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只有响水,这次疫情让我重新认识了——化工!附:危化品企业复工安全事项检查(附各地复工复产安全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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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历了“3.21”盐城天嘉宜化工厂爆炸、“8.12”天津港大爆炸等严重化工事故,让我们一度对化工产生了害怕、恐惧、甚至谈“化”色变!化工在众多人眼里是危险的!
附:危化品企业复工安全事项检查(附各地复工复产安全举措)
1
安全检查表
2
工艺检查表
3 设备检查表
4 电仪检查表
5 重大危险源检查表
6 危险化学品检查表
设备设施
1、反应釜、反应器1)减速机噪声异常2)减速机或机架上油污多3)减速机塑料风叶热融变形4)机封、减速机缺油5)垫圈泄漏6)防静电接地线损坏、未安装7)安全阀未年检、泄漏、未建立台帐8)压力表超期未年检、损坏或物料堵塞9)重点反应釜未采用双套温度、压力显示、记录报警10)爆破片到期未更换、泄漏、未建立台帐11)爆破片下装阀门未开12)存在爆炸危险反应釜未装爆破片13)温度偏高、搅拌中断等存在异常升压或冲料14)放料时底阀易堵塞15)不锈钢或碳钢釜存在酸性腐蚀16)装料量超过规定限度等超负荷运转17)搪瓷釜内搪瓷破损仍使用于腐蚀、易燃易爆场所18)反应釜内胆于夹套蒸汽进口处冲蚀破损19)压力容器超过使用年限、制造质量差,多次修理后仍泄漏20)压力容器没有铭牌21)缺位号标识或不清22)对有爆炸敏感性的反应釜未能有效隔离23)重要设备未制订安全检查表24)重要设备缺备件或备机2、贮槽、罐区、槽车1)液位计模糊或损坏、堵塞2)静电接地线松动或未连接3)法兰垫片处泄漏4)小平台等高位贮槽未能有效固定5)安全液封液位未达到要求6)常压贮槽带压使用7)装料量超过规定限度8)非常温贮槽未装温度计9)容器出现裂缝,仍在使用10)频繁受真空、氮气交变载荷使贮罐破损11)低沸点溶剂或液化气贮槽受阳光直射12)室外贮罐等存在运输车辆等撞击危险13)危险品罐区围堰孔洞未封堵14)危化品罐区防护堤封堵不严密,任意开设排雨水孔15)通向排水管的截止阀处于常开等不安全状态16)危化品罐区的可燃或腐蚀性物料出口管线,其支架未设置吊式压式弹簧补偿措施,或直接采用挠性连接短管17)危化品罐区未设禁打手机、禁带火源、限高限速等各种警示牌18)危险品罐区无泄漏、送料操作记录及日常巡查19)拖拉机随意进入危险品罐区20)危险品罐区周边有明火或山林火灾21)危险品罐区操作室使用电炉、电茶壶、电热板等违章用电22)槽车在装卸地点没有接地装置23)没有防止操作人员从罐车上坠落的措施24)未装配有效的阻火器和车况不合格(照明灯损坏或刹车失灵)槽车进入罐区25)槽车贮罐的安全附件(压力表、温度计、安全阀)无检验日期或存在失效26)槽车罐体未标明压力容器下次检验日期27)罐体上无静电拖链、防毒器材或阀门泄漏28)卸料前和卸料后接地未静置10分钟以上29)槽车卸料时,司机、押运员离开卸料现场,没有现场监护人员30)采用敞开式和喷溅式卸料31)卸料时使贮罐超标准液位或满料溢出32)槽车卸料时,软管或法兰处泄漏33)运输送料时,满槽34)槽车装量不满时多次在厂内运输和卸料35)卸料车辆为熄火及手闸制动或卸料中途启动车辆36)在高强闪电、雷击频繁时,从事卸料操作37)油罐接地点没有2处38)装卸易燃品时,操作人员未穿戴防静电工作服和防静电的鞋子39)贮槽贮存区域未设置事故围堰和应急喷淋稀释设施40)现场未设置应急喷淋和洗眼设施41)没有防止物料错装措施如乙酸乙酯装入汽油槽罐42)站在汽油桶上电焊43)未经清洗,切割汽油桶或焊接贮槽44)贮罐超装45)槽车卸料时,堵塞消防通道及侵占通行道路46)收料员离开卸料现场47)装卸现场使用铁制、塑料等易产生火花的工具48)由罐区送入车间的物料贮槽没有操作记录
3、冷凝器、再沸器1)腐蚀、垫圈老化等引起泄漏2)冷凝后物料温度过高3)换热介质层被淤泥、微生物堵塞4)高温表面没有防护5)冷却高温液体(如150℃)时,冷却水进出阀未开,或冷却水量不够6)蒸发器等在初次使用时,急速升温7)换热器未考虑防震措施,使与其连接管道因震动造成松动泄漏
