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湘潭市2021年度制造强市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
关于组织申报湘潭市2021年度制造强市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
附件1:
2021年度市重点产业投资与技术改造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
一、 支持重点
(一)紧紧围绕制造强市,加快全市工业产业链建设,促进新兴产业发展、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和技术改造,重点支持工业投资和企业技术改造、智能化改造、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项目。
(二)重点支持全市工业产业链项目建设。
(三)市委、市政府会议纪要等相关文件明确给予支持的项目。
所申报的项目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重点产业投资项目投资额一般要求在3000万元以上,正在建设(项目完成总投资的比例一般不低于30%)或2021年1月1号以后已经完工的项目;技术改造项目设备投资额一般要求在300万元以上(以合同和发票为准)。
二、申报要求
1、在本市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法定的生产经营资格,具有健全和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具有良好信用的工业企业。
2、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并在相关部门办理了项目备案等手续。
3、申报的项目必须有具体的实施内容、明确的建设目标和可行的实施方案。
4、申报的项目一般不重复享受中央、省、市财政支持的专项资金。
5、所有项目申报材料必须真实可靠,严禁弄虚作假。
三、项目申报需提供的材料
1、项目申请报告;
2、法人营业执照扫描件,税务登记证扫描件以及其他法定要求的证照扫描件;
3、上年度财务报表及经税务部门盖章的纳税证明;
4、项目有关核准、备案文件或批文;
5、按要求办理的环评等相关手续;
6、项目需附固定资产设备购置清单;
7、其他相关的佐证资料(固定资产投资的证明资料,如合同与付款发票等。企业的高新技术、品牌建设及知识产权的相关资质证明、获奖证书等)。
四、联系方式
项目申报受理科室:投资规划科
联系人:陈玉林 吴佳睿
联系电话:0731-58570256
电子邮箱:xtjwjgk@163.com
附件下载请阅读原文:
湘潭市重点产业投资与技术改造项目申报材料附件2:
2021年度市智能化改造项目申报指南
一、重点支持方向
(一)智能制造示范项目
按《湘潭市智能制造示范企业、示范车间和示范制造单元认定管理办法》(潭经信发〔2017〕42号)要求申报。
(二)智能制造服务补助
1.本市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含科研院所、高校)为本市工业企业提供诊断和解决方案并指导实施,“两提升、三降低”效果显著的服务项目(“两提升”是指生产效率的大幅度提升,资源综合利用率的大幅度提升;“三降低”是指研制周期的大幅度缩短,运营成本的大幅度下降,产品不良品率的大幅度下降)。
2.相关资料须在2020年11月1日至2021年10月30日期间。
(三)智能产品项目
1.申报智能产品的范围为我市智能制造装备产业的重点发展领域,具体包括:高档数控机床、3D打印、工业机器人、航空航天装备、生产制造行业专用自动化(智能化)成套生产装备、智能交通工具、智能机械、智能海工装备、智能电力装备、智能测控装置(智能传感系统、智能控制器、精密传动装置、伺服控制机构、智能仪器和仪表)等。
2.成套智能产品售价不少于50万元(含),单台智能产品售价不少于10万元(含)。
3.产品销售合同、发票在2020年11月1日至2021年10月30日期间。
二、申报要求
1.申报企业对申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有弄虚作假、违反相关规定或有其它违法行为的取消申报资格,情节严重的追究法律责任。
2.原则上每家企业只能申报1个湘潭市智能制造示范项目。
3.每个单位可申报多个智能制造服务项目,但服务对象(实施智能化改造的工业企业)须在行业、规模等方面的存在较大差异,且不能重复申报。
4.每家企业可申报多个智能产品项目,但每种智能产品须在结构原理、功能定位或规模档次等方面的存在较大差异,且不能重复申报。
5.由县(市)区科工信局、园区产业局组织辖区内企业(中央企业、省属企业、市属企业、科研院所、高校登陆网站(http://218.75.241.174:8000/)申报,并对企业上报的材料进行初审,出具推荐意见。
联系方式:王亚新,58570259,18711328423
简忠玉,58570259,13973298806
附件下载请阅读原文:
1、湘潭市智能制造服务补助申报书
2、湘潭市智能产品申报书
3、湘潭市智能制造示范企业申报书
4、湘潭市智能制造示范车间申报书
附件3:
2021年度市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
为支持中小企业转型升级、创新创业,促进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现就2021年度市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在湘潭市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财务管理制度健全,财务和信用状况良好。
2.项目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符合专项资金支持的范围和具体方向。
3.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本专项资金项目:
