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经典之语——14位大哲学家对生命的点拨

2017-12-15 福建省建设行业法制协会

1、我只知道一件事,就是我什么都不知道。


2、这个世界上有两种人,一种是快乐的猪,一种是痛苦的人。做痛苦的人,不做快乐的猪。


3、未经审视的人生不值得度过。


——苏格拉底(前469年~前399年,古希腊哲学家)

1、我们一直寻找的,却是自己原本早已拥有的;我们总是东张西望,唯独漏了自己想要的,这就是我们至今难以如愿以偿的原因。


2、智者说话,是因为他们有话要说;愚者说话,则是因为他们想说。


3、孩子害怕黑暗,情有可原;人生真正的悲剧,是成人害怕光明。


——柏拉图(前427年~前347年,古希腊哲学家)

1、人生最终的价值在于觉醒和思考的能力,而不只在于生存。


2、每天反复做的事情造就了我们,然后你会发现,优秀不是一种行为,而是一种习惯。


3、幸福是把灵魂安放在最适当的位置。


——亚里士多德(前384年~前322年,古希腊哲学家)

1、你担心什么,什么就控制你。


2、学到很多东西的决窍,就是不要一下子学很多的东西。


——约翰·洛克(1632.8.29~1704.10.28,英国哲学家)

1、恨也罢,爱也罢,思想、感觉、观察也罢,无非都是在领悟。


2、当我们专注地研究人类生活的空虚,并考虑荣华富贵空幻无常时,也许我们正在阿谀逢迎自己懒惰的天性。


——大卫·休谟(1711.4.26~1776.8.25,英国哲学家)

1、如果世间真有这么一种状态:心灵十分充实和宁静,既不怀恋过去也不奢望将来,放任光阴的流逝而仅仅掌握现在,无匮乏之感也无享受之感,不快乐也不忧愁,既无所求也无所惧,而只感受到自己的存在,处于这种状态的人就可以说自己得到了幸福。


2、当一个人一心一意做好事情的时候,他最终是必然会成功的。


3、人生而自由,却无往不在枷锁中。


——卢梭(1712.6.28~1778.7.2,法国哲学家)

1、自由不是让你想做什么就做什么,自由是教你不想做什么,就可以不做什么。


2、世界上有两件东西能震撼人们的心灵:一件是我们心中崇高的道德标准;另一件是我们头顶上灿烂的星空。


3、发怒,是用别人的错误来惩罚自己。


——康德(1724.4.22~1804.2.12,德国哲学家)

1、一个志在有大成就的人,他必须如歌德所说,知道限制自己。反之,什么事都想做的人,其实什么事都不能做,而终归于失败。


2、只有那些躺在坑里从不仰望高空的人,才不会再掉进坑里。


3、存在即合理。


——黑格尔(1770.8.27~1831.11.14,德国哲学家)

1、一个人只有在独处时才能成为自己。谁要是不爱独处,那他就不爱自由,因为一个人只有在独处时才是真正自由的。


2、没有相当程度的孤独是不可能有内心的平和。


3、人性一个最特别的弱点就是:在意别人如何看待自己。


4、人生实如钟摆,在痛苦与倦怠之间摆动。


——叔本华(1788.2.22~1860.9.21,德国哲学家)

1、每一个不曾起舞的日子,都是对生命的辜负。


2、其实人跟树是一样的,越是向往高处的阳光,它的根就越要伸向黑暗的地底。


3、一个人知道自己为什么而活,就可以忍受任何一种生活。


4、不能听命于自己者,就要受命于他人。


——尼采(1844.10.15~1900.8.25,德国哲学家)

1、向死而生的意义是:当你无限接近死亡,才能深切体会生的意义。


2、一朵花的美丽在于它曾经凋谢过。


3、人当诗意地栖居。


——海德格尔(1889.9.26~1976.5.26,德国哲学家)

1、没有所谓玩笑,所有的玩笑都有认真的成分。


2、精神健康的人,总是努力的工作及爱人,只要能做到这两件事,其它的事就没有什么困难。


3、宁肯听任自己失望,也绝不乱存奢望。


——弗洛伊德(1856.5.6~1939.9.23,奥地利心理学家、哲学家)

1、如果你独处时感到寂寞,这说明你没有和你自己成为好朋友。


2、如果试图改变一些东西,首先应该接受许多东西。


3、生活在没有人去生活之前是没有内容的;它的价值恰恰就是你选择的那种意义。


——萨特(1905.6.21~1980.4.15,法国哲学家、作家)

1、一个人懂得太多就会发现,要不撒谎很难。


2、不要玩弄另一个人内心深处的东西。


3、对不可言说之物,保持沉默。


——维特根斯坦(1889.4.26~1951.4.29,英国哲学家)

(本文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后台删除)

往期精彩回顾:

「重磅」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 印发《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轿车不能超过25万,8年更新)

2018年金三自动预警更加严格!会计不注意就会被判刑!税务新政不停!还想做会计必须清楚这几点!

最高法院判例:不服征地补偿标准应先申请行政裁决才能起诉——高正等175人诉哈尔滨市政府征地补偿标准案

监察委办案58个罪名定罪量刑标准大全(收藏)

最高院案例:开具发票,等同于已收款!


福建省建设行业法制协会服务号



福建省建设行业法制协会订阅号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