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2022年普陀区加快发展研发服务产业项目
为加快推动普陀区研发服务产业高质量发展,根据《普陀区加快发展研发服务产业实施意见》(普科合规范〔2021〕1号)文件要求,2022年度普陀区加快发展研发服务产业专项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条件
(一)申报单位为在普陀区依法设立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单位,在管理、经营等方面无违法违规行为,信用记录良好、符合区域产业发展导向;
(二)专项资金扶持采取事前立项分阶段支持、事前立项验收后支持及事后一次性支持等方式。事前立项分阶段支持的项目,项目执行期在2021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范围内;事前立项验收后支持的项目,开工时间应在2022年1月1日-2022年12月30日期间,项目执行期不超过两年;事后一次性支持项目执行期可具体参见《普陀区加快发展研发服务产业实施意见2022年项目申报指南》(以下简称《申报指南》)(附件1);
(三)项目内容已经获得或正在申请市级、区级财政资金支持的,不得重复申请支持;同一申报单位承担本专项资金支持的建设项目尚未完成验收的,不再予以支持。
二、申报材料
1、申报政府专项资金项目信用承诺书
2、2022年度普陀区加快发展研发服务产业专项申请书;
3、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具体材料需参照《申报指南》以及申请书要求,根据不同申请项目类别予以提供);
(备注:所有申报材料请采用A4纸双面打印,按顺序胶装成册,签字并加盖公章,一式两份;全套材料电子版扫描成PDF格式发送至邮箱yuxichen1994@126.com)
(三)受理地点:各申报企业需将申报材料纸质版两份(加盖公章)递送至企业所在重点地区投促中心。
各投促中心请于2022年5月16日-2022年5月19日,将经形式审查的项目材料和推荐情况转报普陀区科委。
三、受理时间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面向全区受理专项申报,材料受理时间为2022年5月9日-2022年5月13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
普陀区加快发展研发服务产业实施意见2022年项目申报指南
板块 | 编号 | 资助事项 | 支持标准和方式 | 申报条件 |
支持产业集聚 | A01 | 鼓励优质企业落户。 | 给予最高不超过500万的开办费资助。 分三年拨付,第一年20%,第二年50%,第三年30%。 | 1、申请主体为新注册并纳税在普陀区内的研发服务领域企业,且对区域产业发展具有明显带动和支撑作用。 2、注册日期在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间。 3、须在引进落地阶段经普陀区科学技术委员会认定,并与相关部门签订协议。 |
A02 | 降低企业经营成本。 | 根据实际租赁自用面积,年度资助金额不超过100万元,事后一次性拨付。 第一年按最高不超过房租额的50%给予支持,第二年和第三年按最高不超过房租额的30%给予支持,年限不超过三年。 | 1、申请主体为注册并纳税在普陀区内的研发服务领域企业或机构。 2、注册日期在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间。 3、企业实际租赁自用面积500平方米以上(在科技园区中租赁的,优先支持)。 4、企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且有一定纳税能力。 5、须在引进落地阶段经普陀区科学技术委员会认定,并与相关部门签订协议。 | |
A03 | 对新引进企业在区内新购置自用办公用房的,按新购房款的1.5%给予资助,总额不超过300万元。 分三年兑现,第一年20%,第二年50%,第三年30%。 | 1、 申请主体为注册并纳税在普陀区内的研发服务领域企业或机构。 2、注册日期在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间。 3、企业实际购置自用办公用房面积1000平米以上(在科技园区中购置的,优先支持)。 4、企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且有一定纳税能力。 5、须在引进落地阶段经普陀区科学技术委员会认定,并与相关部门签订协议。 | ||
A04 | 促进头部研发主体集聚。
| 经认定,给予最高不超过500万元支持。 事后一次性支持。 | 1、申请主体为世界500强企业、国内外知名科研机构、国内外行业领先企业等在普陀区注册设立并纳税的各类研发机构,并经普陀区科学技术委员会认定。 2、机构已投入运营,并且在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主动引入相关企业5家以上且有一定产税能力。 3、须在引进企业落地阶段经普陀区科学技术委员会认定,并与相关部门签订协议。 | |
鼓励自主研发 | B01 | 鼓励企业产学研协同合作。
| 重点聚焦经认定,按项目自筹投入资金总额的30%以内比例,给予企业最高不超过300万元支持。 项目执行期不超过两年,验收后,根据验收结果一次性拨付。 | 1、申请主体为注册并纳税在普陀区内的研发服务领域企业或机构。 2、申请主体投入项目资金在100万元以上。 3、企业自主开展或联合高校、科研院所、功能型平台开展产学研合作并实施产业化项目。 4、研发成果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产业转化符合区内产业导向,并具有明确的产业化目标。 5、项目投入包括:建设经费(机房建设费、硬件设备购置费、软件购置或开发费、托管租赁费等);运营经费(材料费、劳务费、专家咨询费、协作研究费、知识产权费等)。 6、项目在建或年内开工。开工时间在2022年1月1日-2022年12月30日期间。 |
