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客观性证据优先审查
二、全流程查明案件事实
三、厘清“非法占有目的”的认定思路
推荐阅读
1、法律公益诊所 | “一房二卖”是诈骗吗?律师:两种维权途径
2、最高检发布:追诉诈骗犯罪典型案例
3、邵维国:微信卖货之民事欺诈与刑事诈骗界分
4、周光权:交易习惯与合同诈骗罪的否定
5、《检察日报》:“机器人”可否成为诈骗罪对象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