以下:由责任人负担[200 元+(保险公司赔付后差额×10%)];

全部损失5000以上至10000元以下:由责任人负担[300 元+(保险公司赔付后差额×10%)];

全部损失10000 元以上:由责任人负担[400 元+(保险公司赔付后差额×10%)];

e. 有证驾驶但系本身操作不当发生事故(负事故次要责任)按以下条款处理:

全部损失1000 元以下:由责任人负担[50 元+(保险公司赔付后差额×10%)];

全部损失1000 以上至5000 元以下:由责任人负担[100 元+(保险公司赔付后差额×10%)];

全部损失5000以上至10000元以下:由责任人负担[200 元+(保险公司赔付后差额×20%)];

全部损失10000 元以上:由责任人负担[300 元+(保险公司赔付后差额×10%)];

f. 因机件原因造成事故,由质管部对当事人及关联责任人作详细调查取证,核实后根

据责任主次对各责任人作相应处理,直至待岗处理。

(10) 单次修理材料费用超过壹仟元,车辆行驶途中出现故障而产生的拖车费用、车辆在外发生故障由车辆主管牵头,组织驾驶员人员分析原因后出具报告,根据责任轻重按《日常违规处罚条例》分别处理。

(11)未安装安全带、灯光不全等机件不符技术标准造成的罚款由责任人承担30%, 同时由车辆管理员出具原因分析,若确实是责任人人为因素造成,应承担全额损失。

(12)随车未配通行证、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上高速、禁行路段行驶,确因特殊原因并经部门主管同意将给予报销,否则造成的罚款由当车驾驶者全额承担。

(13) 超载、超限被罚款经调查后给予报销。

(14)超速、任意停车、未遵守客户单位规章制度等因人为造成的违规行为而受到的罚款由责任人自行承担。

(15) 遇国家各级管理部门的其它类罚款,部门主管对照相关条文规定分析,若有条文规定而公司未遵章执行,对责任人根据责任轻重按《日常违规处罚条例》分别处理。

(16)由上述原因发生的费用,由当事人持相关的证明票据在三个工作日内到综合管理部车管员处接受询问,并写出书面说明, 逾期不予报销。经调查记录后,此单交由其部门主管签署意见,车管员签署意见后交总经理批准,并依照有关报销准额给予报销,扣罚的款项在当月工资中扣除。

4 、要求

指定驾驶员如把车随便交由其他人驾驶而发生违规、车损等罚款或损修全部由指定驾驶员负责赔偿,并罚款200 元/次。

无照(证照不符)驾驶发生车祸全部损失由驾驶者自行负责,直至追究相应法律责任。公司对其作开除处理。

所有运输费用报销必须遵守实事求是原则,对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第一次按以一罚十处理,第二次发现作开除处理。

车辆在外行驶过程中,无论何种原因出现故障,当车的车检员与主驾驶员承担主要责任,扣罚其当日基本工资。并根据损坏情况,视责任大小,另行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因现行的道路道路事故处理办法与保险理赔存在一定的冲突,在处理事故有时需将责任全部承担下来,而实际责任与交警认定书不符。如发生此类情况,责任人在事故处理结束时,向公司提出申请复议,最后处罚根据公司的裁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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