4、管道及管件1)管道安装完毕,内部的焊渣、其他异物未清理2)视镜玻璃不清洁或损坏3)选用视筒材质耐压、耐温性能不妥,视筒安装不当4)视筒破裂或长时间带压使用5)防静电接地线损坏6)管道、法兰或螺栓严重腐蚀、破裂7)高温管道未保温8)泄爆管制作成弯管9)管道物料及流向标识不清10)管道色标不清11)调试时不同物料串接阀门未盲死12)废弃管道未及时清理13)管阀安装位置低,易撞头或操作困难14)腐蚀性物料管线、法兰等易泄漏处未采取防护措施15)存在水、氮气、空气、蒸汽等进入物料管线的可能16)高温管道边放置易燃易爆物料的铁桶或塑料桶17)管道或管件材料选材不合理,易腐蚀18)玻璃管液位计没有防护措施19)在可能爆炸的视镜玻璃处,未安装防护金属网20)止回阀不能灵活动作或失效21)电动阀停电、气动阀停气22)使用氢气等压力管道没有定期维护保养或带病运行23)使用压力管道时,操作人员未经培训或无证上岗24)维护人员没有资质修理、改造压力管道25)压力管道焊接质量低劣,有咬边、气孔、夹渣、未焊透等焊接缺陷26)压力管道未按照规定设安全附件或安全附件超期未校验27)压力管道未建立档案、操作规程28)搪玻璃管道受钢管等撞击29)生产工艺介质改变后仍使用现有管线阀门未考虑材料适应性30)氮气管与空气管串接31)盐水管与冷却水管串接
5、输送泵、真空泵1)泵泄漏2)异常噪声3)联轴器没有防护罩4)泵出口未装压力表或止回阀5)长期停用时,未放净泵和管道中液体,造成腐蚀或冻结6)容积泵在运行时,将出口阀关闭或未装安全回流阀7)泵进口管径小或管路长或拐弯多8)未使用防静电皮带6、离心机
1)甩滤溶剂,未充氮气或氮气管道堵塞或现场无流量计可显示2)精烘包内需用离心机甩滤溶剂时,未装测氧仪及报警装置3)快速刹车或用辅助工具(如铁棒等)刹车4)离心机未有效接地5)防爆区内未使用防静电皮带6)离心机运行时,震动异常7、双锥1)无防护栏及安全连锁装置2)人员爬入双锥内更换真空袋3)传动皮带无防护4)轴封泄漏5)真空管路堵塞或使用时真空阀未开启8、气瓶1)气瓶没有配瓶帽、防震圈2)氢气钢瓶夏季运输、存放时,没有遮阳措施,导致曝晒3)部分气瓶超过年检期限4)乙炔瓶与氧气瓶同时使用时,安全间距未超过五米5)用带催化剂手套关氢气瓶阀6)敲击碰撞气瓶7)气瓶使用后,气压小于0.05Mpa8)气瓶组及管路连接、阀门损坏9)氢气瓶使用时,未采用防静电装置或已坏10)气体钢瓶没有防倒措施11)储存场所存在地沟、暗道12)贮存场所不通风或通风不畅或有腐蚀性气体进入13)缺灭火器材14)乙炔气瓶放倒使用15)气瓶颜色模糊不清
电气仪表
1、防爆区内设置非防爆电器或控制柜非防爆2、配电室窗户玻璃破损3、配电室内杂物较多4、配电室内有蒸汽水、物料管、粉尘、腐蚀性物质,致使电柜内的电气设备老化,导致短路事故5、变压器室外有酸雾腐蚀或溶剂渗入或粉尘多6、控制柜或变电柜后有衣服等杂物7、配电柜过于陈旧,易产生短路8、电缆靠近高温管道9、架空电缆周边物料管道、污水管道等泄漏,使腐蚀性物料流入电缆桥架内10、埋地电缆受到地下水腐蚀11、电缆井、沟内污水严重渗入12、电缆桥架严重腐蚀13、电缆线保护套管老化断裂14、铺设电气线路的电缆或钢管在穿过不同场所之间的墙或楼板处孔洞时,未采用非燃烧性材料严格堵塞15、乱拉活动排风,导致电缆接头脱落、漏电16、开关按钮对应设备位号标识不清17、车间内有零乱不明电缆18、应急照明灯未装或已坏19、露天电动机无防护罩20、操作现场照明度不够21、设备与电气不配套(小牛拖大车、老牛拖大车)形成电气设备发热损坏、起火22、电气设备、电缆桥架上冲水23、防爆视镜灯、照明灯元宝螺丝松动,漏光
静电
1、在易燃易爆场所,反应釜、管道、贮槽、冷凝器、输送泵、法兰、阀门未接地或接地不良
2、在易燃易爆场所,投粉体料斗未接地,充氮气3、超过安全流速(v2<0.64/d)输送可燃液体4、氢气流速总管超过12m/s,支管超过8m/s5、将汽油等从高位喷入贮罐底或地面6、在未充氮气时,直接投入可燃物反应釜中7、在易燃易爆场所,穿脱衣服、鞋帽及剧烈活动8、在易燃易爆场所,用化纤材料的拖布或抹布擦洗设备或地面9、向塑料桶中灌装汽油10、用汽油等溶剂洗工作服或拖地或钢平台、地面11、不锈钢、碳钢贮罐罐壁未用焊接钢筋或扁钢接地,超过50㎡未有两处接地12、存在散发易燃易爆气体的场所,未采用增湿等消除静电危害的措施13、用塑料管吸料或装甲苯或回收甲苯14、用压缩空气输送或搅拌汽油15、防爆洁净区未使用防静电拖鞋16、接地扁钢、屋顶防雷带生锈、腐蚀严重17、高出屋面的金属设备未焊接钢筋并入避雷带
生产现场
