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批全国“文明乡风建设”典型案例!云南这地入选→
其中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富宁县的案例“‘约’出新风尚 ‘会’出新活力”入选县级案例名单
据悉,这些典型案例聚焦治理高额彩礼、人情攀比、厚葬薄养、铺张浪费等陋习,采取党建引领、进村入户摸排情况、健全红白理事会、党员干部带头、选树先进典型、文明积分、移风易俗志愿服务等措施,反映了各地推进移风易俗的工作成果,有较强示范推广价值。
接下来
近年来,富宁县在整治农村移风易俗突出问题专项行动中,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大力弘扬社会新风尚,开展以村民小组为基本单元的“一约四会”村民自治试点工作,通过制定村规民约,组建村民议事会、道德评议会、红白理事会、禁毒禁赌会,突出“管、教、奖、惩”相结合,“约”出了农村新风尚,“会”出了农村新活力。
富宁县里达镇瓦蚌村小组“一约四会”公示栏
以“约”立规
倡导村民自治彰显约束力
富宁县花甲乡按照“因地制宜、简明易行、合法合规”原则,通过“干部提、群众议、人人定、户户守”的程序,进一步修改完善《村规民约》,同时将婚丧喜庆等事宜写入《村规民约》,让群众日常生活习惯有规可循。同时,富宁县充分发挥村(居)民自治作用,实行以“约”立规,倡导村民自治,积极推进移风易俗促进乡村振兴。
富宁县花甲乡龙桑村小组召开村民大会讨论制定“一约四会”
目前,全县150个村(社区)2577个村(居)民小组均建立健全了“一约四会”制度,覆盖率达100%。
以“管”为辅
既做“当家人”也做“管家人”
坚持以党建为引领,扎实开展移风易俗创建活动,教育引导村民讲文明、树新风、除陋习、助振兴,推动移风易俗、遏制大操大办、铺张浪费、盲目攀比等不良风气,引导村民共同维护好“小家”与“大家”,做到村事村民办、办事有监督,在家既做“当家人”,在村又做“管家人”,有效形成了村民共同维护好“小家”与“大家”的浓厚氛围,做到村事村民议、村事村民办、村事有监督,实现了在家既是“当家人”、在村又是“管家人”双重身份转变。
以“教”易俗
大力践行文明新理念
利用“红棉红”宣讲团深入村寨开展“田间课堂”,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和贴近生活的例子为村民们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倡导村民厚养薄葬,从思想上彻底改变群众婚丧嫁娶大操大办的观念。同时充分发挥驻地乡村教师“教书育人”的优势,从中、小学校抽调会讲苗语、壮语等少数民族语言的教师组建宣讲团(队),利用业余时间和家访时深入村寨开展宣传宣讲,教育引导学生和家长大力践行文明新风。
富宁县妇联开展婚育新风宣传进农村活动
目前,全县组建了8个民族语言感恩教育宣讲团(队)深入13个乡(镇)和150个村(社区)开展宣传宣讲,13个乡(镇)也结合实际组建了相应的宣传宣讲团队深入村组开展宣传宣讲,先后开展宣讲活动260余场(次)
以“评”树典
培育时代文明先锋模范
广泛开展“五好家庭”“文明家庭”“好婆婆好儿媳”评选表彰活动,坚持用身边先进事迹和真人真事感染村民,教育引导村民进一步增强孝敬老人、互帮互助、健康向上的生活理念,让村民学有榜样,干有目标,切实把乡风文明建设渗透到村民的生产生活中。
富宁县花甲乡木垢村小组开展好媳妇、好公婆评选活动
目前,全县创建县级以上文明村镇119个、文明单位92个、文明校园68个,有县级以上道德模范13个、“新时代好少年”22个、“文明家庭”14户,“最美家庭”146户,“绿色家庭”35户。富宁县还积极发挥农村“五老”人员、退伍军人、乡村教师、文化能人、返乡创业人士等“新乡贤”在文明乡风建设中的独特作用,先后评选县级“新乡贤”20个。
以“惩”为戒
培育时代文明先锋模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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