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稳固根基《多特信经》学习:第三、四项教义第十二条及错谬反驳七、八、九 (重生完全是神的工作 )

亚瑟·范·德尔登 神是烈火 2020-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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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四项教义 论人的败坏、向神归正及其方法

第十二条及错谬反驳七、八、九 重生完全是神的工作

约翰福音 3:3 

哥林多后书 4:6;5:17 

以弗所书 5:16 


 约翰福音 5:25 

罗马书 4:17  

腓立比书 2:13

归信就是重生,是成为新造的人,是从死里复 活。选民归信完全是神在我们里面做工,其间 根本没有我们的参与,这是圣经所高度强调 的。因此,重生和归信完全不是靠说教、劝勉 而实现的,也不是在神做了他的那部份工以 后,靠人的力量完成的。它无疑是超自然的、 最强有力的,同时也是极其可喜、奇妙、神秘 和不可言喻的工作。根据这伟大之工的作者神 所默示的圣经之教导,重生也是神的大能,并 不亚于创世之工或使死人复活。因此,所有神 以这奇妙的方式在其心中做工的人都确实、无 误、有效地重生了,而且也真正地信了。此 后,他们被更新了的意志不仅受神的启发和感 动,而且也在神的驱动下积极地发挥作用。所 以,人说自己信而悔改都是藉着所受的恩典, 这话是对的。

       在上一条,我们学习了神通过向人里面注入新的品质使之归信。人在起初受造的时候 拥有这些品质,后来却因堕落犯罪而失去了。人若不被注入这些新的品质,就会继续死在 罪中。 

      我们必须再次强调如下的事实,即按本性我们是死在罪中的人。只有承认这个事实, 我们才能承认另一个事实,即我们的归信完全是神的工作,而这正是本条所要传递的信 息。如果我们认为堕落之人尚存某种行善的能力,我们就会把归信看作是自己的行为,或 者至少是我们发起并参与其中的行为。

       圣经使用一些词语或短语来描述人的归信,它们清楚地表明,人的归信完全是神的工 作。归信被称为重生(参见多 3:5),其字面意义是重新出生。圣经恰如其分地将我们的 出生描述为神奇妙的、神秘的工作(参见诗 139:13-16),同样,我们的重生也是神的工 作。正如人不能决定自己的出生、不能参与自己的成孕和降生,人也不能决定自己的重 生,不能参与这个新生命的成孕。

        圣经也把人的归信说成是一个新的创造(参见林后 5:17,加 6:15)。正如神在此前 还没有生命存在的地方创造了新的肉体生命,神在死于罪中的堕落之人的里面创造了新的 属灵生命。人在起初的受造中没有发挥任何作用,同样,人在自己的再次受造中也没有发 挥任何作用。

         圣经还把人的归信说成是从死里复活(参见罗 6:4,13;8:11)。一个死人不能要求或参 与其肉体的复活,同样,一个灵性死亡的人也不能要求或参与其灵性的复活。 

       上面这些表述归信的用词教导我们,归信完全是神的工作。这个工作是神在我们里面 做成的,我们根本没有参与其中。在创造新的属灵生命这一神圣的工作中,我们完全是 被动的。

         即便如此,我们应当说明,归信可以有多种用法。有时,归信被用来描述神所开始的 决定性的行为,神藉此把生命赐给那些按本性是死了的人,这个行为只发生一次,并按他 所定的时间立刻发生,绝不再重复,因为重生或归信的种子是不能坏的(参见彼前 1:23)。《多特信经》在本条所使用的归信就是这个意义。在另一些时候,归信被用来描 述更新属灵生命的渐进性的行为,它贯穿了圣徒的一生。《多特信经》前面的内容(参见 第一项十六条),以及《海德堡要理问答》(问答 88)就使用了这个意义的归信。 

        因此,我们可以对这个新生命的成孕和成长进行区分。一个孩子忽然降生在这个世 界,但他并非生来就是成熟的。他的身体和智力都要成长。同样道理,神在某个时刻,在 此前没有属灵生命存在的选民身上赐下了属灵的生命。这是他们最初向神的归信。他们虽 被重生,却仍不成熟。一开始喂他们的是福音的灵奶(参见林前 3:2)。藉着不断的属灵 喂养,他们得以长大,成为成熟的基督徒(参见弗 4:13)。这是他们持续不断的向神的 归信。 