1、贮存原料或废料较多2、现场“跑、冒、滴、漏”多3、保温层损坏4、缺有效防护栏5、常闭式防火门常开6、存有粉尘(镁粉、锌粉等)的操作岗位,未及时清理7、金属钠、钠氢存放,没有防雨措施或废桶、废袋随意存放8、消防通道堵塞或各种管线及其支架妨碍通行9、灭火器缺少或已过期锈蚀或消防带、消防栓不符合消防要求10、废料桶有多张标签11、强氧化剂(双氧水、高锰酸钾等)堆放在木架上12、钢平台晃动幅度过大13、钢平台或钢柱腐蚀严重14、局部区域溶剂浓度超标15、高处阀门手柄、铁棒等易跌落16、混凝土楼面震动大17、室外钢棚或屋顶杂物多18、防毒器材过期或失效19、生产现场存放有非生产用具(食品、报纸、小说)20、缺乏夏季的防暑降温设施21、室外小管径水管冬季未保温22、车间内没有紧急淋浴、洗眼等卫生设施或已损坏23、车辆未装阻火器进入生产现场24、易燃易爆场所没有安装可燃气体报警仪或失灵25、反应釜、贮罐、泵等未标注设备位号和名称26、大铁门没有固定插销,一旦风大就可能使铁门擦出火花,导致危险27、库房门槛偏低,一旦发生意外,危险品将外溢28、生产现场地面存放铁板、钢管
人员、现场操作
1、没有岗位操作记录或操作记录不完整
2、吸料、灌装、搬运腐蚀性物品未戴防护用品3、存在操作人员脱岗、离岗、睡岗等现象4、粉体等投料岗位未戴防尘口罩5、快速开关阀门6、分层釜、槽底阀分层后未关7、分层釜、槽分水阀开太大,造成水中夹油排入污水池或排水时间过长忘记关阀而跑料8、高温釜、塔内放入空气9、提取催化剂(如钯碳、活性镍等)现场散落较多10、用铁棒捅管道、釜内堵塞的物料或使用不防爆器械产生火花11、噪声环境未戴防耳器或耳塞12、贮槽超压使用13、使用汽油、甲苯等易燃易爆溶剂处,釜、槽未采用氮气置换14、烟尘弥漫、通风不良或缺氧15、带压开启反应釜盖16、员工有职业禁忌或过敏症或接触毒物时间过长17、紧急阀门或紧急开关不易操作18、在易燃易爆场所,穿带钉子鞋或高跟鞋
土建
1、可能发生火势蔓延的上下楼层管道井没有预防措施(如阻燃材料封堵)
2、有爆炸危险的工艺未采用防爆墙及轻质屋顶或未考虑足够的泄爆面3、出入口和紧急通道设计数量不够或堵塞或无明显标志4、厂房基础已受酸、碱类物质腐蚀,立柱、梁已受损严重5、有大风时,钢窗玻璃易脱落6、楼梯太窄或较陡7、室内排水不畅或低洼处长期积水、积油8、通道或作业处,头顶与顶棚没有足够的空间9、在不明地下管线(水管、电缆等)情况下,随意开挖路面10、使用大型机械在接近地下电缆、管道等附近挖土11、在禁火区域内动火时,生产车间未派人监护12、施工中出现异常情况(管道断裂、泄漏等),未立即停工进行应急处理13、挖掘的沟、坑、池等和破坏的管道,未设置围栏和标志,夜间未设置照明14、发现土壤有可能坍塌或滑动时,未停止作业15、没有防止地下空罐、空池上浮的措施16、在下罐、下池作业时,未办理相应审批手续或未遵照审批要求实施(如劳保用品、监护人落实等),防范措施未到位的情况下作业17、在非土建作业时,未办理“非基建用工手续”或作业前不了解相应可能风险,在安全措施不到位情况下开工
生产检修
1、在容器内进行清扫和检修时,遇到危险情况,没有紧急逃出设施或措施
2、动火作业无监护人或监护人由新近员工担任或违章动火3、超负荷吊装4、工具或吊物未合理固定5、未配备或未穿戴防护用品(安全帽、安全带等)6、无警示标志或标志已模糊不清(如防止触电、防止坠物等)7、检修时踏在悬空管路或小管径塑料管道和搪玻璃管道上或使用不安全登高设施8、电焊机、手动电动工具等电缆破损引起漏电,零线破损或跨接9、盲目进入污水池、深沟、深池作业10、冬季管架结冰滑,无防滑措施11、安装公司电焊工无电焊证或检修工未经过相关培训12、直接站在石棉瓦、油毡等易碎材料的屋顶上作业13、高处作业时,未采取防范措施进行交叉作业14、高处作业时,电焊机的零线未接到所焊位置15、有异味或可能产生有毒气体的区域作业未佩带防毒面具16、高处补、挖墙洞时,未设安全围栏或安全网等17、清理出的危险物料由高层向下层散落18、用吊装机械载人19、夜间作业无足够照明20、遇有六级以上强风或其他恶劣天气时,仍在露天高空作业21、釜内作业时,釜外无两人以上监护22、釜内检修时,没有切断电源并挂“有人检修、禁止合闸”的牌子23、进罐作业前,未对釜进行有效清洗24、进罐作业前,未分析可燃气体浓度、氧含量、有毒气体(CO、H2S)浓度25、进罐作业前,未对物料管线如原料、溶剂、蒸汽、水、氮气等管线可靠隔离26、检修过程中,未对釜内定期取样分析27、釜外明显位置未挂上“罐内有人”的牌子28、进罐作业时,没有执行“双检制”29、釜内照明不符合安全电压标准,干燥情况下电压大于24V,潮湿情况下电压大于12V30、检修完毕,未检查、清理杂物就开机使用31、长时间在釜内作业未轮换32、检修时,釜内缺必要的通风设施33、不在搪玻璃罐外壁表面或内壁施焊34、进入搪玻璃釜、槽内未铺设软垫35、快速升温或急速冷却搪玻璃釜36、使用搪玻璃罐时,罐口或人孔螺栓、卡子掉入釜内37、使用搪玻璃釜、不锈钢釜、碳钢釜时,酸液进入釜夹套38、选用材料未经温度、PH、腐蚀溶解性审核,可能存有压力的场合未经受压专项审核39、检修完毕,釜内、检修现场高低位等全部空间未经全面清场、复核,既开始试运行40、检修完毕,相关事项未做全面沟通,变更未经确认审批,相关人员未全面培训并了解就接手41、检修未经运行确认即投料生产
