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最美政法干警”,等你来推荐!
各州(市)党委宣传部、政法委,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重要指示、重要训词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省委政法工作会议精神,持续加大先进典型选树宣传力度,弘扬政法队伍新风正气,激励引导全省广大政法干警礼赞楷模、学习榜样、凝聚力量,以政法工作现代化支撑和服务中国式现代化云南实践,省委宣传部、省委政法委决定组织开展2024年度“最美政法干警”学习宣传活动,现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锚定省委“3815”战略发展目标,紧扣省委政法委“151”工作思路,围绕深化新时代“枫桥经验”云南实践、不断提升边疆民族地区治理能力这一主线,着力打造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云岭政法铁军,以高水平安全护航高质量发展,通过开展“最美政法干警”学习宣传活动,讲好新时代云岭政法铁军故事,展现云南政法干警可亲、可敬、可爱形象,激励引导全省广大干部群众以先进典型为榜样,大力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和政法英模精神,营造学习英模、崇尚英模、争当英模的浓厚氛围,唱响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的昂扬旋律。
二、活动安排
通过深入挖掘典型、层层遴选展示、举行发布仪式、广泛宣传报道、开展主题活动、深化学习实践等环节,真正把事迹突出、群众公认、示范带动作用显著的先进典型挖掘出来、宣传出去,逐步深化、力求实效。
(一)组织发动。各地各单位要加强思想政治引领,精心筹划、层层动员、组织宣传推荐,发动广大干部群众积极推荐身边的优秀政法干警,挖掘先进典型的感人事迹,开展形式多样学习实践活动,讲好云南政法英模、优秀干警故事,唱响主旋律、弘扬正能量。
(二)推荐申报。严格程序标准,坚持好中选优,按照政治合格、工作过硬、品德良好、事迹突出、群众认可、无违纪违法行为的条件,采取组织推荐、群众举荐等多种方式进行甄选推荐。5月底前,各地各单位在本地区、本部门、本系统组织开展最美政法干警评选宣传活动,并择优推荐上报2至3名最美政法干警人选。
(三)遴选展示。8月底前,省委宣传部、省委政法委组织相关媒体专栏开设的“点赞最美政法干警”专题网页,展播各地各单位报送的最美政法干警事迹和新媒体作品,全省政法新媒体同步转载推送,广泛发动群众和政法干警点赞、学习和宣传。期间,各地各单位要围绕本地区、本部门、本系统的重点推荐对象,组织开展“三个一”宣传活动,即一次“最美政法干警好故事”分享活动、一次“点赞最美政法干警”新媒体创作宣传活动、报送一批候选人新媒体作品、宣传稿件。
(四)集中发布。10月底前,省委宣传部、省委政法委组织相关单位人员成立评审委员会,综合事迹材料、宣传展播等情况,评选、发布10名“最美政法干警”和10名“最美政法干警”提名奖获得者,并适时举办发布仪式,组织新闻媒体集中、持续报道获奖者的先进事迹,联动各类新媒体平台集中推送宣传。各地各单位结合实际发布本地区、本部门、本系统先进典型,营造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浓厚社会氛围。
(五)深入宣传。集中发布后,学习宣传活动在相关新闻媒体和政法新媒体等多种载体渠道持续开展,并重点围绕评选发布的“最美政法干警”,合力开展策划攻坚宣传,通过邀请中央媒体、省级媒体深入发布对象所在地区和单位进行集中深度采访报道,力争推树1至2名全国、全省重大典型。
三、遴选标准
(一)政治过硬。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忠实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做到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
(二)实绩突出。坚持“典型引路法”,重点挖掘宣传具有铁一般的理想信念、铁一般的责任担当、铁一般的过硬本领、铁一般的纪律作风,在对敌斗争、强边固防、扫黑除恶、服务群众、普法强基、基层治理、执法司法和承担急难险重任务等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忠诚担当、清正廉洁、无私奉献、成绩优异的先进典型人物和事迹。
(三)倾斜一线。推荐对象为全省各级政法机关在职在编的县处(含)级以下政法干警,重点聚焦基层一线,尤其是在深化新时代“枫桥经验”云南实践,维护安全稳定、促进公平正义和保障高质量发展等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最美政法干警”学习宣传活动的重要意义,把活动作为加强政法干警思想政治工作的具体举措,作为建设高素质云岭政法铁军的重要抓手,强化组织实施,分阶段、分步骤持续推进。要加强协调联动,形成工作合力,在做好推荐申报、综合遴选等环节任务的同时,积极发动各方力量开展好本地区、本部门、本系统“最美政法干警”学习宣传。
(二)增强宣传实效。各地各单位要加强上下协调联动,组织开展“三个一”宣传活动,并充分运用“媒体+政法”融合发展新模式,深入挖掘不同层次、不同类别的先进典型,通过各级各类新闻媒体和政法融媒体内外互动、联动传播,切实用真实的事迹打动人,用崇高的精神感染人,广泛调动政法干警的热情特别是社会各界干部群众参与的积极性,确保学习宣传活动推进过程成为向社会集中展示新时代政法队伍良好形象的过程。
(三)深化学习实践。各地各单位要把学习宣传活动与奋力推进全省政法工作现代化建设有机结合起来,注重从身边人身边事中挖掘选树典型,推出和宣传一批可学可鉴的先进事迹。通过树立“最美政法干警”标杆,大力弘扬奉献精神、奋斗精神,践行主流价值,弘扬时代新风,特别是将学习宣传活动渗透到实际工作中、具体岗位上,融入到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的全过程,不断推动学习宣传活动走深走实。
(四)做好材料报送。本次活动组织开展情况纳入2024年度平安建设目标责任制管理考核,各地各单位要始终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舆论导向和价值取向,认真填报推荐材料,并对推荐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严格审核把关,确保评选出的先进典型经得起历史和实践检验。报送人选需填写“最美政法干警”推荐表(见附件)、主要事迹材料(3000字左右)、推荐词(100字以内)、正面一寸证件照和体现先进事迹的相关照片5至10张(大小1M以上)或短视频(5分钟内)、政审材料。推荐对象相关材料(推荐表需PDF签章版)于5月31日前报送至活动邮箱zfdwxc@163.com。推荐对象的重大新闻线索及时报送。
联系人:孙爽
联系电话:
0871—63992852、18702062975
附件:“最美政法干警”推荐表及填报说明
中共云南省委宣传部
中共云南省委政法委员会
2024年4月7日附件
填表说明:
1.“照片”一栏,纸质版材料可直接彩色打印。
资料:中共云南省委政法委
信息员:姜光鑫
编辑:王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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