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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共享航次计划2021年度项目指南

国自科 K创联盟 2023-01-25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共享航次计划2021年度项目指南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共享航次计划(以下简称共享航次计划)用于资助海洋科学考察船和潜水器(以下简称考察船和潜水器),为必需进行海洋和极地科学考察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提供稳定、可靠的调查设施保障,以确保考察任务的实施,获取海洋和极地现场观测资料,推动海洋科学调查资料共享,培养和增强海洋科技人才出海考察经验,促进我国海洋科学考察设施资源合理利用,为提升我国海洋科学基础研究原始创新能力提供必要的条件保障,为实施海洋强国战略及促进全球、区域海洋管理和可持续发展提供科技支撑。

  一、科学考察需求征集情况

  地球科学部于2021年6月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上发布了共享航次计划科学考察需求的征集通知。共收到普惠型航次搭载需求申请522项,来自60家依托单位,几乎涵盖了所有的基金项目类型;收到重大科学技术问题研究科学考察航次需求(含普惠型航次基础上强化突出重大科学考察需求)11项。

  二、共享航次计划2021年度资助计划

  经专家审核、论证,本着科学、合理、经济和公平的原则,确定445项可以搭载以下11个普惠型航次。本年度将组织不超过3个普惠型航次基础上的重大科学考察航次和不超过3个独立的重大科学考察航次。

  拟组织渤黄海航次、东海航次、长江口航次、台湾海峡航次、南海东北部-吕宋海峡综合航次、南海中部海盆综合航次、珠江口-南海西部综合航次、南海地球物理航次、西太平洋航次、东印度洋航次、北部湾航次等11个科学考察航次,鼓励在普惠型航次基础上强化突出对重大科学技术问题的考察研究。11个普惠型航次和4个普惠型航次基础上的重大科学考察航次的详细要求,包括航次的科学目标、调查区域、调查时间和调查内容等见附件1,每个航次包含的搭载需求项目见附件2。其中“十二、东海航次暨东海跨陆架碳输送过程航次(航次编号:NORC2022-02+NORC2022-301)”和“二、东海航次(航次编号:NORC2022-02)” 在组织时将二选一;“十三、珠江口-南海西部航次暨南海西部涡旋亚中尺度过程航次(航次编号:NORC2022-07+NORC2022-302)”和“七、珠江口-南海西部航次(航次编号:NORC2022-07)” 在组织时将二选一; “十四、东印度洋航次暨90°E海岭“物理-生化”耦合动力学航次(航次编号:NORC2022-10+NORC2022-303)”、“十五、东印度洋航次暨东北印度洋俯冲带航次(航次编号:NORC2022-10+NORC2022-303)”和“十、东印度洋航次(航次编号:NORC2022-10)” 在组织时将三选一。

  6个独立的重大科学考察航次的详细要求,包括科学目标、调查区域、调查时间和调查内容等见附件3。

  根据共享航次计划规划发展需要,拟设立“一、共享航次计划海洋调查装备共享战略研究”和“二、共享航次计划数据质量控制最佳实践战略研究”2个共享航次计划战略研究项目,具体要求见附件4。

  三、申请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申请条件

  共享航次计划项目需通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依托单位提出申请。

  1. 申请共享航次计划科学考察项目的依托单位须满足以下条件:(1)申请单位须提供共享航次计划考察船或潜水器;(2)申请单位具有考察船和潜水器的所有权或管辖权。申请单位不拥有考察船和潜水器所有权的,申请时应当提交考察船和潜水器租用合同。合同内容应当明确租用目的是申请执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共享航次计划科学考察项目,租用期限应当覆盖科学考察项目执行期;(3)考察船和潜水器必须符合交通运输部海事局相关法规规定的适航条件,并且具有实施多学科综合型科学考察的经验和良好记录;(4)考察船和潜水器所搭载的考察设施先进、齐备、状态良好,符合相关海洋调查、质量和标准计量管理认证规定,满足科学考察基本要求;(5)考察船和潜水器须配备必要的技术支撑人员。

  2. 依托单位的科学技术人员具备下列条件的,可以申请共享航次计划科学考察项目:(1)申请人须为所在单位考察船和潜水器管理的部门负责人;(2)首席科学家须作为主要参与者参加科学考察项目申请。首席科学家应具有较为丰富的出海科学考察经验且承诺执行出海考察任务。重大科学考察项目的首席科学家应对项目总体设计、搭载召集以及实现项目的科学目标和预期成果负主要责任。申请人与主要参与者非同一单位的,主要参与者所在单位视为合作研究单位;(3)科学考察项目的合作研究单位数量不得超过2 个。

  3. 重大科学考察航次首席科学家申请条件及共享航次计划战略研究项目申请条件分别见附件3和附件4。

  (二)限项规定

  共享航次计划项目不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限制。科学考察项目首席科学家同年度只能参与1项同类项目申请。上年度已获科学考察项目资助及获资助后尚未按计划执行出海科学考察航次的首席科学家,本年度不得作为首席科学家参与申请该类项目。

  (三)研究期限

  共享航次计划科学考察项目研究期限一般为2年,自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其中出海考察期限为2022年。针对重大科学技术问题研究的科学考察项目的研究期限不超过4年,出海科学考察期间一般为2022年1月1日至结题前一年的12月31日之间。共享航次计划战略研究项目研究期限具体要求见附件4。

  (四)申请注意事项

  1. 申请人应当认真阅读本项目指南,不符合项目指南的申请将不予受理。

  2. 为更好地凝练航次的科学目标、提高航次组织效率及考察研究效果,共享航次计划年度项目指南发布后,拟任首席科学家须向专家组办公室提交首席科学家申请简表,搭载项目负责人须向专家组办公室提交首席科学家预评估意见表。上述文件将作为项目评审的重要参考资料。未按时提交首席科学家申请简表者视为自动放弃当年申请,未按时提交首席科学家预评估意见表者视为自动放弃搭载。具体做法是:首席科学家登录共享航次计划网站(http://www.sss-nsfc.org.cn),9月28日之前提交首席科学家申请简表;搭载项目负责人登录航次申请账户,10月15日之前提交首席科学家预评估意见表。

  3. 搭载项目如需调整所在航次,须向专家组办公室提出申请并得到明确答复。申请调整搭载航次一般应与提交首席科学家预评估意见表同步进行。搭载项目不得与科学考察项目直接确定调整搭载航次。

  4. 项目申请书采用在线方式撰写,具体要求如下:

  (1)申请代码填写D06。申请书中的资助类别选择“专项项目”,“亚类说明”选择“科技活动项目”。科学考察项目在“附注说明”选择“共享航次计划科学考察项目”,战略研究项目在“附注说明”选择“共享航次计划战略研究项目”。

  (2)科学考察项目项目组主要参与者必须包括首席科学家、航段负责人、资料汇交负责人和航次报告助理,对其他人员不作规定。在申请书的报告正文(四)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中,须明确阐述项目组主要参与者的分工。首席科学家必须指定资料汇交负责人及航次报告助理,且不能本人兼任。

  (3)科学考察项目申请书的报告正文应重点论述航次的科学目标、科学问题、观测与调查内容、观测与调查海区、航线的初步设计、航期与运行费、调查设备支持以及海上调查基本技术指标等。战略研究项目申请书按照申请书撰写提纲要求撰写。

  (4)申请人应当认真阅读《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中预算编报要求的内容,以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预算表编制说明》的具体要求,认真如实编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预算表》和《预算说明书》。

  资金预算须注意列支科目的合理性:第一,出海人员费用预算须针对单位编制人员和临时聘用人员两种类型分别进行。不得列支单位编制人员工资,出海补助可列入差旅费;临时聘用人员工资可列入劳务费,出海补助可列入差旅费或劳务费。出海补助一般包括交通补助和伙食补助,补助标准需提供测算依据(例如单位相关文件、部门规定等)。第二,保险费用预算须针对设备和人员两种类型分别进行。租赁设备的保险费用可列入设备租赁费,自有设备的保险费用可列入其他费用;人员保险费可列入差旅费或劳务费。第三,出海考察准备与总结费用一般为科学考察项目总费用的5%,重大科学技术问题研究科学考察项目的准备与研究总结费用一般为科学考察项目总费用的30%,由首席科学家负责支配。该部分费用不能仅单独直接作为预算的一个科目且不予说明。须将该费用首先列于预算的不同科目,常见的包括:专家咨询费、差旅/会议费、劳务费等。分科列入后,须在《预算说明书》最后明确说明该类费用汇总及分科预算情况。首席科学家依托单位作为合作单位的,还应明确该类费用须拨款至合作研究单位。第四,船舶靠港费用可列入其他支出。