         我们说归信完全是神在我们里面工作,其间根本没有我们的参与,这是指我们最初的 归信。一个人没有能力开始或参与其属灵生命的成孕和重生。但是,一个人参与其持续不 断的归信。这是神在我们里面的工作,其间有我们的参与。当一个年轻的基督徒变得成 熟时,他越来越多地主动参与其属灵的成长。他开始学习圣经,也祷告祈求圣灵的光照。 他开始发现圣经中新的真理,并开始将这些真理应用于自己的信仰和行为。神在他的身上 做工以后,他自己也开始做工。 

         在这个意义上,最初完全被动归信神的人,在其持续不断归信的事上变为主动。这就 是《多特信经》的作者在本条所表达的思想,他们写道:“此后,他们被更新了的意志不 仅受神的启发和感动,而且也在神的驱动下积极地发挥作用。所以,人说自己信而悔改都 是藉着所受的恩典,这话是对的。” 

         这并不意味着,我们可以把持续不断的归信看作是人自己的工作,因为这一直都是圣 灵的工作。然而,归信之人确实主动参与其持续不断的归信。 

        关于人在最初的归信之事上所发挥的作用,阿米念派的观点与我们相去甚远。他们认 为,要不要归信神是由人自己决定的。这完全符合我们迄今对他们的认识。他们不认为神 为了救赎而拣选任何人,而是认为人自己选择是否要得救。与此类似,他们不认为神选择 使一些人归信,并使另一些人留在不信之中,而是认为人自己决定是否要归信神。

我们在第三、四项错谬反驳九看到阿米念派的立场:

错谬九:






 反驳:

恩典与自由意志二者同是人归信的原因,同做使人归正 的初期工作。在做工的次序上,恩典并不先于意志。在 人的意志发动并定意要归信之前,神并不从实质上帮助 人的意志,以使人归信。

很久以前,早期教会就根据使徒保罗的教导谴责伯拉纠 主义的这种错误教导。保罗说:“据此看来,这不在乎 那定意的,也不在乎那奔跑的,只在乎发怜悯的神” (罗 9:16);又说:“使你与人不同的是谁呢?你有什 么不是领受的呢”(林前 4:7);他还说:“因为你们立 志行事,都是神在你们心里运行,为要成就他的美意” (腓 2:13)。

         阿米念派认为,神愿意帮助人与罪挣扎,也愿意帮助人追求圣洁;他会协助他们归 信。但是,人若不首先愿意归信,神就不会对他提供协助。一个人必须首先在心里选择要 接受基督,基督才能随后进入他的心并对其提供帮助。 

        在一本小说里,一位成熟的女信徒对一个年轻的女孩解释,神为什么没有住在每个人 的心里。这个解释清楚地陈述了阿米念派的立场: 

 

         “神是如此一位温柔的绅士,除非受到邀请,他绝不进入一个地方。所 以,他只住在那些打开心门的人心里。……神愿意与我们同住,但是他耐 心地等候,从来不破门而入。你明白了吧,每个心门都只有一把钥匙,而 这把钥匙惟独掌管在我们的手中。神也许是全能的,但在另一方面,有一 件事他做不了——他不能强行打开我们的心门。……神想住在每个人的心 里,我也盼望有一天他真能如此,到底会不会那样,我就不知道了。但是 眼下看来,他只住在那些从里面向他开门的人心中。” 


          阿米念派让神的旨意屈从于人的意志。人必须首先行动,然后神才能行动。神的旨意 并非拥有至高的主权,而是取决于人的意志。归信的第一步取决于人,而不取决于神。 

        《多特信经》的作者在反驳上述阿米念派的观点时引用了一系列经文,这些经文都显 明,神才是开始使我们归信的那位。神说:“我要怜悯谁,就怜悯谁;要恩待谁,就恩待 谁。据此看来,这不在乎那定意的,也不在乎那奔跑的,只在乎发怜悯的神。”(罗9:15,16)神恩待人,不是因为人愿意被神恩待,而是因为神自己愿意如此行。拥有至高 主权的是神的旨意,而非人的意志。

