稳固根基《多特信经》学习:第三、四项教义第二条及错谬反驳一(败坏的传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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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四项教义 论人的败坏、向神归正及其方法
第二条及错谬反驳一 败坏的传播
约伯记14:4 诗篇51:7 罗马书5:12 希伯来书4:15 | 人堕落后变为败坏,败坏的父亲又生出败坏的儿女, 就这样,败坏从亚当传给了除基督之外的所有后裔。这不 是出于古时伯拉纠派所说的效仿,而是出于堕落本性的遗 传,是神公义的审判。 |
亚当的罪不仅影响到他一人,也影响到在他以后的全人类,即他的“所有后裔”。从 亚当而出的所有人都在亚当之罪的后果上有份,他所有后裔的心灵、悟性和意志都严重败 坏了。
这公平吗?亚当的后裔是否应该因他们祖先的罪受到惩罚呢?这一做法符合圣经吗? 根据以西结书第18章第20节“儿子必不担当父亲的罪孽,父亲也不担当儿子的罪孽”,提 出这一问答题是合情合理的。
如果这是我们能找到的唯一经文,那么我们一定会否定《多特信经》的观点。但还有 很多其他经文也说到了这一问答题。罗马书告诉我们,亚当有着独特的地位,这一地位是 除了“末后的亚当”——耶稣基督(参见罗5:14;林前15:45)之外,其他任何人都不曾 拥有的。亚当被任命为全人类的头55,代表从他而出的所有人。所有人都被包括在亚当所 代表的约之内。亚当的所作所为,不仅代表他自己,也代表他所有的后裔。亚当所有的 后裔都有份于亚当犯的第一个罪(原罪)。准确地说,我们不应该把原罪说成是亚当的 罪,因为这同样也是我们的罪,我们在亚当里都犯了罪。
保罗说:“……因一次的过犯,众人都被定罪……”;又说:“……因一人的悖逆, 众人成为罪人”(罗5:18,19,另见林前15:21,22)。我们都有原罪,因而也在原罪的罪 疚及原罪当承受的刑罚上有份。之前提到的以西结书第18章教导说,人只为自己所犯的罪 受罚。但保罗在罗马书中说,我们也因亚当在伊甸园中所犯的罪而有罪。我们不是因亚 当的罪,而是因我们自己在亚当里面所犯的罪而受惩罚。 由于亚当代表他所有的后裔,所以他们也都受到了同样的审判和惩罚,即心灵、悟性 和意志的严重败坏。通过亚当这个头,原罪的罪咎和刑罚一代代地传给了所有在亚当里的 人。只有一个例外——耶稣基督。
耶稣是从妇人而非男人而出的。他是由圣灵感孕,并在童女马利亚的腹中成孕的。通 过这种方式,耶稣降生成为真正的人,在各方面都与我们一样,只是没有罪,也没有罪所 带来的败坏。伯拉纠否认我们上面所描述的原罪教义。他教导说,亚当的罪只是他自己的罪,没有 归算到他的后裔身上。亚当的后裔既没有罪咎,也没有罪所带来的败坏。伯拉纠认为人出 生时是纯洁、无罪的,只是在接触到有罪的环境时,才学会了犯罪。
在原罪问答题上,阿米念主义者接受了一种“半伯拉纠主义”的观点。他们与伯拉纠 一样,宣称“让一个人为他没有犯的罪受刑罚,他自己的意志真的无罪,却要说他有罪, 这样的做法是有失公允的。”就是说,我们的那些并非出于蓄意而犯的罪,不应被算为 罪。
阿米念主义者否认亚当的罪应该被归算到他所有的后裔头上,他们得出结论说,亚当 的任何后裔都不会为了亚当所犯的罪而被定罪。
我们从第三、四项教义错谬反驳第一条中看到:
错谬:
反驳: | 确切地说,原罪本身不足以使全人类被定罪,或遭受今世和永远的刑 罚。 这与使徒保罗的话相抵触,因为他说:“这就如罪是从一人入了世界, 死又是从罪来的,于是死就临到众人,因为众人都犯了罪”(罗 5:12); “原来审判是由一人而定罪”(罗 5:16);又说:“罪的工价乃是死” (罗 6:23)。 |
