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人民日报:让律师说话,天不会塌下来

2018-01-29 福建省建设行业法制协会

律师和检察官同为庭审参与者,两者又有着高度统一的法律背景和价值观念,只有双方充分对抗,对是与非、对与错进行充分交流,才能让裁判法官得出最公允的结论


日前,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检察院出台规定,要求检察机关在办案过程中,通过审查犯罪嫌疑人委托的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提交的书面材料、申请或者通过会见等方式,听取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意见,并详细规定了工作流程、监督管理、责任追究等内容。


保障律师权利的意见出台了不少,但要求主动听取律师意见的文件并不多。这也反映出我国司法诉讼的现状:法官和检察官往往被视为同一战壕的“战友”,都面对着同一个敌人——律师。有了这样的思维定式也就不难理解,为什么律师一旦在法庭上发表不同看法,就会被法官、检察官们讥讽为“死磕派”;为什么律师但凡遭遇到一点干扰,就控诉遭到打压。


但事实果真如此吗?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要推进法治专门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法治专门队伍都包括谁?立法工作者、法官、检察官、律师、法学家都被囊括其中,也就是法学界研究几十年的法律职业共同体。由此可见,律师与法官、检察官本不应该是敌对关系,两者都经过了专门法律教育和职业训练,具有相同的法律知识背景、模式化思维方式、共同法律语言,更重要的是两者有着高度统一的职业追求——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让律师说话,天不会塌下来。”法律之所以存在,是为了维护每一个公民的合法权益,而法庭之所以存在,是为了给每个人一次维护自己权益的机会。在法庭上,法官居中审理,听取控辩双方的陈词意见;检察官代表国家行使公诉权,维护国家和社会公众的利益;而律师代表的是犯罪嫌疑人的利益,使其免于遭受不公正的惩罚。无论缺了谁,法庭都不会完整,审判都不会公正,更遑论法律的权威和尊严。


真理越辩越明,我们必须牢记,即使是法官、检察官也并不代表天然的正义,他们也会犯错,也会有片面和不客观的时候。如果此时有另一种声音,哪怕微不足道,甚至是刺耳的,也好过步调一致的发声。“一次审判不公恶于十次犯罪”,律师的存在,正是那条不停搅动的鲶鱼,让所有人对事实保持警觉、对人权保持尊重、对法律保持敬畏。


当前,我们正在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要“确保侦查、审查起诉的案件事实证据经得起法律的检验”,就必须解决庭审形式化、虚置化问题,强调庭审在裁决作出过程中的决定性作用,确保法官的裁决基于庭审结果而作出。律师和检察官同为庭审参与者,两者又有着高度统一的法律背景和价值观念,只有双方充分对抗,对是与非、对与错进行充分交流,才能让裁判法官得出最公允的结论。


从这个意义上说,律师权利缺的不是检察机关、法院的“保障”,而是“尊重”。这也是大兴检察院主动听取律师意见规定出台的民意基础。


(来源:人民日报)

往期精彩回顾: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人民政府2018年立法计划的通知

【权威发布】福建省消防总队关于调整建设工程消防技术审查方式有关事项的公告

企业注销登记将更简易——工商总局、税务总局加强信息共享和联合监管

马云的十条人生准则,或改变你的人生!


福建省建设行业法制协会


协会简介/协会章程/协会入会须知/协会会费标准/单位会员入会申请表/个人会员(联络员)申请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法制协会服务号

法制协会订阅号


 邮    箱:3058884110@qq.com

 电    话:(0591)87538130

 网    址:http://www.fjjsfz.com/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后曹巷52号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