       保罗也说:“使你与人不同的是谁呢?你有什么不是领受的呢?若是领受的,为何自 夸,仿佛不是领受的呢?”(林前 4:7)在这句话的上下文中,保罗责备哥林多人变得自 高自大,好像他们成就了什么别人没有做成的事。保罗告诉他们,他们今日成了何等人, 是因为蒙了神的恩典,而不是因为他们自己的功德。他们拥有信心,别人没有信心,这不 是他们做成的,因为信心乃是神所赐的(参见弗 2:8)。他们在生活中信实,结出许多良 善的果子,这也不是他们自己做成的,而是基督在他们里面做成的(参见约 15:5,6)。 他们按着自己的本性与任何其他死在罪中的人完全一样。他们之所以不同,这要归功于 神,是他藉着重生的恩典,使他们与别人不一样。 

        保罗在别处写道:“因为你们立志行事,都是神在你们心里运行,为要成就他的美 意。”(腓 2:13)我们自己既没有做讨神喜悦之事的意愿,也没有做讨神喜悦之事的能 力。神必须在我们里面做成这样的意愿和能力。 

        圣经也让我们看见,阿米念派错误地把人说成是使神向其赐予恩典和宠爱的发动者。 保罗在写给腓立比人的书信中说:“我深信那在你们心里动了善工的,必成全这工,直到 耶稣基督的日子。”(腓 1:6)保罗把他们属灵生命的开始归功于神,而非他们自己。

         基督说:“不是你们拣选了我,是我拣选了你们……”(约 15:16)我们所做的任何 选择都发生在神在基督里所做的选择之后。

         雅各写道:“他按自己的旨意用真道生了我们,叫我们在他所造的万物中,好像初熟 的果子。”(雅 1:18)雅各是在强调,神选择使我们出生。他在这里所指的,不是肉体 的出生,而是藉着宣讲神的道所成就的属灵的重生。我们的重生、更新、归信,都是出于 神自己的旨意,而不是出于我们的意志。 

       《多特信经》的作者说,人的归信“是超自然的、最强有力的……工作……根据这伟 大之工的作者神所默示的圣经之教导,重生也是神的大能,并不亚于创世之工或使死人复 活。因此,所有神以这奇妙的方式在其心中做工的人都确实、无误、有效地重生了,而且 也真正地信了。”我们现在已经看到,人的归信是神在创立世界以前所立之旨意的结果。 他愿意使那些蒙他拣选的人归信,而人不能胜过神恩典的旨意。所有神所拣选的人都必定 要确实、无误、有效地被归信。在这些人归信的事上,没有如果、但是或可能,因为神会 强有力地却又令人愉快地折服他们的意志,好使他们归信。 

         阿米念派不认为神在人归信的事上拥有上述那种至高的能力。我们在第三、四项错谬 反驳七、八可以看到他们在这个方面的观点:

错谬七:







 反驳:

人本着神的恩典归向神,但这恩典只是一种温和的劝 告,它以最得体、最符合人性的做工方式使人归信。所 谓“劝告的恩典不足以使属血气的人变为属灵的人”的 说法是没有根据的。事实上,若不通过这种温和的劝 告,神也无法使人的意志同意归向神。神的能力大于撒 但的能力,这表现在神所应许的福分是永远的,而撒但 所应许的好处只是暂时的。

这完全是伯拉纠主义思想,与整本圣经相违背。圣经告 诉我们,除了温和的劝告之外,圣灵神还以更大能的做 工方式使人归信,如经上所说:“我也要赐给你们一个 新心,将新灵放在你们里面。又从你们的肉体中除掉石 心,赐给你们肉心”(结 36:26)。

错谬八:






 反驳:

在使人重生的事上,神不是用他全能的力量强制性 地、万无一失地使人的意志屈服,以使他们信而悔 改。即使神完成了使人归正的一切恩典之工,即使 神打算使人得重生,也愿意使他重生,人仍然可以 抵挡神、抵挡圣灵。事实上,人常常这样抵挡,从 而完全阻止自己得重生。所以,一个人能否得重 生 , 其 决 定 权 还 是 在 他 自 己 手 上 。

 这种说法无异于完全否认神的恩典在我们归信之事 上的功效,并且使全能神的工作屈从于人的意志。 这与使徒保罗的教训相悖,因为他说神“向我们这 信的人所显的能力是何等浩大”(弗 1:19);他祷 告求神“用大能成就你们一切所羡慕的良善和一切 因信心所作的功夫”(帖后 1:11);同时,彼得也 说:“神的神能已将一切关乎生命和虔敬的事赐给 我们。”(彼后 1:3)

