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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晚八点三十分我和你不见不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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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安小幺 图:网络
安小幺 的第 137个故事
23岁那年我最爱的爸爸病倒了,妈妈将家里亲戚都借遍了,卖了房子,背上了一大笔贷款,还是没能将他救活。
走了的人得了解脱,而活着的人要承受双倍的痛苦。
那段时间妈妈整日以泪洗面,催债的人来了一拨又一拨,我们被逼到了生活的死胡同,走不下去又回不了头。
也是那时候,我认识了莫向阳。
叔叔江伟问我,想不想尽快还清债?
我何尝不想,那时候我连当小姐的念头都有了,只是苦于没有门道。安逸的活了二十三年,我也实在没脸面主动跑进风月场所去问需不需要小姐。
叔叔是个小商人,不知他是从哪得了消息,竟搭上了莫向阳的饭局。
饭局以莫向阳为中心,每个人都使劲浑身解数讨好他,和我一般年纪的女孩子还有好几个,叔叔讨好的站在他面前,不停的对我使眼色,让我上前来向莫向阳敬酒。
来之前,叔叔信誓旦旦的和我说莫向阳绝对能看得上我的,我不知他哪来的自信,能让相貌平平的我在美女如云的饭局上脱颖而出。
虽然我长得不丑,但绝算不上美女那一类,最多算得上清秀。我看着叔叔自信满满的眼神,真的有些不明所以。
“莫总,这是我的侄女江颖。”叔叔对着莫向阳谄媚的笑,将我推到莫向阳的面前。
莫向阳不说话,仔细打量了我好久,如果我没看错,我竟在他的眼中看到了一丝欢喜,对房间内其它肤白貌美的美女毫无表情的他,居然对着我笑了,他笑的时候眼角的皱纹好似孔雀大开的尾屏,深深惊到我了。
这世界大概是颠倒了,他竟然会看上我这个只能说不算丑的人。
“江颖,这名字好,我敬你一杯。”他冲我举杯,尽显绅士风度。
那时我只当他真的是夸我的名字,颇有些受宠若惊的同他碰了杯,他在我心中的形象瞬间高大了起来,如我一般的小人物能得此厚爱,当时真觉是三生有幸啊。
那年我23岁,而莫向阳已经39岁了,他是个极其注重形象的人,所以倒是很难看出他的真实年龄。
第一次见面时我只记住了他的眼神,如鹰隼一般锐利的眼神,可偏偏笑的时候能将所有的锋芒掩去。直至后来我才明白只有经过无数岁月沉淀才能做到这般收放自如。
后来饭局散场时,他说要送我回家,我当下是想拒绝的,可是却被叔叔暗地里掐了一把,对了,此行我来的目的不是装清高,是来用我唯一值钱的身子换钱的。
只有穷怕了的人才知道,比起穷困潦倒,哪怕往上爬的手段再肮脏也不会放弃的,比起要守护的东西,我失去的就显得不足挂齿了....
可若是重来一次,我绝对不会走这条路了。
第二日,叔叔很是兴奋的来找我,说是莫向阳打电话给他想要聊聊合作的事情,他给我转了一笔钱,还说之前父亲住院时他垫付的钱就不用还了。
母亲不知道这事,我与叔叔谈话时是避开她的。
我看着叔叔春风得意的模样,还是实话和他说了,莫向阳说要送我回家,是真的送我回家,一句多余的话都没说,
叔叔沉思了片刻,才正色道“不着急,他还会来找你的。”
我望着他不明所以,加之昨日莫向阳在饭局上独对我照顾有加,我敢肯定这里面是有猫腻的。
叔叔就是知晓其中的原因才将我做为筹码往莫向阳身上推。
我没回话,数了数叔叔给我的转账金额,相对于那些债款而言,这还远远不够。
叔叔大概也知晓了我的意思,拍了拍我的肩膀“小颖,叔叔已经帮你铺好路了,接下来你要靠自己了。”
我知道他的意思,是要我攀上莫向阳这棵大树。
真是讽刺,我这辈子最为不耻的就是小三与情人,可我现在却不得不成为这样的人。
莫向阳的电话很快就打过来了,他将车子停在我家楼下,约我一同去吃饭,我骗母亲说要出去谈个客户,可能会晚点回来。
母亲一副欲言又止的模样,可最终还是什么都没说,捧着父亲的相册独自进了房间。
莫向阳大概是将我的身家底细都已经调查清楚了,在车上他便直接和我开口,“我可以替你还清所有的债....”