  5. 科学考察项目在提交申请书时应承诺:

  了解并遵守《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共享航次计划实施方案(试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共享航次计划调查资料管理与共享服务办法(试行)》。

  6. 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申请材料中所需的附件材料(有关证明材料、审批文件和其他特别说明要求提交的纸质材料原件),全部以电子扫描件上传。

  7. 依托单位应对本单位申请人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规性进行审核;对申请人申报预算的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和经济合理性进行审核。具体要求如下:

  (1)应在项目集中受理期间(2021年10月18日-22日16时)通过信息系统逐项确认提交本单位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无需报送纸质申请书。项目获批准后,将申请书的纸质签字盖章页装订在《资助项目计划书》最后,一并提交。签字盖章的信息应与电子申请书严格保持一致。

  (2)依托单位完成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的逐项确认后,应于申请材料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上传本单位科研诚信承诺书的电子扫描件(请在信息系统中下载模板,打印填写后由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字、依托单位加盖公章),无需提供纸质材料。

  (五)咨询联系方式

  1. 填报过程中遇到的技术问题,可联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信息中心协助解决,联系电话:010-62317474。

  2. 其他问题可咨询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地球科学部,联系人:冷疏影,电话:010- 62326909。

附件1:


共享航次计划2021年度科学考察实验研究详细资助计划


一、渤黄海航次

  (航次编号:NORC2022-01)

  1 科学目标

  以认识渤黄海海域海洋环境变化为目标,开展物理海洋、海洋地质、海洋生物、海洋化学和海洋气象、海洋大气化学等多学科的综合调查,及固定断面调查。获取该海域水体、沉积物样品及相关环境参数,以揭示全球变化和人类活动背景下渤黄海海域环境变化的过程和机理。

  2 调查区域

  渤海和黄海。

  3 调查时间

  2022年春季、夏季和秋季各1个航段,每个航段调查时间不少于15天。

  4 调查内容

  开展包括海洋水文和气象、海洋化学、海洋生物、海洋地质和大气化学等多学科大面站调查以及新研发的海洋探测仪器海试,采集相应的生物、海水和沉积物样品,并在重点海域设置连续站观测。

  必须调查的固定断面包括:渤海海峡断面(37.9°N 121.2°E—38.6°N 121.4°E)、北黄海断面(37.7°N 122.9°E—39.2°N 124.1°E)和36°N断面(36.0°N 121.0°E—36.0°N 124.0°E);调查内容至少包括温度、盐度、深度、海流、营养盐、叶绿素、溶解氧剖面和常规气象;渤海海峡断面和北黄海断面站位间隔不大于15′,36°N断面站位间隔不大于30′。

  5 拟资助直接费用

  拟资助直接费用400~500万元。

  6 申请项目名称

  申请项目的名称应为:共享航次计划2021年度渤黄海科学考察实验研究(航次编号:NORC2022-01)。

  二、东海航次

  (航次编号:NORC2022-02)

  1 科学目标

  开展东海海洋动力、化学、生态和沉积学等多学科综合考察,及固定断面调查。揭示自然过程与人类活动双重作用下东海陆架海域环境变化和生态系统响应过程、特征与机理,深化认识东海陆架环境的演变过程。

  2 调查区域

  东海。

  3 调查时间

  2022年春季和秋季各1个航段,每个航段调查时间不少于20天。

  4 调查内容

  航次主要调查内容包括海洋水文和气象、海洋化学、海洋生物、海洋生态和海洋沉积环境等参数的观测,采集相应的生物、海水和沉积物样品。

  必须调查的固定断面:30°N断面(30.0°N 122.7°E—30.0°N 125.9°E);调查内容至少包括温度、盐度、深度、海流、营养盐、叶绿素、溶解氧剖面和常规气象;站位间隔不大于30′。

  5 拟资助直接费用

  拟资助直接费用300~400万元。

  6 申请项目名称

  申请项目的名称应为:共享航次计划2021年度东海科学考察实验研究(航次编号:NORC2022-02)。

  三、长江口航次

  (航次编号:NORC2022-03)

  1 科学目标

  长江口及其邻近海域是全球海陆相互作用研究的重点区域之一。本航次开展该区域内的水动力、物质输运、沉积特征、生态与环境等综合科学考察,及固定断面调查,聚焦长江口及邻近海域的物质输运及其生态与环境效应。

  2 调查区域

  长江口及其邻近海域。

  3 调查时间

  2022年冬季、夏季和秋季各1个航段,每个航段调查时间不少于15天。

  4 调查内容

  航次主要调查内容包括海洋水文和气象、沉积特征、海洋化学、海洋生物生态等参数观测,采集相应的生物、海水和沉积物样品等。

  必须调查的固定断面:长江口断面(31.8°N 121.1°E—30.4°N 124.0°E);调查内容至少包括温度、盐度、深度、海流、营养盐、叶绿素、溶解氧剖面和常规气象;站位间隔不大于15′。

  5 拟资助直接费用

  拟资助直接费用300~400万元。

  6 申请项目名称

  申请项目的名称应为:共享航次计划2021年度长江口科学考察实验研究(航次编号:NORC2022-03)。

  四、台湾海峡航次

  (航次编号:NORC2022-04)

  1 科学目标

  开展台湾海峡海洋动力、化学、生态和沉积学等多学科综合考察,包含固定断面调查。揭示台湾海峡不同季节生态环境特征、生物地球化学过程、地质地貌与水文动力环境,以及海-陆-气的耦合与相互作用。

  2 调查区域

  以台湾海峡,邻近河口为重点海域,并酌情扩展。

  3 调查时间

  2022年夏季、秋季各1个航段,每个航段调查时间不少于15天。

  4 调查内容

  多参数走航观测、CTD剖面、海洋生态、海洋化学、海洋生物、生物地球化学、沉积物采样、大气采样、水流观测、研制设备搭载等。

  必须调查的固定断面包括:台湾海峡(北)断面(26.4°N 120.3°E—25.8°N 121.2°E)和台湾海峡(南)断面(23.3°N 117.2°E—22.0°N 118.5°E);调查内容至少包括温度、盐度、深度、海流、营养盐、叶绿素、溶解氧剖面和常规气象;站位间隔不大于15′。

  5 拟资助直接费用

  拟资助直接费用140~200万元。

  6 申请项目名称

  申请项目的名称应为:共享航次计划2021年度台湾海峡科学考察实验研究(航次编号:NORC2022-04)。

  五、南海东北部-吕宋海峡航次

  (航次编号:NORC2022-05)

  1 科学目标

  针对南海东北部—吕宋海峡海域海洋动力、化学、生物及地质环境的特点,开展该海域的海洋水文、气象、生化和沉积特征等多学科的综合断面调查、锚系布放或回收、样品采集等,为该海域的海气相互作用、海洋多尺度动力过程、海洋生物地球化学过程等研究提供科学数据。

  2 调查区域

  南海东北部-吕宋海峡海域。

  3 调查时间

  2022年春季、夏季各1个航段,每个航段调查时间不少于30天。

  4 调查内容

  航次主要调查内容包括海洋水文和气象、海洋化学、海洋生物、海洋生态和海洋沉积环境等参数,以及长期观测仪器的布放或回收等。

  5 拟资助直接费用

  拟资助直接费用520~600万元。

  6 申请项目名称

  申请项目的名称应为:共享航次计划2021年度南海东北部-吕宋海峡科学考察实验研究(航次编号:NORC2022-05)。

  六、南海中部海盆航次

  (航次编号:NORC2022-06)

  1科学目标

  为深入理解南海中部海盆深水区域海洋动力过程、生物地球化学过程与生物过程及其相互作用,开展海洋动力、化学、生态和沉积学等多学科综合调查,包含固定断面调查。揭示海气界面、海底界面过程及其环境与气候效应,关注自然变化与人类活动对南海生态系统的影响。