(1)被列入“信用湖南”黑名单或者近两年有安全生产、产品质量、生态环保等方面严重不良信用记录,或受到行政处罚或失信处罚;
(2)2020年绩效评价不合格的企业(单位)。
4.同一项目不重复享受中央、省、市财政专项资金的支持。
二、项目类别
2021年市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重点支持以下几类项目:
(一)专精特新发展项目
支持重点:支持国家级、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进行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建设,购置仪器设备,改造场地设施,引进技术及服务,增强研发创新能力,加强企业管理,改进产品质量,提高生产技术水平和生产效率,加快专精特新发展。项目符合产业政策,有具体的实施内容、明确的建设目标与可行的实施方案和良好的项目绩效,产品技术含量高,具有较好的市场前景;投资额较大,且项目资金落实较好,未获得过财政性资金支持。
申报范围:国家级、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项目符合专精特新方向,主要建设内容在2020年下半年和2021年实施。
(二)中小企业服务类项目
1.服务能力建设项目
支持重点:已建成的省级中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提升服务能力。重点支持申报单位为提升服务能力实施并完成的为改善创业创新和融资环境对公用设施、软件升级、设施改造或新购等能力提升建设。
申报范围:为提升服务能力投入较大的省级中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
2.服务业务补助项目
支持重点:重点支持省级核心服务机构开展技术创新、数字化赋能、品牌能力提升、创新创业、融资服务等低收费或免费的公益、公共服务和专业服务,对相关服务活动服务业务支出给予补助。
申报范围:2020年以来围绕中小企业管理创新、数字化赋能等方向,承办全省中小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培训重点项目,组织开展中小企业公共服务活动,其中深度参与技术创新“破零倍增”、“两上三化”、品牌能力提升、中小企业融资服务等公共服务活动不少于3场的省级核心服务机构。深度参与是指作为第一主办单位或第一承办单位、第一协办单位开展专题服务活动。
(三)“创客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奖励项目
申报范围:2021年“创客中国”湖南省中小微企业创新创业大赛湘潭市复赛一、二、三等奖获奖单位。
(四)乡村振兴项目
由乡村振兴局组织申报,并出具推荐文件。
三、申报程序
此次项目申报实行网上申报的方式。各申报单位登陆“湘潭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项目管理系统”网站(网址http://218.75.241.174:8000/),企业先登陆注册,待审核通过后,再进入项目申报系统选择“中小企业技术改造专项”或者“中小企业服务专项”子类,再按系统要求分别填报相关项目申报表,上传所有申报材料和有关附件,完成网上申报。
四、申报要求
1.所有申报内容需按照要求如实填写,准确完整,不得缺项漏项;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及所提供的相关附件要求字迹及公章清晰;其他相关扫描件、复印件均要求资料字迹、印章清晰。主体材料不齐全的项目不予受理。
2.项目申报系统填报的申报资料,包括企业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申请报告正文及相关附件,必须以一个完整的文档形式上传。
3.申报材料要求完整,应包含项目申请报告(详见申报系统模板)、法人执照或营业执照复印件、上年度经税务部门盖章的纳税证明、项目有关核准、备案文件或批文、固定资产设备购置清单和付款发票等。
五、联系方式
项目受理科室:中小企业办公室
地址:市人民大厦B栋217室
联系人:胡盛贵、高天翔
联系电话:58570556
附件下载请阅读原文:
1、湘潭市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专精特新发展项目申请书
2、湘潭市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中小企业服务类项目申请书
3、“创客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奖励项目申请书附件4:
2021年度市工业节能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
一、支持重点
(一)节能环保与综合利用示范产业项目,新能源产业(包括储能材料、风能、太阳能等)项目,企业能源管理升级建设项目、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电机能效提升项目、节能节水技术和产品推广应用项目、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项目、节能环保技术改造项目、节能技术攻关和重大节能装备研发项目;
(二)自愿性清洁生产项目,开展自愿性清洁生产审核并实施清洁生产技术改造的项目;
(三)循环经济项目,包括机电产品再制造、循环经济试点重点项目。
二、项目申报需提供的材料
除清洁生产项目外,项目单位申报节能专项资金项目应提交项目以下有关材料及附件。
(一)申报材料包括:企业基本情况表和项目基本情况表;企业能源资源管理情况、项目实施前能源资源消耗状况;项目建设内容及拟采用的技术措施;项目投资情况及项目进展情况;项目实施后节约能源资源预计达到的效果及计算依据(过程);其它需要说明的事项。