后面的话他没接着说下去,都是成年人,我自然清楚是什么意思,世上是绝没有免费的午餐,我懂。
与他面对面坐在餐厅的时候,我还有些恍惚,他熟门熟路的点了一道香菜炒牛肉,直到上菜的时候我才惊觉,我最不喜欢吃的便是香菜,只闻着那味道我都觉得难以忍受。
我努力不让自己表现出任何异样,故作轻松的尝了尝牛肉,违心地说了句“好吃”。
他看着我,眼色比初见时的更温柔,可他周身的气场还是令人感到压迫。“多吃些香菜,你不是最喜欢吃吗?”
我有些诧异的望着他,微张着嘴半晌都没说出话来,谁说我喜欢吃香菜了?我这辈子最见不得的就是香菜。我略显生硬的笑了笑,“莫总,我不吃香菜的。”
这话一出,他的表情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变换着,越来越难看,眼中锋芒尽显。
我心里咯噔一声,赶紧换上谄媚的表情,故作十分欢喜的夹起许多香菜一口塞在嘴里,艰难的嚼了几口以后我便直接咽下了。
“我开玩笑的,莫总可别当真了,我最喜欢香菜了的,对身体好。”我感觉所有香菜卡在我的喉咙了,赶紧喝了一大口水。
他有些失神的喃喃道“是啊,你经常这么说的。”
我这才发觉,他在透过我看另外一个人,深情且绝望。
接连一段时间,莫向阳都带我去吃饭、看歌剧表演、登山。
我其实并不喜欢看索然无味的歌剧,看得使我昏昏欲睡,我更爱热血刺激的好莱坞电影;我也不爱吃同他去吃饭,因为每次他都会点香菜炒牛肉,每次吃完我都要去洗手间吐上半天;我更不爱登山,因为他每次选的山都是荒山,荆棘丛生,连路都不甚清晰,我总害怕他突然将我丢下,那样我便找不到下山的路了。
可是,即便我不喜欢他,不也一样需要陪在他的身边吗?
我觉得莫向阳是疯了,疯了才会看上我,疯了才会做这些事。
因为当我看歌剧看得昏昏欲睡时,他也差不多;每次点的香菜炒牛肉,他总是一个人将牛肉吃完了,他家大业大的为什么就要揪着这牛肉不放?我一口都没尝到;至于登山时,他不像是在登荒山,更像是一只从动物园放生回到大自然的猴子,我也不知为何,总有一种莫名的错觉,觉着他与这山总该是一体的。
至于我的母亲,在我从叔叔手中拿出一笔钱还了一些债款后,她变得沉默了。
后来莫向阳替我将所有的外债一笔还清,我兴高采烈的告诉她,我们再也不需要胆战心惊的过日子了。她只是紧抿着嘴,连一点缝隙都没有,一点关爱都不肯给我,她终日捧着父亲的相册,也不流泪了,也不说话。
隔几日,我们住进了高档小区,她也不问缘由,仍然将自己关在房中,于她而言,大抵是没什么区别了。
我知道她都知道,她不问,我不说,还能自欺欺人罢了。
那日,莫向阳带我去参加一个饭局,我原是不想去的,毕竟自己是个上不得台面的身份,但我从来没有说拒绝的权利。
所幸到了那里,我才知道这本就是一场私人聚会,那些个大腹便便的老总带着的都是年轻貌美的女友,相形之下我倒是显得很寒酸,脸蛋与身材俱是平平。
觥筹交错的场面,我实在是应付不来,即使只静静待着莫向阳身边也觉得脸都要笑僵了,得了空我便往厕所跑,也算是偷得一刻安闲。
也是在这里认识了任玲,那日她穿着一身黑色的吊带抹胸裙,越发衬得她肤若凝脂,美得不可方物。
“喂,你是莫向阳的情人吧?”她把烟放在嘴边,有些含糊不清的说道。
我一愣,有些不好意思的点了点头,故作镇定的洗手,她就站在我的身后,靠着墙抽烟,烟雾萦绕间看不清她的表情,我偶尔透过面前的镜子偷瞄了她几眼,她的美貌,真的令人叹服,造物主真是偏心啊。
我经过她面前的时候,她却伸手突然拦住了我,带着打量的目光,“前些时候,我听人说莫向阳找了一个情人,我还不相信,当初那么多女人往他身上扑都没用,怎么如今倒是开窍了,现在看到你,我也就信了。”
我不明白的她的意思,问她为什么?