  2调查区域

  南海中部海盆。

  3 调查时间

  2022年春季或夏季1个航段,调查时间不少于50天。

  4 调查内容

  南海中部海盆水文、气象、大气化学,海洋化学、生物、生态,海洋地质、沉积物,以及调查设备的布放和回收等。

  必须调查的固定断面:18°N断面(18.0°N 110.0°E—18.0°N 119.0°E);调查内容至少包括温度、盐度、深度、海流、营养盐、叶绿素、溶解氧剖面和常规气象;站位间隔不大于30′。

  5 拟资助直接费用

  拟资助直接费用500~600万元。

  6 申请项目名称

  申请项目的名称应为:共享航次计划2021年度南海中部海盆科学考察实验研究(航次编号:NORC2022-06)。

  七、珠江口-南海西部航次

  (航次编号:NORC2022-07)

  1 科学目标

  了解珠江口至琼东与南海西部海域夏季海洋锋的时空变异特征及其动力机制,研究海洋热力结构的长期变化趋势,通过物理海洋、海洋生物、海洋化学和海洋地质等多学科的综合调查研究,及固定断面调查,获取区域海洋样品和环境参数记录,更好地理解珠江口、琼东与南海西部的海洋环境变化规律。

  2 调查区域

  珠江口-琼东至南海西部。

  3 调查时间

  2022年,调查时间不少于60天。

  4 调查内容

  海洋水文与气象参数测量;海洋生物、生态与海洋化学参数测量与取样;海底沉积物取样等。

  必须调查的固定断面:珠江口断面(22.3°N 113.8°E—19.7°N 114.8°E);调查内容至少包括温度、盐度、深度、海流、营养盐、叶绿素、溶解氧剖面和常规气象;站位间隔不大于15′。

  5 拟资助直接费用

  拟资助直接费用500~600万元。

  6 申请项目名称

  申请项目的名称应为:共享航次计划2021年度珠江口-南海西部科学考察实验研究(航次编号:NORC2022-07)。

  八、南海地球物理航次

  (航次编号:NORC2022-08)

  1 科学目标

  以南海陆缘及深海盆深部结构及地质过程为目标,揭示陆缘盆地区断裂带分布、变形特征及新生代沉积过程,分析洋陆过渡带区的伸展变形特征及破裂机制,厘清深海盆壳-幔结构及深部动力学过程,为南海构造演化研究提供基础观测数据。

  2 调查区域

  南海。

  3 调查时间

  2022年,调查时间不少于50天。

  4 调查内容

  多道地震(MCS)探测、海底地震仪(OBS)探测、多波束测深、海底大地电磁、浅地层剖面、海底热流探测、海底磁力测量等。

  5 拟资助直接费用

  拟资助直接费用350~450万元。

  6 申请项目名称

  申请项目的名称应为:共享航次计划2021年度南海地球物理科学考察实验研究(航次编号:NORC2022-08)。

  九、西太平洋航次

  (航次编号:NORC2022-09)

  1 科学目标

  以西太平洋物理海洋、生化、生物和地质过程研究为主,开展多尺度环流变异、营养盐循环、生态结构、海气交换和沉积过程现场观测,及固定断面调查,为认识西太平洋对我国气候和近海环境的影响提供科学依据。

  2 调查区域

  菲律宾以东至165°E海域(0°-38°N)。

  3 调查时间

  2022年,调查时间不少于80天。

  4 调查内容

  物理、生化、生物、和地质海洋相关的现场观察、取样和实验。

  必须调查的固定断面包括:21°N断面(21.0°N 117.0°E—21.0°N 133.0°E)和130°E断面(21.0°N 130.0°E—8.0°N 130.0°E);调查内容至少包括温度、盐度、深度、海流、营养盐、叶绿素、溶解氧剖面和常规气象;站位间隔不大于1°。

  5 拟资助直接费用

  拟资助直接费用800~900万元。

  6 申请项目名称

  申请项目的名称应为:共享航次计划2021年度西太平洋科学考察实验研究(航次编号:NORC2022-09)。

  十、东印度洋航次

  (航次编号:NORC2022-10)

  1 科学目标

  开展热带东印度洋(从孟加拉湾口、赤道东印度洋到爪哇岛以南的印度尼西亚贯穿流出流海域)关键海区的水文气象、动力和生态环境综合考察,及固定断面调查。研究热带东印度洋特别是赤道海洋现象形成机理,观测季风爆发前上层海洋环境要素变化特征和海洋-大气相互作用过程,为提高亚洲季风系统爆发的预测能力和探明该海域初级生产力和渔业资源提供科学依据。

  2 调查区域

  热带东印度洋海区,调查区域范围(80°-104°E,12°S-15°N)。

  3 调查时间

  2022年,调查时间不少于65天。

  4 调查内容

  水文断面站及连续站(CTD+ADCP)、海洋气象观测、表层沉积物、生物生态和化学采水等。

  必须调查的固定断面包括:赤道断面(0.0° 80.0°E—0.0° 93.0°E)和87°E断面(15.0°N 87.0°E—10.0°S 87.0°E);调查内容至少包括温度、盐度、深度、海流、营养盐、叶绿素、溶解氧剖面和常规气象;站位间隔不大于1°。

  5 拟资助直接费用

  拟资助直接费用650~750万元。

  6 申请项目名称

  申请项目的名称应为:共享航次计划2021年度东印度洋科学考察实验研究(航次编号:NORC2022-10)。

  十一、北部湾航次

  (航次编号:NORC2022-11)

  1 科学目标

  以认识北部湾海洋生态环境变化特征和机理为目标,开展北部湾海洋水文、气象、生物和化学等多学科综合调查,获取现场观测资料和样品,揭示全球气候变化和人类活动影响下北部湾海域生态环境变化的过程和机理,为北部湾生态环境保护和典型生态系统健康维护提供科学依据。

  2 调查区域

  北部湾海区,调查区域范围(105.5°-110.0°E,17.0°-22.0°N)。

  3 调查时间

  2022年夏季和冬季各1个航段,调查时间不少于50天。

  4 调查内容

  调查内容包括基础水文数据、水文断面站及连续站(CTD+ADCP)、海洋气象观测、表层沉积物、生物生态和化学调查等作业。

  5 拟资助直接费用

  拟资助直接费用160~200万元。

  6 申请项目名称

  申请项目的名称应为:共享航次计划2021年度北部湾科学考察实验研究(航次编号:NORC2022-11)。

  十二、东海航次暨东海跨陆架碳输送过程航次

  (航次编号:NORC2022-02+NORC2022-301)

  1 科学目标

  该项目要求包括东海科学考察实验研究(航次编号:NORC2022-02)和东海跨陆架碳输送过程研究(航次编号:NORC2022-301)两部分内容。

  开展东海海洋动力、化学、生态和沉积学等多学科综合考察,及固定断面调查。揭示自然过程与人类活动双重作用下东海陆架海域环境变化和生态系统响应过程、特征与机理,深化认识东海陆架环境的演变过程。

  选择东海跨陆架碳输送的关键海域,获取碳循环的相关参数,开展跨陆架输运过程对碳输送和埋藏等关键过程的研究,探究东海碳循环过程的空间格局,估算跨陆架碳输送通量,揭示东海海域碳汇潜力及对海洋环境变化的响应机制。

  2 调查区域

  东海。

  3 调查时间

  2022年春季和秋季各1个航段,每个航段调查时间不少于20天;此外,东海跨陆架碳输送航次科学考察随东海航次执行,每个航段调查时间不少于7天。

  4 调查内容

  航次主要调查内容包括海洋水文和气象、海洋化学、海洋生物、海洋生态和海洋沉积环境等参数的观测,采集相应的生物、海水和沉积物样品。

  必须调查的固定断面:30°N断面(30.0°N 122.7°E—30.0°N 125.9°E);调查内容至少包括温度、盐度、深度、海流、营养盐、叶绿素、溶解氧剖面和常规气象;站位间隔不大于30′。

