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素娥 柳礼泉:习近平论弘扬劳动精神的三重意涵
习近平论弘扬劳动精神的三重意涵
汤素娥 柳礼泉
(湖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湖南长沙 410082)
[摘 要]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就弘扬劳动精神进行了系列论述,彰显了丰富的理论内涵和独特的价值意蕴。其基本前提是要坚守尊重劳动、崇尚劳动和热爱劳动的价值取向,让正确的劳动观念得到普及,使劳动精神成为人民追求美好生活的广泛共识;其必然要求是要涵育科学劳动、辛勤劳动和诚实劳动的社会风尚,让真挚的劳动情感内化于心,使劳动精神成为人民投身伟大事业的重要引领;其目的所在是要锻造体面劳动、创造性劳动和幸福劳动的实践品格,让良好的劳动习惯外化于行,使劳动精神成为人民推动民族复兴进程的驱动力量。
[关键词]习近平;劳动精神;劳动实践
劳动精神是关于劳动的理念认知和行为实践的集中体现,凝结了坚守尊重劳动、崇尚劳动和热爱劳动的价值取向、涵育科学劳动、辛勤劳动和诚实劳动的社会风尚以及锻造体面劳动、创造性劳动和幸福劳动的实践品格。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高度重视劳动精神的价值和作用,并就此作了一系列理论阐发和科学回答。准确理解和把握习近平关于弘扬劳动精神的重要论述,对我们在新时代大力弘扬和践行劳动精神,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价值。
一、坚守价值取向:弘扬劳动精神的基本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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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想是行动的先导,认识对实践具有能动的反作用。有什么样的价值观念,就会有相应的行为方式。在习近平看来,新时代要大力弘扬劳动精神,基本前提是需坚守劳动价值取向,通过正确的劳动价值引领,充分激活人民群众的劳动热情,引导其提升劳动技能与素养,在劳动实干中创造美好生活。
尊重劳动就是坚持劳动至上,让劳动者创造伟大。正如习近平所言,“在我们社会主义国家,一切劳动,无论是体力劳动还是脑力劳动,都值得尊重和鼓励;一切创造,无论是个人创造还是集体创造,也都值得尊重和鼓励。”[1]诚然如此,劳动使人类从远古走到现在,从野蛮走向文明,成为推动经济社会进步的根本力量。回首过往,尊重劳动的价值取向在历史发展中不断强化。从古代“轻劳动与重民本、倡勤劳并行”,到近代“劳工神圣”的观念兴起,再到当代“劳动光荣、创造伟大”的价值倡导,无不彰显了我国人民群众尊重劳动的历史逻辑与实践形态。可以说,中华民族历来是尊重劳动、尊重劳动者及其劳动成果的民族。正是因为尊重劳动、尊重劳动者,才创造出举世瞩目的中华文明,才有力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才为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奠定了扎实基础。
当前,我国物质文明成果和精神文明成果不断丰盈,一大批“国之重器”、高新技术、“硬核”产品竞相涌现,其背后凝结的无不是劳动者的辛勤汗水和聪明才智。如果缺失对劳动者的应有尊重、对劳动地位的应有认可,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追求就将无从谈起,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也将难以实现。为此,习近平强调,“全社会都要贯彻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重大方针……任何时候任何人都不能看不起普通劳动者,都不能贪图不劳而获的生活。”[1]显然,每一种劳动形态,都有其存在的价值和意义;每一个劳动者的付出,都能助力实现梦想。只有充分尊重劳动,才能激发劳动者的奋斗热情和创造活力,助推他们创造幸福生活、实现远大理想。广大人民群众也唯有投身劳动,坚定信念,在工作岗位上各司其职、各尽其责,不断发光发热,才能成为民族复兴的合格见证者、优秀参与者和伟大奉献者。
