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宣】安全评价师、消防和应急救援人员等职业资格将调出国家职业资格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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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总理李克强11月27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会议指出要按照《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要求,
明年底前将国家职业资格数量再压减一半以上,将技能人员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全部调出国家职业资格目录。
同时,取消对营利性医疗、教育等机构在证照办理、设备购置、人才聘用等方面不合理限制。
并进一步清理政府部门下属单位、商业银行、行业协会商会、中介机构等涉企收费。
其中涉及安全、消防和应急救援类
职业资格调整如下
目前人社部发布的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中,共有职业资格139项。其中,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58项(包括准入类35项,水平评价类23项),这其中涉及到消防的有“注册消防工程师(准入类)”;技能人员职业资格81项(包括准入类5项,水平评价类76项),这其中涉及到消防的有“消防设施操作员(准入类)”,“消防和应急救援人员(水平评价类,含消防员、森林消防员、应急救援员三个小类)。“安全保护服务人员”(水平评价类,含安全评价师)
按照国务院常委会的决定,2020年底前,将国家职业资格数量再压减一半以上,将技能人员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全部调出国家职业资格目录。这就意味着,安全评价师、消防和应急救援人员作为技能职业资格里面的水平评价类将被调整出国家职业资格目录。
目前我国的职业资格分为两类:一类是准入类职业资格,其所涉职业(工种)必须关系公共利益或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且必须有法律法规或国务院决定作为设置依据;另一类是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其所涉职业(工种)应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和社会通用性,技术技能要求较高,行业管理和人才队伍建设确实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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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国家职业资格目录(2019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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