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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常委会公告

云南发布 2022-03-17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十三届〕第六十四号
红河州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依法补选石玉钢为省十三届人大代表。
临沧市第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依法补选刘非为省十三届人大代表。
西双版纳州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九次会议,依法补选曾艳为省十三届人大代表。
德宏州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依法补选李正环为省十三届人大代表。
迪庆州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一次会议,依法补选余胜祥、张凌为省十三届人大代表。
曲靖市第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依法补选陈世禹为省十三届人大代表。
昭通市第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一次会议,依法补选王斌为省十三届人大代表。
丽江市第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依法补选和春雷为省十三届人大代表。
普洱市第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依法补选王鸿彬、齐兴彬为省十三届人大代表。
临沧市第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依法补选杜建辉、王正英为省十三届人大代表。
玉溪市第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依法补选王勇为省十三届人大代表。
怒江州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次会议,依法补选刘强云为省十三届人大代表。
文山州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依法补选王毅为省十三届人大代表。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有关规定,云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同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的审查报告,确认石玉钢、刘非、曾艳、李正环、余胜祥、张凌、陈世禹、王斌、和春雷、王鸿彬、齐兴彬、杜建辉、王正英、王勇、刘强云、王毅的代表资格有效。
夏开元、马武桑、陈江奇、陈宗银、拉巴顿珠、郭瑞威、管厚清,因工作调整调离云南省。
红河州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定接受赵金辞去省十三届人大代表职务。
昆明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定接受程连元辞去省十三届人大代表职务。
昆明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定接受王喜良辞去省十三届人大代表职务。
红河州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定罢免洪正华的省十三届人大代表职务。
昆明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定罢免郭玉梅的省十三届人大代表职务。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的有关规定,赵金、程连元、夏开元、马武桑、陈江奇、陈宗银、拉巴顿珠、郭瑞威、管厚清、王喜良的代表资格终止,洪正华、郭玉梅的代表资格终止。
截至目前,云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实有代表631人。
特此公告。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2年1月17日


资料:“云南人大”微信公众号
编辑:马正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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