生产工艺
1、存在突发反应,缺乏应对措施及培训
2、随意改变投料量或投料配比3、改进工艺或新工艺,未进行安全评估4、工艺变更未经过严格审订、批准5、工艺过程在可燃气体爆炸极限内操作6、使用高毒物料时,采用敞口操作7、未编写工艺操作规程进行试生产8、未编写所用物料的物性资料及安全使用注意事项9、所用材料分解时,产生的热量未经详细核算10、存在粉尘爆炸的潜在危险性11、某种原辅料不能及时投入时,釜内物料暂存时存在危险12、原料或中间体在贮存中会发生自燃或聚合或分解危险13、工艺中各种参数(温度、压力等)接近危险界限14、发生异常状况时,没有将反应物迅速排放的措施15、没有防止急剧反应和制止急剧反应的措施
各地复工复产安全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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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防控期间危化品企业复产复工的安全提示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应急管理部印发的《关于做好当前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安委办明电〔2020〕1号)工作部署,按照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要求,根据北京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印发的《关于做好当前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安委办通〔2020〕8号)工作安排,为做好本市危险化学品企业复工复产工作,防范危险化学品安全事故发生,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北京市应急管理局发布危险化学品企业复产复工安全提示:
一、全力做好疫情防控。
企业要根据本市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要求,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要成立疫情防控工作小组,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做好人员管控、健康排查、防疫宣传、环境消毒、物资储备等工作。要坚决落实好佩戴口罩、测量体温、隔离、清洁、消毒、通风等各项防控措施,制定发生员工发烧、乏力、干咳或呼吸困难等症状的应急处置预案,准备好疫情防控所需的防护用品,如消毒剂、口罩、防护服、药品等。各企业要暂停集体活动和大型会议,提倡分散、错时就餐和错峰上下班,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聚集,对出现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症状的人员要立即采取措施,防止因疫情导致减员,影响企业安全生产。
二、严格落实主体责任。
在复工复产前,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要全部到岗到位,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严格履行各层级安全责任。企业主要负责人要统筹组织企业复工复产和疫情防控工作,做到有序复工复产和严格疫情防控。要充分考虑因疫情防控引发的员工缺岗情况,合理组织制定生产计划,制定切实可行的节后复工复产方案。对人员不到位、责任不落实、安全条件不足导致安全事故发生或者出现聚集性感染疫情的,将依法追究责任,坚决做到先安全、再生产,不安全、不生产。
三、高度重视教育培训。
在复产复工前,企业要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管理制度、岗位操作规程、应急预案为重点,开展全员的教育培训,特别要把疫情防控的有关知识作为培训的主要内容。对节后返岗员工,特别是重点岗位作业人员要进行安全知识再培训、再教育、再考核,强化员工安全意识和业务素质。对转岗和新入职员工,要进行安全生产“三级”教育培训,培训后考核不合格坚决不能上岗。为减少人员聚集,企业可以通过视频会议、互联网、企业微信等方式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培训。