(二)附件包括:项目建议书或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企业能源管理中心项目附项目实施方案、合同能源管理项目附与企业签订的项目正式合同或协议复印件);项目备案、核准文件的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上年度财务报表及经税务部门盖章的纳税证明等。节能量奖励项目必须附县级以上环保部门对企业达标排放的有关证明材料。
三、联系方式
项目申报受理科室:原材料与节能综合利用科
联系人:浣青 办公电话:0731-58570249
电子邮箱:xtsjxwnyk@163.com附件5:
2021年度市食品医药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
一、支持范围
重点支持食品医药建设项目,鼓励食品医药产业聚集发展,促进产业链做大做强。重点支持食品医药企业开展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行动,新建、新增产能的项目和采用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进行转型升级、技术改造的项目。
二、申报要求
1、在本市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法定的生产经营资格,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有良好信用的工业企业。
2、符合国家、省、市产业政策,并在相关部门办理了项目备案等手续。
3、申报项目原则上为已经开工的在建项目或上一年度申报截止日期之后开工建设的已完工项目,且项目资金落实较好。
4、申报的项目必须有具体的实施内容、明确的建设目标和可行的实施方案。
5、申报的项目一般不重复享受中央、省、市财政支持的专项资金。
6、所有项目申报材料必须真实可靠,严禁弄虚作假。
三、项目申报需提供的材料
1、项目申请报告;
2、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
3、项目单位情况表;
4、项目情况表;
5、项目单位及项目情况说明;
6、相关附件
(1)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
(2)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上年度会计报表和审计报告;
(3)经税务部门盖章的纳税证明;
(4)项目有关核准、立项、备案文件或批文;
(5)申请贷款贴息的项目需提交项目资金贷款合同复印件及银行进账单复印件;
(6)其他相关的佐证资料(固定资产设备购置清单和发票复印件;项目投入证明资料,如合同与付款凭证等。企业的高新技术、品牌建设及知识产权的相关资质证明、获奖证书等)。
四、联系方式
项目受理科室:消费品工业科
联系人:罗起 刘文平
联系电话:0731-58570563
电子邮箱:xtsgxjxfpgyk@163.com
附件下载请阅读原文:
湘潭市2021年制造强市食品医药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材料附件6:
2021年度市技术创新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
一、支持重点
(一)重点新产品开发:重点支持全市规模以上企业的新产品开发。
1、申报条件
(1)申报企业拥有完整的研发体系,具有项目研发必要的基础条件、技术储备、研发力量、研发持续投入的能力,申报产品属于产学研用的产品项目。
(2)企业近三年内至少突破一项关键技术或拥有1项已授权专利并已在本企业实现转化。
(3)项目产业化目标明确,市场前景好,已经初步形成产业化规模,年产值达到300万以上的产品项目。
2、申报材料
(1)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
(2)重点新产品开发项目申报表
(3)重点新产品开发项目推荐汇总表
(4)相关附件
(二)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培育
1、申报条件
(1)企业具备较大的经济规模和较好的经济效益。上年度企业产品销售收入不低于1亿元,在本行业中的经济效益较好。
(2)企业技术开发经费投入较高。上年度企业技术开发经费支出额不低于300万元、其占企业产品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在3%以上。
(3)企业具备较强的技术研发实力与能力。企业近三年内至少拥有1项已授权的发明专利并已在本企业实现转化;当年末企业专职技术开发人员总数不少于25人,企业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原值总额不低于500万元。
(4)企业技术中心组织体系完善。发展规划和目标明确,具有稳定的产学研合作机制,技术创新绩效显著。
(5)企业遵纪守法无事故。企业近两年内无偷税、骗税等税收违法行为,或因技术原因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2、申报材料
(1)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
(2)湘潭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培育企业简介
(3)企业基本情况表
(4)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培育申报汇总表
(5)相关附件
二、申报方式
企业申报科技专项资金项目一律实行网上申报。项目单位须通过“湘潭市工业和信息局项目管理系统(http://218.75.241.174:8000/)中的“技术创新专项”类别如实填报企业和项目信息,并按照要求上传项目所有申报材料和有关附件(PDF文件,Excel表格电子版分别上传)后报所在地经信部门,各县(市)区科经信局、各园区产业发展局会同本级财政部门进行初审,并联合行文上报。
三、联系方式
项目申报受理科室:科技科
联系人:石建明、徐曙红 联系电话:58570252
附件下载请阅读原文:
1、湘潭市技术创新专项资金项目(重点新产品开发)申请报告
2、湘潭市技术创新专项资金项目(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培育)申请报告
附件7:
2021年度市工业互联网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
一、工业互联网项目
(一)支持重点
5G应用场景项目;工业互联网平台及应用项目;软件开发及信息服务业项目;大数据及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开发及应用项目;信息安全技术产品开发及应用项目;两化融合建设项目。
(二)申报要求
1、在湘潭市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财务管理制度健全,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信用记录;
2、申报项目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符合专项资金支持的范围和具体方向;
3、申报项目必须已开工建设,且项目资金落实较好。
4、申报项目必须有具体的实施内容、明确的建设目标和可行的实施方案。
5、申报的项目一般不重复享受中央、省、市财政支持的专项资金。
6、所有项目申报材料必须真实可靠,严禁弄虚作假。
(三)项目申报需提供的材料
1、申报单位有效期内的法人营业执照(非五证合一、三证合一的还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地税、国税登记证)、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电子版请用原件扫描);
2、单位2020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原件和审计报告原件(电子版请用原件扫描,审计报告须有会计师事务所鉴证业务防伪标识),单位2021年1-6月财务报表;
3、单位2020年已纳税证明(电子版请用原件扫描);
4、单位2020年社保缴费证明材料;
5、项目已投入凭证:固定资产设备购置清单、合同、付款发票(在税务部门税控系统可以查证)原件扫描件,以及其他可以说明项目投入的凭证材料。要求提供项目已投入资金的主要合同和相关发票的原件扫描件。申请贷款贴息的项目需提交项目资金贷款合同及银行进账单原件扫描件;
6、其他相关的资料(企业的高新技术、品牌建设及知识产权的相关资质证明、获奖证书等)。
(四)联系方式
工业互联网项目申报受理科室:
信息化和软件服务业科
联系人:张双双、文豪
联系电话:0731-58570092
二、电子通信产业项目
(一)支持重点
电子通信产业项目。5G通信技术,移动智能终端,PC终端及服务器,集成电路,物联网及传感器,北斗导航,新型电子元器件,新型电线电缆及电池材料,电子信息类机电产品等电子通信产业项目,支持电子信息产业链建设。
(二)申报要求
1、在本地区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及法定的生产经营资格;
2、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并在相关部门办理了项目立项、审核、备案等手续;
3、固定资产投资类项目已开工建设,且项目资金落实较好,建设期不超过2年;
4、项目投资额较大,资金落实情况良好。产品技术含量高,具有广阔的市场前景;
5、项目必须有具体的实施内容、明确的建设目标和可行的实施方案;
6、所有项目申报材料必须真实可靠,严禁弄虚作假。
(三)项目申报需提供的材料
1、项目申请报告;
2、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扫描件以及其他法定要求的证照扫描件;
3、上年度财务报表及经税务部门盖章的纳税证明;
4、申请贷款贴息的项目需提交项目资金贷款合同扫描件及银行进账单扫描件。流动资金贷款用于技术改造的需附固定资产设备购置清单;
5、其他相关的资料(固定资产投资的证明资料,企业的高新技术、品牌建设及知识产权的相关资质证明、获奖证书等)。
(四)联系方式
电子通信产业项目申报受理科室:
电子通信产业科
联系人:陈凌志
联系电话:0731-58570093
附件下载请阅读原文:
1、湘潭市工业互联网项目资金项目申报材料
2、湘潭市电子通信产业项目资金项目申报材料
附件8下载请阅读原文:
8、湘潭市2021年度“揭榜挂帅”项目揭榜意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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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项目申报汇总
特别提醒:
1)由于各区县主管部门审核需要时间,以下各类项目截止时间以区县主管部门时间为准。
2)上下滑动可查阅近期项目汇总,点击标题可查看全文。
1、工信部|关于开展2021年信息消费示范城市申报工作的通知
3、交通运输部、国家发改委关于组织开展第四批多式联运示范工程申报工作的通知
4、国自科|“模拟集成电路敏捷设计方法与关键技术”专项项目指南
6、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 “氢能技术”重点专项2021年度定向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7、国自科|关于发布生命科学部2021年度指南引导类原创探索计划项目指南的通告
8、关于发布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数理科学部专项项目(科学部综合研究项目)指南的通告
9、科技部关于发布科技创新 2030 —“脑科学与类脑研究”重大项目 2021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10、工信部、教育部关于组织开展“5G+智慧教育”应用试点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11、工信部|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人工智能产业创新任务揭榜挂帅申报工作的通知