崇尚劳动就是推许劳动之美、认可劳动者的价值与地位。只有全社会都崇尚劳动,才能释放劳动的价值魅力,才能提升对劳动者的认同,才能为实现中国梦汇聚最磅礴的力量。在习近平看来,一个时代无论处在何种历史方位、一个国家一个社会无论内外条件如何变化,崇尚劳动都应是永恒的主题,都必须始终关注劳动者在推动国家发展、社会进步和家庭幸福中的主力军作用。反之,如果不鼓励人民群众特别是青年人从基础做起、从基层做起,而是任由他们一味追求身份与工作的“光鲜亮丽”,忽略成功背后的辛劳与汗水,就难以美梦成真。习近平倡导崇尚劳动,是因为劳动乃一切成功的必经之路。当前中国处于“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期,正朝着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迈进,在根本上需要依托劳动、依靠劳动者。可以说,把崇尚劳动作为全社会弘扬劳动精神的重要一环,既是对劳动者社会地位的伦理表达,也是对劳动独特作用的权威认定。
需要指出的是,在习近平那里,无论劳动者从事哪种职业劳动,只要能立足本职工作岗位,肩负起应尽的职责,做到干一行、爱一行、精一行,就都是光荣的。但不可否认的是,个别人依然持有轻视劳动、厌恶劳动的错误认识和思想观念,人为地把劳动划分成三六九等,贴上各种有色标签和歧视符号,与崇尚劳动的社会主流价值取向格格不入、背道而驰。这就需要为广大劳动者做好劳动保障,不因职业、学历、出身、地域等而差别对待,特别是对残疾职工、农民工、快递员等劳动者群体,应维护好他们的劳动权益,充分认可他们的劳动贡献,让他们平等地参与竞争、共谋发展、分享成果。唯有如此,才能让崇尚劳动成为全社会的价值共识,才能让劳动者在奋发图强、比学赶超中书写好自己的劳动考卷。
热爱劳动是劳动者对劳动的积极心理态度,是创造众多社会奇迹的劳动者所共有的品质。习近平曾多次倡导“全社会都要热爱劳动……以好逸恶劳为耻。”[2]这是因为,只有基于对劳动的热爱,劳动者才能最大程度发挥聪明才干,提高劳动效率,进而体会到自我价值实现的满足与喜悦。反之,如果对劳动不能形成由内而外的热爱,那么劳动则会异化为外在的束缚和枷锁,人在劳动中必然不是感到幸福,而是感到不幸。正如马克思所言,“只要肉体的强制或其他强制一停止,人们就会像逃避瘟疫那样逃避劳动”[3]159,劳动由此成为令人厌恶和痛苦的事情了。
可以说,人民群众只有坚守热爱劳动的价值观念,继承和发扬热爱劳动的优良美德,才会心甘情愿接受劳动,实现由“要我劳动”到“我要劳动”的转变,而非滋生对劳动的盲从和被动;才会心悦诚服认同劳动,在工作岗位上埋头苦干,而非内生对劳动的反感和排斥;才会心无旁骛埋头劳动,全面提升自身的劳动素养,而非产生对劳动的懈怠和逃离。当然,热爱劳动不是与生俱来的,而是后天培养和训练出来的,需要在教育上不断灌输、在实践中不断养成。正如习近平所强调的那样,“要教育孩子们从小热爱劳动、热爱创造,通过劳动和创造播种希望、收获果实。”[1]为此,培养热爱劳动的价值取向,就要把握劳动教育规律,遵循人的成长规律,注重教育实效,强化综合施策,从小就抓好劳动教育。通过有效整合家庭、学校和社会等各方面力量,形成协同育人格局,让热爱劳动成为一种鲜明的价值标识,在孩子们心中构筑自觉抵制鄙夷劳动、歧视劳动者的“铜墙铁壁”。
二、涵育社会风尚:弘扬劳动精神的必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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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种精神理念确定之后,将其内化于心就尤为重要。在习近平看来,劳动精神能否在劳动者心中落地生根并在全社会大力弘扬,关键是要引导劳动者把劳动精神中科学劳动、辛勤劳动和诚实劳动的理念转化为德行操守,积淀对劳动的真挚情感,使劳动精神成为推动社会发展的动力。