四、认真开展风险排查。
在复产复工前,企业要组织全体员工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对厂区内所有的生产设备设施、安全设备设施、消防设施、电气设备、工艺管线、仪表、阀门、劳动防护用品、应急救援装备等进行全面排查和检验检测,严禁设备设施“带病”运行。检查发现的问题必须立即整改,满足复工的安全条件后,方可进行复工生产。要全面开展安全风险和较大危险因素辨识分析,尤其要强化对重大危险源、存在重大安全风险的生产装置(设备设施)、重点设备、易燃易爆等重点场所、危化品库房、实验室等重点部位以及企业自动化设备、安全仪表系统等重点设施的风险摸排,严格落实安全措施,有效管控安全风险。
五、突出强化现场管理。
安全管理人员要紧盯生产现场,作业人员要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正确穿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严禁发生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等现象。进行特种作业时,必须要求作业人员持相应的特种作业操作证方可上岗;进行动火、有限空间等特殊作业时,必须严格履行审批程序,严格执行相关作业管理制度。
六、全面加强应急管理。
要建立健全事故应急预案,完善应急物资储备,强化应急处置力量,加强应急处置演练。要严格执行企业领导带班和重要岗位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严格落实各项安全防范应急措施,加强重点场所、重点部位的巡检频次,及时处置异常情况。要加强信息报送,遇生产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要及时处置,并第一时间报告有关部门,确保各项安全工作万无一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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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认清当前严峻形势,高度重视复工复产安全。近期,全省工业企业将陆续复工复产,由于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导致的肺炎疫情影响,企业用工短缺,各种不可控因素迭加。针对疫情防控条件下工业企业复工复产面临的新情况,各地要始终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饱满的精神状态、良好的工作作风,把工业企业节后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放在突出位置,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采取有效措施,在解决实际问题上狠下功夫,为全年安全生产工作开好局、起好步,打下良好基础。
二、积极投入疫情防控,切实做好安全指导服务。各地要科学有效抓好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主动服务、积极指导,组织相关行业专家对生产防疫急需的消毒、医疗防护用品企业、原料生产企业(次氯酸钠、双氧水、乙醇、高分子聚合物等)以及民生物资生产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指导服务,确保生产安全。针对企业生产实际和季节特点,帮助和指导企业开展风险辨识和隐患排查治理,有效辨识生产工艺、设备设施、作业环境和管理体系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风险,重点管控好存在重大安全风险的设备设施、生产区域和岗位,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对一时无法整改的隐患,要严格落实管控措施,确保企业在防控疫情的同时有序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提升安全管理水平,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三、压实企业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安全管控措施。