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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合同时,施工图纸与招标图纸不一样的处理
发包人招标,招标文件中写明工程总价按照图纸包干。承包人投标并中标。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签订合同时,发包人提供了一套与招标图纸图号一样的施工图纸,要求据此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两份图纸核对后发现施工图纸上的钢筋用量比招标图纸上的多数百吨。
上述情况实际上是发包人改变了中标实质内容,妄图压价。
何为实质性内容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的实质性内容,个人总结三类:工程价款、工期、工程质量,凡是影响上述三类内容的变更都属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实质性变更。实质性变更是违反招标投标法的。
承包人不能抱着先签订合同,再行再调价的侥幸心理,在法律日益严格执行的时代,“低价中标,高价索赔”的情况越来越少,合同一旦签订,那么施工图纸就代替招标图纸成了合同的组成部分。数百万的调价,很难被发包人确认。
承包人面对此种情况,在发现两套图纸不一样后应该立即书面通知发包人,告知发包人存在的问题;函告发包人以施工合同不得实质性修改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为由,要求发包人按照招标图纸而不是施工图纸签订合同;若函告发包人后仍不予理睬,先保存好沟通证据,在合同实施后走变更及索赔程序,记住,之前沟通的证据保存极为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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