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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事故谁担责:电动车撞伤未束链的狗;电动车被逼上机动车道

2018-01-16 天平在线


电动车撞伤未束狗链的狗该谁负责?


鼓研

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它即使听不懂你的语言,也能感受你的喜怒哀乐;它即使再害怕,保护你都是它的本能;没有你的他方即使再好,它也不屑一顾;我们爱护着彼此,自是希望各自都安好,可现实总有些难以预料,到底发生了什么事呢?


2017年4月23日14:30分,李某带着宠物狗(豆豆)未牵引,在过人行横道时,狗被电动自行车驾驶人盛某撞伤。其狗的合法主人为王某。宠物狗受伤,共花费医疗费12900元。其后,王某将盛某诉至法院。


我们来听听他们在法院是怎么说的吧:


原告王某诉称2017年4月23日14:30分左右,李某带着宠物狗(豆豆)在过仪凤门处的人行横道时,由于被告骑电动车强闯人行横道的绿灯,撞到豆豆,致使豆豆受伤,治疗共花费12900元。豆豆作为我合法财产的一部分,我的财产受到侵犯。


我要求法院判令盛某赔偿我的宠物狗医疗费12900元、营养费100元、我的精神损害抚慰金2000元、误工费1000元、后期治疗费900元,合计16900元,并由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


被告盛某辩称我驾驶电动自行车正常行驶,突然有一只小狗窜出来,撞到我电动自行车,事故发生时小狗未牵引,在马路上乱跑,狗应该由主人牵引。我不承担赔偿责任。


听完原被告双方的说法,法院对此是如何认定的呢?


本院认为:携犬出户的,犬只应当挂犬牌、束犬链,犬链长度不得超过一点五米,由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牵领,遵守交通法规并主动避让行人和车辆。违反上述规定,携犬出户不遵守交通法规致使犬只伤亡的,由养犬人承担犬只伤亡责任。


本案中,李某带着宠物狗过人行横道时,违反规定没有束犬链,任由宠物狗跟着李某,存在诸多危险因素,是造成本次事故的主要原因,原告王某应承担本次事故90%的责任。


被告盛某应当谨慎驾驶电动自行车,尽量注意道路上的他人人身和财产安全,被告盛某驾驶电动自行车不慎撞倒宠物狗,应承担本次事故10%的责任。


王某认为被告盛某驾驶电动自行车存在闯红灯的主张,缺乏依据,本院不予采信。关于原告王某的损失,宠物狗受伤花费医疗费12900元,本院予以确认。后期治疗费目前尚未发生,本院不予支持。对王某主张的其他损失,缺乏依据,本院不予支持。


判决如下


综上,原告损失合计12900元,原告自行承担11610元,被告承担1290元。


一、被告盛某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赔偿原告王某损失人民币1290元。


二、驳回原告王某其他诉讼请求。


狗狗是我们的好朋友,养狗无可厚非,不过看到本案豆豆的遭遇,小编还是有些话要说。


本案中李某并没有对狗进行牵领就开始遛狗。这种做法存在很大的隐患,马路上人流量大、车数量多、车速快,狗未被牵领则处于不受控制的状态下,狗狗很可能被车撞伤,也可能对他人造成伤害。平时带狗狗出门一定要给狗挂犬牌、束犬链,文明养犬。


在选择遛狗场所时,尽量选择空旷的公园或小区,一方面可以让狗狗自在玩耍,另一方面也能让他人及时注意到,避免出现如本案中因驾驶人未注意而撞伤狗的事情。


在路上行驶,尤其是转弯或路经人行横道时,一定要减速慢行,注意观察路况,对自己也对他人负责。


电动车被逼上机动车道 发生事故谁来担责?


赵丽丹

来源:江苏高院


“走自己的路,让别人无路可走。”这是小品中的一句搞笑台词,但如果现实生活中真的发生了这种事,恐怕当事人就笑不出来了。近日,常熟法院审结了一起交通事故责任纠纷,电动车主钱某因追尾轿车受伤,起诉肇事车主及两名占用非机动车道停车的车主索赔。


2017年7月的一天下午,钱某骑电动车在常熟银河路机动车道行驶时,不慎追尾同向行驶右转弯的苏某所驾驶轿车,导致钱某右肩锁关节脱位及左肘部皮肤擦伤,住院半个月花去医疗费14412.04元。而事发时,同侧非机动车道内被张某、李某分别停放的两辆轿车所占据,迫使钱某的电动车骑上了机动车道。


交警大队勘查现场后认定,张某和李某在该事故中均具有占用非机动车道临时停车之过错;钱某具有驾驶电动自行车进入机动车道行驶时车速快、遇情况未能及时采取有效避让措施之过错;但事发时苏某所驾轿车在道路上所处的位置、张某和李某占道停车对钱某遇情况避让时的影响程度等无视频记录等关键证据,且事后各方对事故的描述不相一致,导致一些关键细节无法查明,故交警部门仅出具了道路交通事故证明。之后,原告因与三辆轿车的车主就赔偿事宜协商未果诉至法院。


被告张某和李某觉得很冤:电动车没有和他们的车子发生直接碰撞,怎么也要自己负责?


法院审理后认为,根据道路交通事故证明,结合当事人陈述、询问笔录、现场照片等,认定本案事故由原告钱某自负25%的责任、被告苏某担责55%;被告张某、李某具有占道停车的过错,酌定各担责10%。因三名被告车主分别在三家保险公司投保,应先由其投保的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范围内进行赔偿,超出部分在商业险范围内按照各方的事故责任比例赔偿。


法官说法: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道路交通事故责任划分应根据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大小以及过错程度作确定。本案中,李某和张某的车辆虽未与钱某发生直接碰撞,但这起事故的发生与两人在非机动车道占道停车的行为有一定的因果关系,所以张某和李某应对钱某的损失各自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来源:常熟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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