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稳固根基《多特信经》学习:第一项教义第十五条及错谬反驳八(圣经中所描述的弃绝)

亚瑟·范·德尔登 神是烈火 2020-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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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项教义 论 神的拣选 与弃绝


第十五条 对弃绝的说明(谬误反驳之八)

 

 

罗马书9:22 
彼得前书2:8
圣经明明地告诉我们神永远的旨意与拣选的白白恩典,并非所有的人,乃是一些人蒙拣选,而其他的人由于永恒的定旨被遗弃;这一切都出于神的主权,是极公义、无可指摘的,是他不变的美意,他预定将他们弃于因他们自己过犯所陷入的相同悲惨境况中,并不将得救的信心与归正的恩典赐给他们;反而,任凭他们自行己路,最终,在他公义的审判中要永远定他们的罪,并刑罚他们,这不仅是因为他们的不信,也是因为他们所有其他的罪。这就是摒弃的定旨,并非使神成为罪恶之源(连这种念头也是亵渎的),反而宣告他是可畏的、无可指摘的和公义的审判者与报复者。


这真是一个相当好的定义!为了更清楚、简单的缘故,我们简化如下: 摒弃是神永恒而不变的定旨;根据他自己的美意遗弃了一些人,预定将他们弃于因他们自己过犯所陷入的相同悲惨境况中,并不将得救的信心与归正的恩典赐给他们。

摒弃的教义早已隐含在拣选的教义之中。神定旨将信心和救恩赐给一些人,这个事实意味着,他也定意不把信心和救恩赐给另一些人。但是,摒弃的教义并不只是通过暗示才得以知道。让我们查考一些经文,就是摒弃教义所基于的经文。

在旧约时代,这个教义就已经被启示出来了。在以扫尚未出生,还未犯罪之前,神就已经恨恶他了(玛1:3,罗9:11-13)。在圣经里,爱被形容为一种渴望,愿意与某人建立亲密的关系。这种渴望也使此人得着快乐和福乐,即使要付出代价也在所不辞,而恨恶恰好相反。当神在圣经中宣告他恨恶以扫时,意思是他不愿与以扫建立永远亲密的关系。神没有愿望要提升以扫的快乐和永远的福祉。神在亘古之中就决定了不将人所不配得的爱赐给以扫这个罪人,而是把他留在自己的罪恶和愁苦之中,直到最后定他的罪。

当神与以色列建立圣约时,他遗弃了其他的民族(申10:15)。他决定不将自己启示给他们(诗147:20)。他任凭万国各行其道(徒4:16)。他以对世界的创造和管理向他们见证他自己,这足以使他们知晓、无可推诿。但是,这个启示不足以使他们相信,并得救(罗1:20,10:14-17)。 新约甚至对摒弃的教义作了更明确的启示。彼得解释了为什么有些人信了基督,而有些人却不信。关于后者,他这样写到:“…他们既不顺从,就在道理上绊跌;(或作:他们绊跌都因不顺从道理)他们这样绊跌也是预定的”(彼前2:7-9)。保罗在罗马书9:21-23教导说,神做了预备遭毁灭的器皿。这意味着,人未出母腹,神就已经在亘古中决定了要把他们留在他们自己的苦难和毁灭之中,从而刑罚他们。

我们一定要注意,不要把摒弃看作是拣选的对立面。我们已经看见,神拣选的定旨导致相信和顺服。换句话说,信心和顺服是拣选的结果。但是,我们不能简单地把相信换成不信,把拣选换为摒弃,然后就把摒弃原封不动地套在拣选的教义上。我们不能说是摒弃导致了不信和不顺服。我们也不能说不信和不顺服是摒弃的结果。因为这样,就把神归结为罪的始作俑者。这种想法极其亵渎神,是被圣经强烈否定的。

正确:拣选导致信心和顺服。

错误:摒弃导致不信和不顺服。

神没有藉着他摒弃的定旨使人犯罪。人在伊甸园凭着他自己的自由意志违背了神。他的本性因为罪,而变得全然堕落败坏了。这个败坏的人性蔓延到全人类,以致所有的人天生就恨神,拒绝顺服他,也不相信他所应许的恩典。在神摒弃的定旨中,神没有使人不信或悖逆。神摒弃的定旨只不过任凭人留在他们自愿陷入的罪和愁苦之中。