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事业在继往开来中前进,要“实现我们确立的奋斗目标,归根到底要靠……科学劳动”[4]。在这里,习近平论述的“科学劳动”具有两重性。一方面,从价值理性的视域看,科学劳动指代的是将“科学”当作一种从事劳动实践的正确理念。当代世界科技迅猛发展,深刻影响社会发展进程和人民生活水平。这客观要求人民群众在生产生活和社会活动中,充分尊重劳动实践的客观规律,全方位激发劳动积极性,深化对科学劳动的理性认识。为此,习近平明确要求,“‘干’必须‘实’,而实干又绝非蛮干、盲目地干,需要有持之以恒的耐力,需要有善谋善成的方法。”[5]显然,让劳动者对自身身体条件、劳动能力、科学素养等方面进行正确认识和评估,合理选择劳动职业,精准制定劳动方案,做到劳逸结合,是确保科学劳动的基本要求。另一方面,从工具理性的视域看,科学劳动强调的是从事与“科学”相关的技术劳动。即通过创造创新劳动器具、劳动工艺和劳动方法,使劳动者掌握相应的劳动知识和劳动技能,能够胜任某项具体的工作。为此,习近平强调,“要大兴识才爱才敬才用才之风,为科技人才发展提供良好环境”[6]。从事科学劳动的人,往往掌握了一定的劳动技术和生产技艺,肩负的大多都是相对高级且复杂的劳动,在同等劳动时间里,能够折算为更多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这迫切要求使科学劳动贯穿和服务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全过程和全方位,让科学劳动成为全社会的实践风尚和工作要求、成为新时代劳动者的工作理念和职业素养。
辛勤劳动强调的是劳动者勤劳而肯于吃苦的劳动状态,是中华民族代代相传的优秀品质。习近平多次强调辛勤劳动、艰苦实干的重要性,呼吁“要在全社会大力弘扬真抓实干、埋头苦干的良好风尚”[2]。在他看来,“实干”不仅是一种坚忍不拔、披荆斩棘的工作作风,还是一种实事求是、去伪存真的工作方法,折射出的是艰苦奋斗、足履实地、知行合一的道德品质。此外,习近平还告诫劳动群众,“任何一名劳动者,要想在百舸争流、千帆竞发的洪流中勇立潮头,在不进则退、不强则弱的竞争中赢得优势,在报效祖国、服务人民的人生中有所作为,就要孜孜不倦学习、勤勉奋发干事。”[1]由此可见,无论人民群众从事劳动的外在环境如何变化,辛勤劳动都是个人追求美好生活、实现人生价值的内在要求和可靠抓手。可以说,“辛勤”定义了劳动的崇高和伟大,是劳动得以被尊重的缘由。
习近平指出,“社会主义是干出来的,新时代是奋斗出来的。”[7]这就要求广大劳动者要树立正确的劳动观,弘扬奋斗精神,坚持苦干实干,把个人的“小我”和国家的“大我”统一起来,把个人成长和时代进步结合起来。牢固树立“一分耕耘,一分收获”的劳动认识,自觉抵制一切不劳而获、投机取巧的错误思想,尊重他人劳动成果,杜绝坐享其成、贪图享乐和无功受禄。正如俗语云,“天上不会掉馅饼”“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只有辛勤劳动,才能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一切幸福和梦想才能成真。习近平还指出,“在田间地头,就要精心耕作,努力赢得丰收。在商场店铺,就要笑迎天下客,童叟无欺,提供优质的服务。只要踏实劳动、勤勉劳动,在平凡岗位上也能干出不平凡的业绩。”[8]身处舞台更大、机遇更多、科技更强的新时代,广大劳动者只有勤于奋斗、乐于奉献,撸起袖子加油干,才能开创出人生的精彩事业。
