稳固根基《多特信经》学习:第一项教义(论神的拣选与弃绝)第四条(两种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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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项教义 论 神的拣选 与弃绝
第 四 条 对福音的双重反应
在前一条中我们看到,只有一种方法能使人归信,那就是藉着福音的宣讲。在这一条中,《多特信经》的作者们要强调福音是两刃的利剑这一事实(参见来4:12,启1:16,2:12)。 这就是说,福音开了两条路,一条通向救恩,一条通向定罪。正如保罗所说,福音“在这等人,就作了死的香气叫他死;在那等人,就作了活的香气叫他活。”(林后2:16)。这样看来,福音的宣讲会产生两种回应,一种是信,一种是不信,也就不足为奇
了。有些人听到福音就“凭真实活泼的信心……信救主耶稣”。这句话很有强调的色彩。它不是简单地说“那些信了的人就得救了……”,因为有人只相信福音是历史事实的真实记载,相信曾经有一个名叫耶稣的人,被一群不法之徒钉死在了十字架上。这种理性的认识虽然与圣经不谋而合,在人眼里它好像也是信心,甚至有时在圣经中也被称为信心(徒26:27,雅2:19),但它却不是。真信心是指“信救主耶稣”。这让我们想起一个妇人,她为自己的罪感到羞愧,因而跪在耶稣脚前,用眼泪洗耶稣的脚,并用自己的头发去擦干,随后又亲吻耶稣的脚,并用香膏抹它们。她知道她的罪有多深,愁苦有多大,也知道耶稣能洗去她的罪。她以真实活泼的信心接受救主耶稣(参见路7:37-38)。那些凭真实活泼的信心接受救主耶稣的人,就从神的震怒中被拯救出来,免遭毁灭。神不再向他们怀怒,因为他们的罪被转移到了耶稣身上。耶稣担当了他们的罪,成为他们的救赎,从而平息了神因人犯罪而向他们所发的烈怒。因此,他们不用面对未来可怕
的永刑,而是得到了永生。神赐给他们属灵的生命,使他们得以认识神,真心地爱他,天天有他的同在。神也应许在他们此生之后,藉着复活赐给他们不朽坏的身体。然而,并非所有人都信救主耶稣,耶稣在世时如此,今天仍然如此。不是所有听到福音的人都承认自己有罪,须在耶稣基督里寻求得救。由于他们不信救主耶稣,他们仍然活在神的震怒之下。请注意,我们的信经说他们“留在”神的震怒之下,因为他们在听见福音之前就是可怒之子(参见弗2:3);拒绝福音,就“留在”了神的震怒之下。
福音的基本信息是:“信子的人有永生;不信子的人得不着永生,神的震怒常在他身上。”(约3:36)阿米念主义在他们的文章中也引用了这节经文,用来证明神定旨拯救那些信他的人,
而将那些不信的留在他的震怒之下。他们在《抗议书》中这样写道:“神凭着他在基督里永恒和不变的定旨,在创世以先就决定从堕落的人类之中拯救那些信他儿子的人……而把那些不可救药的和不信的都留在罪中和他的震怒之下。”随后他们引用了约翰福音第3章第36节。阿米念主义用这节经文证明,神根据信与不信来决定拣选谁、不拣选谁。他们宣称,这节经文教导说,人蒙拣选、得救恩是因为他们信;反之,人遭弃绝,被定罪是因为他们不信。然而,仔细阅读约翰福音第3章第36节,我们就会清楚地看到,这节经文所说的不是拣选和弃绝的问答题,而是得救和定罪的问答题。虽然拣选和得救、弃绝和被定罪之间有着直接的关系,但我们不能把他们混为一谈。他们在时间和本质上都是不一样的。神从亘古就拣选了一些人,弃绝了其他人,但到审判之日,神要公开将救恩全然赐给信徒作奖赏,同时也要公开将对罪的刑罚全然倾倒在不信之人的身上。约翰福音第3章第36节讲述的不是永恒中发生的事(拣选和弃绝),而是在时间中发
生的事(得救和定罪),意识到这一点很重要。请看下面的图解:
问 答 题:
1. 神话语的宣讲会带来哪两重果效?请解释保罗在哥林多后书2:16中所表达的意思。
2. 《多特信经》的作者们为什么要谈到“真实活泼的信心”,而不只谈“信心”?
3. 真信救主是什么意思?请用经文加以说明。
4. 信会带来什么结果?不信会带来什么结果?这在哪里有清楚的阐述?
5. 阿米念主义想要用约翰福音3:36证明什么观点?请说明他们是怎样错解了这节经文的。
深入思 考题 :
6. 圣经说“神是爱”(约壹4:8,16)。既然如此,我们怎么说神会发烈怒,会毁灭人呢?
7. 《多特信条》的作者们谈到“真实……的信心”。我们应该把阿米念主义的信心看作是“真信心”吗?你对这个问答题既然作此回答,那么你会怎样规劝阿米念主义者呢?
8.听见福音的人都必须作出选择,这样的说法对吗?对福音置之不理与拒绝福音是不是一回事?对福音的呼召,你是怎样回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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