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届省委第十轮巡视全部进驻 常规巡视16个省直部门(单位)、6个县(市、区)
截至4月1日,省委10个巡视组已完成对16个省直部门(单位)、6个县(市、区)的进驻工作,十届省委第十轮巡视全面展开。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第十轮对省委政策研究室、省委台湾工作办公室(省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省委省直机关工委、省委老干部局(省委老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委机构编制办公室、省委党史研究室、省委党校(云南行政学院)、省接待办公室、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含省粮食和物资储备管理局、省搬迁安置办公室、省人民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省宏观经济研究院)、省司法厅[含省监狱管理局(含省小龙潭监狱、云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省戒毒管理局、省政法干部学校]、省应急管理厅、省政府外事办公室(含省人民对外友好协会)、省能源局(含省煤田地质局)、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省有色地质局、省高级人民法院(含昆明铁路运输中级法院)等16个省直部门(单位)和江川区、华宁县、通海县、楚雄市、元谋县、禄丰县等6个县(市、区)开展常规巡视。被巡视党组织分别召开巡视进驻动员会;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及巡视办有关负责同志出席巡视进驻动员会,传达省委书记陈豪的重要讲话精神,对做好本轮巡视工作提出明确要求;省委巡视组组长通报有关工作安排;被巡视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作表态讲话。
根据安排,省委10个巡视组将在被巡视单位工作2个月左右。巡视期间分别设专门值班电话、邮政信箱,巡视组每天受理电话时间为:8:30-18:00。巡视组将依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综合运用听取工作汇报、个别谈话、查阅资料、受理信访举报等方式开展工作。依据规定,省委巡视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视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视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被巡视单位和有关部门认真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