我的直觉告诉我,什么都有可能,但绝对不是莫向阳对我一见钟情。一见钟情,钟的是脸,而我最没资格和人拼脸。
她勾唇笑了笑,挑起我的下巴,“尤其是你这眼睛,真漂亮。”
离场时,莫向阳有些醉了,司机临时有事请假先走了,我便充当了司机的角色。
“要去哪?”
他按了按太阳穴,说去希尔顿酒店。
我看他实在不舒服,便又下车去后备箱拿了一瓶矿泉水。每次他喝了酒,便总需要喝好多的水,我便让司机在后备箱放一箱水,以备不时之需。
此时也是深夜,街道上冷冷清清,而他坐在副驾驶假寐,我打开车窗,连空气都是静悄悄的。我觉得有些悲凉,便打开了深夜电台。
“年轻不懂李宗盛,现在听来全是人生,接下来请欣赏李宗盛的山丘。”
电台主持人的声音温润稍显稚嫩,他说这话就显得有些违和,而且人生那么长,那么复杂,哪能是一首歌能道尽的。
不过虽然听不懂李宗盛歌里的人生,但我很爱他带着沧桑的嗓音,一字一句都带着浓厚的感情。
‘越过山丘,虽然已白了头
喋喋不休,时不我予的哀愁
还未如愿见着不朽,就把自己先搞丢
越过山丘,才发现无人等候
喋喋不休,再也唤不回温柔’
听到这段时,我只觉着歌词真美,他的嗓音唱出来更添一层沧桑的美,尤其是那句‘越过山丘,才发现无人等候’更是唱的人心中难受。
听到这句我不自觉的看了一眼身旁的莫向阳,他不知何时竟已经醒了,眼里失了往日的神采,竟像是个被抛弃的孩子,无助的抓着胸前的安全带,
看到我的目光,突然往我身上靠,我有些惊慌无措,好在已经到了酒店停车场。
此时的莫向阳性子大变,失了往日的气场与强硬,大概是喝醉了,他才会放下所有防备。
昏暗的房间内,我甚至还来不及开灯,莫向阳就紧贴着我的身子,声音嘶哑的说“小颖,我想要,给我好不好?”
他说这话时深情款款,可我只感觉到一阵寒冷的悲伤,我极力隐忍着说好。
衣物褪尽那一刻,两具身子贴合,可是当他的手抚上我的丰满时,他的手却突然顿住了,他像是在寻找什么,狠狠地在我的肌肤上面摩擦,就在当我以为他会有更进一步的举动时,他却突然一把将我推开,力度之大让我反应不及,冷不丁的撞在冰冷的墙上。
果然,他在透过我寻找一个人的身影,可是很显然他没找到。
平日里不论面对什么都不动声色的人,此刻扑在床上放声痛哭,嘴里含糊不清的说“你不是她,你不是她,她真的不见了,你不是她。”
身上的疼痛在听到他的话时,突然就显得微不足道了,此情此景,甚是符合那句歌词“越过山丘,才发现无人等候。”
不是无人等候,而是最想要的人不在,即使全世界在那等候,也比不过那一人的分量。
一切都很明了,我心中的问题突然有了答案,哪有什么一见钟情、你最特别的戏码,不过是沾了她人的福。
可是,我望着眼前这人,我竟生了该死的怜悯之心,觉得有些心疼。
我随便寻了件衣服套上,坐在他的身边抚着他的背,后来大概是累了,或者是说酒劲退了,黑暗中我只听得见微弱的呼吸声,像是极力隐忍着,我知道,白日里的莫向阳回来了。
过了好一会,他换了一个姿势,头枕在我的腿上,身子蜷缩着,声音沙哑的说“你是江颖!”
是,我只是江颖,不是她!