12、21世纪议管中心|关于填报“海洋环境安全保障与岛礁可持续发展”重点专项2021年度项目正式申报书的通知
13、文旅部|关于启动2022年度内地与港澳文化和旅游交流重点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14、工信部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15、国自科|关于发布“极端条件电磁能装备科学基础”重大研究计划2021年度项目指南的通告
截止时间:2021年11月25日
17、交通运输部|关于公布第二批农村物流服务品牌并组织开展第三批农村物流服务品牌申报工作的通知
18、国自科|管理科学部关于征集2022年度重大项目立项领域建议的通告
截止时间:2021年12月31日
-----湖南省科技厅-----
截止时间:2021年10月31日
2、关于开展2020-2021年科研基础设施和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共享双向补贴兑现工作的通知
截止时间:2021年11月16日
3、关于开展2021年度湖南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
截止时间:2021年11月7日
4、湖南省|关于开展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2022年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截止时间:2021年11月22日
-----湖南省工信厅-----
1、关于开展2021年湖南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运营绩效评价的通知
截止时间:2021年12月15日
截止时间:2021年10月31日
第二批截止:2021年12月31日(省工信厅)、2021年12月21日(宁乡市工信局)
4、湖南省|关于申报2022年节能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的通知
截止时间:2021年10月30日
5、关于征集2021年度“湖湘精品”中小企业品牌能力提升标杆企业的通知
截止时间:2022年1月15日(湖南省)、2021年12月31日(长沙市)
----湖南省人社厅----
截止时间:2021年10月31日
----湖南省商务厅----
1、湖南省|关于组团参加2021年第二十五届全国发明展览会的通知
截止时间:2021年11月7日
----湖南省市场监管局----
截止时间:2021年11月12日
截止时间:2021年11月12日
3、湖南省|关于开展2022年度省级标准化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截止时间:2021年11月5日
截止时间:2021年11月12日
----湖南省农业农村厅----
截止时间:2021年12月31日
----省委军民融合办----
1、关于申报高分辨率对地观测系统重大专项政府综合治理应用与规模化产业化示范项目的通知
截止时间:2021年11月23日
----省湘江新区管委会----
1、关于支持申请使用腾讯2021年“湘智云”服务有关事项的通知
截止时间:2022年4月12日
2、关于发布湖南湘江新区2021年度“智能网联汽车产业云”使用申报指南的通知
截止时间:2022年3月31日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
1、关于开展2021年度交通运输科技成果推广目录发布工作的通知
截止时间:2021年11月10日
----湖南省工商联合会----
1、关于做好湖南省高端经营金融经济专业高级职称专场评审工作的通知
截止时间:2021年11月15日
-----长沙市科技局----
截止时间:2021年12月31日
2、关于发布2021年度第二批长沙市科技重大专项(人工智能专项)申报指南的通知
截止时间:2021年11月8日
-----长沙市工信局----
2、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长沙市移动互联网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
-----长沙市商务局----
1、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上半年长沙市跨境电商数据认定工作的通知
-----长沙高新区-----
截止时间:2021年12月20日
2、关于推荐长沙高新区科技创新国际交流合作平台科技领军企业的通知
截止时间:2021年11月5日
截止时间:2021年10月30日
-----长沙经开区-----
1、关于开展长沙经开区2021年度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的若干政策相关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截止时间:2021年11月8日
-----株洲市-----
-----衡阳市-----
1、关于开展2021年度衡阳市工程系列初、中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截止时间:2021年11月5日-----常德市-----
1、关于开展2021年常德市军民融合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截止时间:2021年11月12日点在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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