阿米念主义者在他们的《辩护书》(Apology)中说道:“我们认为,严格说来,原 罪不应被称为‘罪’,亚当的后裔不当因此承受神的震怒;原罪也不是邪恶的因而当受刑 罚,原罪只不过是本性的软弱。”58 他们说,原罪不是真正的罪,也就是说,亚当的后裔 实际上并没有受到亚当所犯之罪的影响,他们也不当为此受惩罚。最多只能说,亚当的后 裔要承受亚当犯罪所带来的后果。
然而圣经教导说,亚当的后裔有份于原罪的罪咎,“因一人的悖逆,众人成为罪人” (罗5:19)。他们也要承担原罪当受的刑罚,“因一次的过犯,众人都被定罪”(罗 5:18)。《信经》的作者也指出,罪的工价乃是死(参见罗6:23)。如果一个人是无罪 的,按照公义的原则,神就不会判处他死刑。由于连那些没有实际犯过罪的孩子(包括流 产的、尚未出生的、或分不清左手右手的小孩子)也会死,那么只能有一个结论:他们也 都在罪的工价上有份,因为他们有原罪。
我们已经看到,阿米念主义者认为原罪的教义是不公正的,若非一个人自身犯了罪, 神就不能宣告他有罪。因此,他们用自己的教义取代了圣经的教义。但他们的教义才是不 公正的,因为他们教导说,亚当“无罪”的后裔要承受亚当犯罪的后果。这一说法与他们用来否认改革宗立场的经文即以西结书第18章第2-4节直接相矛盾,“你们在以色列地怎 么用这俗语说‘父亲吃了酸葡萄,儿子的牙酸倒了’呢?主耶和华说:我指着我的永生起 誓,你们在以色列中,必不再有用这俗语的因由……犯罪的他必死亡。”
被掳的以色列子民抱怨说,他们因父辈所犯的罪受苦,神藉着以西结否定了这一说 法。犯罪的人必定死亡,只有那些承担了罪疚的人才担当罪的咒诅。所以,阿米念主义者 用来支持自己论点的经文,反倒证明他们是错的。
倘若有人觉得难以接受亚当的罪咎和惩罚归到了他后裔头上这一教导,那么请想想事 情的另一面,即我们的罪咎和当受的刑罚归算给了基督,而他的义归算给了我们。
尽管可能难以接受亚当的罪归算给我们这一教义,但我们却很容易接受我们的罪归算 给基督这一教义,它也是最令人喜悦的。
我们必须以谦卑的态度来接受这一切,神的道路非同我们的道路,神的意念非同我们 的意念。我们也要高兴欢喜地接受这一切,因为神的道路远远高过我们的道路,他的意念 也远比我们的意念更有智慧(参见赛55:9)。
问答题:
1. 根据以西结书第18章第20节,为原罪教义辩护。用经文证明此教义。
2. 亚当的后裔有份于原罪的哪两个方面?有人例外吗?如果有,谁是例外的那位,他 为什么例外?
3. 伯拉纠关于原罪的教导是什么?他是怎样解释罪传播到亚当后裔身上的?
4. 阿米念主义者关于原罪的教导是什么?他们根据自己的教导得出了什么结论?
5. 根据阿米念主义者关于原罪的教导,亚当的后裔承受了亚当犯罪的什么后果?为什 么这一错误教义是不公正的?
6. 如果我们觉得亚当之罪的罪咎和惩罚归于亚当所有的后裔这一教导难以接受,那么 我们也不应忘记什么教导?
深入思考题:
7. 圣经说“恨我的,我必追讨他的罪,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出20:5,另参见 34:7,民14:18,申5:9,耶32:18),这是什么意思?
8. 阅读附录七,说明“罪的归算”的各种不同理论,解释它们是否符合圣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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