第二日,我醒来时,只觉得身子难受的很,大概是被莫向阳当了一晚上的人肉枕头造成的,而莫向阳此时已没了身影。
我活动了一下酸痛的身子,正准备找一下其余的衣物在哪,手机却突然响了起来,我看了一下,是我烂熟于心的号码,我知道这一天迟早会来的。
“喂,莫太太....”
莫向阳是有家室的人,我是知晓的。正是因为知晓,才始终觉得有些许亏欠。
莫太太如我想象的那般优雅知性,长得很漂亮却不张扬,即使只是礼貌性的朝你微笑,也使人如沐春风。
“江小姐是吧?你好,我是高丽倩。”她微笑着朝我伸出了手,好像我是她多年未见的好友,倍感亲切。
“你好,莫太太。”相对于她的落落大方,我倒是有些慌乱,
“江小姐长得可真像一位故人,尤其是这双会说话的眼,真教人羡慕。”那位故人,应该就是这一切的因由。
“我以为你会恨我的。”毕竟我是个小三,钻入他们婚姻中令人作呕的蛆。
“我为何要恨你?向阳挂念的人又不是你。只要那人在他心头不死,即使你不出现,还会出现无数个你。”
她这话说来原是情理之中,可我却还是觉得有些难受,为什么呢?我也说不清,姑且当做是因为成了他人的替身的悲哀吧!
“那个人叫小颖,对吗?”他从不会唤我小颖,也绝不会那样温柔深情。
“她叫蒋晓颖,与你的江颖一字之差,但更重要的是,你很像她,形神俱似,初时我听任玲说,还不太相信,如今一见果真如此。”
我苦笑一声,倒不知是好是坏,这皮囊让我轻而易举的还清了所有的债,可同样也得活在那人的阴影之中。
“向阳亏欠了她太多,如今便只好竭尽全力的对你好,在你的身上找她的影子。江小姐,你甘心吗?”
我没回答她,反问了她一句“那莫太太你呢?”
“我无所谓甘不甘心,我就是莫太太,不需要活在她的阴影下。”
她说话时看似好像风轻云淡,一字一句却直插入我的心,此刻我倒宁愿她像个泼妇对我拳脚相加。
“今日我前来,为的只是看看你,若是你想听故事,可以去找任玲。”她说这话时推过来一张名片,纤细修长的手指格外好看。
我原是不该去找那个叫任玲的女子的,我不过是莫向阳花了钱放在身边的东西罢了,他失了兴趣便可以随时丢弃。而我还是不自量力的去寻了答案,我控制不了自己。
我按照名片上面的电话打了过去,那头的人问我是谁?
我有些忐忑的说,“我叫江颖。”
电话那端的那人惊呼一声,有些揶揄的笑道“想必是莫太太找过你了吧!”
我没否认,过一会她接着说道“我们见过面的,那晚在洗手间。”
我想起了那个一袭黑裙美得不可方物的女人,难怪那日她说那样的话,原来也是一位知情人。
过了几日,我与任玲约在之前那家咖啡厅,她穿着一身职业装,今日倒显得比之前要憔悴了多。
“你是要问我蒋晓颖的事?”
我点了点头,她继续问道“怎么不去问莫向阳?”
我干笑了一声,“我还年轻,想多活几年。”
她被这话逗乐了,笑了一阵才说道“其实,你们还是不一样的。”
我撇嘴,这是自然的,她又不是我的何人,怎么会生得一模一样呢!