          按照阿米念派的观点,神在人归信之事上所扮演的角色,就像是家长有权管教一个不 听话的十几岁的孩子,也像是教会的长老或牧师有权把一个离开教会的成员带领回来。父 母只能向孩子解释,他的行为为什么是错的,但却不能改变他的想法或意愿。与此相似, 长老只能根据经文向走偏的人解释神的旨意,向其显明拒绝神恩典的可怕后果,但却不能 在他心中生发悔改。 

       阿米念派说,神在人归信之事上所扮演的角色,在本质上与撒但在人悖逆之事上所扮 演的角色是相同的。神和撒但在人身上唯一能够施加的能力就是说服力。

        阿米念派承认, 神拥有更大说服力,但这只是因为他给予人更好的东西。神能够给予永恒的好处,而撒但只能给予暂时的好处。撒但可以给予诸如地上的财富和权力那样的好处,但这些都是短暂 的。然而,神能够给予天上的富足和荣耀,它们都是永远长存的。这是神唯一优于撒但的 地方。 阿米念派对人的能力所持的乐观观点,为上述的想法奠定了基础,因为他们觉得,神 如果在人归信的事上施加了任何比说服更强大的能力,人就会将其看作是可耻的、有辱人 格的以及不光荣的。如果有人使用武力迫使一个人做他本会非常愿意做的事,那个被逼的 人可能会愤怒地说,“你没有必要逼我,你只要求我做就行了!我愿意做这件事!”与此 类似,一个孩子能够自己系鞋带,父母如果要给他系鞋带,他可能会拒绝说:“不用 了!我能自己系鞋带!”他讨厌父母所给予的帮助,因为这侮辱了他的能力!同样,阿 米念派认为,改革宗所教导的神以大能使人归信,是对人本性的侮辱。在阿米念派看来, 人完全有能力使自己归信。所以,他们相信,神的温和的劝告是使人归信的“最得体、最 符合人性的做工方式”。 

         但是,不论有多少的说服,都不能使一个灵性死亡的人活过来。呈现真理不足以使人 能够接受真理。保罗明确地声明,属血气的人不能接受属灵的真理。“然而,属血气的人 不领会神圣灵的事,反倒以为愚拙,并且不能知道,因为这些事惟有属灵的人才能看透” (林前 2:14)。只有那些心中有圣灵做工的人才能够接受圣经的真理。人凭自己既不能 理解真理,也不能接受真理,但圣灵恢复人的理性,使其能够理解真理。 

        圣经也教导说,只有当神更新人心的时候,人才有可能理解并接受真理。摩西对古时 的以色列说:“但耶和华到今日没有使你们心能明白、眼能看见、耳能听见。”(申 29:4)但是,在说这话以后,他立即宣告了一个应许,即神要赐下认识神以及爱神的能 力。“耶和华你神必将你心里和你后裔心里的污秽除掉,好叫你尽心、尽性爱耶和华你的 神,使你可以存活。”(申 30:6)

         后来,以色列人故意悖逆神,这导致他们被掳到巴比伦。神却向被掳的百姓重申了同 样的应许。神应许说,有一天,他要更新他们的心,好使他的百姓行在信实之中,他们能 够如此行,必须仰赖神在他们里面大能地做工。神说:“我也要赐给你们一个新心,将新 灵放在你们里面。又从你们的肉体中除掉石心,赐给你们肉心。我必将我的灵放在你们里 面,使你们顺从我的律例,谨守遵行我的典章。”(结 36:26,27)神在另一处又说: “耶和华说:那些日子以后,我与以色列家所立的约乃是这样:我要将我的律法放在他们 里面,写在他们心上。我要作他们的神,他们要作我的子民。”(耶 31:33)耶和华要把 他的律法写在他们的理性中,写在他们的心上,这句话所指的远不只是劝告。神要使他的 百姓明白他所要求的是什么,他还要使他们愿意明白他的要求。 

