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临港新片区配套支持2022年度上海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项目
为进一步推动临港新片区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展技术创新活动,配套支持上海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资助的项目,临港新片区配套支持2022年度上海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对象及内容
本专项采用无偿资助形式,资助对象为工商注册、税收户管、实际经营地均在临港新片区的企业。项目类别为上海市科委批准立项的 2022 年度“上海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计划”项目。
二、申报程序
项目申报采用网上申报方式,无需送交纸质材料。
(一)申报流程
1.申报单位在临港新片区一体化信息管理服务平台进入申报页面,网上填写项目申请信息,按要求上传相关附件资料(上传的附件均须为 PDF 格式,可上传多个文件)。完成所有填写和上传后,点击“申报”按钮正式提交。。
2.进入项目申报系统后,在线填写申请表——“临港新片区配套支持上海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申请,有关证明材料作为附件上传。
(二)申报材料
网上申报的材料具体包括(全部 PDF 格式):
1.上海市创新资金项目立项合同;
2.市级资金拨款证明;
3.营业执照;
4.实际经营地证明材料(现场办公图片、租赁合同或物业产权证明等)。
5.真实性承诺。
(三)截止时间
本项目网上填报时间为 2023 年 6 月 5 日至 6 月 30 日。
(四)公开公示
我委根据申报审核情况,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后正式下达拟支持项目计划,并在一定范围予以公示。
三、监督管理
我委从未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代理临港新片区高新产业和科技创新专项项目申报事宜,请项目单位通过唯一的“临港新片区一体化信息管理服务平台-临港新片区财政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管理系统”自主申报项目。
申报企业、单位存在弄虚作假或相关不诚信行为的,将按照程序及时上报国家和上海市相关征信系统,并在三年内不得申报享受临港新片区各项优惠政策
来源:临港新片区
上海产业政策服务中心
项目申报办公室:方主任
电话-微信:15618903837
*本文发布的政策内容由上海产业政策服务中心整理解读,如有纰漏,请与我们联系。
上海产业政策服务中心:权威的政策辅导+园区招商平台
政策扶持:指导企业申请各类政府专项补贴资金,包括上海科委,经信委,发改委,商务委和各区部门政策资金项目。专业规划,重点申报,确保立项,获得扶持资金。
园区招商:上海市级园区,科创企业迁入即奖励,落实软件企业退税,签订高额返税,安排人才落户,土地厂房免租。鼓励人才创业,0元注册公司,免费提供地址,辅导申报创业政策补贴资金。
点击下方标题,获取当前申报项目
上海市2023年度长三角科技创新共同体领域项目(6月16日)
上海市2023年度“科技创新行动计划”重点实验室(第一批)(6月30日)
上海市产业高质量发展战略关键领域技术攻关项目征集的通知(6月30日)
2023年度上海市商务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服务贸易)(6月23日)
长宁区2023年度第二批上海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项目(7月7日)
崇明区2023年度(第二批)上海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项目(7月21日)
2023年度浦东新区科技发展基金产学研专项生物医药项目(6月20日)
2023年度浦东新区科技发展基金高新技术企业贷款贴息专项(6月26日)
2023年度浦东新区科技发展基金企业研发机构专题(6月30日)
2023年度浦东新区支持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6月30日)
2023年度浦东新区科技发展基金知识产权资助(10月20日)
2023年度浦东新区促进集成电路和新一代通信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6月30日)
静安区2023年第二批上海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项目(7月15日)
黄浦区2023年度第二批上海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项目(7月15日)
2022年闵行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专项(6月23日)
2023年度闵行区现代服务业政策(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外资研发中心)(6月12日)
2023年松江区总部经济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区级总部认定)(6月26日)
嘉定区2022年市级和国家级专精特新企业资金奖励(6月13日)
2023年嘉定区高性能医疗设备及精准医疗产业项目(6月16日)
嘉定区2023年第二批上海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项目(7月5日)
2022年度嘉定区助企纾困专项资金(智能工厂项目)(6月13日)
嘉定区“助企纾困、助长消费、助力就业”产业扶持政策(6月13日)
普陀区2023年度第二批上海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项目(7月10日)
徐汇区2023年度第二批上海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项目(7月14日)
2023年第一批松江区智能制造示范工厂(优秀场景)(6月8)
金山区2023年第二批上海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项目(7月9日)
青浦区2023年促进利用外资高质量发展支持资金项目(6月9日)
2023年度奉贤区级知识产权优势企业、试点园区和专利示范(试点)企业(6月9日)
优质合作单位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