各地要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在复工复产前,结合当地疫情防控实际,科学制定切实可行的复工复产实施方案并严格落实。一要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对全体员工进行安全知识再培训、再教育,重点培训开车方案、操作规程、安全规程、工艺指标、应急预案等内容。企业开展教育培训时必须严格落实疫情防控相关规定要求。二要严格安全条件确认。重点对生产设备、安全设施、仪表、管道、阀门、危化品生产储存装置和厂房等安全条件进行全面检查,对查出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坚决做到不安全不复工、不安全不生产。三要强化领导带班值班。复工复产企业要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和专业技术人员值班值守制度,强化岗位安全巡查,科学排班,确保职工队伍稳定。四要强化现场管理。冶金企业要加强煤气作业场所的通风管理,粉尘涉爆企业要落实作业环境的全面清理清扫,要加强特殊作业风险管控,严格执行动火、进入受(有)限空间等特殊作业安全制度,规范办理和审批作业许可,严格安全检测分析,落实专人现场监护,要统一协调管理承包商,杜绝违章指挥、违章操作。五要严格变更管理。化工企业在恢复生产过程中,凡涉及到工艺、设备、劳动组织等变更的,必须严格变更风险辨识评估和管控,履行变更审批程序,严禁强行复产、带病开车,严禁超负荷、超能力生产。六要强化应急管理。结合疫情防控要求,完善安全生产专项应急预案,明确责任分工,加大应急防护装备和物资配备,开展针对性演练,增强员工的安全意识、应急知识和技能,提高自救互救及逃生能力,确保突发情况应急处理措施落实到位。复工复产方案必须经企业相关部门技术人员论证,由企业主要负责人批准施行。危险化学品、冶金、有色、机械铸造、粉尘涉爆等重点行业领域企业复产前须书面告知县(市、区)应急管理局。
四、突出重点行业领域,严格开展监督检查执法。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根据辖区内工业企业节后复产复工的时间节点,认真制定企业复产复工安全生产专项检查方案,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加大督导检查力度,坚持严查、严管、严打,确保企业复产复工各项工作有效落实。要针对疫情防控的特殊情况,把有限的检查执法资源向重点行业领域倾斜,突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冶金工贸企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重点内容,开展精准检查和专项执法,严防危险化学品、高温熔融金属、冶金煤气、粉尘爆炸、涉氨制冷、特殊作业和承包商作业安全生产事故。要加强有深井铸造工艺的有色机械企业和有大型高位污水储罐、厌氧罐等设备设施的企业安全检查,不能确保安全的要停止使用。严禁存在重大安全隐患、风险辨识管控不到位、抢赶工期进度盲目冒险复产,严厉打击超能力、超强度、超负荷生产,严肃查处重要岗位人员不足无法满足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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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应急管理局以数字化赋能危化企业安全监管
当前正处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关键期,做好危化品领域安全防范工作确保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对于服务保障疫情防控大局意义重大。
杭州市应急管理局充分利用危化品事故防控“看得见”系统,精准施策、科学监管,每日研判危化企业风险,发出预警,切实加强危化品风险远程监控,做到疫情防控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两不误”。
春节以来,杭州市应急管理局通过危化品事故防控“看得见”系统及时排查风险隐患,加强动态风险监管。截至2月18日,全市危化品承诺企业196家,较高风险运行7家次,一般风险70家次,低风险2655家次。全市共处置危化品安全生产风险预警952次,发出低温“冬防”预警1次。
(预警类型统计)