B02 | 鼓励企业提高研发服务能力。 | 经认定,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支持,同一企业累计支持不超过3次。 事后一次性支持。 | 2021年度营收(销售收入)1000万元-5000万元(含)之间,且前3年营收复合增长率25%以上的,按不超过研发投入3%给予支持。 | 1、申请主体为注册并纳税在普陀区内的研发服务领域企业或机构。 2、企业通过科技部火炬中心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并取得入库登记编号。 3、企业上年营收(销售收入)在1000万元—2亿元(含)之间。 4、企业研发经费额年同比增长100万元及以上,研发投入强度5%以上,且有一定纳税能力。 5、研发经费以经税务部门备案的“研发费用允许扣除的研发费用合计”为准。 6、企业注册成立3年以内,营收复合增长率不做要求。 |
2021年度营收(销售收入)5000万元-1亿元(含)之间,且前3年营收复合增长率20%以上的,按不超过研发投入5%给予支持。 | ||||
2021年度营收(销售收入)1亿元-2亿元(含)之间,且前3年营收复合增长率15%以上的,按不超过研发投入8%给予支持。 | ||||
B03 | 支持企业科研成果揭榜转化。 | 经认定,按其实际成交额10%以内比例,给予最高不超过200万元支持。 事后一次性支持。 | 1、申请主体为注册并纳税在普陀区内的研发服务领域企业。 2、区内企业参加国家、市、区创新挑战赛事等活动,并揭榜将相关技术需求和场景应用在普陀区内转化落地的项目,或区外各类主体通过上述方式,在普陀区内转化并设立的企业。 3、实际到位资金在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间。 | |
营造产业氛围 | C01 | 支持研发服务专业机构建设。 | 经认定,每年按服务绩效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资助。 事后一次性支持。 | 1、申请主体为注册并纳税在普陀区内的研发服务领域企业或机构。 2、机构在普陀区注册时间满一年,上年度提供技术转移、科技咨询、成果挖掘、价值评估、成果对接、技术交易等服务产生收入50万元以上,且有一定纳税能力,服务双方无任何关联关系。 |
C02 | 对新引进的研发服务产业领域行业协会、企业联盟、人才培训基地等运营机构,具有产业带动示范效应且促进集群发展的,经认定,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资助。 事后一次性支持。 | 1、 申请主体为新注册在普陀区内的研发服务产业领域行业协会、企业联盟、人才培训基地等运营机构,注册地、运营地和税管地均在普陀。 2、注册日期在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间,且当年引入企业5家以上,并有一定纳税能力。 3、须在引进机构和企业落地阶段经普陀区科学技术委员会认定,并与相关部门签订协议。 | ||
C03 | 鼓励企业科研成果展示交流。 | 经认定,按场地面积房租、展览展示设计等实际投入50%以内比例,给予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的支持。 事后一次性支持。 | 1、申请主体为注册并纳税在普陀区内的研发服务领域企业或机构,且有一定产税能力。 2、在普陀区内租用场地集中展览展示企业自主研发成果的企业或载体,企业租用场地面积需达100㎡以上,载体租用场地面积需达300㎡以上。 3、投入资金发生时间为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间。 | |
C04 | 鼓励企业参办国际化论坛会展活动。 |
对主办或承办相关领域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峰会、论坛、展览会、博览会等活动,具有带动示范效应且促进区域产业集聚的,经认定,可按投入资金总额的50%以内比例,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资助。 事后一次性支持。 | 1、申请主体为注册并纳税在普陀区内的研发服务领域企业或机构,且有一定产税能力。 2、主办或承办相关领域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峰会、论坛、展览会、博览会等活动,具有带动示范效应且促进区域产业集聚的。 3、活动举办前须向普陀区科学技术委员会提交活动方案并取得认定。 4、投入资金包括:场地费、新闻媒体费、物料费、运输费、搭建费等。 5、申请资助需事先得到普陀区科学技术委员会的同意。 6、活动时间在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间。 | |
C05 | 对参与具有影响力的相关产业峰会、论坛、展览会等活动,经认定,对参展单位每次按活动实际发生的注册费、展位费、搭建费等给予50%以内比例,最高不超过20万元资助。 事后一次性支持。 | 1、申请主体为注册并纳税在普陀区内的研发服务领域企业或机构,且有一定产税能力。 2、参与具有国内外影响力的相关产业峰会、论坛、展览会等活动。 3、参展费包括:注册费、展位费、搭建费、展品运输费、企业工作人员往返交通费(不超过2人,每人最高补贴5000元)等。 4、活动时间在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间。 |
来源:普陀科创
上海产业政策服务中心
项目申报办公室:方主任
电话-微信:156189038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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