  开展东海上升流区、浙闽沿岸穿刺锋面区和跨陆架交换关键动力区等典型区域碳循环主要参数的现场调查、走航观测和实验分析等。

  5 拟资助直接费用

  拟资助直接费用400~500万元。

  6 申请项目名称

  申请项目的名称应为:共享航次计划2021年度东海科学考察实验研究暨东海跨陆架碳输送过程研究(航次编号:NORC2022-02+NORC2022-301)。

  十三、珠江口-南海西部航次暨南海西部涡旋亚中尺度过程航次

  (航次编号:NORC2022-07+NORC2022-302)

  1 科学目标

  该项目要求包括珠江口-南海西部科学考察实验研究(航次编号:NORC2022-07)和南海西部涡旋亚中尺度过程研究(航次编号:NORC2022-302)两部分内容。

  开展珠江口至琼东与南海西部海域物理海洋、海洋生物、海洋生态、海洋化学、海洋地质等多学科综合考察,包括固定断面调查,为研究并揭示珠江口、琼东与南海西部的多尺度海洋动力与热力过程、海-气相互作用、生物地球化学过程、地质构造与演化等提供科学数据。

  通过对南海西部典型中尺度涡旋的多学科强化观测,深入研究涡旋的三维精细结构、多尺度动力和热力过程及环境效应,加深对涡旋的亚中尺度过程的形成与演变特征的认识,阐明亚中尺度过程对海洋物质能量循环和生态系统的调控机理,推动海洋多学科、跨尺度前沿交叉研究发展。

  2 调查区域

  珠江口-琼东至南海西部海域,以及南海西部中尺度涡旋海域。

  3 调查时间

  2022年,调查时间不少于75天,其中针对涡旋亚中尺度过程的调查时间不少于15天。

  4 调查内容

  航次主要调查内容包括海洋水文与气象要素观测,海洋生物、海洋化学、海洋生态要素观测和样品采集,海底沉积物取样等。

  必须调查的固定断面:珠江口断面(22.3°N 113.8°E—19.7°N,114.8°E);调查内容至少包括温度、盐度、深度、海流、营养盐、叶绿素剖面和常规气象;站位间隔不大于15′。

  为揭示南海西部中尺度涡旋精细结构和亚中尺度过程,该航次还须开展高分辨率的水文与气象要素观测、海-气界面通量观测、生态与生物地球化学关键要素观测等。

  5 拟资助直接费用

  拟资助直接费用620~700万元。

  6 申请项目名称

  申请项目的名称应为:共享航次计划2021年度珠江口-南海西部科学考察实验研究暨南海西部涡旋亚中尺度过程研究(航次编号:NORC2022-07+NORC2022-302)。

  十四、东印度洋航次暨90°E海岭“物理-生化”耦合动力学航次

  (航次编号:NORC2022-10+NORC2022-303)

  1 科学目标

  该项目要求包括东印度洋科学考察实验研究(航次编号:NORC2022-10)和90°E海岭“物理-生化”耦合动力学航次(NORC2022-303)两部分。

  开展热带东印度洋(从孟加拉湾口、赤道东印度洋到爪哇岛以南的印度尼西亚贯穿流出流海域)关键海区的水文气象、动力和生态环境综合考察,包括固定断面调查。研究热带东印度洋特别是赤道海区海洋现象、过程形成机理,观测季风爆发前上层海洋环境要素变化特征和海洋-大气相互作用过程,为阐明该海域海洋环境演化、多圈层相互作用和提高亚洲季风系统爆发的预测能力提供科学依据。

  围绕90°E海岭设置若干关键调查区,开展海洋环流动力学、海洋化学和海洋生物生态学以及海洋沉积学等多学科联合观测,对比研究并揭示与各自区域动力系统关联的热带东印度洋海洋多尺度动力过程的特征、机理、演变规律及其气候效应;结合水平和垂直方向生物群落分布及碳氮循环,明确海洋动力过程对海洋生物分布和陆源及生源物质沉积分布的贡献,揭示热带东印度洋的动力过程、物质循环与生物地球化学循环之间的耦合或协同关系。

  2 调查区域

  热带东印度洋海区,调查区域范围(80°-104°E,12°S-15°N)及90°E海岭的5°N和12°S关键区域。

  3 调查时间

  2022年,调查时间不少于80天,其中针对90°E海岭关键调查区的调查时间不少于15天。

  4 调查内容

  本航次为采用大面CTD停船作业和采水器样品采集、走航海表气象及辐射等边界层观测、走航ADCP海流观测及定点锚系潜标长时间序列、大面站浮游生物拖网、长时间序列沉积物捕集器收放、全水深浮游生物连续采集等方式进行调查,在部分站位进行垂直、水平视频记录器投放、可视化多通道柱状取样、长柱状重力活塞沉积取样等。使用的调查船应具备开展上述作业内容的能力。

  必须调查的固定断面包括:赤道断面(0.0° 80.0°E—0.0° 93.0°E)和87°E断面(15.0°N 87.0°E—10.0°S 87.0°E);90°E海岭关键海域调查内容至少包括温度、盐度、深度、海流、营养盐、叶绿素、溶解氧剖面和常规气象,站位间隔不大于1°。

  5 拟资助直接费用

  拟资助直接费用850-950万元。

  6 申请项目名称

  申请项目的名称应为:共享航次计划2021年度东印度洋科学考察实验研究暨90°E海岭“物理-生化”耦合动力学研究(航次编号:NORC2022-10+NORC2022-303)。

  十五、东印度洋航次暨东北印度洋俯冲带航次

  (航次编号:NORC2022-10+NORC2022-303)

  1 科学目标

  该项目要求包括东印度洋科学考察实验研究(航次编号:NORC2022-10)和东北印度洋俯冲带研究(航次编号:NORC2022-303)两部分内容。

  开展热带东印度洋(从孟加拉湾口、赤道东印度洋到爪哇岛以南的印度尼西亚贯穿流出流海域)关键海区的水文气象、动力和生态环境综合考察,及固定断面调查。研究热带东印度洋特别是赤道海洋现象形成机理,观测季风爆发前上层海洋环境要素变化特征和海洋-大气相互作用过程,为提高亚洲季风系统爆发的预测能力和探明该海域初级生产力和渔业资源提供科学依据。

  开展东北印度洋印缅俯冲系统研究,揭示板块超级斜向俯冲的成因、特征及其对大地震和海啸的控制机理;开展东北印度洋海底碳埋藏通量研究,揭示在不同时间和空间尺度上海洋碳汇的演变规律和主控机制,为碳循环机制和国家“一带一路”提供科技支撑。

  2 调查区域

  热带东印度洋海区,调查区域范围(80°-104°E,12°S-15°N),以及东北印度洋。

  3 调查时间

  2022年春夏,调查时间不少于80天。其中针对东北印度洋俯冲带调查时间不少于15天。

  4 调查内容

  水文断面站及连续站(CTD+ADCP)、海洋气象观测、表层沉积物、生物生态和化学采水等。

  必须调查的固定断面包括:赤道断面(0.0° 80.0°E—0.0° 93.0°E)和87°E断面(15.0°N 87.0°E—10.0°S 87.0°E);调查内容至少包括温度、盐度、深度、海流、营养盐、叶绿素、溶解氧剖面和常规气象;站位间隔不大于1°。

  地球物理方面开展海底地震(OBS)、反射地震(MCS)、无人机航磁测量、重磁电、多波束海底地形联合海洋探测试验。

  必须调查的固定断面包括:赤道断面(0.0° 80.0°E—0.0° 93.0°E)和87°E断面(15.0°N 87.0°E—10.0°S 87.0°E)。

  5 拟资助直接费用

  拟资助直接费用850~950万元。

  6 申请项目名称

  申请项目的名称应为:共享航次计划2021年度东印度洋科学考察实验研究暨东北印度洋俯冲带研究(航次编号:NORC2022-10+NORC2022-303)。

附件3:


共享航次计划2021年度重大科学考察实验研究详细资助计划


  一、黄河口关键过程及物质输运协同效应重大科学考察航次

  (航次编号:NORC2022-304)

  1 科学目标

  本项目聚焦“大河三角洲关键过程”和“河口污染物环境效应”两大科学问题,以黄河口及其邻近海域为研究区域,阐明黄河口关键水沙动力过程、水沙通量的影响区域及季节变化特征;揭示黄河入海泥沙与山东半岛北部陆源新污染物的共迁移、共沉积的传输机制和对渤黄海生态系统影响的协同效应;完善我国大河三角洲科学考察体系,在河口关键过程及其环境效应方面取得原创性成果。