同时,通过线上研判、线下实地检查等手段,及时了解企业现阶段生产情况和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尤其是对危化品生产企业风险管控、防疫防护用品配备、复工人员管理和岗前培训及高危企业应急值守人员在岗等情况进行不定期、不定时抽查,确保企业安全有序复工复产。通过钉钉工作群,及时向区县和企业通知相关工作要求,督促指导企业做到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两不误、两促进”,尽最大努力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安全防范工作,坚决遏制危化品生产安全事故,在全方位的总体战中守好阵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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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强化复产疫情管控和安全监管,试行危化品企业复产安全措施清单
山东省一手抓防疫,一手抓发展,确保疫情防控与经济发展两不误。从2月3日起,省内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企事业单位已全面正常开工开业。同时,为确保危化品和化工企业安全科学复工复产,该省还印发《危化品企业停产、复产及停产期间主要安全措施清单(试行)》,要求各类危险化学品企业深入分析安全风险,制定落实管控措施,确保化工装置停产、复产和停产期间的安全生产。
2月2日,山东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紧急通知,要求省内涉及保障城乡运行、疫情防控、能源供应、交通物流、医用物资、生活必需品生产、公共服务窗口单位、重大工程、重大项目等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企事业单位,于2月3日起正常开工开业。同时要求严格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确保企业正常生产秩序。
2月3日,山东省委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就复工复产企业疫情防控工作做出详细部署。一是严格落实复工复产防疫准备措施,包括建立复工复产备案制度,健全企业疫情防控工作体系,严格返岗人员疫情核查,做好防护物资和人员配备,全面开展厂区消毒。二是全面加强生产期间疫情防控工作,实行厂区封闭管理,严密职工健康监测,加强环境卫生和就餐管理,落实岗位防疫措施,强化物流车辆管理,妥善做好突发疫情应急处置。三是压紧压实疫情防控工作责任,重点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职工个人防护责任,压实属地工作责任,加强情况信息报送。
2月4日,山东省发改委也印发通知,要求各地建立复工复产调度保障机制,“一企一策”帮助企业做好复工复产方案;引导企业根据生产需要合理安排复工节奏,及时安排健康状况符合要求的员工上岗,协调人社等部门,鼓励企业综合调剂使用年度内的休息日;协助企业解决防控物资保障,协调上下游配套企业加强沟通,畅通产业生产链条,合理安排生产能力,确保企业在疫情防控达标前提下正常生产。
危险化学品企业停产和复产过程作业活动多、安全风险高,停产期间管理和作业人员少、设备维护不及时,极易导致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为规范、指导危险化学品企业停产、复产及停产期间的安全管理,山东省应急管理厅日前印发《危险化学品企业停产、复产及停产期间主要安全措施清单(试行)》。主要内容包括:成立组织机构,落实工作责任,开展风险辨识,编制化工装置开车、停车和停产期间维护的方案,完善操作规程,制定应急处置方案,组织安全培训教育,做好全部准备工作,划定限制区域,检查确认安全条件,重要作业责任人签字确认,统一指挥和密切协作,严格执行开停车方案,异常工况监测预警,及时消除缺陷和隐患,及时清空残余物料,加强停产期间安全管理,严格变更管理,严格特殊作业管理,区别对待不同情况。