两人闲扯了一会俏皮话,她才给我说起了蒋晓颖与莫向阳的事。
蒋晓颖与莫向阳是青梅竹马,大学毕业后便一起南下打工,那时两人都很穷,又没靠山,在一座陌生的城里很难立足。
可是两人都是不服输的性子,就是凭着这股劲在一家国企立足,后来几年渐渐稳定了,也有了一些存款,可是莫向阳是个有野心的人,他不肯就这样止住了脚步。
于是从国企辞了职,自己开始创业,刚开始那几年摸不着方向,跟人炒股结果把全身家当都给赔了;后来又到处找人借钱,重新开始创业,超市、餐厅、娱乐场所他都做过,可每次都是血本无归。
后来看准房地产势头旺,又想转向房地产,可这时他身无分文,还欠了一身债,还是蒋晓颖为他筹的第一笔资金,那时蒋晓颖的全部家当也让莫向阳赔光了,只剩下莫向阳许她的一个空头未来。
任玲一直说蒋晓颖太傻了,不知有所保留,以至于让她也陷入了这样的困境。
那时的蒋晓颖却总是笑说自己很幸福,事事以莫向阳为主,即便是穷到只剩一个馒头,她也会将馒头留给莫向阳。莫向阳除了不能给她物质上的幸福之外,其他方面对她也是极好的。
蒋晓颖将最好的八年全都给了莫向阳,而莫向阳的事业也终于摸索了出路,渐渐有了一些起色。
可就是在这个时刻,蒋晓颖和莫向阳提了分手,她说她要结婚了,是家里人介绍的。
那年蒋晓颖三十岁,莫向阳放在口袋的戒指刚捂热就被舍弃了,原本他们马上就要走向美好的未来,可就是差了那么一点点啊。
莫向阳不明白,那么爱他的蒋晓颖怎么就要离开了,明明一切都在慢慢变好了,怎么她就不陪他了?
蒋晓颖走得很决绝,一点挽回的机会都没给他。
莫向阳失了蒋晓颖的一段时间都过得很颓废,可是那时他的创业刚刚有所起色,他拼了命一样的做事,用繁忙的工作来压下他心头的情绪。
后来,他在迎娶高丽倩的前几日,去了蒋晓颖的家乡,也许只是想看看她,可是却只看到了那块有她照片的石碑,那张照片是他们之前的合照,为了纪念她的二十五岁生日。
那时,莫向阳才知道,蒋晓颖根本不是要结婚了,而是查出了胃癌晚期,她什么都没说,就这样离开了。
我总觉得这个故事太过沉重,三言两语不足以描述出蒋晓颖对莫向阳的爱。
“可是后来,莫向阳还是娶了如今的莫太太。”
任玲笑了笑,放下了咖啡,“当然,不然如今,莫向阳的事业也不可能做的这么大。”
我觉得很难过,很想去看看那个叫做蒋晓颖的女生,不为别的,只因尊敬。
“蒋晓颖这丫头就是太傻,她当初得了病,连我都不肯说,一个人走了。”任玲不无惋惜的说道,她搅了搅已经凉了的咖啡,看向窗外的远方。
我不会安慰人,只会和她一同沉默着。
我想起莫太太给我的名片,任玲竟然是一家化妆品公司的老板,我便随口夸了她一句。
她一愣,漫不经心的说“那不过是我出卖青春得来的钱,也没啥好夸的。”
她说完这话,我才发觉她眼角的皱纹也变深了,原来这世上,没人能挡得住衰老。
那晚,莫向阳还是如常接我去看歌剧,我想从我们看过的歌剧中找出一些蛛丝马迹,来证明他是在隐喻什么,可是我发现不论是哪种歌剧,只要上映了他便要去看。
我借着昏暗的灯光,偷偷打量他,他明明也是心不在焉的,可为什么还要来这里?
我没敢问出来,倒是他先开口了。
“我太太来找过你?”他说话时没望着我,还是半阖着眼靠在椅子上。
“嗯,她和我说了蒋晓颖。”既然他先开口,我便索性说了出来。
果然,我一说到这个名字他便瞪圆了眼看着我,半晌也没说出一个字。
“其实喜欢吃香菜的人是她,对吧。看歌剧、爬山也都是在因为她。”
我只不过陪着他回忆的人罢了。
他紧紧攥住我的手,像是即将冲破水坝的潮水来势汹汹,可最终还是退了潮,他无力的靠在椅背上,有气无力的说“那时,我们穷,休息日没地方去玩,便喜欢爬荒山,我们都是大山里出来的孩子,倒也习惯了。夏天热的时候,我们就经常跑来歌剧院的大厅蹭空调,我对着她说,总有一天,我也会让你光鲜亮丽的走入歌剧院,可是后来,我忙着创业也没时间陪着她,....”