在劳动中秉持的态度和投入的力度,关乎劳动回报率的高低。诚实劳动作为劳动者在生产生活中的一种工作要求,体现为遵从工作标准、遵循职业要求、遵守法律法规等,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彰显劳动本义、闪烁人性光辉的必然规定,强调在合法劳动的基础上,不偷懒耍滑,不投机钻营。正如习近平指出的那样,“人世间的美好梦想,只有通过诚实劳动才能实现;发展中的各种难题,只有通过诚实劳动才能破解;生命里的一切辉煌,只有通过诚实劳动才能铸就。”[2]显然,劳动者唯有诚实守信、脚踏实地、勤恳劳动,才能收获安于内心、他人赞誉的劳动成果;只有在劳动中提供周到服务、培养互助美德、完善有序竞争和构建诚信体系,传承好中华文化“诚实”这一优秀基因和宝贵品质,才能让诚实劳动成为全民信奉的价值风尚。
无论是扎根平凡岗位的一线劳动者,还是身处高精尖技术岗位或管理岗位的高素质高技能型人才,不论投身哪个行业,从事什么职业,都应该以诚实劳动为基本准则。对于广大劳动者而言,要牢牢守住诚信做人的底线,践行“诚信”价值观,把守法诚信作为安身立命之本,始终以诚为先、以诚为重、以诚为美,让诚实劳动成为价值自觉、道德品行和行动操守。对于国家而言,要完善劳动者诚实劳动的制度保障,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所强调的,“对突出的诚信缺失问题,既要抓紧建立覆盖全社会的征信系统,又要完善守法诚信褒奖机制和违法失信惩戒机制,使人不敢失信、不能失信。对见利忘义、制假售假的违法行为,要加大执法力度,让败德违法者受到惩治、付出代价。”[9]唯有如此,才能厚植诚实劳动的土壤,净化诚实劳动的环境,在全社会形成诚实劳动的良好风尚,实现成风化人。
三、锻造实践品格:弘扬劳动精神的目的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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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扬劳动精神归根到底在于实践,就是要引导劳动群众在“外践于行”上下功夫,让劳动精神在现实生活中生根发芽、开花结果。在习近平看来,要达成这一目的,就要遵守劳动实践的道义标准,捍卫劳动得以落地的内在契约和外在指南,彰显劳动精神中体面劳动、创造性劳动和幸福劳动的实践品性,助力广大劳动者在完善自我的过程中收获喜悦、在奉献社会的过程中得到认可。
体面劳动事关劳动者的尊严。习近平高度重视劳动者尤其是特殊劳动群体是否实现体面劳动,强调要“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排除阻碍劳动者参与发展、分享发展成果的障碍,努力让劳动者实现体面劳动、全面发展”。[1]显然,习近平关于体面劳动的重要论述,在主体价值上实现了由劳动自在性到劳动自觉性的转向,在场域空间上实现了由劳动与社会进步之间到劳动与个体发展之间的转向。即劳动不是“仅仅维持自己生存的手段”,而是“自由自觉的活动”;劳动者不是纯粹的“异己的力量”,而是建立在“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之上有尊严的社会劳动主体。这种转向过程,是生产力不断解放和发展的过程,充分传承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劳动观,彰显了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
总体而言,在我国无论是从事体力劳动还是脑力劳动,无论是从事集体劳动还是个人劳动,无论是从事生产性劳动还是服务性劳动,只要能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贡献,就会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尊重和认可。但也应该看到,当前社会对个别劳动者依旧存有偏见,对他们的工作环境、报酬待遇,以及劳动之外的权益维护、社会保障、子女教育和职业发展等关心还不够,让他们尚处于不体面的尴尬境地。为此,习近平多次指示要从解决劳动群众突出的就业机会、劳动安全、工作待遇、劳动保障等问题出发,倾听和顺应劳动群众的合理诉求,切实维护好劳动群众的合法权益,不断增加就业岗位,改善就业环境,进行一揽子的系统治理。显然,让广大劳动者实现体面劳动,最现实、最直接、最根本的就是要切实做到以劳动者为本,保障和维护好他们的劳动与生活权益,努力让广大劳动者享有真正的安全感、获得感和幸福感,过上更有尊严的美好生活。
