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威】干货!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云南这样做→
核心速读
●鼓励工业用地采取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弹性年期等方式供应土地。
●全面放开全省城镇地区户口迁移政策,取消昆明市主城区落户限制,探索建立以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的政策措施,落实居住证制度。
●进一步畅通国有企事业单位优秀人才进入党政机关渠道。完善国有企事业单位人才流动机制,畅通人才跨所有制流动渠道。
●推动落实劳动者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和《云南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完善技术工人评价选拔制度。
●按照国家统一部署,探索开展畅通职业资格国际互认,落实外籍高层次人才境内停留、居留支持措施。
●支持银行保险机构创新绿色金融产品,提升绿色金融专业服务能力。
●支持符合条件的南亚东南亚等国家金融机构,到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设立外资金融分支机构(证券期货经营机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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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意见》精神,深化云南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深度融入新发展格局,进一步激发社会创造力和市场活力,推动经济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结合云南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建立健全统一开放的要素市场
修改完善《云南省土地管理条例》,制定出台云南省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实施意见,建立公平合理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增值收益分配制度。落实农村土地征收制度改革,制定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和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补偿标准。坚持国有建设用地有偿使用制度,鼓励支持可使用划拨土地的公共服务项目,以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入股)方式供应土地。严格执行公共利益征地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规定。
2深化产业用地市场化配置改革鼓励工业用地采取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弹性年期等方式供应土地。支持州(市)、县(市、区)政府以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或者入股方式,供应标准厂房、科技孵化器用地。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前提下,推动实施“点状供地”,支持文化旅游、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探索增加混合产业用地供给。建立开发区“标准化”供地管理机制。
3盘活存量建设用地推动土地二级市场建设,完善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规则。以多种方式推进国有企业存量用地盘活利用,符合新产业新业态用途的,可实行按原用途和土地权利类型,使用土地的过渡期政策;存量建设用地属于国有企业改制的,参照国有企业改制土地资产处置相关规定办理。合法合规扩大增减挂钩项目实施范围。加大节余指标流转使用力度,优先保障乡村振兴和产业融合。稳妥开展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盘活利用。
4完善土地管理体制完善土地利用计划管理,健全“增存挂钩”机制,加大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消化处置力度。建立完善省内建设用地指标、补充耕地指标跨区域调剂机制。在国家下达的城乡建设用地规划规模指标内,适当提高省政府预留比例,优先保障重大项目,落实建设项目用地开竣工申报制度,加强土地利用动态监测监管。推动实施城乡土地统一调查、统一整治、统一登记。在基本完成全省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登记的前提下,建立健全城乡建设用地供应三年滚动计划。
全面放开全省城镇地区户口迁移政策,取消昆明市主城区落户限制,探索建立以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的政策措施,落实居住证制度。完善城镇教育、就业创业、医疗卫生、养老助老、社会保险、住房保障、社会救助、优军优抚、文体服务等领域配套政策,推动公共资源按常住人口规模配置,使常住人口与户籍人口享有同等权利和义务。
2完善劳动力流动机制建立健全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人力资源市场,构建多元化公共就业服务体系,落实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制度,依法纠正身份、地域、性别等就业歧视现象。加快人事档案管理服务信息化建设,开发“云南公共人才”手机客户端,逐步实现部分业务线上申请、异地通办。
3畅通人才流动渠道做好公务员调任工作,艰苦边远地区符合条件的事业编制人员,与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共享定向招录计划。进一步畅通国有企事业单位优秀人才进入党政机关渠道。完善国有企事业单位人才流动机制,畅通人才跨所有制流动渠道。
4完善技术技能评价制度推进工程技术、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农业技术、中等职业教师、翻译等职称制度改革,修订完善评价标准。全面落实《云南省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人才职称申报评审办法》。推动落实劳动者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和《云南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完善技术工人评价选拔制度。加强公共卫生队伍建设,健全执业人员培养、准入、使用、待遇保障、考核评价和激励机制。
5提升高端人才引进服务质量继续实施云南省“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推动落实“高端外国专家”专项和重点外国专家、常规外国专家引进及引智成果示范推广等项目。加强人才服务体系建设,健全人才服务机制,建立园区人才服务工作站,为符合条件的专家办理云南省高层次人才绿色通道服务证。按照国家统一部署,探索开展畅通职业资格国际互认,落实外籍高层次人才境内停留、居留支持措施。
落实国家股票市场基础制度重大改革举措,鼓励省内上市公司、挂牌公司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做优做强。做好云南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项目申报工作。加强企业上市培育,深入推进企业上市倍增三年行动方案,动态培育“金种子”企业。引导企业稳步扩大债券市场融资规模,健全债券风险防控协作机制,维护云南债券融资良好环境。
2优化金融服务供给构建多层次、广覆盖、有差异的银行机构体系,优化大中型银行功能定位,增强地方中小银行金融服务能力。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通过单列信贷计划、实行内部资金转移定价优惠等形式,强化服务民营企业和小微企业的资源保障,以及续贷支持力度,提高信用贷款和中长期贷款比重。创新“三农”小额贷款产品,建立县域银行业金融机构服务“三农”的激励约束机制。支持银行保险机构创新绿色金融产品,提升绿色金融专业服务能力。依托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进一步扩大人民币在跨境经贸往来中的使用。切实满足市场主体的合理需求,帮助企业依法合规有效规避汇率风险。
3稳步推动金融业对外开放落实《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对外资金融机构执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支持符合条件的南亚东南亚等国家金融机构,到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设立外资金融分支机构(证券期货经营机构除外)。支持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内银行业金融机构按规定开展跨境融资业务。支持金融机构在依法合规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参与国际金融市场交易。
研究建立数据共享制度规范,推动企业登记、公共资源交易、交通运输、环保、林草、气象等重点行业领域数据有序开放,打通信息共享通道。推进“智慧政务”建设,加快推动全省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共享交换系统和政务服务数据资源中心建设,推动政务服务数据共享复用和业务协同。
2开发市场数据价值以省级信息产业重点实验室、高校和科研院所、创新中心、孵化平台等为支撑,围绕多语种软件和机器翻译、区块链、人工智能、AR/VR等重点发展方向打造产业集群。在智慧城市、智慧教育、智慧交通、智慧安防等领域加强数据跨行业跨平台规范化开发利用。发挥行业协会商会作用,推动人工智能、可穿戴设备、车联网、物联网等领域数据采集标准化。
3加强数据规范和安全二、健全完善要素市场化配置机制
(一)推进要素价格形成机制1完善主要由市场决定要素价格机制
三、着力营造联动协同的改革环境
(一)加强组织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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