  2 调查区域

  黄河口及其邻近海域。

  3 调查时间

  2022-2023年,不少于4个航段,每个航段调查时间不少于7天。

  4 调查内容

  航次主要调查内容包括海洋水文气象、海洋化学、海洋生物、海洋生态和海洋沉积环境、新污染物等参数的观测,采集相应的生物、海水和沉积物样品。

  5 拟资助直接费用

  拟资助直接费用200~300万元。

  6 申请项目名称

  申请项目的名称应为:共享航次计划2021年度黄河口关键过程及物质输运协同效应重大科学考察实验研究(航次编号:NORC2022-304)。

  7 首席科学家申请条件

  本航次首席科学家应由2022年12月31日(含)以后结题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重大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项目(重点支持项目或集成项目)、联合基金项目(重点项目、重点支持项目或集成项目)、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或直接费用大于200万元/项的组织间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负责人担任。

  二、近海生态系统健康评估重大科学考察航次

  (航次编号:NORC2022-304)

  1 科学目标

  本项目聚焦中国近海生态系统健康评估,通过在中国近海关键海域设置标准断面,开展物理海洋学、化学海洋学、生物海洋学等多学科关键参数的观测研究,结合历史观测数据与资料,遴选我国近海生态系统健康评估关键指标,探讨中国近海生态系统长期演变的驱动因素与未来发展趋势,出版《中国近海生态系统健康状况评估报告》,为健康海洋和基于生态系统水平的管理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2 调查区域

  中国近海海域,以渤海、黄海、东海及长江口等海域为主。

  3 调查时间

  2022年春季、夏季、秋季、冬季各4个航段。分别覆盖渤海、黄海、东海及长江口海域4个区域,每个航段调查时间不少于30天。

  4 调查内容

  航次主要调查内容包括海洋水文和气象、海洋化学、海洋生物、海洋生态、渔业资源和环境污染等参数的观测,采集相应的海水、生物和沉积物样品。

  调查内容至少包括气象、温度、盐度、深度、海流、叶绿素、pH、溶解氧、营养盐、同位素、初级生产力、浮游植物、大中型浮游动物、微微型浮游生物、底栖生物、鱼卵仔鱼、eDNA等。

  5 拟资助直接费用

  拟资助直接费用850~950万元。

  6 申请项目名称

  申请项目的名称应为:共享航次计划2021年度近海生态系统健康评估重大科学考察实验研究(航次编号:NORC2022-304)。

  7 首席科学家申请条件

  本航次首席科学家应由2022年12月31日(含)以后结题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重大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项目(重点支持项目或集成项目)、联合基金项目(重点项目、重点支持项目或集成项目)、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或直接费用大于200万元/项的组织间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负责人担任。

  三、东部陆架沉积环境与史前人类遗存探查重大科学考察航次

  (航次编号:NORC2022-305)

  1 科学目标

  本项目拟在我国东部陆架关键区域开展大陆架埋藏态古遗址综合探测取样实验研究,力争突破三维声学综合探测和大口径沉积物取样技术瓶颈,获取新的高质量地质环境-文化文明遗存记录,通过地球科学和考古学交叉研究,揭示两万年以来我国东部海岸带-大陆架沉积体系、气候生态环境变迁与农业社会起源发展、人类活动相互联系的证据。

  2 调查区域

  调查区域为黄海中部泥质区和东海古长江三角洲。

  3 调查时间

  2022-2023年,调查时间不少于60天。

  4 调查内容

  在设定站位开展浅地层剖面观测和地质取样工作,利用浅地层剖面仪、三维实时成像声呐、海底可视化智能考古发掘与样品采集系统等设备,对研究区的沉积物地貌单元、海进海退沉积序列和沉积环境进行识别,对发现的可能存在人类活动遗存的目标区域进行钻探发掘取样,寻找陆架区被沉积物掩埋的史前人类活动证据。

  5 拟资助直接费用

  拟资助直接费用900~1000万元。

  6 申请项目名称

  申请项目的名称应为:共享航次计划2021年度东部陆架沉积环境与史前人类遗存探查重大科学考察实验研究(航次编号:NORC2022-305)。

  7 首席科学家申请条件

  本航次首席科学家应由2022年12月31日(含)以后结题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重大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项目(重点支持项目或集成项目)、联合基金项目(重点项目、重点支持项目或集成项目)、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或直接费用大于200万元/项的组织间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负责人担任。

  四、南海北部陆坡典型地质灾害过程机制重大科学考察航次

  (航次编号:NORC2022-305)

  1 科学目标

  本项目对南海北部典型海域进行多学科综合调查,获取地质记录,建立识别指标体系。揭示南海北部内外动力作用下的海底滑坡失稳演化过程、沉积物悬浮输运过程,研究内孤立波、水合物分解等内外动力对南海北部海底面稳定性影响的机理,定量评价内孤立波与水合物分解等因素对海底面稳定性影响的贡献,为南海水合物试采区海底面稳定性预测与灾害防控提供科学支撑。

  2 调查区域

  调查区为南海北部陆坡,以东沙海域、神狐海域等区域为主。

  3 调查时间

  2022-2023年,调查时间不少于30天。

  4 调查内容

  在设定站位进行潜标、海床基的布放回收,在研究区开展沉积物取样和CTD测量,对研究区开展多波束、浅地层剖面和多道地震等走航式探测,在连续观测站开展流速、温度、盐度等参量的长期连续观测,布放深海工程地质原位长期观测装置。

  5 拟资助直接费用

  拟资助直接费用240~300万元。

  6 申请项目名称

  申请项目的名称应为:共享航次计划2021年度南海北部陆坡典型地质灾害过程机制重大科学考察实验研究(航次编号:NORC2022-305)。

  7 首席科学家申请条件

  本航次首席科学家应由2022年12月31日(含)以后结题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重大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项目(重点支持项目或集成项目)、联合基金项目(重点项目、重点支持项目或集成项目)、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或直接费用大于200万元/项的组织间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负责人担任。

  五、西北太平洋生物泵固碳的过程与机理及其演变规律重大科学考察航次

  (航次编号:NORC2022-306)

  1 科学目标

  本项目基于多学科联合攻关,系统认知西北太平洋西边界流影响海域生物泵过程、结构、效率及其动态演变规律,厘清碳、氮、铁等关键生源要素循环的耦合与分异及其动力和生物调控机制,从而构建跨圈层、多尺度海洋生物泵固碳新理论框架,并在此基础上发展、完善物理-生物地球化学耦合模式,评估全球变化背景下西北太平洋碳循环的演化历史和发展趋势。

  2 调查区域

  西北太平洋黑潮延伸体周围海域(145°-160°E,28°-41°N)。

  3 调查时间

  2022年,调查时间不少于45天。

  4 调查内容

  在设定站位系统、同步开展水文动力和生物地球化学参数采样和分析,具体包括温盐、流场,碳、营养盐、痕量金属、放射性和稳定同位素,浮游植物生物量及其群落组成、固氮生物群落结构及活性等;将严格按照GEOTRACES质控标准采集微量营养盐(Fe、Zn、Cu、Cd等)和其他非生源痕量金属(Al、Mn、Th、Nd、REE等)样品;并利用多种方法示踪初级生产力、净群落生产力、输出生产力和固氮速率等;还将选择典型站位进行痕量金属洁净培养实验,探讨目标海域生物泵固碳、固氮的限制因子。

  5 拟资助直接费用

  拟资助直接费用400~500万元。

  6 申请项目名称

  申请项目的名称应为:共享航次计划2021年度西北太平洋生物泵固碳的过程与机理及其演变规律重大科学考察实验研究(航次编号:NORC2022-306)。

  7 首席科学家申请条件

  本航次首席科学家应由2022年12月31日(含)以后结题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重大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项目(重点支持项目或集成项目)、联合基金项目(重点项目、重点支持项目或集成项目)、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或直接费用大于200万元/项的组织间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负责人担任。

  六、西太平洋流固界面跨圈层物质与能量交换过程重大科学考察航次

  (航次编号:NORC2022-583)