正确:摒弃任凭人留在他们的不信心和不顺服之中。

如此看来,拣选就是神要“拯救人脱离”他的罪和愁苦的定旨;而摒弃就是神要“任凭人留在”他们的罪和愁苦之中的定旨。

这就是我们对摩西在申命记29:4的理解,“但耶和华到今日没有使你们心能明白,眼能看见,耳能听见。”神任凭他们继续不信,没有选择那时赐给他们信心(但是后来却应许赐给他们,参考申30:6)。这也是我们对彼得话语的理解,他论到那些在耶稣基督这块磐石上绊跌的人(彼后2:8)。他们绊跌是因为他们不顺服神的道,因为原本就是如此。神决定不把信心赐给他们,而是把他们留在他们的不信之中。

神帮了一些人,却没有帮另外一些人,这是否公平?神难道不应该对所有的人表明他的良善?多特信经的作者捍卫神摒弃定旨的完整性。他们论到神最自由、最公义、最无可指摘的定旨。神完全自由地按自己的意愿处置堕落的人类。如果他愿定意使一些人得救,这是他的权利。如果他要定意把一些人留在他们的愁苦之中,这也是他的权利(对比罗马书9:19及其后经文)。至于公义,神完全可以把全人类都留在他们的罪恶之中,留在他们的诅咒之下,因为罪而刑罚人类(参见第一项教义第一条)。

在讨论预定的旨意时,我们别忘了,神没有拣选或摒弃无辜的人。我们在第一项教义第七条看到,“全人类都犯罪堕落…,而陷入罪和败亡的网罗中”但神“从中”拣选了一些人。在神看来,所有的人在他拣选或摒弃之前,都已犯了罪。(注:我们说,在神的眼里,人类早已堕落。我们如此说是因为我们承认神的拣选和摒弃的定旨,从时间的角度而言是先于人的堕落。神在创世以前就做了拣选和摒弃,他这样做是因为确知人的堕落。因此,当他定下预定的旨意时,心中就对人的堕落有概念[参见附录B,堕落后预定论/堕落前预定论——Infra/Supralapsarianism,其中对此观点有详细的讨论。])

为什么神不拣选所有的人都得救呢?为什么他要任凭一些人留在他们的刑罚之中呢?当然不是因为一些人比另外一些人更应得刑罚。也不是因为一些人比另一些人更邪恶。因为圣经教导说,没有人行善,所有的人都走偏。我们全都彻底败坏了。因此,必须清楚地知道,摒弃的诅咒并不是因为某些人更配得。就像神不是因为雅各更配得而拣选他一样,神摒弃以扫也不是因为他更不配得。根据圣经的观点,神拣选和摒弃的定旨是先于任何好行为和实际犯罪之前。神在他们还没有行出善恶之前就定了拣选的旨意(罗9:11)。(人不应当根据这节经文推断说,当神摒弃以扫时,他摒弃了一个无罪的人。从他们在母腹里开始,就因原罪而被玷污,在罪中有份。保罗说,他们还没有行出任何善恶,是指他们自己还没有犯任何实际的罪,只因为他们尚未出生。我们从这段经文中得知,拣选和摒弃都不是基于我们自己做了什么,无论是好事,还是坏事,是完全基于神至高的美意。)

我们也不能说,不相信是摒弃的原因,这正是阿民念派的教导。因为我们都倾向于不信,如果不信是摒弃的基础,我们就都会被摒弃了。 照此看来,神摒弃的定旨是根据什么呢?就与拣选的定旨一样,摒弃的基础或缘由也在于神的美意。神在他的美意中,定旨把一些人留在他们的罪和愁苦之中。为什么神乐意于允许一些人留在他们的罪恶和愁苦之中?保罗在罗马书9:22-24说,“倘若神要显明他的忿怒,彰显他的权能,就多多忍耐宽容那可怒预备遭毁灭的器皿,又要将他丰盛的荣耀彰显在那蒙怜悯早预备得荣耀的器皿上。这器皿就是我们被神所召的,不但是从犹太人中,也是从外邦人中。这有什么不可呢?” 这里把神描述为“窑匠”,在他面前有一团泥。这块泥团代表着全人类。神决定用这块泥团成做两种器皿:“可怒预备遭毁灭的器皿”和“蒙怜悯早预备得荣耀的器皿。”神已经决定一些人成为“预备遭毁灭的器皿”,而另一些人成为“预备得荣耀的器皿”。神已经决定一些人会因为他们的罪而受永远的刑罚,但另一些人却会承受神恩典的永生,尽管他们也犯了罪。神摒弃一些人,同时拣选了另一些人。

神这位窑匠因两个原因而决定预备一些遭毁灭的器皿:第一,神要彰显他的忿怒和全能;第二,要彰显丰盛的荣耀。你是否注意到手电筒的光在夜间比在白天显得更亮吗?你是否注意到深颜色与浅色对比时显得更深?同样,神怜悯的荣耀与神的震怒和全能相比,发出最耀眼的光芒。 阿民念派否认神摒弃的定旨。在第一项教义的第八条错谬反驳中,我们看到如下的内容:

错谬: 神没有只凭他公义的旨意,决定留谁在亚当的堕落中,与被定罪的光景里;神也没有决定救谁,以致赐下信心与归正所需的恩典。

反驳:然而,圣经上说:“神要怜悯谁,就怜悯谁,要叫谁刚硬,就叫谁刚硬”(罗9:18)。耶稣又回答说:“因为天国的奥秘,只叫你们知道,不叫别人知道”(太13:11)。同样,“耶稣说,父啊,天地的主,我感谢你,因为你将这些事,向聪明通达人就藏起来,向婴孩就显出来。父啊,是的,因为你的美意本是如此”(太11:25-26)。

除了以上引述的经文(彼前2:7-9,罗9:21-23),多特信经的作者们还提到另外的经文,以支持摒弃的教义,并反驳阿民念派的教导。 保罗在罗马书第9章对拣选和摒弃的论述,追溯到神对埃及王法老说的话,“其实,我叫你存立,是特要向你显我的大能,并要使我的名传遍天下”(出9:16)。保罗在此基础上进一步论述:“因他对摩西说:‘我要怜悯谁就怜悯谁,要恩待谁就恩待谁。’据此看来,这不在乎那定意的,也不在乎那奔跑的,只在乎发怜悯的神。因为经上有话向法老说:‘我将你兴起来,特要在你身上彰显我的权能,并要使我的名传遍天下。’如此看来,神要怜悯谁,就怜悯谁,要叫谁刚硬,就叫谁刚硬。” 神的旨意对于拣选和摒弃的问题有至高无上的主权。完全是神选择向以色列彰显他的怜悯和慈爱,并拯救他们脱离法老的奴役。同样也完全是神选择向法老止住他的慈爱和怜悯,使他那败坏和悖逆的心更加刚硬,为了在全地彰显他的大能。

多特信经的作者也引用了马太福音13:11。基督的门徒前来问他,为什么对众人用比喻。基督回答说,“因为天国的奥秘只叫你们知道,不叫他们知道。”很显然,甚至连明白福音信息的能力都是神的恩赐。他要赐给一些人,而不赐给另外一些人。赐下这个恩赐导致一些人信主,而没有得着这个恩赐的人就被留在他们自己的不信之中。

摒弃教义得到了基督在马太福音11:25-27所的话证实。基督斥责哥拉汛、伯赛大、迦百农诸城。这些城拒绝相信基督,尽管耶稣在那里行了大部分神迹。基督对他们不信的反应却是赞美神:“父啊,天地的主,我感谢你!因为你将这些事向聪明通达人就藏起来,向婴孩就显出来。”神凭着至高的主权决定向谁启示真理,向谁隐藏真理。当基督说:“…除了父,没有人知道子;除了子和子所愿意指示的,没有人知道父”,说明了这一点。明白真理的恩赐,需要信心和救恩,根据神拣选和摒弃的永恒定旨,神把这些给了一些人,却没有给另一些人。

问题:

  1. 当我们说摒弃教义早已隐藏在拣选的教义里时,这是什么意思?

  2. 说明旧约早已启示了摒弃的教义。

  3. 新约对于摒弃的教义是否启示得更清楚?证明这点。

  4. 摒弃仅仅是拣选的对立面吗?如果不是,到底在哪些方面有所不同。

  5. 神在何时定了摒弃的旨意?这是否意味着神摒弃了无罪的人?解释矛盾之处。

  6. 神摒弃了那些把自己陷入毁灭的人,我们可以从这个事实中得出什么结论?

  7. 申命记29:4和彼得前书2:8,看起来似乎说明神是人不信的缘由。请解释为什么不是这样。根据这些经文,神做什么?而不做什么?

  8. 为什么摒弃教义是公义和公平的?

  9. 神摒弃人是因为他们有罪,而比那些蒙选的人更不配吗?根据圣经证明这种观点。

  10. 摒弃的根据是什么?这句话意味着什么?

  11. 根据罗马书9:22-24,神摒弃人是为了哪两个原因?

  12. 阿民念派相信摒弃的教义吗?他们相信什么?用其它教导摒弃的经文来证明其错误?

深入思考题:

  1. 如果你有加尔文的“基督教要义”(Institute of the Christian Religion),请看第三册,第23章的§7,回应加尔文对摒弃的描述。他如何描述神摒弃的定旨?他这样的描述正确吗?

  2. 在第14条中,信经的作者们说,既然神已经在圣经中启示了拣选的教义,所以也必须教导这个教义。这是否适用于摒弃教义呢?我们是否应该听到关于摒弃教义的讲道,就像听有关拣选的讲道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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