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稳固根基《多特信经》学习:第一项教义(论神的拣选与弃绝)第二条(神差爱子)

亚瑟·范·德尔登 神是烈火 2020-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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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项教义 论 神的拣选 与弃绝


第 二 条 神差爱子


       神“是磐石,他的作为完全,他所行的无不公平,是诚实无伪的神,又公义,又正直。”(申32:4)他所做的一切完全符合他与人立约时所赐下的应许、所发出的警告,他按照每个人所行的报应他们。神应许说,人若遵行他的诫命就得享永生;但同时,他也警告说,人若不遵行他的诫命就要承受永死。由于人(在亚当里)对神行了悖逆之事,神原本可以使全人类都承受永死的刑罚。这是教父们在上一条中所阐明的真理。但是,神并没有这么做。他没有定所有人的罪,而是怜悯了一些人,因为神不喜悦恶人死亡(参见结18:32)。这一点我们从始祖犯罪堕落后,神立即应许赐下恩典就可以看出来。“当看到人自取身体和灵性的死亡,使自己深陷完全的愁苦中时,我们仁慈的神以他妙不可言的非凡智慧和良善来寻找因战兢而欲逃避他面的人。他以应许安慰人,这应许就是赐下他的独生子,‘为女子所生’(加4:4),要伤蛇的头,使人得福。由此,我们宣告神不仅是公义的,也是慈爱的。请特别注意,我们不是说神的慈爱和他的公义是对立的,好像慈爱的神就不会是公义的一样。神有慈爱,这并不会使他不公义。神赦免我们并不是通过忘记我们所犯的罪,而是通过偿付罪的赎价。神爱我们并不是不再刑罚我们的罪,而是赐下了 一位替罪者。这位替罪者和起先的亚当一样是人类的代

表。他完全偿还了我们全部的罪债,以此满足了神的公义。可见, 基督的受难、受死既彰显了神的公义,也彰显了神的慈爱。《多特信经》在此描述了人通过什么途径从被定罪的状态变为蒙拯救的状态。藉着信,人得蒙赦罪、得享永生。一切信基督的人都得了拯救,一切不信的都将灭亡。虽然这一条不证自明,但把它写进《多特信经》中仍是有充分理由的。阿米念主义者

在他们的《抗议书》(即他们的辩护声明)中使用了这段经文,用以证明所有人都有信基督的机会。他们的依据就是约翰福音第3章第16节中的“一切”(whoever,该词也可译作“任何人”——译注)这个词。他们写道:“耶稣基督是为所有人死,为每个人死的;不过根据约翰福音第3章第16节,只有信徒才能得到基督之死带来的功德。”他们把“一切”这个词理解为神把是否得救的决定权留给了人。他们认为,从这个词可见,神已经把人是否得救的选择权留给了人。如果有人问神“谁会得救”,神会回答说:“谁都可以!这取决于他是否接受我所提供的救恩。”

        在接下来的两条中,参加多特大会的教父将要指出阿米念主义的错误所在。圣经教导说, 是否会信、是否得救首先不是人所能选择的,而是神在其永恒的拣选和弃绝的预旨之中命定的。赐给谁信心,光照谁,更新谁的心思意念,都是神的决定。



问答题: :

1. 始祖犯罪堕落之后,神原本可以怎样对待人?但神做了什么?神为什么要这样做?

2. 神有慈爱就不公义了吗?请加以解释。

3. 神的爱包括什么?不包括什么?

4. 神是如何同时体现他的慈爱和公义的?

5. 阿米念主义者是怎样解释约翰福音第3章第16的?这样的解释正确吗?



深入思考题 :

6. 如果神的公义意味着神按照每个人该得的报应各人,那么我们怎么能说神对我们

的处置是公义的呢?我们难道不应永远被定罪吗?我们受了当受的报应吗?神真的

坚持以公义待我们了吗?

7. 神是圣洁的、恨恶罪的,那么他又怎能爱罪人呢?

8. 神的儿子蒙差遣来到这世上意味着什么?他是被父强迫才这样做的吗?

9. 我们对神的儿子来到世上应该有什么样的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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