  1 科学目标

  本项目围绕“西太平洋地球系统多圈层相互作用”重大研究计划总体科学目标,聚焦“西太平洋流固界面跨圈层物质与能量交换过程”这一关键科学问题,通过强化观测,估算俯冲带物质通量,阐明海脊、海山、冷泉或热液流固相互作用机理和边界层过程输运机制,探明俯冲带与火山(热液、冷泉)物质循环大通路,揭示复杂地形与流体间的相互作用对物质输运的影响及调控机理,引领海洋多尺度、跨圈层相互作用领域的多学科交叉研究。

  2 调查区域

  西太平洋中低纬度海域,以马里亚纳海沟、九州-帕劳海脊以及冲绳海槽、琉球海沟等海域为主。

  3 调查时间

  2022年,调查时间不少于55天。

  4 调查内容

  在设定海区,利用多道地震、浅地层剖面仪、多波束、气象仪等开展走航观测,利用CTD、LADCP、湍流剖面仪、沉积物取样器、拖网等开展大面站观测,对流固界面海洋动力、沉积与构造方面进行联合观测和样品采集;在设定海区的关键站位,利用潜标、OBS、OBEM等进行海洋动力、地震、电磁等多学科综合长期连续观测,利用ROV对冷泉热液区进行原位探测。

  5 拟资助直接费用

  拟资助直接费用700~800万元。

  6 申请项目名称

  申请项目的名称应为:共享航次计划2021年度西太平洋流固界面跨圈层物质与能量交换过程重大科学考察实验研究(航次编号:NORC2022-583)。

  7 首席科学家申请条件

  本航次首席科学家应由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西太平洋地球系统多圈层相互作用”重大研究计划指导专家组成员或该计划所资助的项目负责人担任。

附件4:


共享航次计划2021年度战略研究项目详细资助计划


  一、共享航次计划海洋调查装备共享战略研究

  1 科学目标

  海洋调查装备共享是提高利用率和数据质量,保障海洋科学考察的重要手段之一。针对我国海洋调查装备建设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调研分析国内外海洋调查装备服务共享平台现状和运行机制,探讨海洋调查装备及技术体系建设与共享方案,研究共享航次计划框架下开展海洋调查装备(着重船载可移动调查设备)服务共享及技术体系建设的可行性和可能方案。

  2 执行时间

  2022年1月至2022年12月。

  3 拟资助直接费用

  拟资助直接费用100万元。

  4 申请项目名称

  申请项目的名称应为:共享航次计划海洋调查装备共享战略研究。

  5 申请条件

  申请人不限于共享航次计划指导专家组成员,但参加人应包括共享航次计划指导专家组成员,合作研究单位不超过2个。

  二、共享航次计划数据质量控制最佳实践战略研究

  1 科学目标

  数据质量是科学研究的生命线。针对我国目前的海洋调查数据质量控制存在的问题和挑战,调研分析国内外海洋调查数据质量控制的标准规范和技术规程,探讨不同海洋调查方法的数据质量控制方案,研究共享航次计划框架下相关专业数据质量控制的最佳实践方案,推动共享航次计划数据质量的提升,为海洋科学研究提供质量可靠的数据。

  2 执行时间

  2022年1月至2022年12月。

  3 拟资助直接费用

  拟资助直接费用50万元。

  4 申请项目名称

  申请项目的名称应为:共享航次计划数据质量控制最佳实践战略研究。

  5 申请条件

  申请人须为共享航次计划指导专家组成员或资料共享服务中心相关人员,合作研究单位不超过2个。

  共享航次计划2021年度重大科学考察实验研究详细资助计划

  一、黄河口关键过程及物质输运协同效应重大科学考察航次

  (航次编号:NORC2022-304)

  1 科学目标

  本项目聚焦“大河三角洲关键过程”和“河口污染物环境效应”两大科学问题,以黄河口及其邻近海域为研究区域,阐明黄河口关键水沙动力过程、水沙通量的影响区域及季节变化特征;揭示黄河入海泥沙与山东半岛北部陆源新污染物的共迁移、共沉积的传输机制和对渤黄海生态系统影响的协同效应;完善我国大河三角洲科学考察体系,在河口关键过程及其环境效应方面取得原创性成果。

  2 调查区域

  黄河口及其邻近海域。

  3 调查时间

  2022-2023年,不少于4个航段,每个航段调查时间不少于7天。

  4 调查内容

  航次主要调查内容包括海洋水文气象、海洋化学、海洋生物、海洋生态和海洋沉积环境、新污染物等参数的观测,采集相应的生物、海水和沉积物样品。

  5 拟资助直接费用

  拟资助直接费用200~300万元。

  6 申请项目名称

  申请项目的名称应为:共享航次计划2021年度黄河口关键过程及物质输运协同效应重大科学考察实验研究(航次编号:NORC2022-304)。

  7 首席科学家申请条件

  本航次首席科学家应由2022年12月31日(含)以后结题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重大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项目(重点支持项目或集成项目)、联合基金项目(重点项目、重点支持项目或集成项目)、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或直接费用大于200万元/项的组织间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负责人担任。

  二、近海生态系统健康评估重大科学考察航次

  (航次编号:NORC2022-304)

  1 科学目标

  本项目聚焦中国近海生态系统健康评估,通过在中国近海关键海域设置标准断面,开展物理海洋学、化学海洋学、生物海洋学等多学科关键参数的观测研究,结合历史观测数据与资料,遴选我国近海生态系统健康评估关键指标,探讨中国近海生态系统长期演变的驱动因素与未来发展趋势,出版《中国近海生态系统健康状况评估报告》,为健康海洋和基于生态系统水平的管理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2 调查区域

  中国近海海域,以渤海、黄海、东海及长江口等海域为主。

  3 调查时间

  2022年春季、夏季、秋季、冬季各4个航段。分别覆盖渤海、黄海、东海及长江口海域4个区域,每个航段调查时间不少于30天。

  4 调查内容

  航次主要调查内容包括海洋水文和气象、海洋化学、海洋生物、海洋生态、渔业资源和环境污染等参数的观测,采集相应的海水、生物和沉积物样品。

  调查内容至少包括气象、温度、盐度、深度、海流、叶绿素、pH、溶解氧、营养盐、同位素、初级生产力、浮游植物、大中型浮游动物、微微型浮游生物、底栖生物、鱼卵仔鱼、eDNA等。

  5 拟资助直接费用

  拟资助直接费用850~950万元。

  6 申请项目名称

  申请项目的名称应为:共享航次计划2021年度近海生态系统健康评估重大科学考察实验研究(航次编号:NORC2022-304)。

  7 首席科学家申请条件

  本航次首席科学家应由2022年12月31日(含)以后结题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重大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项目(重点支持项目或集成项目)、联合基金项目(重点项目、重点支持项目或集成项目)、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或直接费用大于200万元/项的组织间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负责人担任。

  三、东部陆架沉积环境与史前人类遗存探查重大科学考察航次

  (航次编号:NORC2022-305)

  1 科学目标

  本项目拟在我国东部陆架关键区域开展大陆架埋藏态古遗址综合探测取样实验研究,力争突破三维声学综合探测和大口径沉积物取样技术瓶颈,获取新的高质量地质环境-文化文明遗存记录,通过地球科学和考古学交叉研究,揭示两万年以来我国东部海岸带-大陆架沉积体系、气候生态环境变迁与农业社会起源发展、人类活动相互联系的证据。

  2 调查区域

  调查区域为黄海中部泥质区和东海古长江三角洲。

  3 调查时间

  2022-2023年,调查时间不少于60天。

  4 调查内容

  在设定站位开展浅地层剖面观测和地质取样工作,利用浅地层剖面仪、三维实时成像声呐、海底可视化智能考古发掘与样品采集系统等设备,对研究区的沉积物地貌单元、海进海退沉积序列和沉积环境进行识别,对发现的可能存在人类活动遗存的目标区域进行钻探发掘取样,寻找陆架区被沉积物掩埋的史前人类活动证据。

  5 拟资助直接费用

  拟资助直接费用900~1000万元。

  6 申请项目名称

  申请项目的名称应为:共享航次计划2021年度东部陆架沉积环境与史前人类遗存探查重大科学考察实验研究(航次编号:NORC2022-305)。

  7 首席科学家申请条件

  本航次首席科学家应由2022年12月31日(含)以后结题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重大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项目(重点支持项目或集成项目)、联合基金项目(重点项目、重点支持项目或集成项目)、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或直接费用大于200万元/项的组织间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负责人担任。