说到后面,他有些哽咽,我轻轻拥住了他,除此之外,我再无其他的言语能表达。
那个叫做蒋晓颖的人,爱他那么深,可是他好像还不明白。我为她感到深深的遗憾,也为自己感到可悲。
他还是喜欢吃那道香菜炒牛肉,我却实在无法吃下那香菜了,为此,我头一遭与他吵了架。
他气急败坏的走了,我也觉得很难过。
他不懂,他永远都不懂。
莫向阳不大喜欢碰我的身子,大概是因为这能让他清醒的意识到,我就是我,只是江颖。
那日我惹急了他,最后还是被迫在他的身下认了错,他红着眼说江颖,你不该起这样的心思。
那一刻,我也知道我惨了,我动了不该有的念头。
我经常会想起和他在一起的画面,不知为何,之前想的全是他的不好之处,可如今我这一回想,尽全是念着他的好。
我听歌剧时昏昏欲睡,他会将他的外套盖在我的身上,将我的头靠在他的肩上,轻缓的动作,让我都觉得自己很珍贵。我很贪恋他身上的味道,使我倍感安心。
同他吃饭时,他经常像个小孩子一样挑食,偶尔还会和我抱怨遇到的不顺心的事,说话时他的眉头会微微皱着,额上的皱纹一道一道的,那时我真想分些时光给他,让他能够再年轻些。
登山时我喜欢紧紧抓着他的手,他的掌心粗糙又厚实,我总舍不得放开。
可是,他不要这样的我,他要的只是一个听话的傀儡,一个蒋晓颖的替代品。
我也很想甩自己两耳光,痛骂自己不要脸,可是没办法,我无法决定心的走向。
莫太太又找了我,她问我是否知道了蒋晓颖的事情。
我说全都知道了。
她问我,什么时候离开莫向阳?
这次的她再没了上次的镇定,显得有些慌乱。我说我没权决定自己的去留,我把自己卖了。
她没说话。
后来任玲告诉我,莫向阳与莫太太闹翻了,从公司开始蔓延到家里,我无心过问,可是当我看着任玲嘴角那丝幸灾乐祸的笑时,我估摸着这莫太太的人缘是不太好的。
他们一闹便是一年,我这个小三竟也当了一年半了。
这场闹剧以莫太太怀孕结束了,一切好像又和好如初了,可是任玲说这话时,我觉着应该另有隐情,说不定是莫太太那位当了市长的表哥起了作用。
前几日,母亲突然问我,愿不愿意搬去乡下住?
我让她先去,我还要处理一些东西,她没说什么,只让我尽快。
莫向阳一直将我做金丝雀似的养着,从来不会对我说他家中的事,可那晚他和我说,他要做爸爸了,欣喜之情溢于言表。
他之前问过我,为什么我还不怀孕?
我说身子不好,难怀上。我没让他知晓我偷偷吃避孕药的事。
莫太太后来挺着肚子找过我,只是唠家常,一点锋芒都没有。
我问她为什么之前不早点怀上?
她说现在也不晚。三十岁还不算得上是高龄产妇。
我想离开了,便问她愿不愿意帮忙?
她欣然答应,说这是给她宝宝最好的礼物。
走之前,我给莫向阳留了一句话,我觉得他不该只是浅显的怀念着蒋晓颖,那样不够。
“其实,蒋晓颖和我一样,并不爱吃香菜,只不过是你爱吃牛肉,她便将那些全留给你;她也不指望你带着她光鲜亮丽的走入歌剧院,只是想和你在一起,待在一起而已。而你并没有你所想的那么爱她,你那么爱的不是蒋晓颖,而是那个为了你放弃一切的女人。你是自私的,你的爱也是。我不懂事,竟然也爱上了你,可现在我得离开你,为了更好的活着。你已经错过了一个蒋晓颖,可迟早你会错过第二个。”而我不想成为第二个。
我把信交给了莫太太,她会很欣喜的,毕竟她还在等着莫向阳回头看她,应该会了,毕竟他也快老了,她会牢牢守住她的“莫太太”的。
我离开这座城时,去了蒋晓颖的老家,我很喜欢她,可惜只能透过照片见到她。
我想,她爱着莫向阳时应该是很孤独的,我甚至能想象到她坐在暖黄的灯光下,摆好碗筷,等他回家的场景,也许还会有一盘香喷喷的香菜炒牛肉。
她真勇敢,可我希望这世上的人不要像她这般勇敢。
爱一个人不该孤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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