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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岁新加坡男子闯屋强奸女郎,愿赔5万元娶为妻,判17年鞭16下
男子涉闯屋强奸酒醉女郎,为安抚对方表示愿赔偿五万元并娶她为妻,3月31日早上被判监17年鞭打16下。
47岁被告叶宝富(译音)面对强奸和擅闯住宅的控状,他不认罪选择抗辩。
受害的39岁女郎案发时是名美容师,她在2017年1月29日下午,与另外五人在家中喝酒、打麻将,庆祝农历新年。一行人晚餐后转到武吉士Bugis Cube商场六楼的一家KTV继续庆祝。
47岁被告叶宝富(译音)面对强奸和擅闯住宅的控状,他不认罪选择抗辩。(档案照片)
被告在临近庆祝会尾声时加入,当晚是初次与受害人见面。他被指送完受害人和其他同伴回家后,于隔天凌晨3时04分单独返回受害人的公寓,从门缝取出钥匙后潜入单位,在受害人醉酒不清醒的情况下强奸了她。
早前发布的判词披露,受害人事后致电友人并报警,她也被送到医院进行检查后,才返回家中。
事发时在场的女同伴这时告知,被告提出了金钱赔偿,希望受害人不要报警,而她起初因经济拮据,的确有考虑接受赔偿。不过,她之后觉得对方行为恶劣,女友人也说不应放过被告,她因此到警局录口供。
虽然赔偿一事不知是谁先提起,但被告并未否认,他愿意以分期付款方式赔偿五万元,甚至愿意娶她。
高庭法官认为,这显然是出于心虚。此外,被告被质问时还发短讯回复女同伴,称会到警局自首,负起责任,还请对方原谅,这也代表他知道自己犯了罪。
综合所有证词和证据,法官认为被告说辞不可信,包括如何进入公寓单位的证词就前后不一,早前判他强奸和擅闯罪成。
案件星期五早上下判,法官判被告监禁17年和鞭打16下。被告表示将上诉,法官批准展缓执行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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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赖凌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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