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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PT』响水“3·21”事故又有17名嫌疑人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5分钟让您掌握的安全刑事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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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江苏响水天嘉宜公司“3·21”特别重大爆炸事故调查组调查工作进展和公安机关侦查,4月15日,公安机关对江苏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及为该公司相关项目作虚假评价的中介组织涉嫌犯罪的17名嫌疑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截至目前,共有26名犯罪嫌疑人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我们公众号很早ABC安全就发布了法定职责的安全生产责任书到底应该如何做?响水事故后接二连三的事故又勾起了对安全生产领域刑事犯罪的回忆,很多网友后台留言都在问安全生产领域刑事犯罪?
今天小编,找了老早就发布过的PPT《安全生产领域刑事犯罪》,今天再次发布给大家。
请大家注意如下要点:
1)八宗罪
2)两高解释
3)相关要件
4)行转刑
安全生产领域的刑事犯罪的主体会涉及实际控制人、投资人、负有直接责任的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管理人员以及其它对设施或者安全生产条件负有管理、维护职责的人员。
大家已经感觉到了,与安全生产法的描述不一样
安全生产法说的是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从业人员
这就对了,人家是刑法那伙儿的
别用安法的思维来考虑
可以肯定的是:
不以刑法为大的要么就是太聪明
要么就是太......
可能涉及的罪名包括:重大责任事故,工程重大安全事故,强令违章冒险作业,消防责任事故,重大劳动安全事故,不报、谎报安全事故,铁路运营安全事故以及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
还是画归正传吧!
来源:网络,感谢原作者,如有侵权请联系,24小时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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