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部要求各地建立城市管理工作台账
为完成《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确定的改革任务,提高城市管理工作的精细化水平,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市管理监督局日前要求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组织本辖区内城市管理(执法)部门填报《城市管理工作台账》(见附件)并统一收齐,直辖市城市管理(执法)部门填写本单位台账并收齐区(县)城市管理(执法)部门的台账,于2017年12月11日前将工作台账纸质版和电子版报该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城市管理监督局
关于建立城市管理工作台账的通知
建督综函[2017]49号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天津市市容园林管理委员会,上海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重庆市城市管理委员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完成《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确定的改革任务,提高城市管理工作的精细化水平,请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组织本辖区内城市管理(执法)部门填报《城市管理工作台账》(见附件)并统一收齐,请直辖市城市管理(执法)部门填写本单位台账并收齐区(县)城市管理(执法)部门的台账,于2017年12月11日前将工作台账纸质版和电子版报我局。
表格电子版请在住房城乡建设部网站城市管理监督栏目下载(http://www.mohurd.gov.cn/csgljd/index.html)。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邮箱地址:
附件:城市管理工作台账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
城乡建设部城市管理监督局
2017年12月4日
不难看出,此次发文目的十分明确:为了完成“指导意见”确定的改革任务,建立台帐制度。
值得一提的是,此次住房城乡建设部网站提供的工作台账表格中“职责整合”、“工作台账纸质版和电子版”、“5方面16项行政处罚权划转”三项需要各地填报“现承担(行使)部门”以及“改革方案确定的承担部门”。
既然此次建立台帐制度是为了完成改革任务,表格中所填报执法事项的变化自然也成为了此次改革的重要组成。
这些执法事项包括:
市政公用
市容环卫
园林绿化
建筑市场
工程质量安全
民用建筑节能
房地产市场
物业管理
住房保障
住房公积金
城乡规划
风景名胜区
历史文化名城保护
……
表格后附,电子版可在:http://www.mohurd.gov.cn/wjfb/201712/W020171205111242.xls下载,或点击文末阅读原文。
还请大家如实、仔细、认真填报。
(来源: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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