该省要求相关企业结合自身实际,对照《清单》和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细化、分解各项安全措施,制定具体的组织、人员、物资、技术、设备和应急等措施方案,并修订完善本企业的有关制度、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文件,加强检查和考核,确保停产、复产和停产期间安全措施的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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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六个必须”做不到 企业不得复工复产
这“六个必须”是:
必须制定科学规范的复工复产方案,确保复产工作安全有序。
必须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专题会议,进行安全责任承诺和安全警示教育。
必须对新招录人员、特种作业人员、转岗换岗和休假复工人员进行系统性教育培训,确保“不培训不上岗,培训不合格不上岗”。
必须全面排查风险隐患,落实风险防控技术措施,做到措施不落实不生产、隐患不排除不生产。
必须严格落实有限空间、动火等特种作业审批制度,加强易燃易爆、有毒有害作业场所防控,强化冶金企业煤气系统、高温液态金属等危险性较大作业的安全监控。
必须制定装置开车应急处置预案,完善重点危险作业岗位和关键装置的应急处置措施。
省应急管理厅特别要求,高危行业必须严格执行复工复产验收制度。凡未按规定经验收或验收达不到安全条件的,一律不得复工复产。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监管监察部门要严格执行验收标准,认真履行验收程序,压实签字验收责任,切实做到合格一个、复工复产一个。各级道路交通、建筑施工、特种设备、人员密集场所等行业领域监管部门,要按照监管职责,科学制定验收计划,明确验收标准,规范验收程序,按照“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压实验收责任。
省应急管理厅同时要求,各级各部门将加强暗查暗访和突击检查,依法严肃处理不落实复工复产要求和未按规定经验收合格擅自复工复产、存在重大隐患不及时治理的企业。疫情防控期间将改进安全监管方式,通过信息化、远程视频监控、“侦察兵”式明查暗访、群众举报等方式,必要时聘请专家,更加精准、科学、便捷对复工复产企业进行执法检查和指导帮扶。
同时,全力做好疫情防控相关重点单位安全服务,对加班加点突击生产口罩、防护服、酒精、消毒液等疫情防控物资的企业和仓储物流企业,提供具体的安全指导和服务,确保安全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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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危化品企业做到“七个要”
2月7日,河北省应急管理厅召开全省高危行业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对疫情期间高危行业企业复工复产工作再次安排部署,此前,该省曾发布安全提示,要求危化品企业严格执行企业主要负责人带班制度,严控化工装置开车现场人员,坚决打赢抗疫期间复工复产安全攻坚战。会议强调,各市县应急管理部门要督促危化品企业做到“七个要”,一要督促企业编制复产安全生产条件确认表;二要严格复核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的配备情况;三要严格控制化工装置开车期间现场人数,设置警戒带,防止无关人员进入;四要制定完善异常情况应急处置预案,完善重点危险岗位应急措施;五要严格复产开车程序;六要对因检修而拆除的安全阀、爆破片、泄压阀等安全设施全部回装后方可开车,且对于DCS操作系统,开车前必须进行仪表调校,同时对联锁投用情况进行确认,合格后方可开车;七要对员工进行一次开车前专题培训教育。会议要求,所有复工企业一律做到必须加强疫情防控;必须制定科学规范的方案;必须召开一次复工复产的安全专题会议、必须对新招录人员、特种作业人员、转岗换岗人员和休假人员进行系统性培训教育,考试合格后上岗;必须开展一次全面的风险隐患排查;必须严格落实有限空间、动火等特种作业环节的审批制度等。复产开车时,要严格复产开车程序,控制化工装置开车期间现场作业人数,并在开车装置周围设置警戒带,防止无关人员进入开车区域;在化工投料阶段,还要严格按照开车规程的要求执行,各工艺指标必须在规程规定的范围内,如发现工艺指标偏离,必须立即停止开车工作。来源:网络,感谢原作者,如有侵权请联系,24h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