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29日听证!昆明市主城区供水价格拟调整为……
10月14日,昆明市发展改革委发布的《关于举行主城区供水价格调整方案听证会的公告》显示,将于10月29日在昆明会堂进行“昆明市主城区供水价格调整方案”听证。据成本监审数据,居民生活用水拟调整为4.2元/立方米,较现行价格上涨21.74%。
据昆明市发展改革委相关负责人介绍,昆明市主城区现行供水价是2009年制定发布的,距今已经11年,期间一直未做调整。供水价格是由自来水价格和污水处理费标准相加构成,并按居民生活用水、行政事业用水、工商用水、特种用水四个类别收费。其中,居民生活水价为3.45元/立方米,包括自来水价格2.45元/立方米、污水处理费标准1元/立方米,是四个用水类别中用水量占比最高的,达58.29%。
据昆明市发展改革委原价格监测和成本监审局对昆明自来水集团开展的自来水供水成本监审报告显示:自来水成本中的水利工程供水成本、制水单位成本、代收水资源费等合计为3.17元/立方米。
据上述成本,按“补偿成本、合理收益”的组价原则,供水企业净资产利润率按5%计、水利工程供水环节综合税率按6.72%计、制水环节综合税率按3.36%计,在终端用水价格继续沿用现行体系,拟调整的自来水价格和现行污水处理费标准相加构成:
01
居民生活用水终端价格由3.45元/立方米,调整为4.20元/立方米(居民污水处理费标准1元/立方米),调整幅度为21.74%;
02
非居民用水终端价格由5.63元/立方米(平均价格)调整为6.05元/立方米(非居民污水处理费标准1.4元/立方米),调整幅度为7.46%;
03
特种行业终端用水由15.5元/立方米调整为20元/立方米(非居民污水处理费标准1.4元/立方米),调整幅度为29.03%。
数据显示,昆明现行的居民生活用水终端价格3.45元/立方米,在全国31个省会城市中排名第10位。拟调整后的居民生活用水终端价格从全国省会城市来看,低于石家庄(5.23元/立方米)、北京(5.00元/立方米)、天津(4.90元/立方米)、长春(4.55元/立方米)、郑州(4.40元/立方米),与济南(4.20元/立方米)并列排名第六位。现行非居民用水终端价格5.63元/立方米在全国31个省会城市中排名第10位。
为切实保障社会各界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监督权,本次听证已邀请到消费者(市民),经营者,相关领域专家、学者,政府政府部门、社会组织等领域的代表27人参与听证,提升行政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和透明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