  四、南海北部陆坡典型地质灾害过程机制重大科学考察航次

  (航次编号:NORC2022-305)

  1 科学目标

  本项目对南海北部典型海域进行多学科综合调查,获取地质记录,建立识别指标体系。揭示南海北部内外动力作用下的海底滑坡失稳演化过程、沉积物悬浮输运过程,研究内孤立波、水合物分解等内外动力对南海北部海底面稳定性影响的机理,定量评价内孤立波与水合物分解等因素对海底面稳定性影响的贡献,为南海水合物试采区海底面稳定性预测与灾害防控提供科学支撑。

  2 调查区域

  调查区为南海北部陆坡,以东沙海域、神狐海域等区域为主。

  3 调查时间

  2022-2023年,调查时间不少于30天。

  4 调查内容

  在设定站位进行潜标、海床基的布放回收,在研究区开展沉积物取样和CTD测量,对研究区开展多波束、浅地层剖面和多道地震等走航式探测,在连续观测站开展流速、温度、盐度等参量的长期连续观测,布放深海工程地质原位长期观测装置。

  5 拟资助直接费用

  拟资助直接费用240~300万元。

  6 申请项目名称

  申请项目的名称应为:共享航次计划2021年度南海北部陆坡典型地质灾害过程机制重大科学考察实验研究(航次编号:NORC2022-305)。

  7 首席科学家申请条件

  本航次首席科学家应由2022年12月31日(含)以后结题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重大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项目(重点支持项目或集成项目)、联合基金项目(重点项目、重点支持项目或集成项目)、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或直接费用大于200万元/项的组织间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负责人担任。

  五、西北太平洋生物泵固碳的过程与机理及其演变规律重大科学考察航次

  (航次编号:NORC2022-306)

  1 科学目标

  本项目基于多学科联合攻关,系统认知西北太平洋西边界流影响海域生物泵过程、结构、效率及其动态演变规律,厘清碳、氮、铁等关键生源要素循环的耦合与分异及其动力和生物调控机制,从而构建跨圈层、多尺度海洋生物泵固碳新理论框架,并在此基础上发展、完善物理-生物地球化学耦合模式,评估全球变化背景下西北太平洋碳循环的演化历史和发展趋势。

  2 调查区域

  西北太平洋黑潮延伸体周围海域(145°-160°E,28°-41°N)。

  3 调查时间

  2022年,调查时间不少于45天。

  4 调查内容

  在设定站位系统、同步开展水文动力和生物地球化学参数采样和分析,具体包括温盐、流场,碳、营养盐、痕量金属、放射性和稳定同位素,浮游植物生物量及其群落组成、固氮生物群落结构及活性等;将严格按照GEOTRACES质控标准采集微量营养盐(Fe、Zn、Cu、Cd等)和其他非生源痕量金属(Al、Mn、Th、Nd、REE等)样品;并利用多种方法示踪初级生产力、净群落生产力、输出生产力和固氮速率等;还将选择典型站位进行痕量金属洁净培养实验,探讨目标海域生物泵固碳、固氮的限制因子。

  5 拟资助直接费用

  拟资助直接费用400~500万元。

  6 申请项目名称

  申请项目的名称应为:共享航次计划2021年度西北太平洋生物泵固碳的过程与机理及其演变规律重大科学考察实验研究(航次编号:NORC2022-306)。

  7 首席科学家申请条件

  本航次首席科学家应由2022年12月31日(含)以后结题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重大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项目(重点支持项目或集成项目)、联合基金项目(重点项目、重点支持项目或集成项目)、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或直接费用大于200万元/项的组织间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负责人担任。

  六、西太平洋流固界面跨圈层物质与能量交换过程重大科学考察航次

  (航次编号:NORC2022-583)

  1 科学目标

  本项目围绕“西太平洋地球系统多圈层相互作用”重大研究计划总体科学目标,聚焦“西太平洋流固界面跨圈层物质与能量交换过程”这一关键科学问题,通过强化观测,估算俯冲带物质通量,阐明海脊、海山、冷泉或热液流固相互作用机理和边界层过程输运机制,探明俯冲带与火山(热液、冷泉)物质循环大通路,揭示复杂地形与流体间的相互作用对物质输运的影响及调控机理,引领海洋多尺度、跨圈层相互作用领域的多学科交叉研究。

  2 调查区域

  西太平洋中低纬度海域,以马里亚纳海沟、九州-帕劳海脊以及冲绳海槽、琉球海沟等海域为主。

  3 调查时间

  2022年,调查时间不少于55天。

  4 调查内容

  在设定海区,利用多道地震、浅地层剖面仪、多波束、气象仪等开展走航观测,利用CTD、LADCP、湍流剖面仪、沉积物取样器、拖网等开展大面站观测,对流固界面海洋动力、沉积与构造方面进行联合观测和样品采集;在设定海区的关键站位,利用潜标、OBS、OBEM等进行海洋动力、地震、电磁等多学科综合长期连续观测,利用ROV对冷泉热液区进行原位探测。

  5 拟资助直接费用

  拟资助直接费用700~800万元。

  6 申请项目名称

  申请项目的名称应为:共享航次计划2021年度西太平洋流固界面跨圈层物质与能量交换过程重大科学考察实验研究(航次编号:NORC2022-583)。

  7 首席科学家申请条件

  本航次首席科学家应由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西太平洋地球系统多圈层相互作用”重大研究计划指导专家组成员或该计划所资助的项目负责人担任。详细沟通请扫码咨询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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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项目申报汇总


特别提醒:

1)由于各区县主管部门审核需要时间,以下各类项目截止时间以区县主管部门时间为准。

2)上下滑动可查阅近期项目汇总,点击标题可查看全文。


NO.1家各部门

1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北方干旱半干旱与南方红黄壤等中低产田能力提升科技创新”等重点专项2021年度部省联动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截止时间:2021年9月22日

2、国自科|化学科学部关于2021年度第二期专项项目(科技活动项目)申请的通告

截止时间:2021年9月22日

3、交通运输部|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交通运输行业重点科技项目清单申报的通知

截止时间:2021年9月24日

4、科技部火炬中心|关于开展2020年度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备案管理工作总结的通知

截止时间:2021年9月24日

5、国自科交叉科学部关于征集2022年度重大项目立项领域建议的通告

截止时间:2021年9月26日

6、工信部|关于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储能与智能电网技术”等重点专项填报2021年度项目申报书(含预算申报书)的通知

截止时间:2021年9月27日

7、国家能源局关于组织开展“十四五”第一批国家能源研发创新平台认定工作的通知

截止时间:2021年9月30日

8、教育部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

截止时间:2021年9月30日

9、生态环境部|关于推进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碳达峰碳中和相关工作的通知

截止时间:2021年9月30日

10、工信部等4部门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安全应急装备应用试点示范工程申报的通知

第二批截止时间:2021年9月30日

11、科技部火炬中心关于开展2021年度创新型产业集群试点(培育)的通知

截止时间:2021年9月30日

12、文旅部|关于开展2021年度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申报工作的通知

截止时间:2021年9月30日

13、关于发布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指南引导类原创探索计划项目“基于冠状病毒感染与致病共性机制的创新药物研究”项目指南的通告

截止时间:2021年9月30日

14、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专项项目指南——中国经济发展规律的基础理论与实证

截止时间:2021年10月8日

15、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 “变革性技术关键科学问题”等重点专项2021年度定向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截止时间:2021年10月9日

16、国自科地球科学部关于2021年度第2期专项项目(科技活动项目)申请的通知

截止时间:2021年10月10日

17、国家发改委|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国家企业技术中心(第28批)认定及国家企业技术中心评价工作的通知

截止时间:2021年10月11日

18、质量协会:开展2021年度中国质量协会质量技术奖优秀奖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截止时间:2021年10月11日