         《多特信经》的作者还间接地提到了其它的经文,这些经文谈到神使用其大能在我们 心中生发信心,藉此使我们得以认识并接受神话语中的真理。保罗说,我们“知道他向我 们这信的人所显的能力是何等浩大”(弗 1:19)。在我们向神归信的事上,信心是不可 或缺的,它是神用他的大能在我们心中做成的,而不是来自我们自身的任何能力。此外,保罗为帖撒罗尼迦人向神祷告,他求神“用大能成就你们一切所羡慕的良善和一切因信心 所作的工夫”(帖后 1:11)。这处经文再次把信心被描绘成神用他的大能所成就的工 作。最后,《多特信经》的作者引用了彼得的宣告:“神的神能已将一切关乎生命和虔敬 的事赐给我们”(彼后 1:3)。这里所提及的“一切关乎生命和虔敬的事”也一定包括新 的属灵生命的成孕和成长。这个新生命的成孕是由神的神能成就的。重生完全是神的工 作。

         我们在本条还要讨论另一个问答题。《多特信经》的作者写道,“因此,所有神以这 奇妙的方式在其心中做工的人都确实、无误、有效地重生了,而且也真正地信了。”这里 把重生说成是信心的原因。换句话说,信心是重生的结果。在《比利时信条》第二十四 条,德布利写道,“我们相信,通过听道和圣灵做工而做成的真信心使人重生,成为新造 的人”。这里却把信心说成是重生的原因。换句话说,重生是信心的结果。这样看来, 《多特信经》和《比利时信条》岂不是相互矛盾吗?哪个才正确呢? 

         其实,它们并不矛盾,两者都是正确的。我们在本条稍前的部分提到,“归信”一词 有两个不同的用法。“重生”是“归信”的同义词,所以它也有两个不同的用法。我们可 以提到重生的开始(即新的属灵生命的成孕),我们也可以提到重生的过程(即新的属 灵生命的成长),我们甚至还可以提到重生的完成(即属灵生命的完全--参见太 19:28)。

         新的属灵生命在人生命中的某个时刻成孕,但它并不是立即就完全成熟。《多特信 经》的作者在本条所考虑的是新生命的成孕。只有那些里面有新生命成孕的人才能够相 信。但《比利时信条》第二十四条是在谈论新的属灵生命的成长,信心在其中发挥重要的 作用。我们可以用图表来表示:

问答题:

 1.归信完全是神的工作,其基础是哪项教义? 

2.归信完全是神的工作,圣经用什么词语或短语来强调这个事实? 

3. “归信”一词有哪两种用法?请从信经、信条中给出这两种用法的证据。

 4. 上一题的答案对“归信”一词的用法进行了区分,请根据这种区分描述人在其 归信的事上所扮演的角色。这是否意味着,归信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归功于人?

 5. 关于人在其最初归信的事上所扮演的角色,阿米念派的观点是什么?关于神在 人不断归信的事上所扮演的角色,阿米念派的观点又是什么?

6. 阿米念派在归信方面的教义对神的主权有什么影响?

 7. 有人认为,归信的第一步必须由人迈出。请根据圣经反驳这个观点。 

8. 在选民的归信方面,有任何的不确定吗?为什么?

 9. 按照阿米念派的观点,神在人最初归信的事上所扮演的角色可以被比作什么?

 10. 按照阿米念派的观点:

 a. 神和撒但都能对人施加能力,这两者有什么相似之处?

 b. 我们可以如何描述神对人所施加的能力? 

c. 神的能力在什么方面大过撒但的能力? 

11. 阿米念派说,神温和的劝告是使人归信的“最得体、最符合人性的做工方 式”。请解释这句话的意思。

 12. 为什么呈现真理不足以使人归信?要使人归信,必须发生哪两件事?

 13. 请用圣经证明,神在人心中生发信心的时候,的确行使了他的大能。 

14. 《比利时信条》和《多特信经》在信心和重生的顺序方面看上去是相互矛盾 的,请对这种表面上的矛盾进行解释。 


深入思考题:

 15.保罗在以弗所书第 5 章第 14 节中说,“你这睡着的人当醒过来,从死里复 活,基督就要光照你了。”如果神必须使灵性死亡的人复活,为什么他又命令 人当“从死里复活”? 

16. 约翰福音第 5 章第 25 节和罗马书第 4 章第 17 节那样的经文指的是归信,还是 复活?请为你的回答做出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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