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视频】微视频大赛优秀作品展播(1):泡面
大赛冠名、赞助单位火热招商中,欢迎企业、个人、社会团体独家冠名、赞助或参与联办。
今年,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纪念改革开放40周年,为了充分展现新时代“工小美”新辉煌,新余日报社特举办“遇见 · 魅力新余”首届微视频大赛,旨在通过挖掘以新余“工小美”为背景“美”的故事,唱响“工小美”城市品牌,充分彰显时代之美、城市人美、人性之美,弘扬新风尚、传递正能量。通过全新的“影像+新媒体”传播方式,利用微视频、微电影、动漫等微传播形式,展现新余人美、物美的美好生活和魅力城市,展现新余城区到乡村独特的人文地理风貌,充分反映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辉煌成就和新时代新余人的良好精神面貌。
遇见·魅力新余
2018新余首届微视频大赛
2018年9月-12月
主办单位:新余日报社
媒体支持:新余日报、新余新闻网、新余发布“两微一端”、余视频“两微”
▲9月5日开启报名
▲12月,参赛作品投稿通道关闭
▲12月底,组织专家评选,举办盛大现场颁奖晚会
报名方式有两种:
1、报名微视频大赛请扫码关注下方二维码,回复“微视频大赛”即可添加客服报名;
2、提供报名资料(姓名+主题组/随手拍+手机号+视频作品名称)发送至xinyuapp@126.com,视频上传附件一并发送。
所有作品要紧扣“遇见·魅力新余”这个主题,围绕新余“人美、物美”两大子主题进行创作。要选取题材好、创意新,内容积极向上、传递正能量的素材,多维度捕捉新余的城市之美,以独特视角、新颖创意,反映新余的人文情怀和内涵底蕴。
01
人美
☛新余市民的美德:发现新余最文明的瞬间,游客或市民的善行义举、助人为乐、孝老爱亲、志愿服务等行为。
☛身边人的故事:“小人物大英雄”,生活中遇到有故事,有料儿的人,用镜头帮助他们C位出道。
☛市民才艺:街拍、舞蹈等,尽量在仙女湖、抱石公园、孔目江湿地公园、仰天岗森林公园等体现新余标志性建筑的地方为背景拍摄。
02
物美
☛美景:新余自然景观和历史文化景观。如气候、阳光、鲜花、景区景点、仙女湖、中国洞都、抱石公园、孔目江湿地公园、仰天岗森林公园等;历史文化古迹遗存,如罗坊会议旧址纪念馆、傅抱石故居、万年桥、防里古村等。
☛美食:从大餐到小吃、从筵席到街头,包罗万象的美食,如麻辣鸭头、水北豆腐、新纺土鸡、马洪老酒、仙女湖鲜鱼、水北米粉、广场羊肉粉、南风酒、马洪挂面等。
☛美物:新余非物质文化遗产,如夏布刺绣、昌坊剪纸、洞村竹编、新余花鼓戏、分宜龙舟赛、操场花灯技艺、凤阳唢呐、新余木雕技艺、分宜版画、马洪水酒酿造技艺,以及传统技艺、绝活等。
参赛作品必须是参赛本人或团队自行创作的原创作品,且原创人拥有参赛作品的版权。
具体要求:
(一)主题微视频
1.作品主题应紧扣展现“遇见 · 魅力新余”为主题,围绕新余的“人美、物美”两大子主题进行创作。
2.作品题材、形式不限,时长为5分钟以内。
3.成片规格要求高清。
4.拍摄及制作设备不限,要求拍摄画面清晰、镜头运用流畅,有完整的片头片尾,片中对话应标注中文字幕。
(二)随手拍短视频
1.作品主题应突出“遇见 · 美好新余”,内容选取新余的风光、人文、美景美食、民俗等某一片段进行拍摄创作。
2.作品题材、形式不限,时长为30~120秒左右。
3.使用手机等设备进行拍摄制作。
1.参赛者保证其参赛作品为参赛者原创,不存在任何侵权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侵犯他人著作权、商标权、肖像权等),并保证大赛主办方、协办方合法拥有其参赛作品使用权。
2.参赛作品不得违反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不得违反社会基本道德规范要求。
3.本次大赛主办方、协办方享有所有获奖作品的视频所有权、播映权、改编权以及素材的使用权,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享有其他作品的视频所有权、播映权、改编权以及素材的使用权。
4.大赛主办方有权在新余发布和其他网络平台及广播电视台等开设专栏展示参赛作品。
5.参赛短视频被自己删除,或因各种原因被平台删除,视为弃权。
6.若作者对以上条例内容有保留,须在文章中注明,否则视为自愿认可本条例。
7.组委会保留对其他未尽参赛规则的解释权。
监制:胡春俊
总编辑:刘平珍
执行总编:喻军华
总策划:陈玉霞 郑宾
编辑:刘云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