19、国自科工程与材料科学部关于2021年第2期专项项目(科技活动项目)申请的通知

截止时间:2021年10月13日

20、国自科关于发布2021年度专项项目“中医药防治病毒性肺炎基础研究”项目指南的通告

截止时间:2021年10月13日

21、国自科关于发布2021年度指南引导类原创探索计划项目“重大疾病的物理治疗与调控技术”项目指南的通告

截止时间:2021年10月13日

22、工信部|关于开展2021年度5G应用安全创新示范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

截止时间:2021年10月15日(工信部、湖南省)

23、科技部|于征集2022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学术著作出版基金项目的通知

截止时间:2021年10月15日

24、国自科数学物理科学部关于征集2022年度重大项目立项建议的通告

截止时间:2021年10月18日

25、关于开展2021年工业互联网APP优秀解决方案征集遴选工作的通知

截止时间:2021年10月20日

26、工信部|关于开展2021年纺织服装创意设计示范园区创建及试点园区复审工作的通知

截止时间:2021年10月22日

27、交通运输部|关于公布第二批农村物流服务品牌并组织开展第三批农村物流服务品牌申报工作的通知

截止时间:2021年12月31日

NO.2省      级


-----湖南省科技厅-----


1、关于发布湖南省高新技术产业科技创新引领计划(2021-2022年)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2022年项目截止时间:2021年10月20日

2、关于发布湖南省重点研发计划(2021-2022年)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2022年项目截止:2021年10月20日

3、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服务工作的通知

截止时间:2021年10月20日(省科技厅、长沙县科技局)

4、关于组织开展湖南省2021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

省科技厅截止时间:第二批:2021年9月28日

长沙市科技局截止时间:第二批:2021年9月13日

湘潭市截止时间:第二批:2021年9月13日

娄底市截止时间:第二批:2021年9月23日

5、关于开展第十二批湖南省两型产品申报工作的通知

截止时间:2021年10月31日

6、关于做好2021年度湖南省自然科学研究系列(含科研机构实验系列)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附申报评价办法)

截止时间:2021年9月26日

7、关于举办全国科学实验展演汇演预选赛暨湖南省科学实验展演汇演决赛的通知

截止时间:2021年9月26日

8、关于发布2022年度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截止时间:2021年10月11日

9、关于征集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典型案例的通知

截止时间:2021年10月11日

10、关于申报2021年度湖南省引才引智示范基地的通知

截止时间:2021年10月15日(湖南省、长沙市)

11、关于开展2020年度湖南省创新创业孵化载体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

截止时间:2021年10月10日


-----湖南省工信厅-----


1、关于开展2021年湖南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运营绩效评价的通知

截止时间:2021年12月15日

2、关于公布2021年度湖南省绿色制造体系创建计划的通知

截止时间:2021年9月24日

3、关于组织推荐第二批湖南省制造业单项冠军产品的通知

截止时间:2021年10月12日(湖南省)、9月30日(长沙市)

4、关于征集绿色制造优秀案例的通知

第二批截止:2021年12月31日(省工信厅)、2021年12月21日(宁乡市工信局)

5、关于组织征集湖南省制造业数字化转型“三化”重点项目(2021年第二批)的通知

截止时间:2021年10月13日(湖南省)、10月8(长沙市)

6、关于做好2021年“潇湘杯”工业设计大赛作品征集工作的通知

截止时间:2021年10月10日

7、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湖南省中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的通知

截止时间:2021年9月24日

8、湖南省|关于抓紧组织制造强省项目入库的通知

截止时间:2021年10月31日、9月30日(长沙高新区)

9、湖南省|关于做好领军中小企业经营管理实践优秀案例征集工作的通知

截止时间:2021年9月30日


----湖南省人社厅----


1、关于开展2021年度引进关键人才推荐工作的通知

截止时间:2021年10月31日

2、关于开展2021年度享受省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

截止时间:2021年10月22日

----湖南省商务厅----

1、湖南省|关于组团参加2021年第二十五届全国发明展览会的通知

截止时间:2021年11月7日


----湖南省市场监管局----

1、湖南省|关于征集2022年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的通知

截止时间:2021年11月12日

2、湖南省|关于征集2022年度标准化项目的通知

截止时间:2021年11月12日

3、湖南省|关于开展2022年度省级标准化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截止时间:2021年11月5日

4、关于申报2022年度湖南省服务业标准化试点项目的通知

截止时间:2021年11月12日


----湖南省农业农村厅----


1、关于做好2020年度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工作的通知

截止时间:2021年12月31日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


1、湖南省|关于报送2021年度交通工程专业高级职称评审材料的通知

截止时间:2021年9月30日


----省湘江新区管委会----


1、关于支持申请使用腾讯2021年“湘智云”服务有关事项的通知

截止时间:2022年4月12日

2、关于发布湖南湘江新区2021年度“智能网联汽车产业云”使用申报指南的通知

截止时间:2022年3月31日


----湖南省科协----


1、关于组织开展湖南省2021年专家工作站认定工作的通知

截止时间:2021年9月30日


----湖南省委人才小组----


1、关于开展2021年湖南省企业科技创新创业团队支持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截止时间:2021年10月15日


----湖南省生态环境厅----


1、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湖南省环保科研项目的通知

截止时间:2021年9月30日

NO.3地   市  级


-----长沙市科技局----


1、关于开展2021年度长沙市科技保险费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

截止时间:2021年12月31日

2、关于开展2021年长沙市科技创新创业领军人才申报工作的通知

截止时间:2021年9月30日

3、关于开展2021年度海外专家引智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截止时间:2021年10月15日


-----长沙市商务局----


1、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上半年长沙市跨境电商数据认定工作的通知

截止时间:2021年12月31日

-----长沙市人社局---


1、关于开展2021年度长沙市制造业紧缺急需人才集聚工程申报工作的补充通知

截止时间:2021年9月30日


-----长沙市知产局---


1、关于开展长沙市2019年、2020年部分知识产权公共项目验收评估工作的通知

截止时间:2021年10月11日


-----长沙市发改委---


1、关于印发《2021年度长沙市先进储能材料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指南》的通知

截止时间:2021年9月23日


-----长沙高新区-----


1、关于开展中小企业“上云上平台”调度工作的通知

截止时间:2021年12月20日

2、长沙高新区2020年度高成长企业梯度培育计划申报通知

截止时间:2021年9月30日

3、关于办理2021年省知识产权战略推进专项资金拨付手续的通知

截止时间:2021年9月24日

4、关于开展第六届区质量奖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截止时间:2021年10月15日

5、关于长沙高新区2021年大学生实习补贴申报工作通知

截止时间:2021年10月29日


-----长沙马栏山-----


1、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度《落实“1+1+6政策体系”实施办法》政策申报(第二批) 工作方案

截止时间:2021年10月15日


-----长沙市望城区-----


1、关于开展2021年度长沙市望城区创新创业带动就业扶持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截止时间:2021年10月8日

2、关于发布2021年度长沙市望城区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截止时间:2021年9月30日


-----长沙市天心区-----


1、关于做好2022年重大项目投资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截止时间:2021年10月10日


-----长沙市开福区-----


1、关于申报2021知识产权战略推进专项资金的通知

截止时间:2021年9月30日


-----国贸促委长沙支会----


1、长沙市|关于做好2021年度贸促市场开拓资金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

截止时间:2021年9月30日


-----湘潭市-----


1、关于开展第一届“湘潭市优秀企业家”评选活动的通知

截止时间:2021年9月30日


-----郴州市-----


1、关于组织郴州市首批市级新型研发机构备案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7.1开始,分批评审


-----益阳市-----


1、关于开展2021年度益阳市级科技计划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 

截止时间:2021年9月13日


-----邵阳市-----


1、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邵阳市本级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

截止时间:2021年9月23日


-----娄底市-----


1、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娄底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通知

截止时间:2021年9月30日


-----岳阳市-----


1、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岳阳市科技创新平台专项的通知

截止时间:2021年10月22日

2、关于组织申报岳阳市2021年度科技重大专项、重点研发计划、科技型企业创新创业扶持资金项目的通知

截止时间:2021年10月22日


-----衡阳市-----


1、关于申报2021年度衡阳市指导性计划项目的通知

截止时间:2021年10月8日


-----张家界市-----


1、关于支持工业企业当前增信心、长远补短板 复工复产项目申报的通知

截止时间:2021年9月27日

-----湘西州-----


1、关于开展2021年度湘西自治州科技创新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截止时间:2021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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