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个集体、14名个人!云南省“全国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候选名单正在公示
如对候选名单有异议,请向省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审核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
一、候选先进集体( 14个)
昆明市富民县农业农村局
昭通市巧家县农业农村局
曲靖市马龙区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
玉溪市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
保山市农业农村局
楚雄州姚安县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
红河州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
文山州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
普洱市景东县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
西双版纳州勐海县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
大理州剑川县农业农村局
德宏州芒市农业农村局
丽江市玉龙县农业农村局
迪庆州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
二、候选先进个人(14名)
王 力 昆明市农业农村局政策与改革处处长
施绍红 昭通市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支部书记
孙伯东 曲靖市麒麟区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原站长
李朴文 玉溪市澄江市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借调人员
陈德胜 保山市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副站长
刘朝安 楚雄州姚安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张洪涛 红河州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副站长
刘光曲 文山州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站长
赵 磊 普洱市景谷县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站长
陈祖明 西双版纳州勐海县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站长
马 源 大理州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经济师
李伟周 德宏州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站长
王永红 丽江市古城区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站长
陈迎红 迪庆州维西县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经济师
先进集体评选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政策精神。
2.制度建设突出。重视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印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实施方案,制定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相关工作机制和管理制度,出台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等规范性文件;注重加强人员队伍建设,优化软、硬件设施,努力创造良好工作环境。
3.工作成效显著。大力开展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积极开展相关宣传培训,工作程序规范,按期填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工作报送系统;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应发尽发,按时提交承包地确权成果数据,数据质量符合标准要求,在承包地规范管理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并在全国或本地区本行业具有较大影响力。
4.作风信誉优良。注重党风廉政建设,党的十九大以来本单位未出现违纪违法现象。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得到农民群众普遍认可,未引发群体性信访事件。
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模范遵守法律法规。
2.业务素质过硬。开展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经验丰富,勇于创新,锐意进取,具备较强的专业技能和工作能力,具有较高的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从事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原则上在3年以上。
3.工作业绩突出。有较强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恪尽职守,在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中承担任务多,完成质量高,工作表现突出,取得显著成绩。
4.个人作风优良。坚持原则,廉洁自律。品行端正,作风正派。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模范带头作用突出。
资料:农业农村部、云南省农业农村厅
信息员:冯稚进
编辑:党一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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