创造性劳动是人通过脑力活动使知识转化为生产力的劳动形态,是弘扬劳动精神的核心要义和本质要求,强调通过创新提升劳动效率、创造劳动价值、扩大劳动产出,表现为敢闯敢试、勇于突破、开拓创新。探究人类劳动文明演进历程,自猿人学会打磨第一块石器开始,社会形态从原始社会、农业社会、工业社会变迁到如今的信息社会,创造性劳动贯穿始终。聚焦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劳动发展脉络,从手提肩扛到机械数控的劳动方式变革;从毛泽东指出“能造桌子椅子、茶碗茶壶”到习近平宣告“蛟龙下海、嫦娥探月”的劳动成果飞跃;从以艰苦奋斗为表征的“铁人精神”到以精益求精为内核的工匠精神的创新表达……这些都充分说明人民美好生活、经济社会发展和民族伟大复兴的实现都离不开创造性劳动,它已然成为推动人类文明进步的动力源泉。恰如习近平所总结的,“中华民族是勤于劳动、善于创造的民族。正是因为劳动创造,我们拥有了历史的辉煌;也正是因为劳动创造,我们拥有了今天的成就。”[1]
随着科学技术、知识创新的迅速发展和社会生产力的不断解放,创造性劳动将更加深刻地影响社会各方面。这就要求我们必须牢固树立创新意识、把握创新特点、遵循创新规律,勇于突破思想的禁锢,坚定不移把创新发展理念放在新时代“五大发展理念”之首,把创新发展战略摆在国家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把创新发展实践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第一动力,下好制度创新和科技创新先手棋,不断推进理论、文化、管理等各方面创新,加快关键核心技术的自主和原始创新。唯有如此,才能提高劳动效率和劳动质量,赋予劳动以新的时代使命,才能面向经济社会发展主战场、面向人民群众新需求,努力在新时代中闯新路、创新业、谋新篇,深挖创新潜能、激发创造活力,让创新成果更多更快更广造福社会、惠及人民。
劳动是一切幸福的源泉。习近平指出:“幸福不是毛毛雨,幸福不是免费午餐,幸福不会从天而降。人世间的一切成就、一切幸福都源于劳动和创造”[10]。他还认为,“奋斗本身就是一种幸福。只有奋斗的人生才称得上幸福的人生”,“奋斗者是精神最为富足的人,也是最懂得幸福、最享受幸福的人”,“新时代是奋斗者的时代”[11]。这些论述不仅从经济范畴强调了劳动对于幸福的决定作用,而且还从哲学范畴阐明了劳动本身就是幸福的价值旨趣。幸福劳动呈现出的不仅是脱离异化劳动所导致的不幸和痛苦,还是对马克思“劳动本身就是一种需要”理论的升华,阐释了人们在劳动中因自己的“类本质”得到确证而获得的深层次愉悦感,体现了劳动本身及其所获与人们幸福追求、幸福期待之间的一致性和耦合度,标志着自我价值实现的程度。
“光荣属于劳动者,幸福属于劳动者。”[7]在习近平看来,任何幸福都要建立在劳动基础之上,任何背离劳动的幸福都是不现实和虚渺的;只有在劳动奋斗中,劳动者才能够充分挖掘自身潜能,在体验生命的存在价值、实现自身的全面发展中成为真正意义上的“人”。一方面,只有通过劳动才能够生产出社会所需的产品,让劳动者作为历史创造者的主体身份得以彰显,社会性得到体现和尊重,在获得感和愉悦感提升的过程中,更好满足他们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另一方面,劳动贡献作为衡量幸福实现程度的天然标尺,倒逼劳动者依托劳动来运用和展现自身的天资与禀赋,实现自身的自由解放和全面发展,从而追求更高阶的幸福。可见,劳动不仅是劳动者发现幸福、追求幸福和实现幸福的必要抓手,而且是其丰富情感体验、释放人生价值的必经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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