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三地成全国试点!
11月6日,云南省地震局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全省地震灾害风险普查有关情况。根据《国务院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普查地方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在全国范围内选择86个县区开展风险普查试点工作。其中,云南省的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建水县、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盈江县和楚雄彝族自治州双柏县3个县同为全国地震灾害风险普查试点区域。
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是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目的在于摸清自然灾害综合风险底数,是提升自然灾害防治能力的基础性工作。经国务院同意,今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通知,我国定于2020年至2022年开展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
云南地区处于印度板块与欧亚大陆碰撞的东南缘,地震频度高、强度大、震源浅、分布广、灾害重,是我国震灾最为严重的省份之一,做好全省地震灾害风险普查工作显得尤为重要和迫切。
本次普查,云南省将开展地震灾害风险要素全面调查,突出地震灾害重点隐患排查,查明区域抗灾能力。建立地震灾害风险与减灾能力数据库;开展地震灾害风险评估,根据应用需要编制地震灾害系列风险图,修订地震灾害区划,编制地震灾害风险区划和防治区划。具体包括:
●全面掌握风险要素信息。全面收集获取地震孕灾环境及其稳定性、致灾因子及其危险性等方面的信息。充分利用已开展的各类普查、相关行业领域调查评估成果,根据地震灾害实际情况,做好相关信息和数据的补充、更新和新增调查。
●实施重点隐患调查与评估。针对云南省地震灾害强度大、频度高、破坏重,承灾体设防不达标,区域防震减灾救灾能力存在严重短板等重点隐患,开展调查和识别,特别是针对地震重点危险区及重点监视防御区的建筑物、重大基础设施、重大工程、重要自然资源等进行重点调查与分析评估。
●开展地震灾害风险评估,制修订县级以上地震灾害风险区划图。综合考虑云南省当前和未来一段时期地震灾害风险形势、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和减灾防治措施等因素,编制县级以上地震灾害防治区划图,提出区域综合防治对策。
地震灾害风险普查的主要内容
地震灾害风险普查的时间安排
2020年为前期准备与试点阶段
主要工作内容包括:编制地震灾害风险普查方案和试点任务普查方案;建立技术规范和普查工作机制,落实队伍,开展宣传培训;整理利用已有成果、基础数据与图件资料;开发普查软件系统;开展普查试点。其中,云南省3个试点县担负着发现问题、完善方案、锻炼队伍、积累经验的光荣使命,为全省全面开展普查工作探索路子,打造“可复制、可推广”的试点模式。
2021年为全面调查阶段
2022年为风险评估区划与验收阶段
目前,云南省地震局已制定了《云南地震灾害风险普查实施方案》和《云南地震灾害风险普查试点任务实施方案》,将尽快印发;同时积极组织有关人员参加、开展地震灾害风险普查技术培训;并推进云南省建水、盈江、双柏3个试点县前期工作准备,正在开展有关活动断层、地震构造和地震工程条件钻孔等资料的室内资料收集工作。
资料:云南省地震局
信息员:毕腾飞
编辑:李柯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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